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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宽与《战国史料编年辑证》

http://www.newdu.com 2021-07-23 未知 贾鹏涛 参加讨论

    摘要:杨宽是战国史研究方面的专家,《战国史料编年辑证》是他战国史研究方面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从编撰到最终出版,前后近60年的时间。该书将248年的战国史逐年编排,并以“案”的形式对有关史实进行考察。此书在编撰过程中受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影响较大,同时作者能游刃有余地运用传统的考据方法,如本证、旁证、理证等方法。“案”涵盖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制度、地理、民族和文化风俗,这是作者数十年来研究功力的体现,为战国史研究者提供重要的借鉴。
    关键词:杨宽;《战国史料编辑辑证》;考证;注解
    作者简介:贾鹏涛,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杨宽的战国史研究在学界是有一席之地的,其中《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以下简称《辑证》)是他耗费50余年撰成的90余万字巨著,将战国史料按年编排,并以案语形式考订有关史实,是对半个世纪以来有关战国史研究的总结。从此书出版到现在,对此进行专门研究的成果并不多,似仅有缪文远撰写的一篇书评。书评认为此书有四个特点,第一,去伪存真、扫除积疑,表现在考订历史人物和事件、地理、制度、民族方面;第二,实物文献,参稽互证;第三,酿花成蜜,千流归海,如在现有研究成果上,考实越徙琅琊及秦新郪虎符的年代。第四,体例完善,开启后学。本文首先结合新近发现的杨宽与友朋间的书信,将此书的成书过程作一些细描,其次,论述钱穆及《先秦诸子系年》对杨宽及《辑证》的影响,第三将其考证与中国传统的考据学方法结合起来考察杨宽的考证,第四尝试就“注解”分析此书在战国史方面的成就。
    一、成书的经过
    杨宽的学术生涯始于墨子研究,1932发表了第一篇研究墨学的文章《墨子更非回教辨》,后有1942年正中书局《墨经哲学》一书的出版。1935年的《略论古史传说》,标志着其研究转向上古史,1941年,收入《古史辨》第七册的成名作《中国上古史导论》问世。在研究期间,即1939年5月起,杨宽接受了为顾颉刚主持的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编辑战国史料的工作。此后,这项工作进行了将近60年。1942年1月,上海沦陷。经过与老师吕思勉、好友童书业的商量后,他们一致认为上海附日的势力会越来越大,不宜在上海继续工作。于是各自带领妻儿回乡避难。杨宽回到了家乡青浦,在家共两年零九个月,期间主要致力于编辑战国时代二百四十年的史料,考订每年发生的历史事件和相关人物的活动。此间完成了一百八十多年的初稿,还有六十年没有编成。
    1945年抗战胜利后,杨宽返回上海。根据已编好的部分辑证,先后在顾颉刚主编的《益世报·史苑》、《民国日报·文史副刊》和魏建猷主编的《东南日报·文史周刊》上发表有关战国史事和人物的考证文章,计有20余篇。1953年1月,杨宽在复旦大学兼任教授,开设“春秋战国史”、“先秦史料学”两门课。1954年夏天,上海文化局准予休假一个月,杨宽根据上课的讲稿,把战国史的部分讲义作了修订和补充,写成《战国史》。此书的出版,应该说奠定了杨宽战国史研究专家的地位。而《辑证》的编订工作一直在进行着。1980年第二版、1997增订版《战国史》都是在此书基础上完成的。
