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清代科举议中包含丰富的史学改革方案。清前中期,史学改革方案的主要形式是重视乡、会试第三场策问,旨在通过提高策问的地位引导士人关注史学。这一呼吁在雍乾时期得到朝廷支持,上升为国家政策,不仅维护了史学的科举地位,还推动了重史氛围的形成。嘉道以降,偏重头场陋风再起,策问制度走向衰败,时人提出了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的新方案,却未能付诸于实践。到了清末,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方案成为1901年科举新章的主要内容,而科举议的另一条重要理路——“开科目”却被排除在新章程之外。之所以在“重史学”与“开科目”之间选择前者,不仅与清廷求稳求渐的改革思路、张之洞个人的科举改革思想和学术倾向相关,还与清代书院长期史学考课活动所奠定的实践基础分不开。 科举议,又称科场议、贡举议,是古代士人针对科举制度及其实施过程的弊病所提出的改革言论或方案。清代科举继明而来,保留了诸多弊病,故清人改革科举的意愿尤为强烈,形成了众多科举议。他们普遍认为,重视以史学为代表的经世之学是革除科举之弊的良方,故科举议中又包含了丰富的史学改革方案。这些方案不仅是当时士人针砭时弊、以史济世的成果,还深刻影响了清末科举改革,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目前学界对清代科场议的研究虽已产生一些成果,但研究时段主要集中在晚清,且尚未出现针对史学方案的专门研究。本文拟对清代科举议中的史学改革方案作一整体考察,重点探究其发展演变、阶段特征以及在清末科举改革中发挥作用的原因。 1 、清前中期重视第三场策问的呼吁与史学地位的提升 清代乡、会试制度在明制基础上有所损益。顺治二年(1645)至乾隆五十一年(1786),第一场试四书文、五经文(文体为八股),第二场试论、表、判,第三场试经史时务策(简称策问);乾隆五十二年(1787)之后,第一场改试四书文、二场改试五经文、第三场仍试策问。前后两阶段的考试内容虽有变化,测试三场的基本架构却没有变,三场在名义上的地位也是平等的。 虽然朝廷一直标榜“三场并重”,实际操作却并非如此。不少考官为图阅卷之便利,往往重点校阅第一场(又称头场)四书文,以其优劣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标准,第二、三场(又称后场)仅为参考。而士子为速求功名,往往迎合考官喜好,将绝大部分精力投入头场的准备之中。“乡、会试虽分三场,实止一场,士子所诵习……不过四书文而已”的现象极为普遍,偏重头场、轻视后场的风气日趋严重。 这种风气的影响是相当恶劣的。从读书治学的角度看,不少士子沉迷于头场四书文,除“四书”之外,其它书籍束而不读,读书范围和眼界被严重限制,完全违背了“博学多闻”的学术传统。从经邦济国的角度看,三场策问涉及的历代天下形势、人心风俗、地方物产、礼仪、军事、律法、学术等问题不被重视,使得读书人治国理政能力严重缺失。不少人“身登甲第,年期耄,不识古今传国之世次,不知当世州郡之名、兵马财赋之数”,实难担负经世济国之大任。从风气养成的角度看,不少士人为求功名,不愿勤学苦练,而是将心思花费在临考“压题”上,助长了投机取巧、抄袭塞责的歪风邪气。顾炎武就曾指出,当时不少士子“务于捷得,不过于‘四书’、一经之中拟题一二百道……而‘四书’本经之全文,有不读者矣”,导致“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 鉴于偏重头场、轻视后场的恶劣影响,早在清初就有人呼吁纠正这一不良风气,具体做法是提倡重视后场,尤其是要提高第三场策问的地位。清初魏僖曾作《制科策》一文,详细阐述了重视策问的两大益处:第一,能够督促士子博览群书。科举头两场的考察对象是“四书五经”,读书范围相对固定,而三场策问的考察知识比较广泛,要求士子综罗经史、洞察实务,促使“天下之人势不得不取古今治乱之书而读之”;第二,能够检验士子的理政治国能力。魏僖又指出:“何以乡、会试首策也?中式者必得官,故以练事为先也。”士子作为官员的“后备军”,须具备一定处理政事的能力。