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8月10日,朱雷先生在武汉去世。朱雷(1937-2021),浙江海盐人,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37年5月24日出生于上海市,1959年7月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历史系,1962年7月获武汉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88年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曾任武汉大学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组成员、中国唐史学会会长、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理事等职。朱雷专攻魏晋南北朝隋唐史暨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是《吐鲁番出土文书》整理小组的主要参加者,生前出版了《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等专著。为悼念朱雷先生,西南民族大学教授王启涛撰文以纪念,以此来铭记朱雷先生的学问和精神。 2016年5月21日,朱雷先生八十寿辰,作者与朱先生在武汉合影 作者/供图 朱雷先生是著名历史学家,他的历史学成就是建立在文献学基础上的,因此,他也是杰出的文献学家,本文不揣謭陋,探讨朱先生在历史文献学上的成就,以就教于海内外方家,并以此深切怀念朱先生。 一、从语言文字学角度整理与研究文献 朱雷先生极为重视从语言文字学角度整理与研究历史文献,2012年,朱先生在给拙著《吐鲁番出土文献词典》(成都:巴蜀书社)所作《序》里指出:“唐长孺师以其深厚而广泛的学识,继承了‘乾嘉之学’‘义宁之学’,因而能自然游刃于历史学和语言文字学之间,但更多的后学晚辈,或稍长于历史学,或稍长于语言文字学,而难于二者兼备。以自身而言,或略长于史,却无语言文字的科班训练,但凡撰文碰到语言文字障碍,虽知查阅有关前人成果,但总觉得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每每拜读蒋礼鸿先生的《敦煌变文字义通释》,深感我辈无知,而有豁然开朗之感。但看某些语言文字工作者之成果,又感其于历史典章制度有缺。” 这当然是朱雷先生的谦逊之辞。但是,他在《序》中语重心长地叮嘱后学者:治历史文献,必须双管齐下,既要有语言文字学的功底,又要有历史学的功夫,确实是至理名言。由于一切文献都是以语言文字为载体,所以,在中国文献学史上,一直有重视语言文字学的传统,语言文字学被称为“小学”,这本身就意味着它是学者们的“童子功”,早在先秦时代,就产生了《尔雅》《史籀篇》这样的语言文字学著作,它们是阅读古文献的津梁,还是童蒙识字课本。汉代的古文经学非常强调从语言文字的角度切入经典,这一传统到了清代的乾嘉学派更是深入人心。王念孙《说文解字注序》言:“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段玉裁《王怀祖广雅注序》言:“小学有形、有音、有义,三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二。有古形,有今形,有古音,有今音,有古义,有今义,六者互相求,举一可得其五。古今者,不定之名也。三代为古,则汉为今,汉魏晋为古,则唐宋以下为今。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张之洞《书目答问补正》亦言:“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以经学史学兼词章者,其词章有用;以经学史学兼经济者,其经济成就远大。”正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朱雷先生总结道:“乾嘉诸老之治学方法,完全可用于治敦煌吐鲁番学。”