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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

http://www.newdu.com 2021-04-01 中华文史网 冷东潘剑芬 参加讨论

    在广州十三行研究领域,海外收藏的相关中文档案文献广泛而丰富,并在研究利用方面取得较为丰富的成果。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保管集中、内容丰富、价值重大,尚未被学界熟知和研究利用。本文即对怡和洋行中文档案略作介绍。
    一 怡和洋行中文档案研究缘起
    英国怡和洋行(Jardine,Matheson and Company),清代亦称“渣甸洋行”,是最早进入中国的外国洋行之一。1832年,怡和洋行的创办人威廉·查顿(William Jardine,1784—1843)与合伙人詹姆士·马地臣(James Matheson,1796—1878)在广州开设义和商馆和渣甸洋行,通过与广州十三行密切的商务往来发展壮大,成为日后著名财团怡和洋行。怡和洋行保留了与此相关的中文档案700多件。怡和洋行后将有关档案捐献给剑桥大学图书馆,设立怡和洋行档案资料室,其中包括这批中文档案。
    目前,已有少数学者利用怡和洋行中文档案进行研究。例如杨联陞以《剑桥大学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选注》为题,对怡和洋行保存的6件中文档案进行研究。陈国栋《红单与红单船———英国剑桥大学所藏粤海关出口关票》,分析考证了红单(船牌)的格式及内容,探讨了外贸船只的运行情况。此外,勒费窝著,陈曾年、乐嘉书译《怡和洋行———1842—1895年在华活动概述》,刘诗平《洋行之王:怡和与它的商业帝国》等著作也利用了少量档案。但这些研究成果皆集中在个别专题研究,并未全面介绍档案的内容与价值。
    2017和2018年笔者两次访问英国,在剑桥大学图书馆查阅并拍照了全部怡和洋行中文档案,得以在全面研读后,简要评价档案文献的内容和价值,供学界参考。
    二 怡和洋行中文档案基本内容
    剑桥大学图书馆保存的怡和洋行档案,名称为 MS JM。其目录、内容、数量及涵盖年限依次为:A:会计及相关文件,13书柜,1798—1941。B:寄入信件,401盒+80卷,1806—1913。C:寄出信件,529卷+1信封,1800—1913。D:信件复印件,135盒,1824—1907。E:电报,4盒,
    31卷+1捆,1862—1938。F:法律文件,22盒,1813—1940。G:市价表和市场报告,83盒+20
    
    ① Jardine的译名很多,如“渣甸”“渣颠”“查颠”“渣典”等,现在一般译为“查顿”。
    ② 杨联陞:《剑桥大学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选注》,台湾《清华学报》第一卷,第三期,1958年9月。
    ③ 陈国栋:《红单与红单船———英国剑桥大学所藏粤海关出口关票》,《海洋史研究》第五辑,2013年。
    ④ (英)勒费窝著,陈曾年、乐嘉书译:《怡和洋行———1842—1895年在华活动概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
    ⑤ 刘诗平:《洋行之王:怡和与它的商业帝国》,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
    封,1821—1905。H:中文档案,4盒+2文件夹,1766—1935。I:其他公司的资料,36卷,22盒,4活页本+3信封,约1841—1941。J:后期寄出的信函,327卷,50文件夹,23活页本+1信封,1886—1941。K:其它信函,10盒+6卷,约1814—1939。L:其它文件,12盒,29图纸,1相册+1档案,约1770—1942。以及部分其它语言的档案。
    其中编号MS JM/H中文档案所涉时间为1766—1935年,由19世纪至20世纪上半期各种的商业、法律以及官方的文书、契约等组成。其目录及内容简述如下:
    H1:贸易单据。时间1809—1914年,计577件。包括外国商人和十三行诸多商行商人的契约、收据和其他商业票据,其中许多盖有印章,许多文件上标注有描述其内容的英文注释。
