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古典文学 九流十家 汉成帝河平三年,刘向、任宏、尹咸、李柱国等人奉诏校书中秘,整理残篇,勒为新本。刘向死后,其子刘歆又接续其事,凡20年,越历两朝,乃始卒业。刘向校书,“每一书已,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1](P1701)其例略同于清代《四库全书》的书前提要;又别集众录,汇而成篇,成《别录》二十卷,其例略同于清代《四库全书》之总目提要。其后,刘歆又删《别录》二十卷为《七略》七卷,其例略同于《四库全书》之《简明目录》。班固以《七略》为蓝本而加以删节,并附自注,而成《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一卷。 《别录》《七略》之书,实则是对前代学术的一次系统性总结,不徒校书、编目而已。故章学诚云:“刘向父子,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2](P1)然《别录》《七略》之书今已亡佚,学者仅能依《汉志》而窥其骨架。因刘向、刘歆之故,前代学者对《汉志》一书又多不吝其赞美之情,如清代金榜即云:“不通《艺文志》,不可以读天下书。《艺文志》者,学问之眉目,著述之门户也。”[3](P248)诚如其言,欲究先秦学术原委,舍《汉志》则无从入手。清代朴学兴盛,多好古之士,《汉志》一书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然多为笺注之学;唯有章学诚《校雠通义》跳出汉学窠臼,从学术史的高度研究《汉志》,借目录之名以究先秦学术源流,得出了不少精辟的见解:如战国无私门著述、互著别裁说等。民国以来,诸子之学大兴,有识之士欲于儒经之外别立一宗,对《汉志》“尊经卑子”的理论模式产生了强烈质疑。最先发难者乃正在外国留学的胡适,其《诸子不出王官论》一经发表,便立刻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从今天来看,胡适的这种观点其实尚有讨论的余地,但是其影响却是巨大的:一些固有的观念被打破,新的问题和新的视角逐渐萌生。 这场讨论横亘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汉志》中“九流十家”的划分是客观的历史还原呢,还是基于自身学术立场的一种理论建构呢?如果说“九流十家”的区分是向歆父子的基于自身立场的理论建构,那么,其对诸子学的建构与前代学者究竟又有什么不同呢?关于这一问题,除了胡适正面批驳“九流十家”之说外,民国以来的其他研究者虽然意识到“九流十家”之说所存在的问题,但还是或隐或显地承认了以“九流十家”之说区分先秦思想的合理性,如梁启超从历史分期的角度将先秦诸子分为四期:第一期分南北二派,第二期分孔、老、墨三宗,第三期分儒、墨、名、法、阴阳、道六家,第四期则分九流十家。[4](P24—35)蒙文通则从体用的角度阐述法家与兵、农、纵横之间的关系,以为兵、农、纵横三者只是法家施政的工具,而名家、阴阳家都是墨家的分支;[5](P107)而在这之前,章学诚其实就已从体用的角度讨论过儒家与法家的关系了[2](P92)。“九流十家”之说影响之巨使学者未敢轻言否定,而只是对其基础上稍加修正;然而,“九流十家”之说中所立“道家”“名家”“阴阳家”诸名目在先秦时期可能并非以学派的面目存在。 一、从“以人论学”到“以家论学”:《论六家要指》的突破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台北版自记》中说道:“我不承认古代有什么‘道家’‘名家’‘法家’的名称。我这本书里从没有用‘道家’二字,因为“道家”之名是先秦古书里从没有见过的。我也不信古代有‘法家’的名称……至于刘向、刘歆父子分的‘九流’,我当然更不承认了。”[6](P15)诚然,在先秦时期,真正能称之为学派的恐怕只有儒、墨二家了,《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7](P456)又说“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7](P457)儒墨二家之所以能称之为一个学派,第一是因为他们鲜明的思想特色;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意识、有组织性地传播自身的思想,并拥有一大批信徒,在当时影响很大。