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冰心 现在读到冰心的诗集《繁星》,基本与她的另一部诗集《春水》合二为一,成为了诗集《繁星 春水》。之前,这两本诗集是分开的,《繁星》与《春水》由不同书局出版,形成各自风格的版本。 《繁星》初版本,冰心“自序”追述了小诗产生的经过: 一九一九年的冬夜,和弟弟冰仲围炉读泰戈尔(R.Tagore)的《迷途之鸟》(Stray Birds),冰仲和我说:“你不是常说有时思想太零碎了,不容易写成篇段么?其实也可以这样的收集起来。”从那时起,我有时就记下在一个小本子里。 一九二○年的夏日,二弟冰叔从书堆里,又翻出这小本子来。他重新看了,又写了“繁星”两个字,在第一页上。 一九二一年的秋日,小弟弟冰季说,“姊姊!你这些小故事,也可以印在纸上么?”我就写下末一段,将它发表了。 是两年前零碎的思想,经过三个小孩子的鉴定。《繁星》的序言,就是这个。 写这个序的时间是1921年9月1日,三个月后,即1922年1月1—26日,《晨报副镌》连载小诗《繁星》。开初刊在新文艺栏目,因为在发表之前,编辑曾电话询问“你那《繁星》是什么”?冰心回答说,“这是小杂感一类的东西……”连登5天,反响不凡,读者认定那是诗,小诗、新诗,到了1月6日,便将《繁星》刊登在诗栏里了,共164首,26日连载完毕。同时,自1月18日始,上海《时事新报·学灯》开始连载。 《繁星》在连载后的一年,即1923年1月,郑振铎出面联络,成为“文学研究会丛书”第一本诗集,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初版《繁星》,收入《晨报副镌》连载发表的小诗一——一六四首,前有1921年9月1日写的“自序”。没有目录,自序之后便是一、二、三……排列下去。初版的《繁星》封面设计极为简洁,简洁到几乎无设计,这在民国版的图书中是少见的。淡蓝色的封面纸上,印刷体“繁星”竖排二字,右上“冰心女士著”,左下“文学研究会丛书”,字体均为印刷体。下有一行横书:上海商务印馆发行。初版本的版权页,却是完备而详细,体现了民国二、三十年代的版权特色。这个版权页署“中华民国十二年一月初版”,标有“文学研究会丛书繁星一册”,定价不是法币而是“大洋三角”,注明“外埠酌运费囤费”,其它就是版权页必须标明的著者、发行者、印刷者等等。除此之外,这个版权页居中的虚线框内,贴有一枚精致的“印证”,图案设计很艺术,两位女士守护一方文白。这个印证,在冰心的书中不多见,北新书店不用印证,上海商印书馆版权页时有出现。印证的作用有二:一是表示这本书是正版书,二是作者授权,并且明确本版的印数。前者防止他人盗版,后者防止书局隐瞒著者随意增加印数。《繁星》的“印证”自然属冰心,但她本人并不持有印证,而是由她的版权代理人、表兄刘放园掌控。刘放园曾为《晨报》编辑,也是冰心处女作《二十一日听审的感想》的责任编辑,甚至可以说是她的新文学启蒙者,冰心的一些事常由他代理。 在中国出版史上,晚清便出现过版权印证,是保护著作版权的凭证,也成为了一道有文化韵味的风景。这种印证来自西方,最先使用的可能是严复,1903年他与商务印书馆签订了《社会通诠》的翻译出版合约,合约规定:“此书出版发售,每部收净利墨洋(即银元)五角。……此书另页须贴稿主印花。如无印花,察系印主私印者,罚洋两千五百元,此约作废,听凭稿主收回版权。……每批拟印若干须先通知稿主,以便备送印花。”可见使用印证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应。 《繁星》1923年1月初版,市场反应好,商务印书馆即以初版本加印,当年便加印了6次。初版之后,便是再版,我所见到的有1926年10月的第五版,1928年7月的第6版。第五版与第六版的《繁星》,内容与排版无变动,但第六版的封面设计变得优雅、贵气,“繁星”二字套红横排,“冰心女士著”与“文学研究会丛书”蓝字横排,尤其是中间加入“文学研究会”圆形版画图案,一位优雅的西式女士抚琴神思。再版的《繁星》,均是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直到1932年8月,《冰心全集》之二《冰心诗集》由北新书局出版,才收入《繁星》全部的164首小诗及“自序”。当然此后的《冰心著作集》(1943年)及诸如冰心“文集”“文选”“精选”之类的选本,收入《繁星》全本或节选等,则是常有的事情。 《繁星》在《晨报副镌》连载时,反响很大,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连载完毕,读者还想看,作者也认为还有一些“零碎的思想”可写,于是自1922年3月5日,小诗《春水》开始连载,至6月30日结束,计182首,比《繁星》多了18首。 北京大学的“新潮社”是个活跃的文学社团,出版有《新潮》杂志,稍后组织出版了“新潮社文艺丛书”,第一批出版“文艺丛书”9种,即:(1)《春水》(冰心女士作诗集)、(2)《桃色的云》(鲁迅译爱罗先珂童话剧)、(3)《呐喊》(鲁迅作短篇小说集)、(4)《纺轮故事》(GF译孟代童话集)、(5)山野掇拾》(孙福熙作游记集)、(6)《陀螺》(周作人译小品集)、(7)《两条腿》(李小峰译)、(8)《微雨》(李金发作诗集)、(9)《雨天的书》(周作人作散文集)。