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民国初期的安源已形成以萍乡煤矿为主,地方军政绅商等势力共存的权力格局。20世纪20年代初,中共在领导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的过程中,根据现实环境实行灵活的革命策略,与地方势力保持较好的关系,同时在劳资斗争中进行必要妥协以维持劳资关系不破裂,又得益于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安源工运得以走向兴盛。1923年“二七”惨案后,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内部在处理劳资关系问题上产生论争。刘少奇根据革命形势的变化,坚持劳资合作以求共存的策略,俱乐部得以取得新的发展。1925年3月,俱乐部主任陆沉未能坚持之前的策略,不顾实际,采取停运煤焦的手段向萍乡煤矿索取欠薪,结果欠薪问题未能解决,反而造成汉冶萍公司的生产链断裂,其生产始终无法恢复至正常水平,劳资关系最终破裂。9月,在汉冶萍公司与军阀的联合镇压下,安源工运最终失败。 【关键词】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地方权力格局,刘少奇,汉冶萍公司,劳资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1921年成立之后将主要精力放在工人运动上,并于1922年1月至1923年2月掀起中国工人运动的第一次高潮。对于中共早期工运的成败,既有研究主要是从中共的革命动员角度加以阐释①,与工人运动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势力较少受到关注。但已有研究发现,民国初期的群众运动若是没地方政府的容忍或者支持,往往难以得到大规模的发展,群众运动在各地的成败也与地方政治有较大关系。②循此思路,我们可以发现,中共早期工运的成败与地方权力格局密切相关。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是中共早期工运的成功范例,在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仍维持了两年多时间,直至1925年9月被武力镇压才失败。安源是中共早期重要的工运基地,曾被中共中央称为“无产阶级的大本营”③,并且“还有小莫斯科之称”④。安源工运史因而也颇受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研究成果已是不少,但既有研究主要是从中共的视角出发,阐释中共在安源是如何进行革命动员的,对于与工运密切相关的其他势力缺乏足够的关照⑤,特别是对于被视为“反革命”一方的汉冶萍公司研究不足。正因为如此,已有研究对于安源工运最终失败的原因未能给出有说服力的解释⑥。本文拟在先行研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究,深究早期工人运动的复杂环境,或有助于揭示中共早期革命成功与失败的缘由所在。 一、清末民初安源市镇的兴起及其权力格局 萍乡位于江西省西部,与湖南省醴陵县接壤。安源原是萍乡县城东南约15里的小山村。1898年,盛宣怀为了解决汉阳铁厂燃料不足的问题,在萍乡创办“萍乡等处煤矿总局”,简称“萍乡煤矿(局)”,其矿址在安源,习惯上又称“安源煤矿”。萍乡煤矿在建矿的同时修筑了由安源至湖南株洲的铁路(株萍铁路)。1908年,盛宣怀将汉阳铁厂、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联合组成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汉冶萍公司”,总部设在上海。 汉冶萍公司是近代中国乃至东亚首屈一指的跨区域的大型钢铁煤联营企业。以汉冶萍公司为纽带,深处内陆山区的萍乡安源得以与武汉、上海等地在经济上发生密切的联系。安源的经济状况因而也深受汉冶萍公司的影响。“安源为一完全产业区域,万余工人及其家属之生活,均完全仰给于萍矿”,一旦汉冶萍公司财政困难,安源“经济状况,即时呈不稳之象”。⑦1924年9月江浙战争爆发后,上海与萍乡之间的汇兑断绝,“以致萍矿经济恐慌,安源萍乡市面金融紧急”。⑧ 民国初期的安源已发展成湘赣边界重要的工矿业市镇。萍乡煤矿的创办以及株萍铁路的修筑,使得安源的人口迅速增长。20世纪20年代初期,萍乡煤矿的工人约为12000人,株萍铁路的工人约有1100人,⑨安源路矿(萍乡煤矿与株萍铁路的合称)工人大部分居住在安源。1923年有报道称安源的人口为8万人,路矿工人及其家属约占三分之二。⑩随着人口的聚集,安源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市镇。1915年北京政府内务部就称:“安源地方,在昔本非镇市,厥后因萍矿发达,商工相聚,始成都市。”11 安源的治安管理主要由萍乡煤矿矿警局负责。萍乡煤矿在建矿之初就设有护卫队,后改为矿警,其组织屡经更迭。民国初期,萍乡煤矿当局与萍乡县知事公署(简称“县署”)之间在矿警管辖权的问题上发生矛盾。1915年,萍乡县知事王大锟提出由萍乡煤矿添募巡警二十名,作为安源市警,称为萍乡警务安源分所,分所长由县知事兼任。萍乡煤矿当局则断然拒绝,以防止官府对矿警人事权进行干预。12双方最后将矛盾上诉至北京,内务部对此进行折中,一方面承认由萍乡煤矿掌握矿警的人事权,并定名为萍乡矿警团(后改称矿警局),兼理安源市警事务所;另一方面又要求矿警团有关于地方治安事宜,仍需“商承县知事主持”。13然而实际上,萍乡县署对于安源的管辖受到很大限制,县知事王大锟就称:“知事公署距离安源十五里,本署日行事件极为繁重,焉能常川驻扎该处?该矿随时发生案件,商承知事与否断非知事所能自主。”14 民国初期,在萍乡比县知事公署更为重要的官方机构是赣西镇守使署(简称“镇署”)。赣西镇守使总览地方军政大权,成为萍乡最有权势之人。1920年萍乡各界因赣西镇守使方本仁“保境有功”,竟然欲为其建生祠,据说因方本仁不同意,才改称“方公园”。15萍乡大的士绅大多会在镇署挂一个“顾问官”或“咨议官”的头衔。萍乡煤矿矿警局局长也是如此,1919年方本仁就委任萍乡煤矿矿警局局长周渭南兼镇署咨议官。16 地方绅商在民初安源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安源保卫团是由地方士绅控制的重要组织。民国初期,地方保卫团成为地方基层治安组织。地方保卫团以县知事为总监督,并由县知事遴选地方绅商协同办理。17安源商会在维护地方商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21年10月,株萍铁路因湘赣两省发生战事,停车月余,沿线城镇“商业停滞,困苦情形,达于极点”,安源商会遂联合萍乡、醴陵、株洲等地商会联名致电湘赣两省督军,请求通车。18 萍乡煤矿当局与地方势力之间存在着既相互依赖又多有矛盾的错综复杂的关系。1922年萍乡发生灾荒,地方官绅向萍乡煤矿商借款项以便赈灾,萍乡煤矿矿长李寿铨向公司请求准予借款,并称,“矿与地方关系密切,虽值奇窘,谊难漠视”。