而其他所谓的名家、法家、纵横家等,既不象儒家有明确的师承关系,又不似墨家有一套完备的宗教性的组织体系,说先秦存在这些学术派别,不能不使人生疑。至于学者认为起源很早的“道家”恐怕也是汉代的产物,《隋书·经籍志》说: 自黄帝以下,圣哲之士所言道者,传之其人,世无师说。汉时,曹参始荐盖公能言黄老,文帝宗之,自是相传道学者众矣。[8](P1003) 据《隋志》所言,道家在汉代以前,根本没有所谓的师法传承,此可作为道家晚出之证。道家开宗立派应当要以曹参推荐盖公为标志。至于法家、名家、杂家、阴阳家、农家、小说家等恐怕也是汉代人建构起来的新名词,先秦并没有类似的学派存在。 先秦时期学者论诸子之学,多是以人论学,而非以家论学。如《尸子·广泽》篇云“墨子贵廉,孔子贵公,皇子贵衷,田子贵均,列子贵虚,料子贵别囿”,[9](P63)评骘先秦诸子凡六人,而未言家;《荀子·解蔽》篇论墨子、宋子、慎子、申子、惠子、庄子、孔子等七人,而未言家;《吕氏春秋·不二》篇评骘老聃、孔子、墨翟、关尹、列子、陈骈(即田骈)、阳生、孙膑、王廖、兒良等10人,而未言家。到汉代,《淮南子·要略》篇评骘孔子、墨子、管子、晏子、申子、商鞅、刘安等七人,依旧是以人论学,而不言家。 稍有不同的是,《庄子·天下》篇和《荀子·非十二子》都有意去整合诸子思想,将思想相同或相似的诸子归入一派加以评骘。《庄子·天下》篇评骘墨翟与禽滑釐、宋钘与尹文、彭蒙与田骈与慎到、关尹与老聃、庄周、惠施与桓团与公孙龙等13人,共划分六个思想流派;《荀子·非十二子》评骘先秦诸子他嚣与魏牟、陈仲与史鰌、墨翟与宋钘、慎到与田骈、惠施与邓析、子思与孟子、仲尼与子弓等14人,共划分六个思想流派。但总体来说还是在以人论学,而并没有将“儒”“法”“道”“墨”等家派名称强行加之于诸子。 《天下》篇和《非十二子》对于诸子流派的划分与后来《汉志》“九流十家”的划分也不尽对应。如《天下》篇、《非十二子》都以田骈、慎到为一派,而《汉志》则以田骈为道家,慎到为法家。又,《天下》篇以宋钘、尹文为一派,《荀子·非十二子》则以墨子、宋钘为一派,但《汉志》则以墨翟为墨家,宋钘为小说家,尹文子为名家。主要原因是分析者从各自的学术立场出发,对于诸子思想核心意涵领会有所不同。《荀子·非十二子》是从“大俭约而僈差等”[10](P92)的角度理解宋钘的学说,从这一角度而言,宋钘似可归入《汉志》之墨家,而《天下篇》则是从“不累于俗”[11](P1082)的角度来理解宋钘学说的,《庄子·逍遥游》“宋荣子犹然笑之,且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沮,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11](P16)之语可作为“不累于俗”的绝佳注脚,此这一角度而言,则宋钘又似乎可以归入《汉志》之道家。但是《汉志》既未将宋钘归入墨家,也未归入道家,而是归入小说家,可能是因为宋钘所撰之书颇有神话传说的意味。 据上所论,我们也可以稍稍窥见,学界一直以来奉若圭臬的“九流十家”之说其实也只是建构的产物,而并非是对先秦思想的真实还原。 家派的建构应追溯到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以家论学是司马谈的突破,他从根本上改变了先秦以来以人论学的基本格局,将先秦诸子分为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又以道家统摄诸子,言道家“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2](P3289)结合诸家所长。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司马谈虽题名“六家”,然而文中只有法家、名家、道家称“家”,儒、墨则则仅称“者”,阴阳家则仅曰“阴阳”。不称“阴阳家”而称“阴阳”,乃是因为前文“名家”“法家”等都以二字为称,因文法之故,所以省“阴阳家”为“阴阳”,省“道德家”为“道家”。而儒、墨不称“家”而称“者”,则是另有深意。 司马谈所言之“家”有职业、官守的含义,《鬼谷子·符言》篇“家于其无常”,陶弘景注云“家犹业也”,[13](P119)即是职业之义。《汉志》说: 汉兴有齐鲁之说,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即王吉)名家。