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7世纪起,中国历史就全面进入了世界历史研究的视野之中。17世纪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G.W.von Leibniz,1646—1716)在《中国近事》一书中说:“在这本书中,我们将带给读者一份发回欧洲的有关最近中国政府允许传播基督教的报告。此外,本书还提供许多迄今为止鲜为人知的信息:关于欧洲科学的作用,关于中国人的习俗和道德观念,特别是中国皇帝本人的道德观念,以及关于中国同俄国之间的战争与媾和。”尽管莱布尼茨通过法国来华传教士白晋(Joachim Bouvet,1656—1730)等人获得了有关中国的第一手资料,但他的重点主要在中国的道德、礼仪、经典等方面。直到19世纪黑格尔《历史哲学》一书,才全面考察了中国历史与世界各民族历史的诸多同异与特性。黑格尔认为:“历史必须从中华帝国说起。因为根据史书的记载,中国实在是最古老的国家,它的原则又具有那一种实体性,所以它既是最古老的、同时又是最新的帝国。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变化,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以人的绝对意志和人类精神的发展作为历史发展的标尺,在他的眼中,中国历史因为在宗教和精神方面受制于专制王权,所以是停滞的,没有历史的,也是封闭的:“这个帝国早就吸引了欧洲人的注意,虽然他们所听到的一切都渺茫难凭。这个帝国自己产生出来,跟外界似乎毫无关系,这是永远令人惊异的。”黑格尔对中国历史进行过深入研究,对先秦到清代的礼制、皇权、地理、北方民族都有论述。在他的《历史哲学》体系中,中国占有重要的地位。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影响了以后一个多世纪欧洲历史学对中国的历史叙事。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人们才重新开始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重新看待中国历史,尤其是明清时期中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联系。 1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汉学开始明显分化,原来欧洲中心论的一系列理论和观点遭到质疑。德国历史学家贡德·弗兰克(A.G.Frank)1998年出版的《白银资本》认为从航海大发现直到18世纪末工业革命之前,是亚洲时代。欧洲之所以最终在19世纪成为全球经济新的中心,是因为欧洲征服了拉丁美洲并占有其贵金属,使得欧洲获得了进入以亚洲为中心的全球经济的机会。《白银资本》一书描绘了明清时期广阔的中外贸易的宏大画面,将中国拉回到世界历史的中心。 美国历史学家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于2000年出版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世界经济的发展》一书详细考察了18世纪欧洲和东亚的社会经济状况,对欧洲的英格兰和中国的江南地区做了具体的比较,以新的论证方法提出了许多创新性见解。认为1800年以前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没有一个经济中心,西方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完全为西方自己独有的内生优势;只是19世纪欧洲工业化充分发展以后,一个占支配地位的西欧中心才具有了实际意义:“一个极为长期的观点提醒我们考虑怎样把东亚西欧之间十九世纪的分流放到全球历史的背景中。” 与此相关联,王国斌(Wong R.Bin)和罗森塔尔(J.Lauvent Rosenthal)合著的《大分流之外:中国与欧洲经济变迁中的政治》,围绕着1500—1950年之间的各种世界经济的要素进行讨论。李伯重《火枪与账簿: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东亚世界》亦从全球化的角度来描述明清以来中国与世界的贸易与政治联系。 2006年,彭慕兰与史蒂文·托皮克(Steven Topik)新出版《贸易打造的世界:1400年至今的社会、文化与世界经济》,作者通过此书表达了“中国的历史和世界贸易的历史已经通过各种途径交织在一起”的思想。 