乡、会试头两场主要考察士子对“四书五经”的理解和八股文的写作能力,而第三场策问则注重考察实务,是一场士子行政能力的大型模拟测试。总之,第三场策问在培育和选拔博学实用人才方面发挥着头两场无法比拟的作用,值得引起士子的高度重视。 魏僖的倡议并非个案,同时期不少学者持类似观点。如康熙二十年(1681),河南乡试正考官施闰章起草《豫闱公约》,对应试举子提出几点要求,其中一点就是重视策问,他说:“三场之继七艺,所以求通达古今之儒也,其论策有发明条对之能,必其学通原本者也……今有头场在伯仲之间难分去取者,查其后场精警,则亟登之,以留读书种子。”明确指出策问对于士子治学和国家取材的作用。紧接着,他又提到明代大学者归有光凭借后场中式之事:“昔归震川( 有光) 先生老于棘闱,亦缘后场入彀,至今推为大文人,此其验也。”以此事例勉励广大举子重视第三场。又,曾掌教福州鳌峰书院的蔡世远,在康熙六十年(1721)秋闱前寄语书院诸生云:“至于后场,主司所以觇人学识,平日读古所得,异日施行,正见于此。务须竭一日夜之力,不可以苟简速出。”要求生徒认真对待第三场策问,不可敷衍应付。同一时期的学者钱陈群在与后生黄建中的书信中言之切切,嘱咐他“举业以纯正典切为主,后场时务亦须留心”。可见,重视第三场的呼吁已经在清初知识界逐渐发展起来。 到了雍乾时期,重视策问逐渐由士人呼吁上升为国家政策。雍正六年(1728),针对当时士子只知记诵时文,策问多为抄袭的不良风气,朝廷议准修改岁、科考的考试科目:“嗣后岁试,令作两书、一经。遇冬日作一书、一经。科考令作一书、一经、一策,遇冬日一书、一策。若草率塞责者,岁试不准拔在优等,科试不准录送。”这一改革加大了对策问的考察和评审力度。同年又颁布上谕,要求乡、会试阅卷须三场并重:“试官阅卷,必将后场试卷尽行细加校阅……首场虽佳,而二三场草率者,不得取中。若首场虽仅平通,而后场明确通达者,亦得取中,不得专重首场,忽略后场。”乾隆九年(1744),朝廷再颁上谕:“文风未见振起,且专意头场而不重后场……自今以后,司文衡者务思设立三场之本意,于经义、表、判、策、论逐一详加校阅,以定去取。毋得轩轾其间……若尚积习相沿,傥经九卿磨勘,或科道指参,或被朕查出,将主司与房官从重议处。” 在一系列政令的引导下,策问的地位在清中期迅速上升。乾隆时期的名臣陈宏谋就敏锐地观察到这一变化,指出:“近例最重后场。”他还总结了当时阅卷的基本原则: “前场虽佳,后场草率雷同,难邀取录,首场中等,后场出色,亦可望获雋也。”可见,第三场策问在乾隆时期已经成为举子取中与否的关键场次。与此同时,广大士子研习策问的积极性大大提升,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策问类书籍的大量问世。不少前代优秀的策问作品在这一时期得到重新整理和刻印,如宋陶叔献《两汉策要》、宋杨万里《诚斋文节先生锦绣策》、明归有光《震川先生应试论策集》等。清代科举的优秀策问作品合集也不断涌现,如毕沅整理《殿试策》,荣锦堂整理《状元策》《顺治康熙雍正三朝殿试策》、刘坦之《近科全题新策法程》等。清中期策问类书籍的数量和类别远胜前代,也反映出这一时期科场风气的变化。 策问地位的提升不仅深刻地影响了清前中期的考风,还有效抑制了“陋史”的不良风气。史学作为清代科举的考察内容,长期处于相对次要的地位,其原因有二:其一,科举场次安排和内容设置一般遵循“先经后史”的基本原则。如童试和岁科考正场主试“四书”,史学被置于附加的“经古场”;乡、会试第一、二场考察“四书五经”,史学则被置于第三场策问; 第三场试策问五道,专门的史学问题一般在五道中占一道。其二,“陋史”风气进一步降低史学的科举地位。在偏重头场、轻视后场风气的影响下,不少士子认为学史无益于获取功名,进而产生了一种“陋史”思想。清人徐灵胎曾作《刺时文道情》一诗讽刺当时沉迷八股的读书人云:“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可见很多读书人荒废史学,连最基本的史学素养也不具备。顾炎武也曾借北宋薛昂轻视史学之事讽喻当下道:“士子有用《史记》……(昂)辄黜之。在哲宗时,尝请罢史学,哲宗斥为俗佞……吁!何近世俗佞之多乎?”可见在顾氏看来,早在清初“陋史”已成流俗。 而随着雍乾时期策问地位的提升,史学也开始得到更多重视。以这一时期的书院为例,不少掌教者都要求生徒破除“陋史”俗风的影响,重视学史。如曾任长沙岳麓书院山长的李文炤在《岳麓书院学规》中说:“学者欲通世务,必须看史。”