19地方绅商也深知“安源市镇附属于萍矿,其休戚相关非楮墨所能尽”20,故而在萍乡煤矿经济困难时也多有帮助。但是,萍乡煤矿当局与地方绅商之间在对地方煤矿业的控制上存在较深的矛盾。清朝末年,萍乡煤矿凭借强大的官方背景,垄断了地方的煤炭资源。民国建立后,地方士绅纷纷在安源附近开办煤井,萍乡煤矿对煤矿业的垄断被打破。1924年萍乡煤矿矿长黄锡庚就说:“地方劣绅……专在本矿安源境内广开土井”,“三年之间,开井达二百余口”。21萍乡煤矿要求官府封闭安源境内的土井,因而与地方绅商之间的矛盾不断,以致发生暴力冲突。1923年萍乡煤矿派出矿警强行封闭地方土井,萍乡绅商李有桇等因此抨击萍乡煤矿“折毁张崇德等七井,并擅捕工人二名,私囚虐待……掳人勒封,惨无人道”。22 总而言之,民国初期的安源形成以萍乡煤矿当局为主,地方军政绅商等各种势力共存的权力格局。安源社会治安的维护除了萍乡煤矿当局之外,还需要地方势力的共同维护。据1920年的一次调查,安源“有矿警四五百人,分驻东西南北四区”,“矿场市面的秩序,概归他们担负”。此外有驻军一营共同维持。还有一保卫团,团兵数十名。23然而,萍乡煤矿当局与地方势力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而是存在着矛盾与冲突。这就为之后中共势力在安源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二、地方权力格局与安源工运的兴盛 众所周知,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是由中共湖南党组织领导的。1921年12月,中共湖南支部书记毛泽东与李立三等人到安源考察情形,开始活动。李立三随后奉派在安源开展工人运动。1922年5月1日,李立三联合萍乡煤矿与株萍铁路的工人成立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1922年9月14日至18日,安源路矿工人举行大罢工并取得胜利,工人俱乐部与路矿两局达成十三条协议。路矿两局承认俱乐部有代表工人之权,并增加工人工资,改善工人待遇。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全国工人运动进入消沉期,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仍然得以保存并取得新的发展。24 安源工运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绩,当然与中共的正确领导分不开。1921年毛泽东派李立三去安源时就特别强调要“建立党的支部,作为团结广大群众的核心”。251922年2月,中共安源路矿支部成立。9月大罢工前夕,党组织又派刘少奇到安源,加强对罢工的领导。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中共从全国各地调派了大量干部到安源工作。1924年12月,中共安源党组织约有两百名党员,约占当时全国党员人数的五分之一。26中共采取形式多样的手段对安源工人进行卓有成效的革命动员,工人的阶级意识得到强化,工人俱乐部得到绝大部分工人的拥护。27 但是,单从中共领导的角度还不足以解释安源工运在“二七”惨案之后得以持续的原因。中共在安源的领导力量以及革命动员的方式与当时北方的工人运动相比大致相同,其实李立三在来安源之前,还特意到长辛店考察工人运动,并表示“到南方做工人运动要照北方的方法做”28。故而,从中共领导的角度无法解释安源工运与北方工运在成败之间的差异。其差异的关键在于,与北方工运相比,安源工运具有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首先,安源具有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1923年京汉铁路“二七”惨案发生后,汉冶萍公司曾请求江西督理蔡成勋封闭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但蔡成勋并未答应。在全国大部分工会都被各地军阀封闭的形势下,江西军阀为什么不封闭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呢?其主要原因在于江西军阀实力较弱,并且受到广东革命势力的严重威胁。 民国初期,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时代,其基本格局是北洋军阀与南方军阀之间的“南北”之分。江西正好处于“南北”之间的缓冲地带,也是双方争夺的主要战场之一。2920世纪20年代初孙中山几次在广东发动北伐也都是以江西为主攻方向。1922年2月,孙中山发动第一次北伐,同年5月,北伐军攻入江西,导致江西督军陈光远倒台,但因陈炯明不久在广东发动叛乱,北伐军随即撤出江西。1924年10月,孙中山发动第二次北伐战争,北伐军攻入江西。江西督理蔡成勋的部属、原赣南镇守使方本仁乘机于12月逼走蔡成勋,当上了江西督办。1925年1月,掌握了江西军政大权的方本仁又将广东北伐军赶出江西。30 此外,中共领导的安源工人运动处于和平阶段,对于江西军阀的统治还没有现实的威胁。地方军政当局出于维持社会治安的考虑,对于安源工人运动始终强调要和平解决。1922年9月安源大罢工时,赣督蔡成勋就致电萍乡煤矿当局要求和平解决。311923年5月,萍乡煤矿当局请求赣西镇守使萧安国取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但萧安国表示,赣督蔡成勋“对于路矿工潮屡嘱和平,一旦取消, 设有反抗,牵及地方,不可不虑,必奉令乃能遵办”。326月,汉冶萍公司请蔡成勋下令封闭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蔡成勋回复称:“目前正值多事之际,矿工事未便过严取缔,俟大局平静再行设法。”33萧安国也因此事为萍乡煤矿内部纠纷,不能用武力镇压,予以拒绝。34可见,只要安源工人不走向暴动,地方军政当局倾向于和平解决萍乡煤矿的劳资纠纷。 其次,中共在安源工运中面临的对手相对弱小。北方工人运动面对的是实力强大的直系军阀吴佩孚或者英国等帝国主义势力。与此相比,安源路矿两局的实力要弱小得多。株萍铁路虽然是国有铁路,但是路线短,收入少,其各任局长对于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还“均不十分注意”35。萍乡煤矿所属的汉冶萍公司在当时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公司承受不起生产上的大的停顿。公司想取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但工人俱乐部得到全体工人的拥护,公司找不到既能取消俱乐部,又不影响生产的办法,故而不敢轻举妄动。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萍乡煤矿当局曾向公司主张停工改组(将萍乡煤矿故意关停,遣散工人,再重新召集工人开工),公司未加允许。