(朱雷《求其真义,集其大成——王启涛<吐鲁番出土文献词典>评介》,《光明日报》2014年5月6日)朱先生又指出:“由于吐鲁番文献来自千年以前的官府和民间,文书拟定者、抄写者和阅读者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其中的俗字别字数不胜数,加之方言俗语、文言古语、行业术语、体裁套语连篇累牍,从而导致文史领域和词典编纂领域对其误录、误释和误注,郢书燕说,时常发生,所以,从语言文字学入文献学,其文献学可信。”(引文同上) 历史文献愈古老,语言文字学就愈重要,这是因为历史文献产生于遥远的古代,时有古今,地有南北,那时候的语言文字系统已经不易被今人识读,加之传世文献在历代的传写刊刻中有意无意地被改动而失其本真,出土文献又因书写者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地下保存环境的各不相同而残缺不全,因此,我们必须首先下一番文字、声韵、训诂功夫,将文献中字、词、句的本义搞清楚。中国古代的学者,特别是清代的乾嘉学派,一直坚守这样的优良传统,直到近现代,王国维、陈寅恪等学术大师都有非常富厚的语言文字学功力,甚至本身就是一流的语言文字学家,这一传统在21世纪的今天,依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朱雷先生从语言文字学角度整理与研究历史文献学,精彩纷呈,谨以“赀”字训释为例以证明之。 “赀”广泛出现在北凉到高昌国时代的吐鲁番文书中,翻开《朱雷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一页所收朱先生第一篇文章《吐鲁番出土北凉赀簿考释》,第一句话即言:“‘赀’同‘资’,本意是‘资产’,按照资产多寡划分等第,据此以征发赋役等,是汉魏以迄于南北朝所通行的一种制度。”今检79TAM382:6-2《北凉缘禾五年(436)民杜犊辞》:“缘禾五年二月四日,民杜犊辞:犊有赀七十八斛,自为马头。宋相明有赀十六斛在犊,马着身即自乘。去前十月内胡贼去后,明共犊私和义,着有赀,义身□□取马之[际],困□。”79TAM382:5-2《北凉缘禾六年(437)阚连兴辞》:“所具赀马,前取给虏使。使至赤尖,马于彼不还、辞达,随□给贾,谨辞。”2006TZJI:172《北凉高昌计赀出献丝帐》(一)》:“右十二家,赀合三百七十斛,出献糸五斤。”75TKM91:20(b)《刘□明启》:“刘□明启:明刘,晁合赀具马头,岁々从伯草。”60TAM326:01/7,01/8《高昌□污子从麴鼠儿边夏田、鼠儿从污子边举粟合券》(2-251):“赀租伯役,□[悉]不知。”考《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非其好也。”《汉书》卷五七上《司马相如传上》引此文,“赀”作“訾”,颜师古注曰:“訾读与赀同。赀,财也。以家财多得拜为郎也。”《汉书》卷五《景帝纪》“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訾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晋书》卷七十《刘超传》:“寻出补句容令,推诚于物,为百姓所怀。常年赋税,主者常自四出结评百姓家赀。至超,但作大函,村别付之。使各自书家产,投函中讫。送还县。百姓依实投上。课输所入,有踰常年。”高丽藏本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明度无极经》“赀货”:“子移反。《苍颉篇》:‘赀,财也。’《周礼》:‘通财贿。’郑玄曰:‘金玉曰货,布帛曰贿。’亦与资同。经文作訾。訾,量。”《龙龛·贝部》:“赀,货也,财也,或与资同。”“赀”又从“财”引申为罚缴财。这在秦代已然,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徭律》:“斗不正半升以上,赀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赀一盾。”按,《说文·贝部》:“赀,小罚以财自赎也。”