    H2:法律文件。时间1766—1868年,计35件。其中有广州十三行街洄澜桥房产物业系列买卖文件17件,1766至1828年;福建闽县观音街土地、物业销售文书9件;有关出售及出租广州十三行之东生行物业的文件4件,1827至1832年;1853至1868年之间其它地区的房产契约5件。有些文件是白契,即没有在公共记录中登记并得到官方认可的材料,时间1780至1855年。
    H3:海关文件。时间1852—1866,计17件。其中有粤海关签发的10余件各船户装载白糖等货物前往江浙地区出口关票。此外还有中国其它地方海关的资料,如黄冈海关签发各船户装载白糖等货物前往江浙地区出口关票;江南海关签发给怡和洋行属下轮船装载货物的完纳税钞红单;1848年,丹麦领事发给英国商人查颠带领10名人员前往香港的证明;1861年台湾淡水海关禁止鸦片走私谕令;同治年间的京报多份,内容多为清政府禁止鸦片的谕令、奏折、往来书信等。
    H4:本地银行文件。时间1877年,计15件。在怡和洋行目录上注明“Title Native Bank Doc-uments”,应该理解为本地银行文件。但从实际收藏的文献来看,称之为“钱庄票据”更为合适。文件夹中既有往来款项账单,也有钱庄汇票,以系列编号的形式保存了大量金融业务的底账,全部为中文字体和传统苏州码。
    H5:官方文件。时间1830—1935年,计41件。是中国和英国政府、领事馆和其他官员之间的文件。如1830年查顿致函粤海关要求立刻准许商船回国的照会;1843年香港首席裁判发出的禁止在香港过度砍伐森林的中文公告;1853年福建茶帮的公告;1853年潮州向英国领事递交的处罚不法外国商人的请愿书;1855年上海道台发布的新货币取代旧外币的公告;1858年两广总督禁止鸦片的谕令;1859年4月10日福建当局发布的筹集军事资金而征税的谕令;1859年福建漳州府允许怡和洋行继续经营鸦片生意的通知;1860年粤海关官员向怡和洋行通报鸦片贸易事宜;各地海关颁发的出口关票、外交照会等。
    H6:其他文件。时间约1852—1885年,计51件。包括如怡和洋行商人查顿和马地臣与各方人士通信后保留的各式中文信封,以及各式收据(含茶叶、药房、杂货店、衣服盥洗、房屋修缮等收据)、中英文对照中国鸦片名称、新发行货币信息、棉纱仓库发票、账户附注、电报底稿、工资条、各式名片、运费账单、铁匠的设计图和付款单、杂货清单、老式日历等。
    以上各类怡和洋行中文档案合计736件。
    三 怡和洋行中文档案文献价值
    17—19世纪,广州十三行在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信函、公牍、凭信、票据等数量庞大的档案,由于时代更迭和战争的破坏,多已焚毁或散佚,仅少数留存于国内外众多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中,弥足珍贵。因此,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既是中西交流及广州十三行的历史见证,也是了解研究怡和洋行最重要的史料依据。
    (一)记录了怡和洋行早期在华发展
    怡和洋行起源于19世纪初期的义和商行,凭借与广州十三行的贸易往来,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后成为著名国际财团。怡和洋行档案中一件1832年义和馆租约,记录了怡和洋行在华发展的重要节点,移录如下:
    立批约洋行会馆。今有公受东生行义和馆一间,深进大陆,租与港脚美士渣典居住,每年租银六千五百元。言明递年十二月内交收清楚。租赁以三年为期。期满另议,再换新批。因东生行原欠美士渣典银六万五千元,今公议分限三年,各行代为清还。自道光十一年十二月起,头期还银二万三千元,十二年十二月还银二万一千元,十三年十二月还银二万一千元。此馆递年即照还过银两数目交租,十二年十二月应交租银二千三百元,十三年十二月应交租银四千四百元,十四年十二月应全交租银六千五百元,毋得拖欠。倘期内拖欠租银,会馆即将此馆取回租与别人,不得占住。如美士渣典不租,先一个月通知会馆另租别人。馆内瓦面墙壁破烂,楼阁门扇被白蚁食烂,俱系会馆修整。馆内门扇,三年油一次,亦系会馆支理。其墙壁上盖年年粉饰,俱系美士渣典自行支理,与会馆无涉。自租之后,不得携带夷妇在馆内居住,又不得囤储违禁货物。如违,会馆立即取回,毋得异言。今立批约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道光十二年三月