又如曾任太仓娄东书院第二任山长的沈起元订立教规,指出:“人不读史,识见必隘而陋。”此二人从增广见识、熟悉世务的角度指出了学史的重要性。而曾任肇庆端溪书院山长的全祖望则是从学术的角度出发,指出生徒学史之重点在于“《周礼》之军政、《春秋左传》列国用兵之事、《司马法》内政之遗文,以及汉唐以后之军制、军官、军器,一切边防、海防、屯田卫卒、楼船将士、京师禁兵、藩国武备”,指明了史学的经世特性。而郑之侨在指导铅山鹅湖书院生徒的《壬戌示诸生十要》一文中,更加全面阐述了史学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重要意义,呼吁诸生将读史作为首要的学习内容: 学以读史为要……国家制科试以经艺,近来淹雅之士固多通经矣。而至于史学,不特泛涉焉而少贯通,并且皓首而不解其何书。夫历代帝王将相,各有经济之猷。详内而略外,非圣贤明体达用之学也……经世之术,济变之方,实莫备于史。读史者,验古今治乱兴亡得失之故,以长一己之材识,以扩一己之心胸。 除了提倡重视学史,书院还为生徒开出“读史清单”,指明学史之门径。如乾隆年间南京钟山书院院长杨绳武所订的《钟山书院规约》中有“通史学”一条,其中详细介绍了生徒通达史学所需阅读的各类史书: 史之体有二:一曰纪事,一曰编年。《史记》以后,二十一史皆纪事也。司马氏《通鉴》,朱子《纲目》,皆编年也。纪事之体又有二:一曰纪传,一曰表志。纪传之学,《通鉴》《纲目》集其成;表志之学,杜佑《通典》、郑樵《通志》、马端临《文献通考》会其萃。正史而外,又有旁史、旧史,如荀悦《汉纪》、刘昫《旧唐书》之属。《通典》《通考》《通鉴》《纲目》俱有续者,而前如刘知几《史通》,后如胡寅《读史管见》,皆史学之科律也。要而论之,文笔之高莫过于《史》《汉》,学问之博莫过于郑渔仲、马贵与,而褒贬是非之正莫过于朱子《纲目》。师子长、孟坚之笔,综渔仲、贵与之学,而折衷于朱子之论,则史家才、学、识三长,无以复易矣。 由上可见,策问地位的提升为知识界营造出了一种重史氛围,士人学习经史实务之学的热情被充分激发出来。其中一部分人积极投身以经史校勘、考证、整理等为中心的学术研究中,出现了大批博学鸿儒,促进了“乾嘉学术”的发展和重史风气的形成。文廷式在阅读《科场条例》的过程中敏锐地把握到了科举风气与“乾嘉学术”之间的关系,说道:“阅《科场条例》乾隆九年上谕……此乾隆间鸿才硕学,弁冕古今,实由上之主持风气也。”此言不虚。 重视第三场策问的呼吁以间接形式维护了史学的科举地位,是清前中期科举议史学改革方案的主要形式。它在三场取士的基本框架之内,以“改良”的方式改变了陋史之俗,推动了重史思潮的发展,也为嘉道以降科举史学改革的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提高场次与改策为论: 嘉道以降的新史学改革方案 嘉道以降,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日趋严重,“乱世治史”成为天下共识。然而当时科场偏重头场之风再起,策问制度日渐衰败,成为广大士子“通史致用”的阻碍。因此,清前中期通过重视策问来维护史学地位的做法已经不再适用,人们要求进一步提高史学科举地位, 同时改变史学的考察形式,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的新史学改革方案应运而生。 (一)嘉道以降的科举危机 嘉庆之后,清皇朝的统治日渐衰落,逐渐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外有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和蚕食,国家主权受损,民族危机不断加深;内有各种社会弊病,积重难返,严重阻碍了国家发展。 面对深重的社会危机,士人治学的目标也随之发生变化。学问必须为拯救危局、经世济民服务,即“有用于世”。而史学记古今变迁、载历代盛衰,可引古筹今,具有强烈的经世价值,正宜用于解危局之难,故不少有识之士呼吁“通史致用”,甚至发表了乱世治经不如治史的言论。如道咸时期学者龙启瑞表示:“治经自是学人第一要义。而求其有裨实用,则史籍较经籍为多。”认为当前时局之下,“空谈经学者,正如夏鼎商彝,无适于用,今日之学,亦先学其有用者而已”。