实际上,早在19世纪后期,西方汉学家已经开始利用第一手的调查资料与中西方文献来重建中古时期的中外历史了。1868年(清同治七年)11月,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从上海出发,开始在中国境内进行地质考察。到1872年5月底,李希霍芬在中国境内总共进行了七次长短不一的地理地质考察,搜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同年他回到德国,开始整理研究这些资料,到1877年,开始出版《中国:亲身旅行和据此所作研究的成果》(China:Ergebnisse eigener reisen und darauf gegründeter studien)一书。在第一卷中,他将公元前114年至127年中国与中亚、印度之间的贸易通道称为“丝绸之路”(德文Seidenstrasse或Sererstrasse)。根据俄罗斯历史学家叶莲娜·伊菲莫夫娜·库兹米娜的研究,“伟大的丝绸之路的名字第一次出现于公元4世纪早期的马赛林(Ammianus Marcellinus)的《历史》第23册中”。李希霍芬使用“丝绸之路”一词属于再发现。但是由于李希霍芬在此后的西方地理学界的重要影响和地位,他的这一用语成为学界公认的名称,从此“丝绸之路”就被公认为指称公元前后连接中国与中亚、欧洲的交通线路的专用概念,产生世界性的影响。由此,欧亚古代的贸易与文化联系通道也引起人们的重视。 2 从古典时代起,欧亚大陆虽然从地理条件上来说是连为一体的,但是高原和大山将这块大陆分隔开来,使得古希腊地理学家将其划分为两个大洲。但是欧亚大陆中部地区拥有一块广阔的大草原,从东亚的中国东北部一直延伸到西欧的匈牙利。“它为由欧亚大陆边缘地区向外伸展的各文明中心进行交往提供了一条陆上通道。靠大草原养活的游牧民们总是赶着他们的牧群,到处迁徙,并随时准备着,一有机会,就去攫取北京、德里、巴格达和罗马的财富。肥沃的大河流域和平原创造了欧亚大陆古老的核心文明,而大草原则便利了这些文明之间的接触和联系。”贯穿在这个连接体的贸易通道,也就是为世人熟知的丝绸之路。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丝绸之路从亚洲东部的中国,一直延伸到西欧和北非,是建立欧亚非三个地区间最为著名的联络渠道。“沿着它,进行着贸易交往和宗教传播;沿着它,传来了亚历山大后继者们的希腊艺术和来自阿富汗地区的传播佛教的人。”中国先秦文献《管子》《山海经》《穆天子传》等书中对昆仑山、群玉之山的记载,经20世纪殷墟考古发掘对来自和田地区的玉器的鉴定,证实了古文献中记载的上古时代存在西域地区从中原获取丝绸而输出玉器的交换关系,早期的中国与中亚地区的玉石—丝绸之路为人所认知。 从16世纪中后期以来,传统上属于欧洲地区的罗斯国家逐渐开始向东殖民,进入了广袤的亚欧大陆北部西伯利亚地区活动。这样,俄罗斯的哥萨克人开始活跃于蒙古北部边界地带,与明朝、蒙古各部发生各种政治、经济联系。在官方建立正式联系前,由这些地区的人民开展的贸易活动实际上早已经存在。俄国档案显示,“俄国同中国通商是从和这个国家交往的最初年代开始的。首先是由西伯利亚的商人和哥萨克自行开始同中国进行贸易。人们发现从事这种贸易非常有利可图,于是西伯利亚各城市的行政长官也参与此项活动”。由于俄罗斯处于西欧通往中国的中间地位,所以英国也多次派使节前往俄罗斯要求开通前往中国贸易的商路。俄罗斯外交事务部保存的档案记录的1616年、1617年间英国使节麦克利与俄方会谈纪要显示,尽管俄罗斯设法阻止了英国的请求,但却下令哥萨克军人调查通往中国的商路。这些活动通过莫斯科的英国批发商约翰·麦利克传递到英国,引起王室和政治家的注意。英国地理学家佩尔基斯记录了俄罗斯人开辟的通过北方草原通往中国的商路。从官方的记录来看,除了活跃的民间贸易外,至少从明代末年起,以明朝北方卫所为节点的南北交流通道已经非常活跃。中国文献《朔方备乘》曾经记录蒙古喀尔喀、车臣二部都曾经进贡俄罗斯鸟枪一事,认为“谦河菊海之间早有通商之事”,即指叶尼塞河上游与贝加尔湖之间的贸易路线。 18世纪俄国著名的文献学家、历史学家尼古拉·班蒂什根据俄罗斯外交事务部档案编著的《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一书,收录了两件中国明代皇帝致俄皇的“国书”,其中一件标以万历皇帝,一件标以万历皇帝之子,文书记载了两名俄罗斯使臣因通商事前往中国,中国皇帝则表达了鼓励之意。