361924年萍乡煤矿矿长黄锡赓向公司提议将工人逐步裁减并暂停工作。结果,公司指责黄锡赓“毫无成绩,唯以停工休业为言,实属有负委托”,故而将其开除。37可见,只要还能够维持生产,公司对于安源工人运动就不得不采取容忍的态度。 再次,地方绅商与萍乡煤矿工人在经济利益上较为一致。地方绅商在调停萍乡煤矿劳资冲突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在“二七”惨案之后就能够及时“拿拢地方绅商,制止资本家之破坏手段”38。安源市镇是因萍乡煤矿而兴起的,萍乡煤矿工人的工资收入成为安源市场的主要购买力。20世纪20年代初期,萍乡煤矿工人因矿局长期拖欠工资,时常发动索薪工潮,却也能够赢得地方绅商的支持。与此相反,1923年京汉铁路工人在罢工时便遭到地方绅商的敌视。京汉铁路沿线的城镇主要是作为交通枢纽城市而兴起的,地方绅商与铁路当局在经济利益上更为一致。因此,在1923年的“二七”惨案中,京汉铁路工人除了遭受军警的武力镇压之外,还面临地方绅商的物资封锁39。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与地方军政绅商等势力维持了较好的关系,并在历次工潮中能够赢得地方势力的同情与支持。1924年年底汉冶萍公司指令萍乡煤矿当局取消年终夹饷40,引发一场大的工潮。1925年1月,刘少奇领导工人俱乐部同萍乡煤矿当局进行斗争。俱乐部一方面向萍乡煤矿交涉,要求速发年终夹饷;另一方面,竭力向赣西镇守使署、萍乡县署以及绅商各界接洽疏通,结果赢得军政绅商各界的同情与支持。411925年1月9日,萍乡县知事夏家鼎致电汉冶萍公司称:“安矿工人万余,薪资原极微薄,平日欠饷已感痛苦。夹饷既有旧例,自宜照发。”4211日,萍乡安源绅商文笃昌等十余人联名致电公司,强调年终夹饷已实行两年,一旦取消,恐将引发工潮,危害地方,要求照旧发放。43萍乡煤矿当局在各方的压力下只得照旧发放年终夹饷。对此结果,公司董事会虽指责萍乡煤矿代矿长舒修泰“仍行擅发,未免措置失当”,但最终还是予以承认,没有再追究此事。44 三、劳资关系演变与安源工运失败 1925年年初,刘少奇离开安源前往广州。4月,刘少奇发表《“二七”失败后的安源工会》一文,介绍“安源工会”在“二七”惨案之后的发展历程,并对安源的工人运动寄予希望:“我相信,无论那处的工友只要能够齐心、奋斗,并能服从指挥,看清环境,也一定能够致胜,能够办得安源工会那样好或还要更好”。45但是,该文发表不到半年,被奉为模范的“安源工会”在1925年9月被汉冶萍公司用武力强行封闭了。对安源工人运动已经容忍三年之久的汉冶萍公司为什么会突然使用镇压手段呢?安源工运中劳资关系到底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总体而言,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执行的是既与路矿两局做斗争又实行必要妥协的策略,但是其侧重点还是有变化。前期在发动工人的阶段,俱乐部更多的是强调与路矿两局进行斗争,李立三就说,“从罢工胜利到‘二七’是工人进攻为主”46。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根据全国革命形势的变化,俱乐部采取了“退守”的策略,并逐渐注重与路矿两局进行协商合作。时任俱乐部主任的刘少奇回忆:“当时在‘二七’以后,全国各地工会均遭解散,这一个工会很孤立的巍然存在如海中孤岛。整个形势要求工会的方针退却与防御,然而工人要求进攻,这种情形将我苦闷欲死。”47 劳资关系除了有冲突对抗的一面之外,还有相互依存的一面。劳资共处同一经济体中,因经济利益等诉求不同而产生矛盾、冲突,又因互利、共生而合作。4820世纪20年代初,因钢铁市场价格下跌,加之积欠日本债务太多须支付高额利息,汉冶萍公司处于严重亏损状态,1922年亏损366万余元,1923年亏损295万余元。49公司濒临破产的状况也迫使工人俱乐部只能采取劳资合作以求共存的策略,这在1923年7月俱乐部与萍乡煤矿当局签订的第二次协议中得到体现,其要点有二:一是萍乡煤矿当局给之前未增加工资的工人,加薪百分之五;津贴俱乐部的经费增加至每月1000元。二是俱乐部承诺帮助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使每日平均出产额达到2300吨以上。50俱乐部一直致力于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并于1924年6月组织“出产整理委员会”,负责整理萍乡煤矿出产。51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根据现实环境,在劳资斗争中实行必要的妥协,并且与萍乡煤矿当局合作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这一策略也符合当时中共的方针策略。作为一个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共在1921年成立时就明确将“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52然而,中共早期力量弱小,其主要任务是以和平手段组织群众,为之后的暴动夺权积蓄力量。531923年“二七”惨案之后,中共中央对于工人运动的指导方针就是“取守势”。541923年11月,中共湘区委员会向中共中央作了关于安源的报告,其中就提到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帮助萍乡煤矿整顿出产的问题。55又据萧劲光回忆:“当时党对工人运动的指示精神主要是,反对帝国主义、军阀、资本家的压迫,维持安源煤矿的生产,不使工人失业,保护工人的基本利益。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合法性开展斗争,保存力量,为全国培养和输送工会工作干部。”56 要在理论上承认为了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可以与萍乡煤矿当局进行合作,这或许不难,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该策略却是困难重重。中共革命的目标决定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必须始终进行革命动员,提高工人的阶级意识,时刻宣传“与资本家奋斗”57。被动员起来的工人,在阶级意识提高之后,却很难接受与资本家进行合作的策略。萧劲光回忆道:“记得在安源大罢工胜利以后,在工人领袖和党内的一些同志中,滋长着一种‘左’的情绪。他们认为向资本家提出的要求越高越好,在斗争中只讲进攻,不准妥协,以为只有这样才代表了工人的利益,其不知,结果还是损害了工人的利益。”58因此,在萍乡煤矿工人中出现了一些过火的行为。例如,工人自动将每日工作时间由12小时减至4小时,很多工人自由旷工;此外,工人不服从萍乡煤矿职员与工头的管理。为了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俱乐部不得不纠正工人的过火行为。