同光著名学者、曾任广雅书院院长的朱一新也在与书院生徒的答问中明确指出,经学与史学具有相同的本质:“古人致治之法存诸经,后人致治之法存诸史……经学即其史学。”而在多事之秋,“治经不如治史之尤要”。“乱世治史”的思想代表了时代的先声,得到了道咸以降学界乃至全社会的普遍认同。 然而,嘉道以降的科举制度日益衰落、危机重重,已然成为“通史致用”的严重阻碍。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偏重头场之风再起。嘉庆中叶,重视后场之风逐渐式微,变化出现的节点是嘉庆四年(1799)己未科会试。该科会试由著名汉学大儒朱珪、阮元担任正、副总裁,二人秉持“经义策问,尤急甄拔”的原则,阅卷时偏重考察后场,优先录取后场优秀者。这种做法虽然使该科得才甚众,但朱、阮过分看重后场的做法引起了时人的不满。嘉庆十年(1805),给事中汪镛上奏,称自己在担任嘉庆四年会试同考官时,发现朱、阮在三场策卷上用“墨笔记注圆尖点”,有“先阅三场试卷,既胸有成见”之嫌,实属违例。清廷对这一奏报很重视,颁布上谕云:“乡、会试三场并设……然必须先阅头场文艺,择其清真雅正合格者,再合校二三场,取经文之核洽、策对之详明,自能鉴拔通才。”重申了“先阅头场、合校后场”的阅卷顺序。嘉庆十四年(1809),朝廷再次颁布上谕:“闱内衡文……其头场文字,并须将制艺三篇一律比对,择其文理清畅、辞义匀称者取中,不可专就首艺一篇以定去取。”进一步规范头场校阅规则,头场四书文的优劣再次成为士子中选与否的关键。 清廷发布上谕的本意在于抑制重视后场的过分发展,不想反而再次催生了偏重头场之风。道咸时期的陈澧曾描述道:“今之科场……三场专重第一场,视二场三场无足重轻,甚至有不阅者。”俞樾也指出:“试官所注目止在头场,经文已不甚讲求,策问更视同赘设。”如此一来,清前中期通过提升科举第三场策问地位所营造出的重史氛围遭到破坏,士子“咸以通经博古为讳”,“不研经术、不考史事”,“凡诸经先儒之注疏,诸史治乱兴亡之事,皆茫然不知”。史学的科举地位在经历雍乾时期的短暂提升之后再次下降。 其二,策问制度的衰落。长期以来,策问都是乡、会试考察史学的主要形式,然而嘉道以降其弊尽显。一方面,策题难偏生僻。策问因考察“揣摩世务,切实近于有用者”,所涉内容非常广泛,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正如顾炎武所言:“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而嘉道以降,考官为了避免试题重复,更加倾向于在策问中考察历史细节,甚至热衷于从浩如烟海的书籍中找寻细节发问。例如嘉庆五年(1800)湖北乡试策问:“左氏世楚史,或谓以官氏,或谓左史倚相,后或谓六国时人,何所考耶?楚梼杌所纪何事?或体类《春秋》耶?”又光绪十一年(1885),广东乡试策问考《宋元学案》和蒙古史事,以致“场中无对者”。这样的考题囿于细枝末节,不能客观反映考生的整体史学水平。阮元就曾直言:“殊不知发策……若随手拈浩如烟海中之数事以问士,即以士之不能对者为劣,试思若许士子亦如此拈数事以周试官,试官能全对乎?”对出题的考官提出严厉批评。 另一方面,策题内容空疏、脱离实际。咸丰年间,朝廷曾针对策题难偏生僻的问题进行整顿,要求“策题以关切事理、明白正大为主,不须搜寻僻事”。考官又大幅降低策题难度,出现了“于经不问大义微言,而举字句传本之异;于史不问兴衰治乱,而举正史别史之名”的现象。如嘉庆四年(1799)会试策问:“正史二十有四,应补撰注释音义者何书?表志与纪传并重,孰详孰阙欤?”光绪二十三年(1897)江南乡试策问:“三史立科,载《唐书·选举志》,而三史之名已见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其时范史未出,所据者何家?”仅仅考察士子对基本史学知识的记忆。反观清前期的策题,立意完全不同。如康熙十一年(1672)顺天乡试策问:“我国家定鼎燕京,混一区宇已三十年,则纂辑《明史》非今日所至急者欤?……苟不及时图之,得无耆旧凋零、遗闻放逸,久而愈失其传欤?多士其明言之。”考察的是士子对编纂《明史》及搜罗史才的看法。又康熙六十年(1721)会试策问:“治国以人材为重,而历代取人之法屡更,其孰得孰失可得而详欤……其直陈无隐。”考察的是士子对历代选才制度得失的见解。两相比较,高下之别显而易见。 偏重头场之风再起和策问制度的衰落大大影响到广大士子读史研史的积极性,“通史致用”的目标自然也难以达成。