[1](P1717) 《汉书·王吉传》说王吉曾被征为博士,又“以《诗》《论语》教授”,[1](P3066)上文“唯王阳名家”的意思是指,只有王吉曾被召入学官并为官家传授《论语》。《汉志》又说: 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鲁扶卿、前将军萧望之、安昌侯张禹,皆名家。[1](P1717) 其中,龚奋、扶卿不详其事,其他诸人皆曾被征为博士或太傅,也都有在官家教授《论语》的经历,如夏侯胜“迁太子太傅,受诏撰《尚书》《论语说》”, [1](P3159)韦贤“征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1](P3107)萧望之“为太傅,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 [1](P3282)张禹“试为博士……授太子《论语》”。 [1](P3347) 由此可知,“名家”之义,指的是在官学体系中传授某一专门学术。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所提及的“法家”“名家”“道家”“阴阳家”可能在当时都已纳入官学体系当中了,《汉书·儒林传》说:“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1](P3593)黄老即道家,刑即法家,名即名家。也就是说,在田蚡之前,道家、法家、名家都是官学体系的一部分,而且在朝廷有一定势力。儒、墨则只是民间学派,儒墨之学只是私门之学,故不称“家”,而称“者”。 从“以人论学”到“以家论学”的转变,标志着汉代学者意图将诸子之学纳入到官学体系当中,而后以一元统多元,从而实现思想意识形态上的统一。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企图以“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的道家统合诸家,其后的刘向则欲以六艺为学术之源,意图以“游文于六经之中”的儒家统合诸家。然而,这种统合也不可避免地要以牺牲思想自身的丰富和精微作为代价。 二、《汉志》的转向:以六艺统诸子 司马谈之后,《汉志》又推演其说,添入纵横、杂、农、小说等四家,将诸子分为“九流十家”。在“九流十家”的划分中,有必要注意的是《汉志》对于“杂家”的立名,《汉志》云: 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治国体之尤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1](P1742) 文中所谓“兼儒墨,合名法”的说法乃是沿袭自司马谈《论六家要指》“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但是司马谈所言其实是对道家的定义,本意是以道家统摄诸子。《汉志》的处理显得颇有意味,他将司马谈口中的“道家”降格为“杂家”,其实是否定了道家对于诸子的统摄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孔门“六艺”。《汉志·诸子略》小序直言诸子是“六经之支与流裔”,[1](P1746)言儒家则云“游文于六经之中,……宗师仲尼,于道为最高”,[1](P1728)言道家则有“合于尧之克攘,《易》之谦谦”[1](P1732)之语,言法家则引《周易》“先王以明罚饬法”[1](P1736)之语,言纵横家则又引孔子“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1](P1740)之语,言小说家又引孔子“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 [1](P1745)之语。这些都表明了《汉志》实欲以孔门为代表的六艺之学统摄诸子,这也迎合了汉武帝以来“推明孔氏,表章六经”的文化政策。 以六艺统摄诸子,不能不说是《汉志》的一种创设,在经学为尊的千百年中,这也逐渐成为一个共识性的存在。但在先秦时期,事实并非如此,《庄子·天下》篇为我们提供“六艺”与“诸子”关系的另一种描述。《天下》篇云: 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高亨云,“数”为衍文)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11](P1065) 蒙文通据《天下》篇所言,将晚周时期的学术分为三系:“旧史”为一系,“六艺”为一系,“诸子百家”为一系,[14](P56)此论极为有见。