    同孚行、怡和行、广利行、东裕行、中和行、万源行、天宝行、兴泰行、顺泰行公立
    “美士渣典”为“Mr.Jardine”之译音,即为英商查顿洋行的创始人查顿。东生行为“十三行” 之一,行商刘德章,号章官。义和馆为东生行物业,租赁给查顿作为商馆。为之担保的同孚行(行商潘有度)、怡和行(行商伍元华)、广利行(行商卢文锦)、中和行(行商潘文涛)、东裕行(行商谢嘉梧)、万源行(行商李应桂)、天宝行(行商梁经国)、兴泰行(行商严啓昌)、顺泰行(行商马佐良),则是1832年存在的几家行商,共同为东生行担保。正是凭借这份租约,义和馆成为怡和洋行在广州活动立足之地,怡和洋行开始了在华发展。
    1834年,随着世界贸易的完善与兴盛,英国进口中国货物的利润显著增加,转而在欧洲市场中化解在中英贸易中的入超,并在转口贸易获得了更大的利润。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华贸易特权终止后,以怡和洋行查顿为代表的英国散商逐渐控制了两国贸易,此后的中英贸易实际就是英印散商的对华贸易。由于散商与“行外商人”贸易范围和数额迅速扩大,导致行商地位更加衰落,最终在鸦片战争爆发后,独揽对外贸易近百年的十三行走向了终结。
    (二)提供了研究广州十三行的文献宝库
    20世纪以来,广州十三行的研究取得丰富成果,但是档案史料的缺失仍是研究深入的瓶颈和障碍,影响对十三行运行体制、起源名称、行商贸易等领域深入研究。怡和洋行中文档案提供了一个新的史料宝库,对促进十三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仅举三例如下:
    1.细化行商研究
    十三行是由诸多行商组成的商会组织,行商人物是十三行研究的主体内容。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之《广东十三行行名、人名及行商事迹考》,记述历年中外文献所载洋行39家,茶行1家,对十三行行商的数量、行名、人物的由来及其变化进行了陈述。遗憾的是除少数行商内容较为详
    
    ① Jardine Matheson Archive(MS JM),1832,H/2/3/3,Department of Manuscripts and University Archives,Cambridge Universi-ty Library.
    ②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二篇,第三章,“广东十三行行名、人名及行商事迹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03—304页,
    ③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细,大多数行商只是个别史料罗列,无法得见全貌。时至今日,有关行商研究的成果仍差强人意,仅同文行(同孚行)潘家、天宝行梁家有研究著作和论文成果;怡和行伍家、广利行卢家受到较多学者关注。此外泰和行颜家、义成行叶家、达成行倪家、万成行沐家、兴泰行严家只在研究中涉及。其余的行商往往只列有行名和行商名字,没有详细资料和研究成果,十三行研究存在大量空白领域有待填补。
    在怡和洋行中文档案中保留了丰富的契约、收据和其他商业票据,披露了诸多行商与外国商人商业往来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方式等细节,以及商行倒闭和商欠的相关记录。此外,还发现了新兴行、隆和行、昌顺行、怡昌行、和源行、恒益行等十几家以往没有提及的新的商行资料,为广州十三行商会组织增加了新的成员,亦为行商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
    2.填补十三行印章领域空白
    印章在中国传统社会具有体现身份、权力的功能,但是学界对于“十三行”有无印章尚无证据和研究成果。值得庆幸的是,怡和洋行中文档案保留的大多是正式商业文书,文中大都钤有印章,因而保存了众多十三行相关印章。最为常见的是各行商的用印,如同文(孚)行、怡和行、天宝行、西成行、同泰行、福隆行、广利行、东生行、顺泰行、东兴行、孚泰行、同顺行、广顺行、丽泉行、仁和行、东昌行,以及新见的新兴行、隆和行、昌顺行印章等。最为重要的是,1832年义和馆租约中有十三行商会组织的印章———“外洋会馆图记”。而在同年另一件档案中,不仅钤有“外洋会馆图记”的印章,还有九家行商的画押印章。签字签押是中国传统社会民间及官方常见的文书形式,这是十三行画押印章的首次发现。可见,这批档案可填补十三行印章领域的空白,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3.为研究行外商人对十三行体制的影响提供重要线索