    1984年杨宽赴美讲学,后定居美国迈阿密。《辑证》将要完成时,1994年12月8日杨宽致王孝廉信,希望能推荐台湾出版社出版,信言:“我正在补充修订旧作《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一书。……我希望能在台湾出版定本《战国史》,同时出版这部规模较大的《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使两书相辅而发行,估计《战国史》销路不会小的(因为十多年来已重印),此书原来已发行很广,学术界普遍知道此书。《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一书销路当然不及《战国史》,但有研究价值,有永久使用之价值。我恳请您向台湾出版界探听和推广,希望有一家较大的出版社能够出版这两书,这是我晚年所想完成的一件大事。”
    在谋求出版的过程中,杨宽还在不断增补材料。赴美后,由于查询资料不是特别方便,杨宽请学生高木智见在日本不断帮助查阅寄送相关资料。1995年2月21日,杨宽致函高木智见言:“承蒙寄来我需要的文章,对我帮助很大。……现在我要请您复印:《文物》1976年9期上发表的《云梦睡虎地4号秦墓出土的两封木牍家信》的全文,两封家信不长,我这里只有84年以后的《文物》。另外我要找刘向《列女传》这书中有关战国史的资料,刘向《列女传》共七卷,共记一百多名妇女,不知其中有多少战国时人。我现在所知的,只有二人,一是倒数第二代赵王(赵悼襄王)之倡后,二是秦攻破魏之后,所谓‘节义’的公子乳母。如果容易买到的,请代买一册寄来,估计书不厚,字数不多。如果买不到,复印的话,只印此中战国时人。我现在想不到其它可以补充的资料,不知你看到近年发表的文章中有重要资料否?”1996年1月18日,致高木智见信中又说:“近年我已完成了《战国史料编年辑证》,因此《战国史》中有不少是可以补充的。关于这方面的考古资料,过去李学勤曾有《东周与秦代文明》加以概括,我早已见到。最近听说他有《李学勤集》,由黑龙江出版社出版,是否正确?有关近年来这方面的新资料,你见得多,如果想到,望见告。凡是重要的,我很想加以补充。”出版事有了眉目,1997年5月1日致王孝廉信中言:“承蒙请托吴继文先生办理拙著在台北出繁体字本的事,吴继文先生非常热忱,既打电话,又有来信,我已将《战国史》(增订本)稿寄给他,同时他又热忱许诺继续出版我的《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约七十万字)和《西周史稿》以及《论文集》,这些稿件我正在陆续复印中,待复印完成,亦将陆续寄给吴先生。这样拙著都可以在上海出简体字本,同时在台北出版繁体字本。这都是先生热忱关心帮助的结果,很是感激。”
    200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简体本《战国史料编年辑证》,2002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繁体本《战国史料编年辑证》。从1942年至2001年,这部撰写长达将近60年的著作终于完成。至此,这本重要战国史方面的研究著作可以嘉惠学界了。
    二、与钱穆的互动
    众所周知,自从始皇焚书,典籍散亡,使得战国史料缺失严重。战国史料留存的仅有《秦记》和纵横家书,由于秦国文化比较落后,秦国史官所记《秦记》比较简略,“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正因如此,《史记》中战国部分记载有不少错乱,特别是东方六国事。《四库全书总目·七国考》说:“春秋以前之制度有经传可稽,秦汉以下之故事有志可考,惟七雄云拢,策士纵横,中间一二百年典章制作,实荡然不可复征。”晋代《竹书纪年》出土,可订正《史记》之误。可是从晋至清,学者多认为《纪年》不可信,以至到清代林春溥《战国纪年》、黄式三《周季编略》都未利用《纪年》。