又引申,为“据财征税”,也就是按照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奴婢、牲口、车辆)多寡划分等第,据此以征发赋役,《后汉书》卷三九《刘平传》载汉光武年间(25-57)就出现计赀定赋:“百姓怀感,人或增赀就赋,或减年从役。”在长沙走马楼所出的孙吴籍帐文书中,有一类结句简作:“凡口若干事若干算若干事若干訾若干。”(此处之“訾”即“赀”。张荣强指出此即财产税。见氏著《孙吴简中的户籍文书》,载《历史研究》2006年第4期)又比较《北史》卷一《魏纪一·太祖道武帝》:“诏大军所经州郡皆复赀租一年,除山东人租赋之半。”“赀”在魏晋南北朝是徵收绢绵等实物的户调。《魏书》卷三《太宗纪》神瑞二年(415)三月诏:“刺史守宰率多逋慢,前后怠惰,数加督罚,犹不悛改。今年赀调悬违者,谪出家财充之,不听征发于民。”《魏书》卷四下《世祖纪》下太平真君四年(443)闰六月诏:“今复民赀赋三年,其田租虽输如常。”唐人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一○四《石勒载记》上:“勒以幽冀渐平,始下州郡,阅实人户,户赀二匹,租二斛。”著名语言学家裘锡圭曾经从文字学角度对“赀”进行了详细分析:“当财产讲的‘赀’本来是訾量之‘訾’的分化字,它跟资货之‘资’在古代不同音(赀是支韵字,资是脂韵字),并不是同一个词的不同书写形式。秦汉政府为了收税等方面的需要,经常訾量各家各户的财产,因此‘訾’引申而有‘所訾量的家产’以至一般的家产的意思。居延汉简中记户赀之简,有‘凡訾直(值)十五万’‘訾直四五千’等语,熹平四年陶瓶有‘訾财千亿’等语,都用‘訾’字表示这类意义。后来才改‘言’旁为‘贝’旁,分化出了专用的‘赀’字(赀字出现后,訾量的‘訾’也往往写作‘赀’,《说文》:‘赀,小罚以财自赎也。’这一意义的‘赀’屡见于睡户虎地秦墓所出的秦律,赀财、赀量的‘赀’可以看作它的同形字)。《史记》《汉书》中,家赀之‘赀’本来也作‘訾’,但是有的被后人改成了‘赀’。例如《史记·张释之传》有‘以訾为骑郎’语,今本《汉书·张释之传》已改‘訾’为‘赀’。《汉书·司马相如传》有‘以訾为郎’语,今本《史记·司马相如传》已改‘訾’为‘赀’。由于‘赀’‘资’义近,这两个字变成同音字之后,人们往往把它们当作通用字。异体字整理中干脆把赀财的‘赀’并入‘资’字,二者就完全混而不分了(赀量之‘赀’和当小罚以财自赎讲的‘赀’,现在仍作‘赀’)。”(裘锡圭《文字学概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251-252页)吴震先生也指出:“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赀簿’见于十六国时期,以乡里为单位,诸户分别登记田亩,以田亩高下及种植分别计赀,并合计其总赀数。当时租税可能即按赀徵收,同一时期的‘按赀配马生帐’可证。高昌时期的文书中虽然未见类似的‘赀簿’,但当时的租佃券书中常有‘赀租百役仰田主’之语,说明仍以‘赀’之多少定租税。”(氏著《吐鲁番出土法制文书概述》,《西域研究》1992年第3期,第76页)。朱雷先生对“赀”的解释是完全正确的。 朱雷先生对语言文字学的高度重视,是与他的老师唐长孺先生的影响分不开的,我们曾经对唐长孺先生的论著进行全面考察,从七个方面论述唐先生在语言文字学上的杰出贡献:一、将语言史和政治史相互观照;二、将词的本义、引申义和术语义综合考察;三、将俗字与写本符号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四、将名物训诂视为文献整理的重要一环;五、将通假作为探究字义的重要手段;六、将方音考察与古音音演变研究相结合;七、将语言文字作为史料断代的证据。我们得出结论:唐先生继承了乾嘉之学和义宁之学的优良传统,毕生学术以语言文字学为根底,善于从词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角度考察语义脉络,善于从微观、中观、宏观层面考论史实真相(参见拙文《从乾嘉之学到义宁之学——唐长孺先生在语言文字学领域的贡献》,该文收入拙著《丝绸之路语言新探》,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1年)。