第一本即是冰心刚连载完的《春水》。 冰心并非是新潮社成员,她在1921年加入了文学研究会,诗集《繁星》列为“文学研究会丛书”第一本诗集很正常,但《春水》作为“新潮社文艺丛书”第一本诗集,则就得有些原由了。个中原因就是周作人,冰心的任课老师、也是学士论文的指导老师。周作人被聘为“新潮社文艺丛书”主编,在编这套丛书时,首先想到了他的学生谢婉莹(冰心)连载时就引起很大反响的小诗《春水》,于是,由他出面,征得同意并请冰心抄录一遍,交他经手编辑刊行。 冰心遵老师之命,将发表在报纸的《春水》182首小诗,用小楷毛笔抄写在宣纸稿笺上。手抄稿计115页,竖行书写,大小尺寸为17.4×13.0厘米,每页11行。完成时间为1922年11月21日,简装成册,面交周师。手稿封面手迹:“冰心女士著 春水 新潮社文艺丛书”。抄录的手稿本,与《晨报副镌》刊发时有别,首先在于每首小诗的排列,刊发时,每页每行开头部分取平,而抄录稿则参差,有意错位精心排列诗行,以求获得新鲜的视觉效果。其次是增录了《繁星》(一二〇)的小诗,作为“自序”。这样就形成了一本完整的手稿本,成为了《春水》的手稿版本。以后的版本,内文诗行均以此版式排列。周作人以此手稿本付梓,在封面上加盖一方“岂明经手”的印章。 1923年5月,新诗集《春水》由北新书局出版。郑振铎即在6月10日《小说月报》第十四卷第六号,《国内文坛消息》栏目中报告:“新诗集的出版消息,近来似乎极为消沉。所可报告的只有两个很好的消息:一是冰心女士的诗集《繁星》与《春水》都已出版;《繁星》是文学研究会丛书之一,商务印书馆出版,《春水》是新潮社丛书之一,北大出版部发行。” 《春水》初版后,当年的8月3日,孙伏园致周作人函,信封背面留言:“内失掉一句话:冰心女土《春水》再版时可否将《繁星》并入,望便时与她先行一说,免得将来信札来往多费时日。”此时冰心正在赴美留学的途中,周作人8月10日致信冰心,征求《繁星》并入《春水》的意见。冰心在船上拜读周师的信,8月20日从日本神户发信回复:“在船上奉读手示是如何的喜悦。” 信里讲述了自己出海后高兴的心情,然后谈了对于再版《春水》的想法:“《繁星》并入《春水》,我自己无问题,但不知文学研究会能否应许,但《晨报》上的杂诗(?)(——括号和问号均为信中原有)我想若和他们要,或能成功,总之我是无意见的。”冰心说《繁星》并入《春水》,她没有意见,那是碍于老师的面子才这么说。文学研究会怎么会应许?《繁星》1923年1月初版,发行的势头正健,怎么可能会在几个月后放弃独家版权?周作人自知 “并入”不可能的情况下,则想出了《春水》扩容的想法,即将发表在《晨报》上其它诗歌收入。这个提议得到了冰心的响应。1924年2月23日, 冰心在致周作人信中说: “《春水》再版时,将杂诗加入一节,我自无异议,惜此间亦无全稿,如能由新潮社辑成寄下最妙……”当时冰心生病在青山沙穰疗养院休养,自然没有条件寻找“杂诗”,希望新潮社能代为辑抄,没有想到,周师亲自替她录抄了。1924年9月9日,冰心收到若干周作人寄来的抄稿,十分感动。然而,对于如何收入“杂诗”,则有自己的想法:“卷中的那些,若是经过先生的选择,我没有一点异议。若是有遗漏,我就愿添上我处所有、卷中所没有的。……《一朵白蔷薇》和《冰神》,是用散文的格式写的。这类的小文字还多,如《石像》《山中杂感》等等,都在《晨报》上登过,抄时太长,我想这类东西,附在《春水》后,未免喧宾夺主——《问答词》等都长得很——不如等以后有别的机会再说,先生以为如何?” 冰心对《春水》再版的意见是很明确的了,但最后还是礼貌性地征询,“先生以为如何?”先生依然将《一朵白蔷薇》《冰神》等收录在目。同时,增加了冰心赴美途中及留美期间写作的《纸船》《乡愁》《远道》三首。 《春水》从初版到三版,在周作人的操持下完成。所以,初版与三版有很大的不同,三版《春水》(1927年1月),在182首小诗的基础上,增加了新诗29首,占总页码116页中的45页。 三版的目录为:春水(一——一八二)、迎神曲、送神曲、一朵白蔷薇、冰神、病的诗人(一)、病的诗人(二)、诗的女神、病的诗人(三)、谢“思想”、假如我是个作家、将来的女神、向往、晚祷(一)、晚祷(二)、不忍、哀词、十年、纪事、歧路、中秋前三日、十一月十一夜、安慰(一)、安慰(二)、解脫、致词、信誓、纸船、乡愁、远道。目录之前有“自序”: 母亲呵! 这零碎的篇儿, 你能看一看么? 这些字—— 在没有我以前, 已隐藏在你的心怀里。 —录繁星一二0— 十一,二一,一九二二.冰心. 三版之后,《春水》的版本定型。 1949年之前,《繁星》《春水》未出现在同一单行本中,冰心从日本归来之后的1954年9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冰心选集》,首次收入了《繁星》78首,《春水》75首。《繁星》《春水》并列书名,成为一本书,是比较晚的事情。我所见到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4月首次以诗集《繁星 春水》并列书名,署名“冰心女士”。本书列入“新文学碑林”第一辑编目,这一辑计有10本。