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四告》由四篇告辭組成,其中第四篇是召伯虎圍繞望鴟來集這一異象,對北方尸的告辭。我們先將第四篇首支簡的内容釋寫于下: 曾孫召虎拜手稽首,帝命北方尸配享兹香△,血盟有之二丁父犬,先吉玉宣璧,非敢…… 簡38 △所代表的字,原作如下之形: 字整理者釋“索”,并將“△”屬下讀[1]。黃德寬先生認爲其與“索”字有別,改釋“苣”,讀“苣血盟”作“醓菹血衁”[2],對文義有很好的梳理和解釋。△是一個新見的字形,我們認爲△或可釋“馨”。在此謹提出一點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專家批評指正。 西周中期金文材料中有㺇簋四件、伯㺇簋一件,傳出於陝西關中東部。銘文基本相同,其中均有如下一段内容: 其日夙夕用厥A香敦祀于厥百神 A字處有兩種不同的形體,我們選取比較清晰的兩形列于下: A1:伯㺇簋《銘圖》5275 A2:㺇簋《銘圖》5315 A1从鬯、聖省聲,爲“馨”的異體。A2與之處於相同位置,用法相同。吳振武先生認爲[3]: 據文例和字形,完全有理由假設是“馨”字的另一種寫法。我們認爲,從《説文》“磬”字的古文作“硜”(从“石”,“巠”聲)來看,可以推斷此字上部所从的或,就是“莖”字的初文。其寫法是先畫一植物形若或,然後再在其上畫出兩“〇”,用以指示其莖部之所在。這兩個圓圈,也即文字學上所説的指事符號。這跟“本”、“末”等字的構造方法,正是相類的。而其所以不作標準的“木”形和畫一個“〇”,當是爲了防止與“朱”字相混淆(或許還包括“束”字)。字當分析爲从“口”,“(莖)”聲。其从“口”作,則與銘中“香()”字从“口”同意。 對於A2字形的分析,陳劍先生認爲A2類字形下部的“口”可能的繁飾,全字即“莖”之繁體[4]。根據辭例的限制,用爲“馨”是很明確的,吳振武先生的考釋意見實可信從。 △从“又”,左側形體當與金文“莖”的本字有承繼關係。類似的“馨”的寫法,也見于傳抄文字。《古文四聲韻》卷二耕韻引《義雲章》“馨”字作: 與△形體密合,可以相證。我們認爲△可分析爲从又、莖聲,簡文中讀爲“馨”。 《四告》篇中“”字兩見,从香、云聲,整理者均讀爲“馨”[5]。“云”古音屬匣紐、文部,“馨”屬曉紐、耕部,兩字的韻部相隔較遠[6],恐非是。我們將△改釋爲“馨”,如所釋不誤的話,“馨”“香”平列,則“馨”當屬上。“香馨”中“”“”的讀法還不明確,疑指馨香之氣的某種狀態,俟考。 [1]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黃德寬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拾)》,上海:中西書局,2020年11月,第124頁。 [2] 黃德寬:《清華簡〈四告〉疑難字詞二考》,《出土文獻》2020年第3期,第2~13頁。 [3] 吳振武:《釋西周㺇簋丙銘中的字》,《華學》第九、十輯(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第311、312頁。 [4] 陳劍:《〈釋殷墟甲骨文裏的“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