朱雷先生是继承了唐先生这一传统的。 二、从史学角度整理与研究文献 在整理与研究历史文献的过程中,语言文字学家能够将问题讲准,历史学家能够将问题讲透,所以二者缺一不可。清代文史大家王鸣盛有一段话颇具说服力:“经以明道,而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以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读史者不必以议论求法戒,而但当考其典制之实,不必以褒贬为与夺,而但当考其事迹之实,亦犹是也。”(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但《清史稿》卷四八一《钱大昭传》载史学家、语言文字学家钱大昭对历史文献整理与研究的经验之谈:“注史与注经不同,注经以明理为宗,理寓于训诂,训诂明而理自见。注史以达事为主,事不明,训诂虽精无益也。每怪服虔、应劭之于《汉书》,裴骃、徐广之于《史记》,其时去古未远,稗官、载记、碑刻尚多,不能会而通之,考异质疑,徒戋戋于训诂,乃著《两汉书辨疑》四十卷,于地理、官制皆有所得。又仿其例著《三国志辨疑》三卷。又以宋熊方所补《后汉书年表》祗取材范《书》、陈《志》,乃于正史外兼取山经、地志、金石、子集,其体例依班氏之旧,而略变通之,著《后汉书补表》八卷。计所补王侯,多于熊书百三十人,论者谓视万斯同历代史表有过之无不及。”从以上两位乾嘉学派文史大家的一番话可以看出,对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语言文字学和历史学的素养均极为重要。 朱雷先生就有这样的杰出素养。他对历史文献中的诸多问题,能从语言文字学角度知其然,还能从史学角度知其所以然。他能从语言文字学角度观其通,还能从史学角度察其变,他能左右逢源,老吏断狱,这从他对敦煌变文词语的训释上可见一斑。敦煌变文素称难治,不只是俗字满纸,俗词盈篇,还体现在众多的术语令人难解。这些术语的准确训释,就需要朱雷先生这样兼历史学和语言学素养于一身的学者才能较为圆满地完成。谨举一例: 斯328《伍子胥变文》中有一段话,其断句一直存在争议,为此,朱雷先生撰写了《敦煌藏经洞发现之民间讲唱文艺作品的历史考察——二十一世纪的展望》一文,指出:“诸本录文断句皆作如下‘未曾谙悉山川,险隘先登,远致虞候,长巡子将,绞略横行,傔奏偷路而行,游奕经余一月,行程向尽。’但若据此种断句标点方式,仔细玩味,几不可解。但若从历史研究角度出发,据《太白阴经》《通典》等史籍,依照每种军职的执掌特点去进行考察,就可发现上种断句标点仅据原文书抄录形式而定,实欠妥当。笔者曾撰文指出,据史籍,按照唐代之行军制度,并及虞候、子将、傔人、别奏、游奕等武职之执掌、择用标准诸方面去考定,应作如下断句标点:未曾谙悉山川险隘,先登远致,虞候长巡,子将绞(较)略,横行傔奏,偷路而行游奕,经余一月,行程向尽。’”(《朱雷敦煌吐鲁番文书论丛》第378页、第388-403页) 现在看来,朱雷先生的断句是完全正确的,断句的背后,体现了他对字词句的准确把握。笔者结合吐鲁番出土军事文献,谨就“虞侯长巡”“偷路而行游奕”进行考证,以证朱先生之说不误。“虞候”即武职,负责警戒执法、催徵收税,同时负责刺奸,往往又是民丁所服杂役(时间较长较为固定的力役),有的差配上番烽燧,充当长探,有的从事修桥、拓路劳役。73TAM501:109/6(a)《唐高宗某年西州高昌县左君定等征镇及诸色人等名籍》:“一人侍:白卑子;一[人]大角手,沮渠足住;二人虞候:魏辰欢、魏屯爽,一[人][疎][勒]道”2004TMM102:38d+2004TMM102:34e+2004TMM102:35d+2004TMM102:35a+2004TMM102:34ɡ《唐永徽六年(655)某月西州诸府主帅牒为请替番上事(一)》:“牒:畳举身当今月十六日番虞候軄当,实时种麦憧护替处,谨以牒陈永徽六年依替□”73TAM509:19/8《武周天山府下张父师团帖为追虞候赴州事》:“□□□帖校尉张父师团虞候||| [称]追见在虞候速赴州,拟苇□所游奕,觇探,并鞍马器仗,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