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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铮:什么是“大党史”

http://www.newdu.com 2022-09-10 爱思想 李金铮 参加讨论

    在中共党史和革命史学界,近几年时有听闻“大党史”之说。然此说始于何时,似无可考。对此略有解释者,为2020年11月“中共党史研究”微信公众号开设时的“发刊词”:“我们将继续奉行‘大党史’的治学理念和学术立场,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栏目设计和勤勉组稿,努力覆盖与中共党史相关的研究领域及其核心主题,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一切的宏大历史画卷。”所谓努力覆盖或全面展现党史领域,大致可理解为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扩大。从“继续奉行‘大党史’的治学理念和学术立场”这一表述来推断,在此之前应该有类似提法,但笔者尚未找到公开发表的信息。经调查和了解,其实早于21世纪初就已有前辈学者在不同场合谈到“大党史”,主张扩大党史研究领域,和“中共党史研究”公众号所倡导的理念是一致的。党史工作部门及其组织的会议、报告和文章中也出现过“大党史”的提法,但和前述指向有所差异,而是“‘大党史’工作格局”,指党史研究、党史工作部门、党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协同工作机制。
    正因如此,“大党史”至今仍是一个认识尚待深化的概念。笔者认为,应从学科属性、研究对象和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学术共同体等多方面,对此作出专门阐释。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大党史”的显著特征是“大”,这就暗存着在其出现之前一定有一个传统党史窄化的前提。所谓“大”,应具有独立的、全面的、多元的意涵。
    何谓“独立”?简单说,指党史研究由原来的二级学科上升为一级学科,只有独立为一级学科,才有利于“大党史”的确立和发展。当然,独立仅具相对意义,而无绝对意义,一级学科之上还有门类归属。对此,学界早有共识,只是关于归属哪个门类,见仁见智,有过不同意见的讨论。笔者也曾发表文章,主张党史学科应归属历史学,并阐述诸理由。目前,“中共党史党建”成为独立的一级学科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仍归属法学门类。应该说,从党史学科的特殊性而言,这并非令人意外的结果。但无论如何,一级学科的建立将极大地推动党史研究的发展,这是无疑的。不过,笔者依然坚持己见,即便门类归属已定,也丝毫不能削弱党史研究的历史学属性。正是考虑到此,笔者拟从四个方面,对“大党史”的内涵作出阐述。
    一、应研究一切与党史相关的方面和内容
    凡属历史,包括党史,当然具有历史学的属性。历史过程的一大显著特征是包罗万象,研究对象和内容也一定是全面的、丰富的。一切史学史都证明,历史学的发展就是研究对象和内容不断扩大的过程,“整体史”“总体史”“普遍史”“全面史”“大历史”等概念的产生,无疑是这一过程的反映。限于时间和精力,我们每个人不可能研究全面史,而是研究局部史,然而集合一切研究者之力,则可向全面史推进。尽管彻底完成全面史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正如彻底求出历史真相几乎不可能,并不影响以求真为目标,为什么我们不可以求全为目标呢?基于此,党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应是与党史相关的所有方面,笔者认为这是“大党史”的一个核心理念。进一步言之,一切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关的革命史和新中国史,无论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现象,无论是传统社会、近代社会和党的革命的关系还是党与革命时代、新中国的关联,无论是中共党史本身还是和中国共产党有关系的其他党派势力乃至其他国家的政治力量与革命力量,皆可作为党史研究的对象和内容。所谓“有容乃大”,此之谓也,不如此就不是“大党史”。这一主张,与本文开篇“中共党史研究”微信公众号所说的“大党史”是一致的。
    反观传统党史学界,对党史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表述和实践却大大窄化了,突出表现是主要限于毛泽东思想发展史和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史,或侧重于党领导政治斗争和军事斗争的历史以及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历史。近些年,已少有党史学者持此极端之论,而是倡导扩大研究领域。如张静如认为,研究领域越来越宽阔,对中共历史学科的发展有利。以往的研究面太窄了,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过程所涉及的面并不窄,而是很宽的,把研究面局限于政治领域是不应该的。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诸方面的研究是中共历史研究题中应有之义,过去把它丢掉了,现在重新拾起来。