    20世纪30年代,钱穆《先秦诸子系年》问世,此书一大特色即充分利用《竹书纪年》订正《史记》之误,不仅对先秦诸子的学术源流与生卒有了一个细致的考证,重建了先秦诸子的血脉,而且也考订了战国时代的重要史实,澄清了不少问题。《先秦诸子系年》是近现代以来第一本重要的关于战国史研究的著作。 
       1927年秋,钱穆由无锡三师同事胡达人推荐,转入苏州中学任教,任高中部最高班的国文课兼班主任,并为全校国文课的主任教席,在苏中任教三年。1926年,杨宽考入苏州中学。据杨宽回忆:钱穆是当时高中普通科的教师,因自己读的是师范科,并没有听过他的课。非常有趣的是,两人皆为吕思勉的学生。杨宽虽没有听过钱穆的课,但对他很尊重,并从钱穆的讲演及著作中获益良多。当时苏州中学每个星期一的上午,要举行“总理纪念周”,在大礼堂上举行全体大会,会上除了报告校务外,常由本校教师作通俗演讲,钱穆的一些学术见解就是在这里发表的。
    由于顾颉刚的慧眼识英雄,钱穆于1930年9月初告别苏州中学,来到北平任燕京大学国文系讲师,开启了一段新的人生旅程。而杨宽从钱穆新发表的文章获得了不少启发,杨宽言:“等我升上二年级时,钱穆已经到北平的燕京大学担任国文讲师了。接着我读到他发表在《燕京学报》第七期上的《刘向歆父子年谱》,驳斥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的谬论,极为佩服,对我的影响特别深。从此他每次发表论文,每次出版新书,我必然要争先买到,细心阅读。他的第一部名著《先秦诸子系年》发表,我也非常佩服,从头到尾认真地学习和推敲。到了四十年代,我为了深入研究战国时代历史而着手编辑《战国史料编年》的时候,这部《先秦诸子系年》是经常放在手边用作参考的。”可见,钱穆对杨宽的启迪和帮助不可谓不至深。而翻阅《辑证》,我们可随时发现杨宽对《先秦诸子系年》的引用,也常常肯定钱穆的观点,如“此说甚是”“此说以《纪年》比勘《史记》,甚是。今从之。”“钱穆辨之是”等。杨宽对《先秦诸子系年》所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不足认识的非常清楚,他说:“近人钱穆的《先秦诸子系年》是一部名著,不仅对先秦诸子有关史事的年代作了考订,而且对战国时代各国君王在位年代作出了新的考订与编排,纠正了《史记》上所载战国史事年代的紊乱。但是他依据《古本竹书纪年》所编排的战国时代魏、齐等君王的年代,还有不够完善之处;同时由于他着眼于考辨诸子有关史事的年代,未曾对战国时代各国重要史事作全面的、系统的考订和编排。”因此,在《辑证》中我们也能看到杨宽与钱穆商榷的观点,最典型的体现在两人关于梁惠王年代的争论上。
    在研究战国史料的过程中,杨宽发现《史记》上梁惠王未改元前的年世多了一年,惠王的纪元误上了一年,连带魏文侯、魏武侯的纪元也误上一年。虽然只是一年之差,但对于改正《史记》中东方六国年代的错误关系很大,基于此,杨宽在《东南日报·文史周刊》第6期发表《梁惠王的年世》一文。按照一般学者的考据,对于梁惠王年世的考订,只要根据《纪年》来校正《史记》梁惠王的年世,把《史记》魏襄王的年世改作魏惠王改元后的年世,把《史记》魏哀王的年世改作魏襄王的年世,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可是事情并非如此,因为如果把《纪年》和《史记》两书所记载的魏惠王的事对比起来,便会发现两书所记的年代不能相合,不是相差两年,便是一年。据杨宽排比资料,《史记》和《纪年》所载魏惠王的事相差一年有四件事,相差二年的有三件事。