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近年来一些民族地区的文化实践表明,借助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能够服务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中心工作,一定区域内的民族传统节日已然成为同一区域多民族交往交流的重要文化空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的传统文化资源。 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的雷山县,居住着苗、汉、水、瑶、彝、侗等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为12613人,占7.8%,苗族人口135866人,占84.4%,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2525人,占7.8%。[1]苗汉文化互动相互渗透形成该县的地方文化特点。 在清初设县治理之初,各族移民人口涌入增加,形成对土地资源的竞争,加之语言、社会文化的差异,民族间交往交流不畅,纷争时有发生。好在各民族基于市场上的互通有无,长期的物资交换和文化互动,逐渐打通了交流交往的渠道。自20世纪之后,伴随现代学校教育的逐渐普及,跨族际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格局逐渐形成,特别是民族传统节日为跨族际交往提供了更广泛的空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雷山县各民族和谐共处,成为民族团结和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典范之一。 苗汉民族长期交往,促进节日文化相互包容 早在清末至民国时期,雷山县境内苗汉两个民族中就有“打伙计”(地方方言,指两人结成兄弟伙伴关系)现象。新中国成立后,苗汉民族之间打伙计更加普遍。这种跨民族“一家亲”式的“伙计”关系,成为当地各民族人民在彼此节日中深度走访交往的良好基础,如今更是成为普遍现象。 在雷山县境内,以汉族为主体的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等,过去当地的苗族基本不过这些节日。在较长的历史过程中,受到毗邻而居的汉族影响,苗族群众也逐渐参与到这些节日中来。开始表现为在以汉族为主的村寨过节时,苗族伙计是必被邀请的重要客人。渐渐地,苗族村寨也开始过起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原本是单一汉族的节日,成为县内苗族、水族等共同参与的节日。在这些节日中,最具影响力的要数春节,如今临近县城的汉族村寨和苗族村寨也热热闹闹地过春节,并且加入了很多苗族文化元素,如举行斗牛、跳芦笙等娱乐活动。玩龙灯是汉族村寨春节期间的主要活动之一。县城石板街、教场坝、南门坝、羊常坝、西门、长丰、治安、连城、营上、北健、震威、望丰、桥桑等汉族居民居多的村落,相互串寨玩龙灯,甚至还会串游到邻近的台江、凯里这些以汉族为主的村寨,很是热闹。玩龙灯活动深受苗族民众的喜欢,同村的苗族村民毫不例外地参与到玩龙灯活动中,周边苗族村寨居民也多去凑热闹,实际上也成为烘托节日氛围的参与者。正如一位苗族八旬老人所言:“我小时候,汉族过年闹龙灯,正月十四、十五集中在城里烧龙,大家都要去的”[2]。 当地苗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敬桥节、吃新节、苗年节、鼓藏节。进入初春,农历二月二的敬桥节,人们用糯米饭、红蛋、剪纸花环、酒肉等祭桥,以祈求繁育子孙、多子多福,又被誉为“儿童节”。屯堡汉族百姓普遍认为敬桥节与他们世代倡导的修桥补路、品德修养、祈求人丁兴旺的人生目标相吻合,且花环、红蛋、糯米饭等也是儿童喜欢的,也逐渐将敬桥节纳入到节日体系之中。苗族过吃新节、苗年节、鼓藏节时,屯堡人也携带礼品成群结队到苗寨过节。汉族群众积极体验苗族在过传统节日期间开展的一系列活动。斗牛是吃新节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为各村寨间、民族间的社会交往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过去,斗牛受苗族习俗的影响,苗族群众是斗牛活动的主导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县内原本不过吃新节的汉族百姓有越来越多的人由看热闹变为爱好者,融入其中参与斗牛活动。人们更多地是以斗牛为由头,前来斗牛村寨走亲访友、相聚约会、寻求佳偶、售卖货物等,经过长期地交流交往交融,斗牛也逐渐成为汉族村寨的节日活动。如南屏村每年农历七月半时,在村口举行斗牛活动,本村村民主导还邀约临近苗族村寨参与,日渐成为传统。如今,在雷山县境内的各村寨斗牛场上,有来自各个民族的群众,节日促进了各族群众之间的情感联系和文化交流。再以吹芦笙为例,过去苗族过苗年吹芦笙时,由于汉族群众几乎不会吹芦笙,多是看客。而近些年来,也有部分娶苗家媳妇的汉族青年主动学习吹芦笙,因为这样走外婆、舅家亲戚才能参与到活动中,有利于沟通感情,更好地融入彼此的生活。 雷山各民族在长期的相互交往、交流和交融中,形成了文化相互包容、相互参与的社会基础。地方节日成为民间跨族际交往的重要渠道,使原本属于单一民族的传统节日逐渐演化为多民族共享的区域性节日。 地方政府推动传统节日共享,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共生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利用传统节日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伴随时代的发展,春节越来越成为各民族共同欢度的节日。因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人员外出打工,往往在春节这样的长假才能返乡返家,这难得的假期也使苗族过春节变得更热闹起来。近些年的春节期间,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雷山县龙灯协会、山歌协会开始组织和举办玩龙灯比赛、山歌比赛,迎来了各族群众的大围观。丰富多彩的苗族传统节日文化的展示是地方政府推动民族融合尤为重要的举措。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政策的具体落实,参照国家节假日制度,适当在苗族、侗族的重要传统节日做出放假安排,为促进区域内各族民众共同欢度节日提供了时间保障,在某种程度上也扩展了民族间社会交往的渠道。 近年来,雷山县政府和民间文化协会通力合作,汇智聚力将苗年等传统节日文化打造成为特色旅游的节庆活动[3],在促进县域文化产业发展同时,引导多民族共同参与,促进民族间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苗年活动中,不分民族,只要愿意参与跳芦笙或其他民俗文化展演活动,都可以在村委会报名。地方政府和基层社区在节庆文化建设中起到很重要的组织动员作用,这无疑促进了节日活动规模的扩大。