不过,蒙文通又从地域角度对这三系学术加以区分:“旧史”一系为晋学,“六艺”一系为鲁学,而“百家之学”则归于齐学。其说有失允当,《天下》篇并非以地域作为区分,而是以“君子之学”“专官之学”“治民之学”与“六艺”“旧史”“百家”三系学术形成对应。《天下》篇说: 以仁为恩,以义为理,以礼为行,以乐为和,熏然慈仁,谓之君子。[11](P1066) “以礼为行,以乐为和”一语,与上文“《礼》以道行,《乐》以道和”形成了一种对应关系,据此推之,所谓的“六艺之学”即是此处的“君子之学”。六艺之学以邹鲁为盛,这是因为鲁国因周公曾摄位称王的关系全盘继承了周王朝的天子礼乐,但这并不表明周王朝其他区域没有所谓的“六艺之学”。又《天下》篇云: 以法为分,以名为表,以参为验,以稽为决,其数一二三四是也,百官以此相齿。[11](P1066) “其数一二三四”之“数”,蒋锡昌解释道:“此‘数’非普通之数,乃‘数度’或‘度数’之数,……是古官守所守之‘数’,包括法则、度量、刑辟、图籍、礼乐、弓矢、戈殳、矛戟等数而言。”[15](P22)略而言之,“数度”即是指前代所流传下来的礼法规范和其他一些技术性的知识。这又与上文“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的“旧史”一系联系起来。不过这里有一个矛盾:为何《天下》篇上文将“旧史”描述成“数度”的守护者,而彼处则又将“数度”与“百官”联系起来?只要明白《周礼》中史官的性质,这一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周礼》中每一专官皆附有史,王官失守之后,每一专官所残存的图籍旧物则为其此专官所立之史所有。所谓“旧法世传之史”,即是指专官所立之史,故钱基博云:“《周官》大小官多名史以此,故‘百官’即‘史’。‘世传之史’者,按《春秋左氏》隐八年传众仲曰:‘官有世功,则有官族’,古者官有世族,故曰‘世传之史’。”[16](P103)蒙文通以为《天下》篇之“旧史”之主要职责乃记录前代历史事实,其误在于忽略了“数度”与百官的关系。又《天下》篇云: 以事为常,以衣食为主,蕃息畜藏,老弱孤寡为意,皆有以养,民之理也。[11](P1066) 此文所言乃治民之道,谓治民者须让百姓安于职分,并使百姓衣食不忧,才能长治久安。与此对应的便是上文提及的“百家之学”,司马谈《论六家要指》说诸子皆“务为治者”,[12](P3088)与此文略同。 “六艺”“旧史”“诸子百家”三系学术也恰恰与《汉志》的分部对应起来:“六艺”一系对应的是《六艺略》,“旧史”一系对应的是《数术略》和《方技略》,而“诸子百家”一系则对应的是《诸子略》。据《天下》篇所言,“六艺”“旧史”“诸子百家”三系学术其实都是“道术”的一偏,也就是说“六艺之学”与“诸子百家之学”并非源和流的关系,也不存在道术上的高低之分。如果说“六艺”“旧史”二系所代表的“君子之学”和“专官之学”是王官之学中王学和官学的遗存,那么“散于天下”的“百家之学”则是战国时期新兴的学术,是对当世事务的思想性应对,并非是所谓的前代王官之学所能涵盖的。在《天下》篇中,六艺与诸子关系的论述,实则为我们打开了一种理解诸子的新方式,诸子之学并非只是对前代学问的简单继承,它已经突破了王官之学所能涵盖的范围。从本质上说,诸子之学是一种不同于王官学的一种新的学术范式,无论其思考问题的方式还是其所关注的对象,都与王官之学有着质的不同。前代学者囿于经学思维,将诸子之学简单地理解为王官之学的附庸与流裔,无疑是对一种新兴的思想的戕害。而这思想牢笼的最初基石便是《汉志》中的“诸子出于王官”说。 三、“诸子出于王官”说非据《周礼》而成 《汉志》并非单出“以六艺统诸子”这一观点,为其羽翼的便是我们所熟悉的“诸子出于王官”说。六艺之学是古代王官学的遗存,谓诸子出于王官,实则是在为“六艺统诸子”说提供了一个制度史的论证。 《汉志》本自刘歆《七略》,故学者多以为“诸子出于王官”说的创立者乃是刘歆,又因为刘歆与《周礼》之间扯不清的关系,乃推而言之,以为“诸子出于王官”说是受到《周礼》的影响。如清代章学诚即说:“昔者,向、歆父子之条别,其《周官》之遗法乎?”[17](P297)邓骏捷先生也认为刘歆是“诸子出于王官”说创立者,并认为“《周礼》为《七略》学术观‘学术出于王官’论的主要支柱”。[18](P184)刘松来、李会康则说“‘诸子出于王官’说对《周官》的附会,乃是刘歆借古文经学套路树立‘学术出于王官’文化理念的有益尝试”。