《史记》与《纪年》载梁惠王事,相差一年有五事,相差二年有二事,年代相合的没有一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认为相差一年是因为,《史记》所据《秦记》用的是“周正”,《纪年》用的是“夏正”,这些事发生在夏历的仲冬或季冬,由周正计算已是次年的一月、二月,所以有一年相差。但此解释不了《纪年》上所载梁惠王的事都巧在仲冬、季冬发生呢?《纪年》和《史记》所载梁惠王的事无一事年代不相差。杨宽根据《古本竹书纪年》,论证梁惠王于三十六年改元又称一年,未改元前实只三十五年,改元后有十六年,前后在位共五十一年,《史记》把惠王改元后的十六年误作梁襄王的年世,又误以惠王三十六年卒,因此《史记》把梁惠王纪元误了一年。至于相差两年的都是战事,大概战事连绵二年,决胜在次年,《史记》所根据的是《秦记》,《秦记》本是秦史,对于魏国战争只记胜负,所以都记在次年了。
    钱穆看到《梁惠王的年世》一文后,对杨宽的解释并不认同,于是在《东南日报·文史周刊》第10期发表《关于梁惠王在位年岁之商榷》一文,对杨宽的解释提出异议。认为有的《史记》错误,有的前人引用《纪年》不确,以为杨宽改梁惠王在位五十二年之旧说为五十一年,实无坚强证据,并说“此等相错,古书多有,实难深论。”
    看到有学者对自己的观点提出商榷,且是自己的钱穆师,为了阐述己见并作回复,杨宽在《东南日报·文史周刊》第14期上作《再论梁惠王的年世》一文作进一步阐释。以《史记》与《纪年》比勘,魏武侯、魏惠王之年世皆有一年之差,而无相合者,惟所记战事有差二年者,因《史记》据《秦记》。《秦记》于它国战事只记胜负之年,因而战争连续二年者,往往记在次年。证明两书确实相差一年。此外,对于钱穆一些零星的质疑,杨宽亦有解释。钱穆说:“洵如杨君之说,则魏文侯年亦必谓史表仍递次误前一年而可,今若定魏文侯五十年,武侯二十六年,惠王称王改元前三十五年,前后共一百十一年,杨君岂能一一证成史表之凡属其时魏事均误上一年,此诚不易持之说也。”杨宽解释道,《史记》魏惠王未改元前误多了一年,魏文侯、魏武侯的年世自然也都错误了。经过一一论证,最后得出,“文侯既在晋敬公六年初立,其元年定在晋敬公七年,从此下推,文侯五十年,武侯二十六年,惠王改元前三十五年,正和惠王改元的年代相密接。在这一百十一年中,我们把《史记》和《纪年》所载的魏事相参证,没有一点不和拙说若合符节,简直找不出一个反正来,该不是‘至不易持之说’吧!”钱穆又说:“杨君复就《史记》本书以求证,而实亦为误说者。如《史记·魏世家》惠王元年韩、赵合军败魏于浊泽,据《赵世家》应在赵成侯六年,即梁惠王之二年,遂疑《史记》对惠王事误上一年,不悟同时魏败赵于怀,《魏世家》在惠王二年,而《赵世家》在成侯五年,则岂不又误下一年欤?至惠王败韩马陵,则《魏世家》、《韩世家》、《六国表》皆在惠王二年,此并不误,凡此皆同一时事,而或则误上一年,或则误下一年,或并不误,岂得以一意说之?”杨宽认为《史记》对这一役的记载非常参差不齐,其所以参差不一,就是因为《史记》魏惠王的纪元误上一年。此役的起因是由于赵、韩想乘魏的内争而加以打击,结果因赵、韩不和反而被击败。《魏世家》于惠王元年只说赵韩不和,“韩以其少卒夜去”,二年才将韩赵打败,但从《纪年》看来,赵在惠王元年已经败了,就此而言这也算《史记》魏惠王纪元误多一年的旁证。总之,杨宽依旧坚持《论梁惠王的年世》一文中的观点,《史记》和《纪年》所载魏武侯和魏惠王未改元前全都相差一年,且无一事年代相合,原因是《史记》把梁惠王“三十六年改元”误作了“三十六年卒”,于是《史记》梁惠王的纪元误上一年,年数也误多一年。
    以上这些讨论的内容也体现在《辑证》中。杨宽晚年挑选生平重要文章入《杨宽古史论文选集》,《梁惠王的年世》及《再论梁惠王的年世》两文皆收入其中,于此可见杨宽对此二文的重视。杨宽在自传中回忆此次讨论时,不无骄傲地写道:“我曾在新版《战国史》的《后记》中谈到这次讨论。看来当时他还不知道我是当年苏州中学的学生呢!”