在这一背景下,不少有识之士提出新的史学改革方案,一方面,通过“提高场次”来提升史学的地位;另一方面,用新的文体取代策问来考察士子的史学素养。这种新的形式既纠正了策题难度过大的弊端,又避免出现空疏不实的问题,同时还为士子留出充分的阐述空间。 (二)“提高场次”与“改策为论” “提高场次”是指将史学场次由第三场提升至第二场甚至头场,“改策为论”是指摒弃策问,改试史论。从嘉道以降到清末,这种改革设想从萌芽逐渐走向成熟,经历了较长的时间。 早在鸦片战争之前,潘德舆就在与友人的书信中提出了科举改革的设想,其中说到:“今之三场校士不必变,变之徒骇俗无裨于治术,但变其所校者而已矣……其二场以史论,论或一人、或一事、或数人数事,一国天下衡其博识与专断之得失,则人必习史而不敢以空疏钓名矣。”按照潘氏的设想,应将史学从三场提至二场,同时改试史论,将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是非得失作为主要考察内容,借以扭转科场“空疏钓名”的风气。大约在同一时期,学者盛大士也提出类似的主张,他在《朴学斋笔记》中建议“二场试经文二篇、史论三道”,进一步明确了史论的考察数量,还建议实行“首场见黜者不得入二场,二场见黜者不得入三场”的录取规则,以此维护二场的地位。 道咸年间,国家日益衰败。冯桂芬有鉴于此,撰写了著名的政论文集《校邠庐抗议》。科举改革方案是这部文集的重要内容,其中提出:“宜以经解为第一场,经学为主,凡考据在三代上者,皆是,而小学、算学附焉。经学宜先汉而后宋,无他,宋空而汉实,宋易而汉难也。以策、论为第二场,史学为主,凡考据在三代下者,皆是。以古学为第三场,散文、骈体文、赋各体诗各一首。”冯氏提出了头场试经学、二场试史学、三场试古学的基本架构,并将八股文排除在科举外。以三代为界限,将经学和史学的考察内容明确区分开来,而史学的考察形式则为策、论混合,此法与潘德舆殊途同归。 不过总体来说,嘉道咸时期的史学改革方案大都比较笼统简单,尚处于草创阶段。这种情况到了同光时期有所变化,表现为改革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细化,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如同治元年(1862),贵州贡廪生黎庶昌上万言书,详述了科举改革方案:“科举取士诚不可废,惟今八比、小楷最空疏无谓,应请罢去,仿朱子议……第二场周、程、张、朱、陆为一科,孙吴武经为一科,管、荀、老、庄、董、贾、扬文中为一科,《国语》《国策》《史记》《汉书》《三国志》为一科,《晋书》《南北( 史) 》、隋、唐、五代、宋、辽、金、元、明诸史为一科,凡五科子史论五道。”黎庶昌的方案大体上模仿朱熹的《学校贡举私议》,建议乡、会试二场试子、史论五道,其中史论两道,以历代正史为主,既规定了题目数量,又明确了考察范围,较之潘德舆、冯桂芬等人的方案更为细致。黎庶昌以贡廪生的身份向朝廷上书,颇具勇气担当。其方案虽未被采纳,但仍获得朝廷肯定,认为“间亦有可采择”。 又,著名汉学家俞樾阅读了黎庶昌所上万言书之后,作《取士议》一文,深入探讨变通科举之途。与黎庶昌相同,俞樾也赞成废除八股,认为“当今之世,诚欲罢去八股时文,别求取士之法”,但认为黎氏的方案“太涉烦重不可用也”,于是在其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第一场试《论语》义二道,《孟子》《荀子》义各一道……第二场试经义五道,仍如今制……第三场试史论三道,《史记》《汉书》《后汉书》各一道。”俞氏方案的改进之处主要有二:一是认为二场合试子、史论的做法不可取,子论多陈腐之言、空虚之说,应该罢去不考,而史论涉及国家经世要务,应当重点考察,故置于三场专论。二是认为史论的考察范围应由历代正史集中为“前三史”,因为“此三史文词古茂、体例谨严,为后来诸史所不及。且两汉人材超越唐宋,士子从事于此,他日学问经济亦必卓然可观矣”。可以看出,俞樾的方案确实更加简洁明确、符合实际,操作起来也更加易行。 与俞樾同时代的陈澧,在史论考察范围上也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认为:“今之试士,第一场以四书题八股文及八韵诗,第二场以五经题八股文,第三场对策,其法备矣。