[19](P162)关于“刘歆据《周礼》而成‘诸子出于王官’说”的观点,此处有必要作出澄清。 (刘向) 首先,“诸子出于王官”说的最早提出者乃是刘向,而非其子刘歆,理由有三: 第一,颜师古《汉书注》引刘向《别录》云:“名家者流,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1](P2711)据此可知,“诸子出于王官”之说,刘向《别录》已载。 第二,荀悦《汉纪·前汉孝成皇帝纪》载有一篇刘向有关校书的说议,文章先是论述《六经》的家法传授,后又论述诸子源流。其中,论述《六经》的文字与《汉书·儒林传》大同小异,论述诸子源流的部分则与《汉志·诸子略》大体相近,但较为减省: 昔周之末,孔子既殁。后世诸子各著篇章,欲崇广道艺,成一家之说。旨趣不同,故分为九家。有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明教化者也。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明成败兴废,然后知秉要持权,故尚无为也。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以授民时者也。法家者流,盖出理官也。名家者流,盖出于理官,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故正名也。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官,茅屋采椽,是以尚俭;宗祀严父,是以右鬼神;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尚贤;顺四时五行,是以非命;以孝示天下,是以尚同。纵横家者流,盖出行人之官,遭变用权,受命而不受辞。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各引一端,高尚其事,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舍所短,取所长,足以通万方之略矣。又有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街谈巷议所造。[20](P434) 刘向的这篇说议,除小说家未溯源王官外,其他九家皆有溯源。《汉纪》一书虽然是主要依据《汉书》抄撮而成,但《汉书》并非《汉纪》的唯一史料来源。上文提及的刘向之说议虽与《汉志·诸子略》相类,但也并非取自《汉书》,文中“昔周之末,孔子既殁。……故分为九家”一句,《汉书》未载,足证此文非引自《汉书》。姚振宗由此断定此文为刘向《别录》佚文,[21](P8)大致可以采信。此文也可证明 “诸子出于王官”说乃刘向首创。 第三,辨“别录”之义。学界之所以认为“诸子出于王官”说出于刘歆《七略》,而非刘向《别录》,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别录》只是诸书叙录的简单汇集,而并非是对群书的分类编目,如姚名达在对“别集众录,撰为《别录》”进行解释时便说道:“所谓‘别集’者,不过将各书之叙录另写一份,集为一书。”[22](P41)姚名达将“别录”之“别”理解为“另外”的意思。实则,此《别录》之“别”乃是“分类”“分别”之义,与“流别”之“别”的意思相同。晋代挚虞《文章流别集》乃对诸种体裁进行分类,“流别”则是指文章流派的划分。而所谓“别录”者,则意指对各书叙录的分类整理。再则,阮孝绪《七录序目》曰:“宋秘书丞王俭依《别录》之体,撰为《七志》。”[21](P3)如果《别录》一书不是对前代书籍的分类整理,那么王俭撰《七志》何以要依《别录》之体? 据上三证,我们可以认定,“诸子出于王官”说最早出于刘向《别录》。如此,“据《周礼》而成‘诸子出于王官’说”的观点恐怕便难以成立了,原因有二。 第一,刘向对新出的古文经传一直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其子刘歆精研《左传》,将其视为传《春秋》之书,刘向虽对《左传》一书也颇有喜好,但却并未将其视为《春秋》之传,《汉书·楚元王传》即云: 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1](P1967) 刘向对待《左传》之态度如是,其对待毫无家法传承的《周礼》一书的态度也可想而知。另外,还值得注意的,是刘歆对于《周礼》态度的变化。