刘少奇因此还遭到工人的误解与指责。此后,经过广泛的教育与解释,并忍痛开除几个冒进的领袖,才使情形得到部分改善。刘少奇纠正工人的过火行为,在“工人中是要引起相当反感的”,而且“工人要自动进攻,自然产生这种领导进攻的领袖”。59 1924年8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进行改选,刘少奇未能连任俱乐部主任一职,该职改由陆沉担任60。不过,刘少奇之后在安源的时期实际上仍然发挥着领导的作用,俱乐部也继续纠正萍乡煤矿工人的过火行为。在俱乐部改选期间,萍乡煤矿出产又有减少。出产整理委员会改组完竣后,经过整理,萍乡煤矿出产逐渐恢复,所定额数,均能完成。61总体上来看,在刘少奇领导安源工运期间,萍乡煤矿的煤焦产量略有下降,但还可以维持汉冶萍公司的生产。 1925年刘少奇离开安源之后,俱乐部主任陆沉未能坚持劳资合作以求共存的策略62。不过,这也与汉冶萍公司的经营失败有关。1924年12月,汉冶萍公司因“财政困难,已达极点”,决定暂停大冶钢铁厂的生产,“腾出萍煤,运汉销售,以应急需”。63直到1925年3月,大冶钢铁厂还未能恢复生产,公司因“无货应销,金融益形困塞”64。这使得萍乡煤矿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日益严重。 1925年3月19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致函萍乡煤矿当局,说明萍乡煤矿工人因欠饷过巨,难以维持生计,要求在十日内将欠饷发清,否则将萍乡煤矿的煤焦一律停运,以待公司发饷。65在收到萍乡煤矿代矿长舒修泰的报告后,25日汉冶萍公司代总经理盛恩颐复电称: 矿事现定治标治本两法。刻正筹有趸款,备清工饷,一俟手续完备,即可拨汇,是为治本;一面与株萍局长商妥条件,赎车加运,焦供冶炼,煤供汉销,是为治标。难在一时,收效在后,若工人停运煤焦,则不啻自杀,务望剀切开导,设法制止。66 盛恩颐一方面正在筹款以备发饷;另一方面,还提出一个应急办法,即由萍乡煤矿加运煤焦,焦炭供大冶钢铁厂炼铁,而煤炭则直接销售以便发饷。然而,工人俱乐部还是于1925年3月30日停运煤焦。舒修泰当即苦劝俱乐部主任陆沉“务须觉悟,切勿自杀”,但陆沉对于运往大冶钢铁厂以供炼铁的“二号焦”(焦炭)始终不肯答应装运,并表示只有先发一个月工资,才能开运。4月8日,舒修泰致函盛恩颐请求速发一个月工资共12万元。对此,盛恩颐批复道:“非先开运二焦,公司无款可拨”。67至4月下旬,因公司款项始终未至,工人俱乐部决定减价拍卖煤焦,“以所得之煤价,随时发给工人欠饷”。68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采取停运煤焦的手段向汉冶萍公司索取欠薪,无疑是正当的,但其有效性值得质疑,因为公司确实是没钱,而不是有钱故意不发。俱乐部停运煤焦之后,公司还因煤焦缺乏未能及时恢复钢铁生产。1925年大冶钢铁厂计划于4月6日开炉炼铁,可因“萍乡罢工,煤焦不能运出”,只得推迟,69最后是在得到日本的煤炭之后,才在5月14日恢复生产。70公司的经济状况因此更加恶化,盛恩颐就称,“自萍矿停顿以来,影响全局,金融枯塞,筹款愈难”。至5月,公司只售出生铁五千余吨,得到价款银七万两后汇拨至萍乡煤矿发了一个月的工资。715月中旬,公司恢复钢铁生产,能够筹集部分款项。但是,5月30日五卅运动爆发,受此影响,公司有钱也无法从上海向萍乡汇款。6月24日,盛恩颐特意致电赣西镇守使李鸿程等进行解释并请求帮助维持秩序。72 公司经济状况恶化,未能按时发饷,又加剧了萍乡煤矿工人的怠工行为。如1925年5月萍乡煤矿稽核处处长马载飏称,“观目前工人嚣张情形,即使欠饷还清,难以回复日出二千吨之原状……工人之在工厂者非做私货即闲谈游逛”。738月5日,马载飏致电公司董事会称,“此间各工人因欠饷未发怠于工作,出产减少”,“今日出煤仅及一千吨零……将渐趋于无形停顿”。 74萍乡煤矿的煤焦产量因此锐减。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停运煤焦未能解决欠饷问题,其处境也日益困难。1925年4月,俱乐部还比较乐观,认为“久未解决的工饷问题”有望解决。75实际情况却是持续恶化,至8月俱乐部更是已成骑虎之势。安源团组织的报告就说,工人因有不得已之苦衷而闹饷,俱乐部“自应竭力以帮助之”,“但是矿局亦有不得已之苦衷,并非有钱故意不发,实系欲发而无钱也,工部当此进退两难的情形之下,亦只有向矿局照例催促而已”。76 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停运煤焦造成劳资关系日益紧张,汉冶萍公司对于萍乡煤矿是否要实行“停工改组”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如前所述,萍乡煤矿当局曾多次提议实行“停工改组”,以此来取消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但公司怕影响生产,故而未加允许。1925年3月,萍乡煤矿代矿长舒修泰等向公司提议“将窿段洗煤台炼焦炉停工,并设法遣散工人”,对此,公司董事会于4月1日议决,“该矿长等电陈办法,本会未便准行。应责成盛代总经理……速筹整款救济,先顾目前之急,徐为久远之图,是为至要”。77至此时,汉冶萍公司仍想方设法筹款救济萍乡煤矿,而不同意萍乡煤矿“停工改组”。 1925年6月5日,盛恩颐又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对萍乡煤矿实行“停工改组”,称:“第念萍矿积习已深,此次因欠饷停工后,工习固嚣,而内部亦实腐败,自应大加整理……于必要时经理亲自赴矿,将内部改组,以祛积习而冀刷新。”78至8月初,公司董事会接受了盛恩颐的提议,并催促其“速赴萍矿”。79汉冶萍公司决定对萍乡煤矿实行“停工改组”,也就意味着可以无所顾忌地镇压工人运动了。 至此,地方军政当局的态度至为关键。此前赣西镇守使李鸿程曾多次致电盛恩颐,要求速发萍乡煤矿工饷。因汉冶萍公司汇款始终不至,李鸿程还致电江西督办方本仁请其代为催款。7月27日,方本仁致电盛恩颐,要求“赶速汇款到萍维持现状”,“以免发生意外扰及治安”。8030日,方本仁再次致电盛恩颐,要求“迅速汇款到萍,以维危局,俾免发生意外”。81我们看到,直到7月30日,地方军政当局还是协助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向汉冶萍公司催讨欠薪。但是,在公司确无办法的情况下,地方军政当局出于维持治安的考虑,也可以在萍乡煤矿工人“暴动”之前将其遣散。82 1925年8月21日,盛恩颐从上海出发,先是至大冶、武汉等地。9月14日,盛恩颐到达安源,考察后认为“劳资即无合作之望,实业且有断送之忧”,于是通过金钱收买的手段,取得了江西督办方本仁以及赣西镇守使李鸿程等对镇压安源工人运动的支持。83 对于事态的严峻性,中共安源地方组织也是早有察觉。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陆沉就曾至武汉会见盛恩颐,探寻究竟,但被盛恩颐给蒙骗了。