不管这两件文书的真实程度如何,该文件收录在俄皇米哈伊洛维奇的外务衙门档案中,在反映中俄早期贸易关系的文献中具有一定价值[两件文书收录在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编《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一书中,但根据耶稣会传教士的识读,认为这两件文书时间更早,为明成祖时代致北方王公的册封诏书。但两件诏书何以保存在俄皇的外交档案中,亦为不解之谜。另外,由于明清时代中国特有的天下观,直至晚清之前,中国皇帝致外国的文书从未以国书的形式冠名。因此西方各国外交档案中的中国皇帝“国书”,都是翻译明清时代皇帝的诏书、上谕而来]。 根据俄方档案记载,第一个从莫斯科前往中国的使节团是巴依科夫使团,1654年前往办理商务,并奉有探明“中华帝国可以购买哪些货物,可以运去哪些货物,由水路或陆路达到这个国家有多远路程”等信息的使命。可见,到17世纪中期官方的外交路线已经畅通。17世纪早期的探险活动是后来《尼布楚条约》和《恰克图条约》得以签订的地理背景。到了17世纪中后期,通过中俄条约的形式将明末以来形成的北方贸易路线固定下来。从此,库伦和恰克图成为官方贸易的正式场所。 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官方档案中,从顺治到乾隆期间至少有50件档案内容为与俄罗斯贸易的,其中贸易线路涉及从东北的黑龙江到北京、张家口、鄂尔多斯、伊犁、哈萨克整条草原丝绸之路的商道。这反映在明清时代,传统的草原丝绸之路进入了鼎盛时代。由于清朝分别在康熙与雍正年间与俄罗斯签订了划界和贸易条约,尼布楚、恰克图、库伦等地获得了合法的贸易地位,这条线路虽然被俄罗斯所垄断,传统亚欧大陆的商道中间出现了代理商性质的梗阻,但北方丝绸之路并未衰落,甚至还更加兴盛。根据两件内阁和理藩院档案[《为遣员至蒙古会盟处传谕蒙古各众做贸易不得行骗等事(满文)》《函达俄商在中国境内所有妄为举动定加惩处请仍旧照约将俄商放行入境由》],可以看出,中俄贸易从顺治到康熙间已经呈现常态化,中央部院题奏中这类日常贸易纠纷的内容显示了贸易的广泛和深度。 北方贸易路线上的主要商品为茶叶。据研究最早进入俄国的茶叶是崇祯十三年(1640)俄国使臣瓦西里·斯达尔科夫从中亚卡尔梅克汗廷带回的茶叶二百袋,奉献给沙皇。这是中国茶叶进入俄国之始。即使在海运大开之后,通过陆路进入欧洲的茶叶依然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陆路运输茶叶的质量要远远高于海洋运输茶叶的质量。这一点,《海国图志》中也有解释:“因陆路所历风霜,故其茶味反佳。非如海船经过南洋暑热,致茶味亦减。”这种中国茶质量的差异,在19世纪的欧洲,已经成为人所共知的常识。马克思在《俄国的对华贸易》一文中专门指出,恰克图贸易中的中国茶叶“大部分是上等货,即在大陆消费者中间享有盛誉的所谓商队茶,不同于由海上进口的次等货。俄国人自己独享内地陆路贸易,成了他们没有可能参加海上贸易的一种补偿”。 3 以海洋航线为纽带的世界贸易体系的形成。新航路将欧洲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欧洲与亚洲、美洲、大洋洲都联系在了一起。“欧洲航海者创造了一个交通、交流、交换的环球网络,跨文化之间的互动比以往更为密集和系统了。”在传统航路与新航路上,欧洲商船把波斯地毯运往印度,把印度棉花运往东南亚,再把东南亚的香料运往印度和中国,把中国的丝绸运往日本,把日本的银和铜运往中国和印度。到16世纪,在印度洋的贸易世界,欧洲人已经占有了一席之地。而西班牙人、荷兰人在加勒比海、美洲建立的殖民地,使得欧洲的产品越过大西洋换来墨西哥的白银、秘鲁的矿产、巴西的蔗糖和烟草进入欧洲市场和亚洲市场。非洲的土著居民则被当作奴隶而贩运到各大殖民地。 传统的地区性贸易网络“已经扩大为而且规模愈来愈大的扩大为世界市场”。根据一个从1500—1800年间7个欧洲国家抵达亚洲船只数量的统计来看,从最初的700多艘的总量增长到了6600多艘。而美洲到欧洲的金、银贩运量在这300年间则分别增长了20倍和10倍,中国的白银进口量则从1550年的2244吨增长到1700年的6951吨。葡萄牙人在记录他们的东方贸易时说:“欧洲与东洋的贸易,全归我国独占。我们每年以大帆船与圆形船结成舰队而航行至里斯本,满载上毛织物、绯衣、玻璃精制品、英国及富朗德儿出产的钟表以及葡萄牙的葡萄酒而到各地的海港上换取其他物品……最后,在澳门滞留数月,则又可满载金、绢、麝香、珍珠、象牙精制品、细工木器、漆器以及陶器(瓷器)而返回欧洲。” 这反映了无论从数量还是种类上,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都大幅增加。固定的商品交易所、证券市场开始出现亦有重要意义。