    三、考证的方法
    《辑证》涉及从《左传》之终年,到秦灭六国与统一,期间凡248年的历史。每年开始,列有周及重要列国的纪年,并注明公元前的年数,“使分散杂乱、年代错误、真伪混淆之战国史料,若网之在纲而有条不紊,脉络清楚而承前启后,史实正确而真伪分明。”杨宽如何把如此复杂的战国史料梳理得有条不紊、脉络清楚、史实正确而真伪分明呢?从杨宽所有已刊及未刊的著述来看,从来没有见到杨宽写专篇文章讲考证方法,但细读《辑证》,则发现他受中国传统考据学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他能比较熟练自如地运用考据学中的本证、旁证、理证等方法。
    本证法,也称“内证法”,用本书本文作依据进行考证。杨宽在《辑年》中常用,用《史记》的“世家”与“年表”互相校对,即属于典型的本证法。如《史记·楚世家》云:“楚伐周,郑杀子阳。”根据《六国表》的“楚悼王四年败郑师,围郑。郑人杀子阳。”可得,“周”乃“郑”之误。根据《六国表》谓昭王十八年“客卿错击魏,至轵,取城六十一”及《穰侯列传》“拔魏之河内,取城大小六十余”,轵即在河内,可知“取城大小六十一”即在河内,主将为司马错。于此可判定《白起列传》所谓白起于昭王十五年攻魏拔之,取城小大六十一当有错。根据《秦本纪》“(秦昭王)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判断《六国表》“魏纳献安邑及河内”为误,魏献安邑,未尝献出河内全部地区。
    旁证法,也称“外证法”,是指用其他文献资料作证据进行考证。如《韩非子·喻老》中说:“知伯兼范、中行而攻赵不已,韩、魏反之,军败晋阳,身死高梁之东,遂卒被分,漆其首以为溲器,故曰:祸莫大于不知足。”杨宽认为此中“溲器”不确,应当是“饮器”。《赵策一》与《史记·刺客列传》都云:“及三晋分知氏,赵襄子最怨知伯,而漆其头以为饮器。”《说苑·建本》第三十章亦云:“智伯围襄子于晋阳,襄子疏队而击之,大败知伯,漆其首以为饮器。”《吕氏春秋·义赏》又谓赵襄子“与魏桓、韩康期而击智伯,断其头以为觞。”觞,即饮器或饮杯。并进而指出以人的头颅作为饮器是西北戎狄之风习,因为《史记·大宛列传》、《汉书·张骞传》云:“至匈奴老上单于杀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
    除了引用其他纸质文献资料证明己说外,杨宽还结合新出土的竹木简、帛书及瓦书、铜器铭文与刻辞、石刻等,如《孙膑兵法》、《战国纵横家书》、秦简《编年记》、四川青川《田律木椟》、《秦封右庶长歜宗邑瓦书》、商鞅方升、秦诅楚文、楚熊章钟、鄂君启钟等。此种方法即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杨宽对此方法极力肯定,崇拜之情显露无疑。如魏国李愧的《法经》在战国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法经》首着重囚捕盗贼,这是沿用其它诸国的成文法。所谓“盗”指窃劫财货;所谓“贼”指杀人伤人。1976年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秦律》竹简,其中《法律答问》就是处理民间以及官府各种刑事案件,处罚最重者,即非法取得财物的“盗”与杀伤别人的“贼”。所谓“盗”不尽包括窃取钱币、珠玉、家畜、衣服、祭品的人,还指偷采别人桑叶、价值不及一钱者,徙移封畔而私占田地者。于此,对于“盗”“贼”有了更为具体的了解。
    理证法,是指在缺少证据的情况下,根据事理逻辑进行是非论证。《汉书·艺文志》、赵岐《孟子题辞》、《风俗通·穷通篇》皆认为孟子是子思的弟子,甚至《孔丛子》等书记载子思与孟子之间的问答,从唐代的韩愈,一直到清代的毛奇龄等人都认为孟子问学于子思。然而经过杨宽的考证,这个史实是不可靠的。他说:“自孔子卒,直齐宣王元年,凡一百五十年,孔子卒时,子思为丧主,其时当已年长。子思年寿,《史记》谓六十二,后人有以为六十二或八十二之误。即使子思年岁八十二,孟子亦不及以为师。”孟子曾说过自己未尝为孔子徒弟,仅“私淑诸人”,因此杨宽认为孟子是受业于子思的门人而不是直接问学于子思。