郭德宏也指出:“从党史研究的内容来说,它应该包括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史,思想理论发展史,领导人民进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历史,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具体贯彻这些路线、方针、政策的历史,以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规律,中国共产党自身发展的规律等等,也就是说,应该包括与党的历史有关的一切方面和内容。”不过,仍有学者包括郭德宏认为,党史研究的内容不能包罗万象,不能把什么东西都作为党史研究的内容,要把中共党史同政治史、军事史等相区别,把中共党史同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相区别。朱佳木还具体指出党史与国史的不同,以新中国成立前后关闭证券市场和改革开放初期开放证券市场为例,党史编研的角度应是党在关闭和开放证券市场问题上的考虑,而国史编研的角度应是证券市场关闭和开放的过程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党史编研的范围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重要会议、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其他领域,比如社会领域的变迁,像婚姻、民俗、服饰、饮食、娱乐方式、人际交往、人口素质乃至语言的变化等,尽管与党史或多或少也会有一定关联,党史编研也会有所涉及,但在党史学科中不会也不应当设婚姻史、民俗史、服饰史等研究方向,否则就不成其为党史了;具体到经济问题,党史编研应当侧重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而国史编研应当侧重于相对具体一些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上所言,当然有其道理,不过党史与国史是很难分清的,证券市场的关闭与开放,无论是党史还是国史,既离不开党的考虑,也离不开关闭和开放的过程;社会领域各个方面的变迁,也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所涉及的对象;在经济问题中,党的基本经济制度、宏观经济政策与国史中具体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也难以分离。其实,以往传统党史研究恰恰重视制度、政策的出台,而轻视制度、政策实施的具体过程,轻视制度、政策与民间社会、广大民众的复杂关系。对于政策的出台细节,也往往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看不到哪些人参与了讨论,讨论中有何矛盾、斗争和冲突。
    鉴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政权制度以及地位和作用,笔者认为党史与中共革命史、新中国史的研究对象并无明显区别,只是研究视角有所不同罢了。党史是以党为中心,侧重党和研究对象的关系;革命史以革命为中心,侧重革命本身的历史脉络;新中国史须观照政府的视角和作用。但即便如此,在革命史和新中国史中,党的核心地位是无法改变的,没有党的领导,则一切无从说起。故此,几者之间不一定非有明确的界分不可,根据具体的研究课题各有侧重即可。这种开放性对于党史研究的推进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如果说“大党史”有边界,边界就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否有关,有关者就是边界,无关者就不属于党史研究的范畴。在扩大党史研究范围的同时,我们当然不会否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仍是党史研究的重点,但此为学界共识,毋庸太多讨论。问题在于,它既是党史研究的重点,也是革命史和新中国史的重点,仅仅凭此是不能区分几个领域之间的明确界限的。
    二、党史研究方法多元化
    一切学术研究,大多是各种方法运用的结果,仅靠单一本位学科是难以完成的。正如人吃五谷杂粮才能健康成长,党史研究也是如此,在专业本位之外,应以开放包容的心胸和气度,将所有与之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视角作为指导和分析问题的工具。如果再具体到某个历史领域,则不仅与相关学科有关,还与其他历史领域相关。之所以有如此可能性,根本在于无论古今中外,无论哪个学科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人、机构、组织和社会之间的活动,都有或多或少的共性,因此在研究的理论、方法和视角上也就具有可资互鉴的启发性。就中共党史而言,可资学习和借鉴者大概有三个层面,或由此可以构成“大党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第一个层面,国内外学者关于中国历史和外国历史的研究,包括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等。换句话说,就是中共党史之外的所有历史研究成果。传统党史学者对其他成果的学习和借鉴,更多限于中共党史自身领域,较少关注中国古代史、近现代史和外国古代史、近现代史的相关研究。其实,所有上述领域的研究时间都比中共党史要长,经验积累也比中共党史更加丰富。所以,无论是选题、视角和方法还是资料挖掘和整理、考证技术、资料解读等,都可能给党史研究者以启发。譬如,中国古代史学者黄仁宇倡导的“中国大历史”观,注重历史的长时间、远距离、连续性和整体性,就提醒我们要突破党史本身的时段和区域,将其置于更为久远的时间和更为广阔的空间之中进行考察。美籍澳洲世界史学者大卫·克里斯蒂安也提倡“大历史”,但与黄仁宇不同,他强调研究宇宙、地球、生命以及人类体系中发生的一切历史。这一理念提示我们要从更长更广的时空中进行研究,尤其是环境、气候等对中共历史进程的影响。法国年鉴学派提倡整体史观,划分不同类型的历史时间视野,增加地理、物质和文化等要素,同样推动我们从多侧面、多角度考察党史。近些年世界史领域风行的全球史观,启发我们研究中共党史与其他国家、地区的互动关系,党史和其他国家和地区政党史、革命史的比较。而在人物、事件考证、逻辑分析乃至文字表达等方面,则借鉴古代史学者陈寅恪《金明馆丛稿》、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等经典著作。古代史尤其是宋代以前的史料是有限的,但史家能以有限的史料进行深入研究,这一技艺足以引起掌握了较多资料的党史学者的注意。