刘歆早年发现《周礼》一书,但由于其时他正在钻研《左传》,而且诸儒又多对此书采取一种排斥的态度,所以刘歆在最初对《周礼》其实并不算重视,一个重要的证据就是,刘歆在为争立古文经而作的《移让太常博士书》中,并未言及《周礼》。退而言之,即使“诸子出于王官”说乃是刘歆《七略》首创,也很难证成刘歆是受《周礼》的影响才提出此说的。 第二,《汉志·诸子略》中所涉及的王官有与《周礼》中的官名并非一一对应。《诸子略》说儒家出于司徒之官,名家出于礼官,纵横家出于行人之官;司徒、礼官、行人等官名在《周礼》中确实能找到记载。但是阴阳家、法家、墨家、杂家、农家、小说家等所溯源的王官羲和之官、理官、清庙之守、议官、农稷之官、稗官等都不见于《周礼》。 更为棘手的一个问题是“道家者出于史官”。《周礼》中并非没有史官,而是百官皆有史,如“宫正,史四人”“膳夫,史四人”“内饔,史四人”“冯相氏,史四人”等等。《周礼》中所谓的“史官”其实相当于文字秘书,负责档案的保存,这与刘向眼中的史官职能差别甚大。在刘向眼中,史官的职能主要是“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1]1732其所关注的重点是国君、诸侯等重要人物或王朝重大事件,“左史记言,右史记事”[1]1715的描述比较符合刘向对于史官的认知。易言之,刘向对于史官职能的认知要远远小于《周礼》中对于史官职能的描述。这一矛盾引发了后世诸多探讨,《隋书经籍志》即修正《汉志》之说,认为史官乃杂家的源头,清末张尔田又直谓“百家皆出于史”,[23](P1)刘师培则以为古学皆出于史官。[24](P62)他们的理论其实都建立在《周礼》“百官皆有史”的基础之上。 综上言之,“诸子出于王官”说实则与《周礼》所载之王官制度并无直接联系,“刘歆据《周礼》以创‘诸子出于王官’说”的观点并不成立。 四、“诸子出于官”说的理论完成 刘向的“诸子出于王官”说在理论上并不圆融,一则,刘向在论述时只是作疑辞,云“盖出于某某之官”。二则,刘向所溯源的官守并非只是一朝一代的职官,而是对前代职官的杂糅。如刘向说法家出于理官,阴阳家出于羲和之官,“理官”“羲和之官”分载于《尚书》中的《皋陶谟》和《尧典》,是尧舜时代的产物。而小说家之源的稗官,汉家制度有设,据学者考证,汉简中的“都官之稗官”俸禄为一百六十石,大致与官啬夫、乡啬夫相当,其所立名约在秦汉之间。[25](P90)“理官”“羲和之官”与“稗官”之所立名,时间跨度相越千年,这不能不说是“诸子出于王官”说的一个缺陷所在。 正是因为这一缺陷的存在,《隋书经籍志》才以《周礼》为据,对“诸子出于王官”说加以修正。《隋志》之子部合《汉志》“诸子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而为一,在“九流十家”的基础上增入“兵家”“天文家”“术数家”“五行家”“医方家”等五家,又将《汉志》的“阴阳家”并入“五行家”,共计十四家。《隋志》将这十四家的源头全部追溯到《周礼》的职官中,其中犹可注意者,约有以下几点: 第一,《隋志》以《周礼》中的师、儒之别来解释儒、道之分: 儒者,所以助人君明敎化者也。……《周官》太宰以九两系邦国之人,其四曰儒,是也。[8](P999) 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圣人之至赜也。……圣人体道成性,清虚自守。……《周官》九两,其三曰师。盖近之矣。[8](P1003) 《周礼》说“三曰师,以贤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贾公彦《疏》解释道:“‘三曰师,以贤得民’者,谓诸侯已下,立教学之官为师氏,以有三德三行,使学子归之,故云以贤得民,民则学子是也。‘四曰儒,以道得民’者,诸侯师氏之下,又置一保氏之官,不与天子保氏同名,故号曰儒。掌养国子,以道德故,云以道得民,民亦谓学子也。”[26](P1396)儒与保氏的职能相同,只不过一为天子服务,一为诸侯服务。保氏以六艺教国子,所谓六艺非指六经,而是指礼、乐、射、御、书、数;师氏则以三德三行教国子。师与儒的区别在于,师氏之教在于提高个体自身的精神品质,保氏之教在于提高个体应对外事外物的能力。故《隋志》说“儒者助人君明教化”,即是就儒家之应对外物的能力而言;说“圣人体道成性,清虚自守”,则就道家之提高自身精神境界而言。以《庄子》“内圣外王”之语拟之,则道家为内圣,儒家即为外王。 第二,《隋志》谓“杂家出于史官”,与《汉志》“道家出于史官”“杂家出于议官”不同。此处涉及另外两个问题的讨论:第一,道家与杂家的关系之评定;第二,史官的官守性质。