    遇不同说法,指出各家说的是非,存其疑。如关于“秦厉共公十年庶长将兵拔魏城。”黄式三《周季编略》改作“秦伐晋拔魏氏城”,并说“或是魏氏边邑耳。”杨宽认为“此说无据,史文未见其例”。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说:“魏城,秦地,不可言拔,当作补,若后年补庞戏城、补庞城。”杨宽指出“此说亦无据,秦边邑无魏城。”到底此句应如何解释,杨宽亦不得其解,坦言“《六国表》此记疑有脱误。”
    对于史书无其它记载,存疑。比如,《水经·巨马水注》、《初学记》八、《太平御览》六十四、《太平寰宇记》六十七引《纪年》中的“晋荀瑶伐中山,取穷鱼之丘”,但都没记是何年。只有今本《竹书记年》列入周定王十二年,即晋出公十八年。杨宽言“不知何据,今姑列于此。”
    对于史书无记载的,缕清已知的,直言“不知”的。如《左传》言“二月,盟于平阳,三子皆从,康子病之,言及子赣……”对于子赣,杨宽解释道:“子赣即子贡,端木氏,名赐,卫人,孔子弟子,少孔子三十一岁,时年五十四,善于外交辞令,又善经商致富。鲁哀公六年孔子绝梁于陈,使子贡至楚营救。次年吴向鲁征百牢,吴太宰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哀公十一年吴王夫差赐叔孙甲、剑铍,叔孙不能应对,由子贡代队。次年卫侯会吴于郧,为吴所执,经子贡进言太宰嚭而得释。是年越以霸主而遣使至鲁,约定以骀上为鲁、邾之间疆界,欲迫使三桓从鲁哀公听命于平阳之盟,季康子为越使所困,因而欲召子贡前来救解。”短短数语,将子贡的事迹交代清楚明白。但此后如何,文献资料中没有任何相关记载,只有《史记·儒林列传》曾说“子贡终于齐”,具体年月,“不知在何年”。
    对于史书无记载的,根据史识加以适当推测,不妄言。比如,关于司马错,秦昭王二十七年秦将司马错拔楚黔中,三十年复拔,期间楚必曾大败秦军而一度收复黔中。这次战役秦将疑为司马错,楚将当为庄蹻。但秦昭王二十八年以后,史料中忽不见司马错之记载,改由白起统帅攻楚。司马错为司马迁的祖先,献伐蜀而攻楚的计策,自秦惠王后元九年攻灭巴、蜀,到秦昭王二十七年攻拔楚黔中,三十六年屡见战功。因此,杨宽发出疑问:“何以史公不为之立传?盖一败之后,前功尽弃,有难言之隐邪?”至于难言之隐是什么,读者可去推测想象,杨宽不妄言。
    四、《辑证》的成就
    《辑证》虽是一部战国史料编年的著作,但也有疏证。杨宽在凡例中对疏证有所注解,他说:“笔者所作疏证,皆附于主要史料之后,以‘案’字或‘又案’开头。主旨在于考订史事之年代,明辨史实之真相,阐明史料之价值。亦或考辨前人所作考订之是非得失,亦或考辨史料之真伪,以求去伪存真。所有疏证,不在为史料作注解或考释,但时或由于发覆纠谬的需要,不得不作必要之注解或申辩。”“注解”包括对战国某一国大势的鸟瞰、对战国制度、文化风俗的疏通等等。“注解”类的语言虽不多,短短数行字,但对于理解战国史方面情况则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读《辑证》,首先让我们能对纷乱复杂的战国史有一个鸟瞰性的了解,尤其是各国的兴亡变化,兴为什么能兴,亡为什么能亡。比如,在战国诸强争霸中,秦国最终统一六国。秦在统一六国过程中采取了哪些方向性的政策改变使得秦强大,在阅读完《辑证》后,杨宽先生蜻蜓点水地描绘出来。从秦昭王到秦始皇有两个重要的政策转变,一个是秦昭王时,范睢提出的“远交近攻”和主张“毋独攻其地而攻其人”。此后即有秦坑杀赵卒40万。这是一个时期。另外一个时期,即秦王政在执政以后,诚如杨宽所说:“秦王政亲自执政,采用尉缭、李斯、姚贾等人的计谋,以金玉财宝贿赂东方六国。……此前秦以尚首之国,战胜以斩首数目记功。秦王政时,二年麃公攻魏卷,斩首三万。十三年桓齮攻赵平阳,斩首十万。此后兼并六国之战争中,即不见有斩首之记录。桓齮于十四年攻赵宜安时,即为赵将李牧所大败而走。蒙骜、王翦先后在秦兼并六国过程中建有大功,经历多次大战,但全无斩首记录。