    从怡和洋行中文档案可知,怡和洋行不仅与十三行行商进行贸易,还与众多的行外商人保持贸易关系。这些行外商人分布于广州、福建、香港等地,主要商铺有安记、尘茂利记、成号瑞记、福和号、福泰号、高利治、广常泰、和栈、广真源记、焕记、金顺兴、祺记、权记、松盛、协成等。怡和洋行与行外商人贸易显然违反了当时的贸易制度。其时,保商制度是行商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将保甲制度移用于中西贸易,由行商承担缴纳税饷和管理约束外商的责任,贯彻清政府制“夷”防“夷”的政策。清政府规定,外商必须与保商进行贸易,保商必须对外商稽查管束。然而,从怡和洋行档案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外商除与保商进行贸易外,亦与行外商人进行了广泛的贸易。这就需要重新审视清代中外贸易的实际运行体制。这批档案为研究中国行外商人对十三行体制的影响提供了重要线索。
    (三)拓展了鸦片问题研究的丰富史实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由独立的封建国家逐渐演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英国商人威廉·查顿与詹姆士·马地臣从事鸦片贸易,怡和洋行中文档案即是铁证。1828年,中国鸦片商李结坤的信函及所附货单,拓展了这个领域的详细史实。字禀:
    
    ① 黄启臣、梁承邺:《广东十三行之一:梁经国天宝行史迹》,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潘刚儿、黄启臣、陈国栋:《广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孚)行》,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潘剑芬:《广州十三行行商潘振承家族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
    ② 冷东等:《广州十三行历史人文资源调研报告》,广州出版社2012年版。
    ③ 参见冷东、罗章鑫:《“外洋会馆图记”之发现暨“十三行”正名考》,《古代文明》2018年第3期。
    ④ Jardine Matheson Archive(MS JM),H1/50/1—3.
    孖地臣大东家得知,兹唐人至到望咪所看,埠内上顶白盆鸦片甚少,番楂次货甚多,是以货来恶买,共成买得一百一十五件。再说白头行占时治知货乃是上山买来的,不是埠头挑损的,闻他说道叫我唐人挑损烟色标致烟未深浓,不论个头皮壳好丑无访,共成挑的六百〇九件。是以本行货来少,白头行货来多,两行合共得七百二十件。箱外有千字文为号,内有图书为记,便是我唐人所看的。信内并有货单二纸付回东家亲看。特字付来,以免疑惑可也。
    李结坤付
    鸦片商李结坤以恭敬的口吻禀报走私贩运鸦片的情形和鸦片货单,而这位“大东家”就是詹姆士·马地臣,即信中的“孖地臣”,其在黄埔、伶仃洋等地疯狂走私鸦片,通过分赃利润、重贿收买等手段,勾结中国烟贩,腐蚀官吏兵丁,企图建成一个以伶仃洋为中心,海陆相连的全国性贩毒网络,曾先后被两广总督阮元和林则徐驱逐出境。
    李结坤在信中首先提到购买运输鸦片的地点为“望咪港”,即是印度的孟买港。李结坤解释,在望咪港港口看到的上等鸦片很少,质量很差,所谓“番楂次货甚多”应该就是一些国家的劣等鸦片,因此只是买到了115箱。李结坤又解释为何白头行“占时治”买到了609箱鸦片。因为占时治不是在望咪港买的鸦片,而是深入内陆鸦片产地,而且不论成色好坏、个头大小一律购买,所以本行(坤记)货少,白头行货多,两行一共合计购买720箱。为了逃避检验走私鸦片,最后李结坤汇报走私暗号是箱子外边以“千字文”为号,内有图书为记,可谓设计良苦。
    李结坤联手巴斯鸦片商人,前往印度鸦片产地,购买鸦片并走私入境,打破了以往中国商人只是在中国境内接应销售鸦片的看法,令人对19世纪鸦片走私的模式方法有了新的认识。