《繁星 春水》以铜版纸插页的方式,影印了两本书的“原版封面”,前有出版说明(1998年1月),全书的目录为:繁星,自序;春水,自序、春水(一——一八二),迎神曲、送神曲、一朵白蔷薇、冰神、病的诗人(一)、病的诗人(二)、诗的女神、病的诗人(三)、谢思想、假如我是个作家、“将来”的女神、向往、晚祷(一)、晚祷(二)、不忍、哀词、十年、使命、纪事、歧路、中秋前三日、十一月十一夜、安慰(一)、安慰(二)、解脱、致词、信誓、纸船、乡愁、远道、赴敌。这个合二为一的版本,使用的是商务版的《繁星》,北新版的《春水》,但编辑时有所疏漏,《繁星》的二级目录未将“繁星(一——一六四)”标出。这大概是套用商务版所至,商务版不设目录,与人文版设目录而未出目录有所不同。但它的意义在于,首先将这个两个版本合在一起,形成了后来流行的版本,也算是实现了北新书局最先将《繁星》“并入”《春水》的愿望。版权页上标明:繁星 春水/冰心著(与封面不一致),1998年4月北京第1版,1998年4月北京第1次印刷,印数1—10000,定价7.5元。那时冰心先生尚健在,版权应是经过她的同意。 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取得《繁星》《春水》并列一书的版权后,又适逢“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评选(1999年),《寄小读者》与《繁星》同时入选。同时,国家教育部分别颁布了作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核心内容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01年)、《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03年,简称“新课标”),《繁星》《春水》进入中学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人民文学出版社正在发行的《繁星 春水》,搭上了这两趟列车,以“教育部《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指定书目”“中学生课外文学名著必读”大量印行,进入教育市场,我所得到的是“1998年4月第1版,2000年7月北京第3次印刷”,印数为:50001—80000。第1版显然就是取得合二为一版权的版本,这里做了补缺,将“繁星(一——六四)”列入了二级目录。以后,《繁星 春水》又以“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进行重印,也是进入教育市场,责任编辑为同一人,只是名目略有变化。这次的版权页:“1998年4月第1版,2003年5月第1次印刷”,印数:1—100000。 “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评选(1999年),除《寄小读者》外,《繁星》也入选,但是没有《春水》,人民文学出版社已经将这两个版本合并了,如果用《繁星 春水》为书目,则不能标“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于是将《春水》作为“附录”收入,也就是标有“百年百种优秀文学图书”(1900-1999)的《繁星》,包含了《春水》,目录的排列与1998年版相同,只不过《春水》诸篇目均以“附录”形式出现。 《寄小读者》搭上了“百年百种”“新课标”与“百年百部儿童文学经典”三趟车,《繁星》与《春水》则是搭上前两趟,发行量很大,不仅是最先取得合二为一版权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其它各出版社也分享了这两趟车带来的红利,所以,二十一世纪的《繁星 春水》的版本也是众多,人民教育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联合出版《繁星 春水》(2003年9月版),标以“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这两个出版社联合出版,编辑时编入《往事一》《分》《小橘灯》等小说散文篇目,成为了“选本”。浙江文艺出版社的《繁星 春水》(2010年12月版)则标以“青少年文库”,这个文库包括《培根随笔》《热爱生命》《呐喊》《呼兰河传》等25种。浙版的《繁星 春水》增加了一个副题——冰心诗选,所以便将冰心“早期诗抄”基本收入。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的《繁星 春水》(2005年1月),也标以“语文新课标指定名著(九年制版)”,使用的是人文版本,但是增加了“专家导读”、“阅读理解”与“参考答案”等。北京燕山出版社的《繁星 春水》(2011年2月),是为“世界文学文库”之一种列入,同时在不显眼的封底,标上了“语文课程标准指定书目”。这个文库主要是外国文学名著,中国文学名著18种。有意思的是,这个版本的《繁星 春水》将《寄小读者》作为附录收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