苗年前夕,雷山县人民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多种传播方式,宣传当地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苗年节期间,现场直播展示当地各族民众欢庆节日的盛会,反响热烈。通过媒体关注苗年节日活动的观众更是不可胜数。节日中同样有身着苗族盛装的汉族妇女出现在盛大的跳芦笙队伍中,激动的神情让观众毫不怀疑他们就是这个节日的主人。她们参与苗年节跳芦笙活动,并不完全是为了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的文化旅游活动,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苗年和春节等节日一样是不分彼此的共享节日,节日活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给各族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增收。因此,苗汉各族群众都乐在其中,同享喜庆热闹、民族和谐共处的节日氛围。 我们注意到,在雷山县地方政府的引导下,调动地方各类民间文化协会积极参与,不仅充分利用传统的春节、苗年等节日,还将国庆、元旦、五一等纳入到地方节日体系之中,一方面在于传承弘扬传统的节日习俗、娱乐活动,另一方面将群众喜闻乐见的现代娱乐活动融入节日之中,更重要的是把增强国家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寓于节日文化展演之中,充分体现了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理念。 地方政府重视并积极推动传统节日文化活动,是增进各民族间情感交流的重要保障,进一步促进了各民族间节日共享和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现。据笔者调查,目前雷山县境内不论是以汉族为主的村寨还是以苗族为主的村寨,不仅“嵌入式”居住格局已经成型,且跨民族通婚的家庭比例逐渐增加,使各族民众深切体会到“中华民族一家亲”,呈现出民族团结、民族关系融洽的新面貌。 充分利用传统节日资源,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 各民族都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节日是每个民族社会文化的“整体性呈现”。“节日,以一个特有的时间把人们联合起来,融成一个整体”。[4]节日文化所具有的公共性,是多民族共居区域文化交流的重要空间,是建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文化根基。如在地方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春节、苗年节成为雷山县各民族互动较多和最具有开放性的文化空间,让苗汉等民族群众深刻体验到不同民族节日文化的丰富多彩和共同参与彼此节日活动的愉悦感。这种现象正是“在长期互相交往中彼此影响、相互交融,既有共性又保留特性,许多文化元素以共生的方式渗透到各地民众的思想观念和日常生活中”[5]。 巴斯认为,族群之间的边界,一面维系着族群的文化特征,一面又为族群之间的文化互动提供了空间。[6]雷山苗汉民族节日互动与共享折射出中华民族节日文化多元一体的特点。节日成为汇聚苗汉等各族民众共同欢庆的文化空间,斗牛、跳芦笙、玩龙灯等活动成为整合苗汉关系有效的纽带,是民族团结的重要体现。各民族节日活动的娱乐性较强,某种程度上也促进了节日文化的共享。透过节日活动,对彼此民族的文化更加了解甚至认同和接纳,形成文化交融和民族团结的和谐格局。 雷山县民族节日文化共享的实践是多元复合性文化的表征,也是凝聚和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体现。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的,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雷山县的实践无疑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参考。在多民族聚居地区,地方政府应充分借助区域内各民族传统节日资源,有意识地引导群众在民间形成的节日交往基础上,加强节庆文化建设,打造特色节庆旅游名片,以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而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年复一年的节日欢庆应该成为促进区域内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方式,加强民族节日共享互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动实践。传统节日跨民族的文化共享,是形成超越单一民族的区域文化认同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区域内各民族传统节日文化资源,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进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丰富和发展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及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鸣谢:文中资料主要来源于2019-2020年期间对雷山县相关政府部门、县苗学会、县城周边东门村、长丰村、南屏村这些汉族村寨和羊排、郎荡等苗族村寨的村干部、村中年长者及其他农户的调查和访谈所得。在此感谢参与笔者田野调查的主要报道人,你们的协助确保了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注释: [1]雷山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编:《雷山县志(1988-2015)》(上册),北京:方志出版社,2017年,第119页。 [2]讲述者:TQW,男,苗族,81岁,陶尧村村民,访谈实录:2020年5月16日。 [3]“苗年文化节”活动一般有非遗展示巡游及开幕式、苗岭百牛对抗赛、芦笙舞大赛、千人长桌宴、千名姑妈回娘家过苗年等。 [4]马国泉等编:《节日》,《新时期新名词大辞典》,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第994-995页。 [5]马戎:《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学术月刊》2018年第1期。 [6][挪威]弗雷德里克·巴斯主编:《族群与边界——文化差异下的社会组织》,李丽琴译,马成俊校,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1-29页。 (作者单位: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