    信中出现的另一个人物“占时治”,即是巴斯鸦片商人Jamsetjee。巴斯(Parsee或Parsi)是指波斯人的后代,信奉琐罗亚斯德教,又称拜火教。波斯被阿拉伯人征服后,部分人口移居印度苏拉特、孟买等地,被称为巴斯人。鸦片战争前夕,有些巴斯人跟随英国商人来华贸易,因为拜火教徒头缠白布,也被粤港民众称之为白头摩罗,活跃一时的巴斯商人被称为白头。他们曾是广州十三行的常客,人数占来穗外商的三分之一,以贸易和金融借贷闻名。在澳门有以巴斯人命名的白头马路;其后巴斯商人移师上海,开设的银行和商行也称为白头洋行或者白头行。占时治开设的商行即为白头行。
    这封书信格式上很有特点。李结坤依附于外国鸦片资本,建立了自己的商行“坤记”从事鸦片走私贸易,并盖有两枚印章。长方形印章印文“坤记图章”、半月鱼型印章印文“吉祥”,在数额、品种等关键内容皆盖以印章,说明当时鸦片走私贸易等级精细繁多,具有规模化、程序化的特点。
    除信件正文,还附有两页的鸦片清单,详细注明了这批走私贸易的数量、等级、价格等细节。
    “占时治”白头行的货单内容,为1828年11月22日到次年2月17日期间所购买的609箱、14个字号的鸦片。李结坤“坤记”货单包括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所购买的115箱、2个字号的鸦片。这些不同批次的鸦片以中国传统的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分类,每类下边又分上、中、下等级,可谓用心良苦。
    这件书信的用纸也很有特点,信件正文用白色绵纸书写。而鸦片账单则仿制乌丝栏记账用纸且是手工尺子加硬笔手绘的早期银行账本格式,上下分成两栏,每栏又竖分为18行,便于记载种类多样、数字繁多的鸦片账目。
    怡和洋行中文档案中还保留其它大量有关鸦片贸易的文献,如巴斯商人的信函、怡和洋行与粤海关官员的往来书信、有关鸦片贸易的信函票据等等。对其发掘研究,会大大深化鸦片贸易和鸦片战争等领域的研究。
    
    ① 郭德焱:《清代广州的巴斯商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92页。
    (四)保留了商馆变迁原始契约
    怡和洋行中文档案H2系列中,保留了1766—1868年之间的法律文书35件,尤其是诸多买卖双方都是中国人的房产契约。在房产契约中,交易额最大、与怡和洋行前身义和行的关系最为紧密的是广州十三行街洄澜桥房产买卖文书17件,还有出售及出租广州十三行之东生行物业的文书4份。清政府禁止外国商人自行建造房屋或者购买房产,由广州十三行建造并管理商馆区,租赁给外商使用。地域范围“北以十三行街为界,南以珠江岸为界,东以西濠为界,西以联兴街为界”,占地约51000平方米。房屋豪华气派,富有建筑特色,成为清代广州对外经济、文化交往蓬勃发展的城市地标,引起中外人士的普遍关注,积久而成为人们普遍使用的地域名称。而洄澜桥即是当年商馆区的核心位置,也是各国商行商人租赁的主要区域。这些房产契约为商馆区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
    1.见证商馆建筑规格
    清代广州传统房屋结构由院落组成,每个独立的院落有正房、厢房、下房、雨廊等。每个院落有前门和后门,分别与其它院落连接,称为一进一出。一处房产拥有几个这样的院落,就称为几进几出。洄澜桥房屋的规格均十分宏大,如1766年买卖的房屋深九进,阔71桁。“桁”指房屋房梁间横木,一般没有具体宽度,只有等级规格区分。广州民居桁宽度一般为24公分,寺庙一桁宽度为26公分。按此估算,本座房屋宽度约为1704公分,即为17米宽。1776年作为商馆买卖房屋的规格为深十一进,前门左右铺面2间,前五进每阔59桁,中二进每阔63桁,后四进每阔79桁;
    1828年买卖房屋正间深四进,头进阔23桁,后三进每阔59桁;1832年东生行租给怡和洋行的义和馆纵向六进结构,都是深宅大院。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商馆不同于传统平房,而是广州最早的三层西式建筑。1766年房屋买卖契约因为征税需要,还记载了房屋面积为“该上税一亩八分六厘零九丝四忽”,约为1300平方米,三层楼建筑面积则达到3900平方米。加上这些房屋位于广州核心商业区,“东至西濠边为界,西至聚丰行右边墙心为界,前至官街,后至海边石马头[码头]石基外,所有四围墙壁、砖瓦、木石、楼阁、板障、窗棂、门扇、连地等项,一应俱全”,“每进上楼下房,后进水亭,各进门窗板漳[障]、天井石砌,一切俱全。东至河滘,西至颜宅,行墙心为界。前至官街,后至官河,四至明白”,可以称为清代广州的“豪宅”了。