盖六国已丧失战斗力,同时秦亦以‘义兵’自居。吕不韦《吕氏春秋》鼓吹以‘义兵’诛暴而重立天子,当秦初并天下时,秦王政下令亦自称‘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丞相等亦皆曰:‘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可见,秦之所以最终统一六国,是因为秦在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对外政策,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得秦国笑到了最后。如果不是对整个战国史有着深切的了解,是不能蜻蜓点水而有如此深刻的见识的。
    《辑证》在考证制度方面、地理方面、历史人物或事件、民族方面都考订或者解决了一些问题,缪文远文已言及制度方面的法制、职官以及地理、民族方面,本节将侧重于都城制度、陵寝制度、职官考核及赋税、风俗文化等方面的考证。
    都城制度,《索隐》引《世本》说、高诱注《战国策》、《汉书·地理志》都认为西周建都于汉之河南,即西周之王城,东周建都于汉之洛阳,即西周之成周。两邑相距40里,王城在洛阳市王城公园一带,洛阳即今洛阳以东40里之汉魏故城。杨宽认为,《汉书·地理志》以王城与成周相距40里,以洛阳即西周之成周,与《尚书》不合。根据《书序》“成王在丰,欲宅洛邑,使召公先相宅,作《召诰》。”“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可知所谓成周即洛邑。《逸周书·作雒篇》作“大邑成周”,即《尚书》“作新大邑于东国洛”。王城乃成周之宫城,城外有方七十里的大郭。《洛诰》记周公曰:“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涧水东,亦惟洛食。”王城即在涧水附近,大郭即在王城东,横跨瀍水东西两岸。又根据考古发现,在瀍河东西两岸,发现许多西周墓与遗址,墓地以南又发现西周早中期铸铜遗址。因此,成周大郭在瀍水两岸,而不是《汉书·地理志》所言以洛阳为成周。
    陵寝制度,周赧王八年,“(悼武王)葬毕,今安陵西毕陌。”渭水流域有两处名毕或毕原,一个在渭水以南西周国都镐东南杜中,即《元和郡县图志》万年县二十八里处置毕原。一个在渭水以北秦都咸阳西北,即《元和郡县图志》咸阳之毕原,亦称毕陌。魏晋以来误以咸阳之毕原为镐京之毕原,因而误以为秦惠文王陵为周文王陵、周武王陵。原来周文王、武王之冢无丘陇的制度,而秦惠文王、秦武王陵已有高三丈以上的丘陇。因此,“陵”之名是由丘陇而来的。
    职官考核,周考王十五年附编,《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王登为中牟令,上计言于襄主曰:“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己者,其身甚修,其学甚博,君何不举之?……王登一日而见二中大夫,予之田宅。”杨宽说,从“上计言于襄子”,可知当时已推行年终考绩之“上计”制度,并于“上计”时向国君推荐人才,此开启汉代郡国上计时贡士制度的开端。
    赋税制度,在“(秦孝公)十四年初为赋”下,杨宽对秦国的“赋”是什么,使用此类赋的目的是什么,作了言简意赅的解释。他说商鞅所用不是鲁季孙氏“用田赋”(按田亩征收军赋)的方法,而是按户、按口征赋之法,具有奖励垦荒的作用。根据《商君书·垦令》云:“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与食,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可知商鞅按“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具有限制官僚、地主豢养食客数目之目的。根据《商君书·垦令》云:“以商之口数而使商,令之厮、舆、徒、童者必当召,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两天不荒。”可知具有限制商人多用奴隶的作用。商鞅对家中有成年二男子加倍征赋之法令,又具有确立一夫一妇为单位之小农,作为经济基础。