    第二个层面,国外学者关于外国革命史、政党史和中国革命史、党史的研究。此类成果与我们研究党史、革命史直接相关。传统党史学者在此方面已有关注,但还远远不够。譬如关于中共革命、党史的研究,法国学者毕仰高,美国学者裴宜理、塞尔登、约翰逊、撒克斯顿、胡素珊、弗里德曼、马若德,日本学者丸田孝志,以及曾留学国外的中国学者陈永发、何高潮、刘昶等人的研究成果,都有可资借鉴之处。相比之下,对国外革命史著作的关注就更加薄弱了。譬如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勒庞《革命心理学》、霍布斯鲍姆《革命的年代:1789—1848》、斯考切波《国家与社会革命——对法国、俄国和中国的比较分析》、夏蒂埃《法国大革命的文化起源》、奥祖夫《革命节日》、林·亨特《法国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等,均对我们研究党史、革命史具有“他山之石”的参考价值。以林·亨特《法国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阶级》为例,该书英文版于1984年出版,中文版于2011年出版,已对中国的法国大革命史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在中共党史、革命史研究领域似未掀起波澜,鲜有评述和引用。此著的突出贡献是,对法国大革命史进行了全新的“新文化史”诠释,通过修辞的使用、象征物与仪式来表现法国大革命政治行为的逻辑,强调革命政治文化中象征实践的能动作用。这一视野为中共党史、革命史研究增添了一个以前没有认识或认识不足的维度,亦即革命的修辞、革命的象征物以及新的革命政治文化是否也影响着中共革命史的进程?
    第三个层面,国内外学者关于相关学科的研究,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地理学等。它突破了历史学,是更大的推动党史、革命史研究的外部力量。历史学很少产生理论和方法,任何一项具体研究都需要借助多个学科的工具,才能进行深入的理解和分析。应该说,传统党史对此缺乏足够认识,但在今天,党史学人已基本上形成共识了。譬如,早在2001年,杨凤城就指出,各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对话方兴未艾,学科之间的壁垒不断被打破,跨学科的研究层出不穷。与其他学科相比,党史研究所存在的差距是明显的。党史研究者要充分意识到本学科的相对封闭状态,树立开放的学术意识,培养宽容的学术心态,不断调整和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
        
    特别是要注意借鉴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经济学、社会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方法和成果。只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党史研究所必需的宽厚的学术支点。没有这一支点,便不可能实现党史研究的创新甚至转型,也不可能实现同其他学科的真正对话与交流。2003年,郭德宏更强调:“凡是一切有用的研究方法,在中共党史学中都应该大胆地吸取、借鉴和应用,使中共党史研究的方法越来越多样化。”实践证明,近年引起反响的党史论著,大多采用了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这些成果不仅深化了对于中共党史的认识,也为相关学科提供了一定的思想资源。当然,也不能不说,党史学者真正应用相关学科方法并取得成就者仍是较少的。反过来,倒是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相关学科学者的介入,为党史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在党史学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充分证明相关学科对于党史研究的重要性。
    在以上多元方法的基础上,不妨有意识地追求并形成具有党史研究特色的方法论,为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提供有效的分析工具。当然,在目前来看,这还是一个极为高远的目标。
    三、以追求宏大理论为最高目标
    包括党史研究在内的任何学术研究,无不是以还原历史过程为基础,以理论追求为最高旨归。能否作出形而上的凝结,以最为简化的表述来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是衡量所有学术研究最为重要的判准。