    2.保留珍贵商业文书
    清代行商从事房屋买卖的契约,保存至今日者相当珍贵。四川宜宾县档案馆曾发现一件清代1805年的房屋买卖契约,成交价白银73两。广州从化发现一件1783年卖屋契约,成交价白银5两。而这批洄澜桥房屋买卖契约,成交价少则白银5000两,高者白银19500两,数额巨大、格式严谨、前后联系、内容丰富,是极为罕见的文献珍品,反映出以下特点:
    (1) 严谨的购房程序。在契约中经常看到“先召房亲人等各不承买,次凭中人温文洽问至蔡宅承买”,“先召房亲人等,各不愿受,次凭中友引就与潘宅承买”,“先召房亲人等,各不愿售,次凭中友潘君硕引至东生大宝行承买”等字句,这就是中国古代持续一千多年“求田问舍,先问亲邻” 的限购政策,以避免房屋买卖纠纷,保护宗族财产不流失。
    (2) 成熟的金融体系。这批洄澜桥房屋买卖契约,成交价动辄白银5000两、7000两、9000两,最高者白银19500两,其单独房屋交易数额之巨,是中国传统社会民间金融交易不常见的,表
    
    ① 曾昭璇、曾新、曾宪珊:《广州十三行商馆区的历史地理》,载唐文雅主编:《广州十三行沧桑》,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1年版。
    ② “漳”字应为“障”,板障为房屋内木制结构。
    明清代中期广州十三行商馆区存在着非常活跃的房产交易活动和成熟的金融交易系统。契约中对其规定非常严格,“还实时价银九千两,司马花钱色,连签书、洗业一应在内。三面言定,二家允肯,就日当中写立卖契,其价银即日验明收足,并无少欠”,“实接到行铺价银九千两”,“还到行价银一万五千两银,艮水花不司码,连签书、洗业、折席、花枝一应在内,二家允肯,即日当中三面立契。其银的系璋亲手接回,销验明白,并无低伪短少,其行亦即日当中交与潘宅掌管,另自批租永为己业”,“上平兑足老司码平”等条款。说明尽管数额巨大,存在中国白银和外国银元兑换等问题,但是广州已经发展出来成型熟练的金融交易市场和专业人才,能够从容应对交易。
    (3)浓厚的传统特色。在1828年房屋买卖契约中,可以看到“实地价成面成元洋钱七千大元,每元〧〡〥,上平兑足老司码平”字样,使用的还是中国特有的商业数字“苏州码”。“苏州码”是南宋时期从算筹中分化出来的一种进位制计数系统,因其最早产生于苏州,故称“苏州码”。“苏州码”使用特殊符号来代表数字,汉字计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相对应的苏州码子符号分别为“〡、〢、〣、〤、〥、〦、〧、〨、〩、十”。契约中的“〧〡〥”即 “715”,说明一千元外国银元兑换中国白银715两。在英国看到的档案中,还有大量以此花码记载的账目往来。这说明在保留传统金融特色的基础上,广州十三行逐步近代化的中外贸易结算方式成为中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交流的重要一环,其演变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融入世界金融体系的过程。
    3.见证了十三行部分商馆的盛衰变迁
    洄澜桥房产位于十三行街的东端,占据了清代广州十三行商馆区的重要一隅。从这套房产档案看,每一次契约变更主人,便意味着出售商铺的行商破产或衰落。房产主人的更替,见证了商馆的盛衰变迁。
    潘家购买蔡家在十三行街洄澜桥房产原本共有十一进,其中六大进后来归义和夷馆;而义和夷馆的六大进房产于1808年8月3日卖给了西成行,余下深四进的栈屋及左右两间铺由潘培春堂“晋孚行”经营管理。
    1825年,晋孚行因在火灾后无力修缮,被迫把商铺卖给了东生行。东生行刘德章(商名章官,
    英文称Chunqua)祖籍安徽,于1794年开始当行商,1825年刘德章病故,行务由长子刘承澍接充。1827年,刘承澍负债甚巨,申请退商,把东生行股份出售给英官(Inqua),其子与英官共同组建新行,但行号仍为东生行。次年,英官发现东生行财产估值过高,提出解除合伙责任(获准与东生行解除合伙责任后,英官在该行继续担任管理职员)。东生行陷入困境,为偿还债务,被迫交出了大部分的房屋、仓库的地契。英国东印度公司委员会因“不能任由东生行倒闭”,于1830年2月召回刘承澍。但东生行终究无力回天,不久便倒闭了。