然行之久而有当改法者……其一改对策为史论,而命题以《御批通鉴辑览》为准。”针对同时期绝大多数史学改革方案以历代正史为考察范围,他认为不可取:“夫士不可不知史事,前代之治乱兴亡与夫典章制度前言往行有益于人者甚大。但二十四史之书太多,《资治通鉴》亦复繁博,且作史者人非圣贤,不能无偏。惟《御批通鉴辑览》,书不多而事备,又经圣人之论定,以此命题著论,则士必通知古事有益政治。”在陈澧看来,正史与《通鉴》内容虽全,但过于“繁博”,且偏颇之处甚多,而《御批通鉴辑览》容量适中、质量上乘,且经乾隆帝御批,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因此特别适合作为士子学史的教材和史论的考察范围。1901年颁布科举新章程将《御批通鉴辑览》列为史论命题的主要参考书之一,足见陈澧确有先见之识。 陈澧的另一贡献是解释了“改策为论”原因。他指出:“问策一道,往往举十余事,易于铺排成篇,史论则以一人一事为题,非通悉此人之事迹,此事之本末,不能成篇。夫论一事而精通,固胜于对数十事而钞袭也。”策问和史论在设问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别,前者博而浅,后者专且深,这种差别使得史论具有两大优势:第一,史论发问具体集中,考生必须对所问的“一人一事”非常熟悉才能正确应答,不是靠简单的死记硬背能够应付的,因此能够有效考察士子的史学素养;第二,史论考察的是士子对于历史人物、事件的认识、理解及评价,没有标准答案,需考生各抒己见,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故能够有效防止抄袭。 总体来看,嘉道以降,广大士人提出的史学改革方案十分丰富,虽在不同阶段特点各异,但都是围绕“提高场次”与“改策为论”展开。然而这些方案始终停留在士人论议和朝廷奏议阶段,还没有付诸实践,真正的改革行动要到清末才得以展开。 3、“重史学”还是“开科目”: 清末科举改章的路线选择及原因 甲午战后,清廷逐步开启了改革变法的进程,科举改章成为变法之嚆矢,史学改革方案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学史救世”的思想获得更多士人的认同。清末著名学者章太炎就曾说:“承平之世,儒家固为重要;一至乱世,则史家更为有用。”另一方面,嘉道以降“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的新史学改革方案得到继承和发展。如晚清立宪派代表人物汤震于光绪十六年(1890)作《考试》一文,提出:“今请并经义子史古学为一场,时务为一场,洋务为一场。 ”汤氏主张直接删除四书文和五经文,引入时务和洋务等西学,史学则与经、子学等传统学问共入第一场。以往的改革方案大都将史学由三场提至二场,提至头场的极少,汤震的方案无疑是较为“先进”的。又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在《论科举》一文中提出:“乡、会试必三场并重,第一场试“四书”文、“五经”文、试帖各一首;第二场试中外史学三首,专问历代五洲治乱存亡之故;第三场试天算、地舆、声光、化电、农矿、商兵等……如是则向之攻八股者,必将稍稍损其故业,以从事于实学,而得才必盛于向日。”梁氏将二场史学的考察范围扩大至外国史学,所考问题也跳出传统策、论的限制,较之汤震又有进步,反映了清末对史学的新需求。 在“重史学”之外,清代科举议还存在另一条重要理路——“开科目”,即调整或改变“三场取士”制度,增设新科目,使士子能够各尽其才,从而抑制专攻八股的不良风气。这一科举改革思想在宋代就已出现,到了清代又有发展。如顾炎武指出,历史上的取士科目曾经十分丰富,如唐代“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今日则不然,“代止进士一科,则有科而无目矣,犹沿其名,谓之科目,非也”,主张改变“有科无目”的现状。同时代的黄中坚提出“五科取士”的设想,即精通经术科、博综典故科、洞达时务科、富有才华科、朗习法律科。鸦片战争之后,广开科目、纳取异才的呼声日炽。1842年,时任两广总督祁埙鉴于时局的变化,向朝廷提出改革文武科举的建议,认为应将三场策问五道改为五门发题,即博通史鉴、精熟韬钤、制器通算、洞知阴阳占候、熟谙舆图情形。