    文化史,在《史记·封禅书》“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其后百二十岁而秦灭周”下,杨宽对秦人信仰五色上帝之说进行了解释,杨宽言:“《周季编略》云:自秦灭东周推之,距此适百二十岁,则《年表》可从也。秦人信仰五色之上帝。《秦本纪》谓秦襄公‘祠上帝西畤’,《十二诸侯年表》:‘襄公八年初立西畤,祠白帝。’是白帝乃白色之上帝。《封禅书》谓秦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史敦曰:‘此上帝之征’,于是作鄜畤,郊祭白帝焉。《秦本纪》云:‘文公十年初为鄜畤。’其后宣公四年又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灵公三年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此年献公又以为得金瑞而作畦畤栎阳而祭白帝。”经过详细的文献梳理,杨宽对秦皇帝的五色信仰说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论述,他说“是秦君于四百年间,先后设置七畤,白帝三而青、黄、炎帝各一。凡此四色帝,皆秦之上帝。按五色上帝之信仰,以四方、五色相配,五行学说又以四方、五色与五行相配。秦献公自以为得金瑞而祭白帝,明受五行学说之影响。”
    风俗史,在秦灵公八年,“城堑河濒。初以君主妻河。”从此年开始,秦在占领的地方推行原有部族所流行的“河伯娶媳”的习俗。根据《赵世家》所记霍太山山神的朱书,谓将赐赵林胡之地,奄有河宗,至于休、溷诸貉。《正义》说:“《穆天子传》云:‘河宗之子孙柏絮。’盖在龙门、河上之流,岚、胜二州之地也。”由此可得,龙门以上、黄河上游部族河宗氏,以河伯为其祖先而崇拜。因此,河伯娶媳的风俗可能是河宗氏的巫术信仰,而世界各地沿河流部族都有这个风俗。
    综上所述,《辑证》从开始编撰到最终出版有将近60年的时间,将战国248年的史料编年,并对部分史料作案语,即“注解”,所作“注解”涉及到历史人物和事件、制度、经济、文化风俗等,这些“注解”是杨宽先生数十年研究功力积累的洞见。这些“洞见”不是就某事考证某事,而是有所贯通,视野非常宽阔,这能给读者提供一些非常重要的思考。毋庸讳言的是,《辑证》有些不足的地方,如缪文远书评中指出对当代学者研究成果采用不够;未附参考书目,于初学不便。此外,可能也存在一些考证和论断不准确,如杨宽认为魏国公子将兵只是战国早起的现象,自从太子申、公子卬将兵被擒后,魏国就“不见太子与公子为主将者。”现在看来,这个论断似不准确。因为在公子卬外,魏国公子将兵的还有公子景贾和公子咎。又如,《辑证》将宋悼公元年误定为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总之,由于此书修订及定稿后时,杨宽身在国外,学界最新成果不容易看到;又由于在这样大规模的考证中,可能由于资料不足和推断失误,不免有可修正的地方。但就全书整体而言,立论有据,考证精到,“上接《春秋》、《左传》的编年体的战国史料汇编和考订,使原来分散杂乱、年代错误、真伪混淆的史料,有条不紊而真伪分明。”因此可以说,《辑证》是继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后,在战国史方面“令人瞩目的一项成果”,使得战国史的研究者从中受益。钱穆、杨宽二人在战国史研究方面的潜力及专精,吕思勉在20世纪40年代就曾言及,他说:“二君(指钱穆、杨宽——笔者注)于战国史事,推校极密。”现在看来,吕思勉的评价仍然是妥当的。
    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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