1531年安特卫普商品交易所开业,“供所有国家和民族操各种语言的商人使用”。阿姆斯特丹、伦敦此后也分别成立粮食交易所和综合交易所。最后,处于新航路之上的港口开始成为世界贸易中心,取代大陆体系时代的陆路交通枢纽城市的地位,开始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 起先是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探险与新航路的开辟,然后是商品与人员的全球性流动,最后是法律与文化在各地区的碰撞,一个以海上贸易路线为纽带的海洋时代开始兴起并主导了世界历史的走向。 4 这样一个商品和货币、物资与人员、知识与宗教频繁而紧密往来的时代,中国明、清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不可能自外于世界。万历时期曾任福建巡抚的许孚远在评论嘉、万时期的海禁政策时说:“然禁之当有法而绝之则难行,何者?彼其贸易往来、籴谷他处,以有余济不足,皆小民生养所需,不可因刖而废屦者也。不若明开市舶之禁,收其权而归之上,有所予而有所夺,则民之冒死越贩者固将不禁而自止。臣闻诸先民有言,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禁商犹易,禁寇实难。此诚不可不亟为之虑。且使中国商货通于暹罗、吕宋诸国,则诸国之情尝联属于我,而日本之势自孤。日本动静虚实亦因吾民往来诸国侦得其情,可谓先事之备。又商船坚固数倍兵船,临事可资调遣之用。商税二万,不烦督责,军需亦免搜括之劳。市舶一通,有此数利。不然,防一日本而并弃诸国,绝商贾之利、启寇盗之端,臣窃以为计之过矣。”明、清两代都实行过海禁政策,明代是因为倭患,清代则由于郑氏。海禁“虽禁不严,而商舶之往来亦自若也”,但长期来看,给沿海人民甚至国计民生都带来严重后果,所以地方大员多以“开洋”为主要筹划:“莫若另为立法,将商人出洋之禁稍为变通,方有大裨于国计民生也。” 通过数件珍贵的明代天启、崇祯年间兵部尚书有关海禁事宜的题行稿,可知明朝皇帝长期坚守的海禁政策至明末清初已与日益增多的对外贸易需求相悖。康熙二十三年(1684)七月十一日,在内阁起居注中有康熙帝召集朝臣商议开海贸易的记录。翌年即1685年,清政府在东南沿海创立粤、闽、浙、江四大海关,清廷实行开海通商政策。 乾隆二十六年(1761)九月十五日,广东巡抚托恩多上奏“瑞典商船遭风货沉抚恤遇难水手折”,请求按照惯例,对朝贡各国或外洋各国来中国贸易的商船予以灾难救助。从明清时代对朝贡体系和外洋贸易的维护来看,中国明确制定了有关维护这一范围广阔的贸易秩序的措施与政策。无论是陆路贡使和商客的接待、陪护、贸易纠纷、借贷的规定,还是海路贸易中由于漂风、漂海等遇难船只、人员、货物的抚恤、资助,都颁布有详细的措施和法令。《大清会典》在“朝贡”条目下设有专门的“周恤”“拯救”等内容,具体规定了朝贡贸易或者自由贸易中发生的疾病、死难、漂风、漂海等灾难事件中的救助责任与赏罚措施(参阅《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礼部·朝贡”“周恤、拯救”等内容)。这些由中国制定、各国遵守的法令与政策,是前近代世界贸易秩序存在并得以维持、延续的重要因素。从鸦片战争以后,以海、陆丝绸之路为主体的世界贸易秩序开始被以西方近代国际法为主导的世界贸易秩序所取代,但其间蕴含的互通、平等、周济的贸易精神,在现代依然有重要的价值。 对于历史的描述,从封闭停滞的中国到世界贸易中心的中国的巨大变迁,反映了中西方历史学界不同时期的中国认识观。现在我们通过中国自身的历史文献与档案史料来重新看待这一时期的中国历史,是在这些路径之外的一种全新的中国历史观。从明清档案来看,中国与世界的贸易联系在陆路、海路都存在多条路线,陆地上除了传统的西向、北向的两条丝绸之路外,还有东向的朝鲜贸易,南向的通往印度、安南、暹罗的高山之路等四条主要线路,海上除了传统通往欧洲的海路外,尚可细分为南洋、美洲、东洋等四条海路,这样,以明清档案还原的八条丝绸之路贸易网络,重新展现了明清以来中外的联系途径。八条丝绸之路远远不能涵盖所有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路线与贸易活动,但是这是一个新的解释框架,我们希望这个框架能够描绘一部中国本位的中外贸易与文化交流史,也为我们重新认识明清以来的中国与世界,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本文选自《明清宫藏丝绸之路档案图典》序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