此后,要求纳西学入科目、开经济特科的主张日益增多,以李鸿章、沈葆桢、陈琇莹、梁启超等为代表的封疆大吏和知名学者提出诸多方案。据学者统计,以奏折形式呈报中央的就有18份以上。可见,“开科目”的确有着广泛的市场。 光绪二十四年(1898)“百日维新”期间,清廷发布科举改章的政令,规定“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戊戌变法失败后该令作废,到光绪二十七年(1901)再次启用并正式施行。史学由末场升至首场,形式由策问改为史论,自此,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的改革方案成为正式法令,体现出鲜明的“重史学”倾向,而“开科目”却最终被排除在新科举章程主体之外。 清廷之所以在“重史学”与“开科目”之间选择了前者。其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清廷秉持求稳求渐的科举改革思路。观前所述可知,有清一代议改科举呼声高而行动少,局部调整多而整体变化少。这是由于在统治者看来,科举作为国家抡才大典,“向有成法,事关典礼,难于率议更张”“试士之例,未可轻议变更”。即便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也应谨慎对待,务必“有益无弊、简要易行”。“重史学”方案虽对原有制度有所调整,但基本上是在“三场取士”的框架内完成,史论虽非乡、会试的必考项,但一直常见于岁科考、贡举等考试中,广大士子并不陌生,故改革相对稳妥易行。而“开科目”方案则不同,它要求打破“三场取士”的制度框架,且新设科目多为士子相对陌生的近代西艺,改革幅度更大、风险更高。因此,对于要求增设科目的众多奏折,朝廷多以“事多窒碍奏驳”“应毋庸议”。 第二,张之洞个人的科举改革思想和学术倾向。清末新科举章程草案主要是由张之洞谋划起草,故深受其个人科举改革思想和学术倾向的影响。就其科举改革思路来说,他不同意贸然增设算学、开经济特科,而是意图统筹考虑新旧两股知识势力。他曾表示:“今日育才要指自宜多设学堂……而旧日生员年岁已长、资性较钝、不能入学堂者,亦必须为之筹一出路,是故渐改科举之章程以待学堂之成就。”既要发展新学堂,又要稳定旧生员,张之洞只能选择“渐改科举”。光绪二十四年(1898),他在《劝学篇》提出的新科举方案中主张“三场易序”而非增设科目,再次证明了他稳健过度的改革思路。就其学术倾向来说,张之洞学问宗汉,他曾在《輏轩语》中强调:“宜讲汉学。”因此对考据之学也格外重视,并通过多种途径推动其发展。如在广州创办的著名刻书机构广雅书局,就是以刊刻考史籍为主要特色;他创办的成都尊经、武昌经心、广州广雅等著名书院都将史学作为课士的重要科目;《劝学篇》《輏轩语》《书目答问》等论著则详细介绍了读史的原则、方法和书目。可以说,张之洞在新科举章程中提高史学的地位是他重史思想的反映。 光绪二十四年(1898),张之洞撰就《劝学篇》,文中提出了较为成熟的改革方案,其中最主要的举措是“三场易序”。具体来说,第一场改四书文为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第二场改五经文为时务策,第三场改时务策为四书义、五经义。这一举措调整了三场顺序,但并未增加新科目,反映了张之洞稳健过渡的改革理念; 将史学提升至头场,考察形式改为史论,则是他重史倾向的集中体现。“三场易序”符合清廷“略改旧章”的改革预期,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案,故在戊戌变法时被光绪帝采纳,1901年清末新政时期也得以沿用。 第三,书院的长期实践基础。书院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文教机构,清代是古代书院发展的鼎盛期,新建书院至少在三千所以上,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一直以来,我们习惯将清代书院视为科举附庸,其实不然。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书院坚持引导学生研经考史、投身于有用之学。因此,在提高史学地位、改策为论的倡议转化为实际政令之前,已经在书院考课活动中得到长期实践。 