司马谈《论六家要指》其论道家之主旨有二,一曰“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2](P3289)二曰,“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 [12](P3289)以为理身、治国之标准。而《汉志》则又从道家中分出杂家,将以“兼儒墨,合名法”为主旨的归入杂家,而“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为主旨的仍归为道家。《隋志》既然已认为道家出于《周礼》之“师氏”,而且《周礼》中也没有《汉志》所谓的“议官”,所以将史官作为杂家的源头,是一种最佳选项。而且,上文已言,《周礼》百官皆有史,太史又为诸史之长,其职能远远大于《汉志》中的“史官”职能。从这个角度说,史官之知识乃是众多官守的融合,谓史官乃杂家之源,恰恰符合了《周礼》中史官的官守性质。 第三,《隋志》将《汉志》中兵书、数术、方技等也纳入诸子当中,并追溯其各自的官守源流。《七略》之《诸子略》所收多言道之书,即思想性的著作;而《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所收多言器之书,即具体的某一门技艺。《隋志》却总而为一门,由是子书遂杂,后世又将花鸟鱼虫之书统统纳入子部,子部遂成为一个大杂烩。细究其中缘由,向歆父子的“诸子出于王官”说不能不承担部分责任。兵书、术数、方技本皆是某一官守之学,当年成帝以任宏校兵书、尹咸校数术、李柱国校方技,正是因为这些书不在秘书,而是藏之专官。所以说三门学术是王官之学的一部分,并无太大问题。而刘向又强以为诸子之学也出于王官,可以说为后世合兵书、术数、方技于诸子打开了一个理论的闸口。 延及清代,章学诚《校雠通义》最为有识,对“诸子出于王官”说又作了进一步的发展。章学诚设想出一个官守学业合一的王官时代: 有官斯有法,故法具于官;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官守学业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私门无著述文字,则官守之分职,即群书之部次,不复别有著录之法也。”[2](P2) 官守学业合一的时代,“官守之分职,即群书之部次”,《周礼》分三百六十官,则此三百六十官便是一个图书分类。而此后官失其守,图书散亡,十不存一,所以刘向父子不得已而为《七略》之部次,章学诚说:“就十一之存,而欲复三百六十之部次,非凿则漏,势有难行,故不得已而为《七略》尔。”[2](P136)由此章学诚建构了一条目录学历史演变的谱系:《六典》亡而为《七略》,官失其守也;《七略》亡而为四部,师失其传也。[2](P135) 而在此谱系之外,实则又隐藏了另外一条学术渐变的谱系:王官之学亡而为诸子,诸子之学亡而为文集。章学诚说“官司典常为经”,[2](P75)王官之学的代表即是六艺,此为道器合一之学。王官失守,道器二分,这一时代的代表乃是诸子之学,章学诚说“诸子者,官师失守,而处士各以所得,立言以明用也”,[2](P149)诸子之学师法犹存,故言有所依,其立言宗旨由有迹可循。其后师法尽亡,而诸子遂一变而为后世之文集,章学诚说“家法不明,著作之所以日下也”。[2](P7)后世著述不遵家法,辞胜于理,很难将其归入“九流十家”之目,所以才不得已而归入集部。然集部之书实则只是一个简单的图书分类,便于搜寻而已,其中并无章学诚所说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意,所以章学诚又因之感慨道“部次不精,学术之所以日散”。[2](P7) 章学诚这一谱系的建构很明显持有的是一种“尊经卑子”的学术立场,这一点章学诚在《校雠通义·汉志六艺》一篇表述得更为明显:“六艺之名,实为《七略》之纲领,学者不可不知其义也。”[2](P77)这一立场认为经学是学术之源,而子学乃是学术走向衰落的产物。故而后代反对“诸子出于王官”说者,不仅仅是对这一历史叙事进行反对,更重要的是,是要反对其中的“尊经卑子”立场。这一立场将子学当成是经学的附庸物,从而间接否定了诸子学内在的思想突破。 结 语 民国以来,经学日渐解体,诸子学也随之摆脱了对于经学的依附,“尊经卑子”的观念也渐渐失去了市场。“诸子出于王官”说虽胡适等人的抨击,但信奉此说者依旧不少。但是,当我们回归到《庄子·天下》篇的视角,便会知晓王官之学和诸子百家之学本身两两并行的学术形态,相互之间虽有交涉,但并非统摄包含的关系,“诸子出于王官”之说自然也就也不足为信。 