陆沉回到安源后说,“盛经理主张劳资调和,窥其用意,系欲藉此和缓工人对矿局之奋斗,我们须准备,以防其小进攻才好”。至盛恩颐到达安源时,事态已是日益紧张,安源的中共党团组织遂开联席会议商讨对策,会议议决所有青年团员都加入工人纠察队,但纠察队原有两百人,扩大后也只有五百余人。84更为关键的是,纠察队只配备了铁棍、梭标等85,而没有枪支。 1925年9月21日凌晨,李鸿程派出军队在萍乡煤矿矿警局的配合下,采取偷袭的方式,强行封闭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并逮捕俱乐部副主任黄静源等人。当时,住在萍乡煤矿餐宿处的工人有四五千人,“闻变突围冲出,图劫防军枪刃,稍有格斗,当时中枪毙命者三人,受伤者七人”。萍乡煤矿随即实行“停工改组”,将大部分工人强制解散,“所留不过千余人”。86 汉冶萍公司用武力镇压萍乡煤矿工人未能挽救其失败的命运。盛恩颐曾说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停运煤焦“不啻自杀”,公司用武力镇压工人并对萍乡煤矿实行“停工改组”无疑也是“自杀”。有人就曾劝盛恩颐不能用武力镇压工人,认为“那是自杀政策”。87结果确实如此,1925年10月之后,汉冶萍公司就因煤焦缺乏而完全停止钢铁生产,只剩下大冶铁矿为日本提供铁矿石。88 综上所述,造成安源九月惨案的根本原因当然是汉冶萍公司的经营失败,但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主任陆沉处理劳资关系的策略失当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导致劳资关系最终失控而走向破裂。这里还有个疑问,即1925年3月底,萍乡煤矿工人是否已经到了无法生存的地步?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可以举个事例。1925年6月,在五卅运动爆发后,安源的中共党团组织联合向工人募捐以援助上海工人,并“借以考察此地工友有无同情心和阶级觉悟”。原以为,工人的生活异常艰难,此次募集的捐款不会超过一百元,不料最终捐款竟达千元,并且还有许多工人因无钱捐款“遂引为惭愧而不安”。安源团组织在报告中称“由此可见此地工人之热烈矣”。89萍乡煤矿的经济状况是日益恶化的,而3月底萍乡煤矿工人还没有到完全无法生存的地步。如前所述,1925年3月汉冶萍公司已停产钢铁3个月,并计划于4月初恢复生产,故而这期间确实是公司经济最为困难的时候。若是俱乐部在3月底能够接受盛恩颐提出的应急办法,即继续向公司供应焦炭以恢复钢铁生产,同时对外销售煤炭以发饷,缓解萍乡煤矿工人的生存压力,在公司的生产恢复正常之后,整个情况应该是能够逐渐好转的,这也是当时唯一的可行之策。 故而,刘少奇之前坚持的劳资合作以求共存的策略还是可行的,只是该策略的执行难度很大。俱乐部主任陆沉对于革命形势缺乏清醒的认识,在形势紧张、压力加大后,未能坚持之前的策略,而采用了停运煤焦这一较为激进的手段来索取欠薪,希望能够逼迫公司立即发饷以解决工人的困难,却导致劳资关系最终破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犯了“左”倾错误。刘少奇对早期工人运动中“左”倾错误产生的原因有一个分析,称:“一旦工人得到解放以后,他们就随心所欲的无所顾忌的,不估计将来与前途的行动。工会干部没有估计到这些,常常不能控制工人,而为工人的这种潮流所屈服或者冲倒。”90 四、结论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创造了许多的奇迹,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可能算是其中的第一个奇迹。正如邓中夏所说,在1923年“二七”惨案后全国工人运动的消沉期中,“特别出奇的要算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真为‘硕果仅存’”,“好似工人的‘世外桃源’”。91安源工运奇迹的产生是由内外各种因素成就的。安源有利的地缘政治环境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有学者指出,苏维埃时期中共领导的根据地都走了裂缝中生存发展的道路。92中共早期在既不掌握政权,又没有武装的情势下,其领导的工人运动要想成功并且公开存在,也只能是在原有统治力量的裂缝中生存。深处内陆湘赣边界山区的安源就是这样的“裂缝”,在这里,江西军阀统治力量既弱小,又和株萍铁路与萍乡煤矿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故而,安源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当时军阀与资本家统治的薄弱环节,这也是中共这样的新兴势力得以发展的理想之地。 有了相对宽松的政治环境也不意味着工人运动一定能够兴起,这需要中共的正确领导。早期安源工人运动始终处于和平阶段,其领导人毛泽东、李立三和刘少奇等人又刚好是当时中共党内比较务实的一批干部,他们能够比较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力量的弱小,并根据现实环境实行灵活的革命策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与地方军政绅商等势力保持了较好的关系;同时在与路矿两局的斗争中,进行了必要的妥协。结果,工人俱乐部在早期的历次罢工斗争中都取得了胜利。 中共革命始终受到现实环境的制约,中共也应该随着形势的变化制定适宜的革命策略。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了与萍乡煤矿合作以维持生产的策略,这是符合当时客观情况的一种灵活的革命策略。然而,中共革命的目标又决定工人俱乐部必须始终对工人进行革命动员,以提高其阶级意识。工人的阶级意识提高之后,却很难接受与资本家合作的策略。如此,工人运动难免会出现过火的现象。1923年“二七”惨案后,因为对现实环境有清醒的认识,刘少奇即使知道“前进最痛快,最容易”93,还是竭力纠正工人的过火行为,以维持萍乡煤矿的生产。俱乐部因此还能取得新的发展。在此过程中,刘少奇受到工人的误解与指责,由此造成其在安源陷入“苦闷欲死”的困境。 1925年3月后,俱乐部主任陆沉处理劳资关系的策略失当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导致劳资关系最终失控而走向破裂。平心而论,工人的生计确实是日益困难,但也不是到了完全无法生存的地步。1925年6月,陷入困境的安源工人还能给上海工人捐款达千元,并且还有许多工人因无钱捐款“遂引为惭愧而不安”。可见,中共在安源的革命动员确有成效,安源工人的阶级意识也较高。从后见之明来看,如果陆沉在1925年3月底能够动员萍乡煤矿工人以援助上海工人的精神,来与上海的资本家(汉冶萍公司)合作共渡难关,在汉冶萍公司的生产恢复正常之后,整个情况应该能够逐渐好转。但是,正因工人的阶级意识得到了提高,而很难接受与资本家合作的策略。