从制度层面来说,不少书院订立规约,明确将史学作为考课的重要内容。如章学诚在担任河北清漳书院院长时订立《清漳书院条约》,明确将古论列为考察内容,认为“古论乃读史之本,事虽浅近,理实遥课”。嘉道时期曾任福州鳌峰书院院长的陈寿祺在道光二年(1822)《拟定鳌峰书院事宜》一文中确立了“兼课经史”的基本原则,并且以史论作为考察史学的形式,其目的在于“兴倡实学,搜获异才”广州菊坡精舍的创建者陈澧坚持不课举业,“专课通省举贡生监经史诗赋”,“试以经、史、诗赋,不拘体格,俾得各尽所长,务为根柢之学”。张之洞在担任两广总督期间创办广州广雅书院,亦不事举业,“每课即就所习经、史、理学、经济四门发题考校……勿庸考试时文”。 从存世的考课作品来说,书院史学考课的实际执行情况也十分可观。书院考课的优秀试卷由书院挑选、整理、刊印,形成课艺总集,它们是书院考课活动的真实反映。通过考察梳理存世的书院课艺总集可见,史学课艺作品的比重是比较大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日臻丰富。1840年以前刊印的课艺总集有25种存世,其中有7种对史学有所考察,占总数的28%;而在1840年刊印且存世的174种课艺总集中,收录史学课艺的多达93种,占总数的53%。可见,书院对史学考课的重视程度有不断提高的趋势。史学课艺中的史论作品也相当多。历史人物论有杭州诂经精舍的《南宋中兴四将论》《刘向扬雄优劣论》、扬州安定书院的《儿宽论》、福州致用书院的《孟尝、平原、信陵、春申四君论》等;史事论有扬州安定书院的《唐室治乱之几论》、杭州学海堂的《赵充国屯田论》等;历史制度论有武昌经心书院的《科举论》、杭州春江书院的《论专制共和政治之得失》等;学术论如宁波辨志书院的《永嘉学派论》、广州学海堂的《西汉学术论》等。这些史论作品广泛涉及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制度变迁、学术得失等诸多领域,题目均有一定的深度。由此可见,书院的史学考课并非停留于规约,而是得到长期切实的发展;史论也已经发展成为书院史学考课的主要形式之一,这都为清末科举改章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反观以讲授西学为特色的新式学堂,虽然在晚清获得了较大发展,但在分布范围、学校数量、学生人数、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仍不能与传统书院抗衡,西艺科目产生的社会影响仍十分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不利于“开科目”方案的推行。 4、结语 清代科举议中的史学改革方案经历长时间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清前中期,重视策问的呼吁在保持原有科举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通过重视三场策问间接维护了史学的科举地位,具有鲜明的改良色彩。嘉道以降,科举制度的危机使得“稍变其法”的改良之策不再适用,由此出现了以“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为两大核心的改革方案,变革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到了清末,新科举章程最终选取了“重史学”的改革理路,使得“提高场次”和“改策为论”最终由蓝图变为现实。 清代科举议中的史学改革方案从改良走向改革、由设想付诸实践,本质上反映出不同时期科举对史学的需求。清前中期,科举制度虽有弊病,但活力尚存,商衍鎏曾说:“顺、康、雍、乾百余年间,重朴学,戒空疏,上求下应,是可以称之为盛时。”故而不需要对现有制度做出大幅改变,稍作调整便有成效。嘉道以降,科举制度日衰,科场沦为声利之场,亟需重振史学,以此唤醒经世之风、矫正科举积弊,因此必须行破旧立新之法,改变旧有形式。而清末科举改章颠覆传统,一改三场取士的旧有框架,选择“重史学”的改革理路,意在利用史学的经世品格激励和引导广大士子关注时务,实现自强求才、拯救危局的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