根深蒂固地存于我们脑海中的是《汉志》的“九流十家”之说。在历史的不断建构中,我们几乎是毫无反思地接受了“九流十家”的这一说法。但是,从《汉志》中诸子家派分类的杂乱,也使得我们不得不相信,“九流十家”之说也仅仅只是一种理论的建构,而不是历史的还原。这种建构一则割裂了先秦时代思想的整体性,二则导致了后世对诸子思想的误判,将原本相通的诸子思想看成是水火不容的双方。基于这个原因,如果要真正在诸子学研究中真正有所突破,必须抛弃现有的家派观念,先求诸子之同,还原先秦诸子所处的历史语境,还原先秦诸子所共同分有的概念资源和观念传统,而后再去探索诸子之间的差异。因为没有一个共同的基点,任何对于差异的讨论都是毫无意义的。 注 释: [1] (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 (清)章学诚著.王重民通解.校雠通义通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 (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4] 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5] 蒙文通.蒙文通全集(第二册)诸子甄微[M],成都:巴蜀书社,2015. [6] 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7] (清)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8. [8] (唐)魏征等.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9] (清)汪继培辑.魏代富疏证.尸子疏证[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8. [10] (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11] (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2. [12] (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2. [13] 陈道年.鬼谷子笺注[M].合肥:黄山书社,2014. [14] 蒙文通.经学抉原[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15] 单演义.庄子天下篇荟释[M].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2009. [16] 张丰乾编.庄子天下篇注疏四种[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6. [17] (清)章学诚撰、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8] 邓骏捷.“诸子出于王官”说与汉家学术话语.中国社会科学.2017(9). [19] 刘松来.李会康.“诸子出于王官”学术源流考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9(1). [20](汉)荀悦.(晋)袁弘撰.两汉纪[M].北京:中华书局,2002. [21](清)姚振宗辑.邓骏捷校补.七略别录佚文 七略佚文[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22] 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 [23](清)张尔田.史微[M].上海:上海书店.2010. [24] 刘师培.论古学出于史官[J].国粹学报.1905(1). [25] 赵岩.张世超.论秦汉简牍中的“稗官”[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5). [26](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据清嘉庆刊本影印),2009.y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