这就需要工运领袖做大量艰苦的说服工作,其难度很大。陆沉最终采取了停运煤焦的手段索取欠薪,就造成汉冶萍公司未能及时恢复钢铁生产。加之受到时局的影响,汉冶萍公司的生产再也没能恢复至正常的水平,劳资关系最终失控而走向破裂。其结局竟然是工人与资本家双双“自杀”: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被封闭,大部分工人被强制解散;汉冶萍公司完全停止钢铁生产,已是名存实亡。 总之,安源路矿工人运动是中共领导的较早的也是较为成功的一次群众运动,其经验与教训都弥足珍贵。毛泽东、李立三和刘少奇等安源工运的早期领导人,根据现实环境实行灵活的革命策略,安源工运得以走向兴盛。安源工运最终失败反映了中共早期领导的群众运动的内在困境,即中共革命的目标决定了运动必须不断前进才能保持群众的高度热情,而现实环境往往决定了群众运动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之内。94中共早期经验不足,组织力量也不够,对于群众运动还无法做到收放自如。中共此后领导的工农运动也不时重演在安源发生过的“过火”现象。95 *本文系2019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煤业、移民与革命:社会经济史视野下的安源工运史研究”(项目批准号:JC19249)的阶段性成果。承蒙业师刘增合教授悉心指导,黄道炫教授热心指点,外审专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注释】 ① 参见刘明逵、唐玉良(主编):《中国工人运动史》第2卷,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② 冯筱才:《沪案交涉、五卅运动与一九二五年的执政府》,载《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62页。 ③《中央致朱德、毛泽东并前委信》(1928年6月4日),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1928),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56页。 ④《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39年5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287页。 ⑤已有研究注意到中共对地方势力的利用,参见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著)、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裴宜理:《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阎小骏译,香港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与此相比,本文更多的是关注地方权力格局对中共革命的制约。 ⑥主要观点有: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走上了和平道路,放弃了革命斗争;俱乐部只做公开的工作,不做秘密的工作;俱乐部组织不严密,一直处于涣散无力的状态。参见吴直雄:《试论一九二五年九月安源工人运动受挫的原因和教训》,载《江西社会科学》1983年第4期; 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著)、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第265—268页;马学军:《特派员制度与中共早期工人运动:以安源工运史为中心(1921—1925)》,载《社会》2017年第2期。 ⑦《安源地方团报告书——本地经济、工人、农人、学生和团的财政状况》(1924年3月10日),载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19年—1924年),1983年,第133页。 ⑧《岳镇守使布告维持金融》,载《大公报》(长沙)1924年9月25日,第7版。 ⑨刘少奇、朱少连:《安源路矿工人俱乐部略史》(1923年8月10日),载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45、147页。 ⑩《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沿革和现状》,载《民国日报·平民》1923年5月26日,第1版。 11《咨江西巡按使萍乡安源警察办法应略予变通请转饬遵照文》,载《内务公报》1915年第19期,“文牍”第33页。 12 《江西巡按使咨农商部文》(1915年9月7日),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农商部档案,萍局矿警团,08-24-15-010-02。 13 同注11,“文牍”第33—34页。 14同注12。 15《方园好音集》第1卷,1920年刻本,萍乡市图书馆藏,第3页a。 16《李寿铨致夏偕复、盛恩颐函》(1919年12月16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7页。 17韩延龙、苏亦工等:《中国近代警察史》上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413页。 18《株醴萍安四商会电请通车》,载《大公报》(长沙)1921年10月18日,第6版。 19《萍醴米荒官绅向萍矿借款购米平粜事》(1921年5月—1922年3月),武汉:湖北省档案馆藏,汉冶萍公司档案,LS56-1-705。 20《萍乡县署致汉冶萍公司函》(1925年5月1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8页。 21《黄锡庚致公司说帖》(1924年8月2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94页。 22《赣省各界杂讯·安源矿侵略萍矿之反响》,载《晨报》1923年9月27日,第5版。 23《安源矿市最近调查记》,载《大公报》(长沙)1920年4月23日,第7版。 24同注⑨,第148—167页。 25李立三:《看了〈燎原〉以后》,载《人民日报》1963年8月4日,第6版。 26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著)、刘善文(主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第94、109、246—250页。 27参见裴宜理:《安源——发掘中国革命之传统》,第41—108页;王强:《中共在安源的早期革命运作模式分析(1921 ~ 1925)》,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19年第1期。 