    洋行会馆的一份租约显示,东生行倒闭后,其“义和馆”被“公受”,可知东生行不仅接手了潘培春堂晋孚行的房产,还把与之相邻的义和馆也购为己有。潘培春堂的卖契中没有注明西成行何时把商铺卖给东生行,据笔者考证推测,西成行是在1822年至1825年之间把商铺卖给了东生行。西成行创办于1804年,行商黎颜裕于1808年购买了深六进的“义和夷馆”。1815年,黎颜裕身故后,由其弟黎光远接替行务。至1822年,西成行已欠债甚巨,“递年亏折,积至道光五年共欠进口
    
    ① 通“银”,清代广州房屋买卖契约术语及白银货币单位及质量。
    ② 此义和夷馆是否由潘家经营尚有待于考证。
    ③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269页。
    ④ Morse,Hosea Ballou,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Trading to China,1635—1834,VolumeⅣ,Oxford,ClarendonPress,1926,pp.150,199,200,221.
    关饷及捐输河工各款银一十四万九千七百六十九两零,又陆续积欠港脚、花旗各国夷人货价银共四十七万七千二百一十六两零;经先后查出饬县究办,除查抄家具估变备抵外,尚欠饷项及夷账共银六十一万八千九百四两零”。因此,西成行的房产最晚于1825年被变卖抵债。1828年,黎光远因西成行破产被充军伊犁。
    让人遗憾的是,购买了西成行“义和夷馆”的东生行也只是昙花一现,迅速倒闭。1832年三月,东生行倒闭后的债务6500两由同孚行、怡和行、广利行、东裕行、中和行、万源行、天宝行、兴泰行、顺泰行代为归还(分三年还款),这9家商行,遂把“东生行义和馆”联合出租给美士渣典(William Jardine)。十三行街的这家商铺,从最初经营的温家转卖给蔡家,又辗转于同文行潘家、西成行黎家、东升行刘家,随着十三行的衰落,最终流落到外国人手中,成为了英国著名的怡和洋行创办者美士渣典发家的商铺,让人唏嘘不已。
    总之,这些洄澜桥房屋买卖契约原件保留在英国怡和洋行档案,说明外国商人和外国资本对广州商馆区的重视,也不排除怡和洋行以其它方式渗透进入商馆区房地产收购活动,即由行商们建造,产权归行商所有,甚至西方商人带来了图纸,让行商按他们的意愿建造和装饰房子,“行商遇到困难,公司资助行商建设夷馆。”至于外国商人有无暗地操作进行房屋买卖行为,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怡和洋行管理机构和剑桥大学图书馆为查阅档案提供了优质服务,如允许拍照、网上资源更加丰富便捷等等,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怡和洋行中文档案的丰富内容和宝贵价值。
    【项目说明】本文系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广州十三行与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变化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AZS010;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广州十三行中外档案文献整理与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ZDA195;2019年《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资助专项
    
    ①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277—278页。
    ② Jardine Matheson Archive(MS JM),H/2/3/4.
    ③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353页。
    ④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第361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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