    必须说,党史研究是有理论的,以往学界和理论界所探讨的宏大历史问题都具有理论意义,譬如中共革命胜利的三大法宝——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中共革命和新中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新民主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等,都是如此。以上理论,既是中共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历史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共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
    这里所说的理论,不仅仅是指上述理论,而是除此以外的其他理论表述,也可以说是将前者及其实践过程对象化之后的学术理解。
    一是能否对中共党史上的一些现象提出具有一定理论意义的解释。不能不说,国外学者同样走在了前头。以中共抗战为例,詹姆斯·约翰逊提出“民族主义”是动员农民参加抗战的最重要原因,中共革命应理解为一种民族主义运动;马克·塞尔登提炼为“延安道路”,强调社会经济改革为连接中共和农民的纽带;弗里曼、毕克伟和塞尔登将抗日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政策概括为“静悄悄的革命”。这些判断和认识是否确切,另当别论,但相比之下,我们更多还在跟着走的阶段,很少提出类似以上较有影响力的说法。
    二是将中共革命置于世界不同国家的革命、将中国共产党置于世界不同国家的政党之中,总结和提炼出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革命理论、政党理论,与世界其他革命理论、政党理论相比肩,受到国际学界的承认。譬如,对于法国革命,马克思将法国大革命的根源总结为“阶级关系和阶级冲突”;托克维尔认为是“旧制度”;勒庞对参与革命的民众提炼出“乌合之众”的概念;斯考切波通过对法国、俄国和中国革命的比较,提炼出“接合”的概念,认为革命的爆发是各种力量在某一历史时刻的“接合”。尽管学界对以上理论仍存在不少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已成为革命史领域的经典性概念。而我们的中共革命史研究,还没有提炼出类似的东西,而无此原创性成果,就不能在国际学术界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更大的目标,能否通过党史研究,为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作出理论贡献。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已有许多经典理论,比如在经济学界,有“理性人”假设、“看不见的手”、搭便车理论;在农民学界,有内卷化、道德经济和理性经济之争;在人类学界,有“地方性知识”“弱者的武器”;在历史学界,有“传统的发明”“权力的文化网络”;等等。但无论是海外还是国内,中共党史学界还都极少为人文社会科学提出自己的理论。当然,不仅仅是党史研究,整个历史学都存在这个问题,主要还是跟着感觉走,或运用其他学科的理论方法。
    唯有了解和消化所有相关理论并用于党史研究,通过具体的实证研究,提出有别于以往的理论,才能实现真正的理论突破。但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是今后中国所有学术研究面临的最大挑战。
    四、党史研究的多方联动
    包括党史研究在内的几乎所有人文学科,都主要是个体劳动的成果。然而,个体劳动也往往是多方支持的产物。从“大党史”的整体研究需求而言,更需要个体之间、研究机构之间的互相合作,由此形成更有力量的学术共同体。而基于党史研究现有的学科属性,党史学者群体主要集中于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和地方各级党史工作部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少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高校历史系或历史学院,以及其他相关学科、相关单位。当然,出版社、报刊等单位同样是党史研究特别重要的支撑。那么,如何推动和实现有关单位学者之间的合作呢?这就是如前所述原中央党史研究室和省市党史工作部门所倡导的“大党史”工作格局,不再重复。需要补充的是,这一工作格局仍在努力之中,还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局面。基于工作性质,各级党史工作部门的合作较见成效,其他单位和学者之间的合作还很不够,尤其是高校历史学科的资源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和调动,从而影响了党史研究的学术性和规范性。
    基于以上所述,笔者所理解的“大党史”的基本特征就是:在一级学科基础之上,研究与中共党史有关的所有方面,运用一切有效的研究方法,追求宏大的理论阐释,形成一个相互支撑的学术共同体。应该说,原本一切历史,包括党史,已经定格,并无什么大小之分,然而在学科属性、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研究理论与方法、研究群体与个体等方面却有“大”“小”之别。尽管以往学界已有“大党史”的行动,但仍缺乏“大党史”的自觉意识,只有强化乃至内化为自觉的实践,才能真正走出矮化或窄化的局限,将党史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以上认识,也可视之为笔者所倡导的“新革命史”理念的一个补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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