28罗章龙:《关于安源工人运动和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片断史实》(1984年12月16日),载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9页。 29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0、33页。 30何友良:《江西通史·民国卷》,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2—34、39—40页。 31《萍矿矿长就安源罢工事致汉冶萍公司经理函》(1922年9月20日),载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616页。 32《夏偕复、盛恩颐致孙宝琦电》(1923年5月19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46页。 33《夏偕复、盛恩颐致李寿铨电》(1923年6月20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47页。 34同注⑨,第168页。 35《团安源地委关于萍矿政治、经济状况及工人教育问题的报告》(1924年),载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19年—1924年),第342页。 36同注⑨,第168页。 37《公司董事会致夏偕复、盛恩颐函》(1924年10月3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00页。 38刘少奇:《“二七”失败后的安源工会》,载《中国工人》1925年第4期,第59页。 39《请看郑州绅士不许工人饮水》(1923年2月8日)、《长辛店政绅商学路局及各团体电》(1923年2月10日),载中华全国总工会工运史研究室等(编):《二七大罢工资料选编》,北京:工人出版社1983年版,第186、753—754页。 401922年安源大罢工胜利之后,路矿两局须在年终给工人加发半个月工资,称为“夹饷”或“夹薪”。 41《萍矿夹饷风潮解决》,载《大公报》(长沙)1925年1月13日,第7版。 42《萍乡县夏知事来电》(1925年1月9日),萍乡市档案馆藏,汉冶萍公司档案复印件(原件藏湖北省档案馆),0503-002-101-001。 43《萍乡安源绅商文笃昌等长沙来电》(1925年1月11日),萍乡市档案馆藏,汉冶萍公司档案复印件,0503-002-103-001。 44《公司董事会致盛恩颐函》(1925年2月3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4页。 45刘少奇:《“二七”失败后的安源工会》,载《中国工人》1925年第4期,第57—60页。 46《李立三就安源工运史研究问题答北京大学历史系教师王兴等问》(1959年1月10日),载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册,第900页。 47《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1937年2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15—216页。 48田彤:《民国时期劳资关系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载《历史研究》2011年第1期,第185页。 49张国辉:《论汉冶萍公司的创建、发展和历史结局》,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2期,第26页。 50同注⑨,第167页。 51锦棠:《出产整理委员会报告》(1924年12月),载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390页。 52《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1921年7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1921—1925),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53在1925年五卅运动的后期,中共中央就强调“现在是群众的宣传及组织工作时期,是准备武装反抗时期,还不是直接武装暴动的时期”。参见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北京: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210页。 54《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劳动运动议决案》(1923年6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1921—1925),第149页。 55《中国共产党扩大执行委员会文件·湘区报告·附安源地方报告》(1923年11月),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1921—1925),第269页。 56《萧劲光回忆录》,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3年版,第18页。 57同注⑨,第148页。 58《萧劲光回忆录》,第18页。 59《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1937年2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15—217页。 60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1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年版,第416页。 61《萍矿工人注意整顿出产》,载《大公报》(长沙)1924年10月8日,第7版。 62据萧劲光回忆,刘少奇纠“左”的做法被一些有“左”倾情绪的人认为是右倾,当时“陆沉就反对刘少奇同志的意见”。参见《萧劲光回忆录》,第18页。 63《盛恩颐致季厚堃函》(1924年12月10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57页。 64《盛恩颐致公司董事会函》(1925年5月23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58页。 65《舒修泰致盛恩颐函》(1925年3月20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6页。 66《盛恩颐致舒修泰、金岳祐电》(1925年3月2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6页。 67《舒修泰致盛恩颐函》(1925年4月8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7页。 68《各县特约通信·安源》,载《大公报》(长沙)1925年5月1日,第7版。 69《盛恩颐致季厚堃电》(1925年4月2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58页。 70《季厚堃致盛恩颐电》(1925年5月1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458页。 71《盛恩颐致公司董事会函》(1925年6月5日), 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9页。 72《盛恩颐致李鸿程等电》(1925年6月24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0页。 73《马载飏致盛恩颐函》(1925年5月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59页。 74《马载飏致公司董事会电》(1925年8月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2页。 75加密:《萍矿的工饷可望解决》(1925年4月17日),载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上册,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1年版,第455页。 76《团安源地委书记吴景中报告》(1925年8月3日),载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群团文件)》(1925年),1984年,第218—219页。 77《公司董事会19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案》(1925年4月1日),《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35页。 78同注70,第259页。 79《盛恩颐致公司董事会函》(1925年8月15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302页。 80《方本仁致盛恩颐电》(1925年7月27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1页。 81《方本仁致盛恩颐电》(1925年7月30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2页。 821926年7月,赣西镇守使唐福山就致函汉冶萍公司称,“倘欲保持矿业,则望速汇巨款,以资应付”,否则,“立将矿工全数解散,遣送出境,俾免治安之累,滋生后顾之忧”。参见《赣西镇守使唐福山致汉冶萍公司董事会函》(1926年7月28日),载长沙市革命纪念地办公室、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史料》,第641页。 83《盛恩颐致公司董事会函》(1925年12月26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5页。 84《龚逸情致代一转团中央信》(1925年9月),载中央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群团文件)》(1925年),第285—290页。 85《贺桂兰回忆安源工人纠察队》(1964年1月),载中共萍乡市委《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编纂组(编):《安源路矿工人运动》下册,第 997页。 86《盛恩颐致公司董事会函》(1925年12月26日),载湖北省档案馆(编):《汉冶萍公司档案史料选编》下册,第264—265页。 87朱少连:《安源路矿工人之奋斗》(1926年5月8日),载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运动史研究室(编):《中国历次全国劳动大会文献》,北京:工人出版社1957年版,第85页。 88湖北省冶金志编纂委员会(编):《汉冶萍公司志》,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页。 89《团安源地委五、六月训育工作报告(第五号)》(1925年6月20日),载中央档案馆、湖南档案馆(编):《湖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群团文件)》(1925年),第187—188页。 90《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1937年2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19页。 91邓中夏:《中国职工运动简史(1919—1926)》,第109页。 92黄道炫:《革命、裂缝、根据地》,载《苏区研究》2017年第4期,第43页。 93《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1937年2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16页。 941937年刘少奇在总结早期工人运动的经验后指出:“中国革命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常常在那个部分、那个地方、那个工厂对于革命准备好了,而且非实行革命的进攻不能前进,不能保持高度的群众热情,而在这个部门、这个地方、这个工厂对于革命又完全未准备好,必须使革命推迟。如是就常常需要少数前进的等待多数落后的,这种暂时等待是必要的,但是最困难的需要工人高度的觉悟与高度的纪律。”参见刘少奇:《关于大革命历史教训中的一个问题》(1937年2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220页。 95参见王奇生:《革命的底层动员:中共早期农民运动的动员参与机制》,载王奇生(主编):《新史学(第七卷):20世纪中国革命的再阐释》,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97页。 【作者简介】 王淼华:萍乡学院安源红色文化研究中心(Wang Miaohua, Anyuan Red Culture Research Center, Pingxiang University)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