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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及其成因

http://www.newdu.com 2023-08-15 中华文史网 顾春 参加讨论

    中国和中华民族有着光辉灿烂的文明和历久绵长的历史,这个历史(指文明史)计有五千年之久。按照我的理解,我把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分为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前者为传统社会,后者为现代社会。在有阶级的社会里,当社会中的大多数人都认同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当时的社会也是建立于等级观念和等级制度之上的,这样的社会,我称之为传统社会。传统社会之后,就是现代社会。据此,自夏商至清代,就是中国的传统社会,走向共和的民国之后,就是中国的现代社会。本文的内容所及为中国的传统社会。
    我们常说,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义之邦,依我看,这八个字大有深意。按照流传既久的说法,全世界共有四大古代文明(也有说六大古代文明的)。与其他古代文明相比,中国和中华民族具有自己的特点。依我愚见,这些特点至少可以有以下八条。第一,历史十分悠久。距今已有三千七百年的二里头遗址(在今河南省洛阳市),是中外学界所公认的中国古代文明标志。去年七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将良渚古城遗址(在今浙江省杭州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这进一步表明,国际社会业已认同中国的古代文明至少有五千年历史。第二,种族未曾更替。自远古至先秦,先之以诸夏,后之以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獏),历经周初的封建和制礼作乐、春秋战国的民族融合,形成和发展了华夏族。自华夏族以下,源泉混混,开枝散叶,并在汉代形成了汉族。到了唐代,伴随着更大规模的民族融合,又有了唐人之称。之后,以汉族为主体,周边民族又接续不断地加入到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来,各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不断深入,最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第三,文字未曾中断。中国的古文字起源于陶刻、彩绘符号和玉器、石器、骨器刻文等,至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初步形成了以方块字为特点的较成熟、较完整的文字系统。之后,经金文、小篆及至隶、草、楷、行的书体演变,最终发展为今天的文字系统。以上不同时期的文字虽书型有差、字形分殊,但都与最早的文字一脉相承、绳绳相继,古今文字实为一体。中国文字的古今同源和一贯而下,使我们得以藉此认识祖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第四,史载传承有序。按照现存的史籍所载,中国有确切纪年的历史始于西周的共和元年,也就是说,从公元前841年开始,中国就有了不间断的、系统的历史记载。史记以下,正史、实录、方志、谱牒等灿然在列,中国成为全世界唯一的史学高度发达的古老国度。而自近代以来,随着甲骨出土和新的考古发现,我们对历史编年的认证又提前了两千年。第五,文化一脉相承。从商人尊神到周公制礼作乐,华夏族实现了由神到人的重大转变,开启了德治之路,并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继承。之后,虽历诸代百家争盛,并之以外教东渐,而相推相荡、相克相生,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华文化。第六,疆土与日俱宏。早熟和高度发达的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向心力,不仅使中国的人口不断增加,疆土也如滚雪球似地越滚越大,到清朝乾隆年间,中国的陆地疆土面积达1300多万平方千米。这个过程不仅是国土的开发和对疆土的有效治理,更重要的是,使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和巩固,奠定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基础。第七,统一成为大势。中国的国体先后经历了部落、封建和郡县三个时代。期间,邦国的数量先是从周初的约1800个(相传)急剧减少为春秋时期的100余个,到战国后期形成了七雄并峙的局面,并最终由秦统一中国。之后,割据和统一交替上场。到了宋代,中国发生了几个重大变化,即北人南迁促进了南方经济的大发展和南北方交流,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大一统的国家观念和忠孝核心价值观成为主流思想,道学的诞生使主流文化更为成熟。这几个重大变化,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更高水平发展,促进了中华各民族的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从此之后,中华各民族大多认为统一是件正常的事情,而割据是变态,统一是常态。因此,自宋以下,中国就没有出现过长期和大规模的地方割据,走向统一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大势。总之,林立之西周,争雄之战国,对峙之南北,颉颃之宋辽,虽历九曲,数度分合,终成一统之中华。第八,倡礼义而远宗教。中国人一直相信道德的力量,主张以德治国、以德润身,以仁义之理和等级之礼处理人和事,至于六合之外,则“圣人存而不论”(《庄子·齐物论》)。中国虽长期存续各种宗教,其中既有本土的宗教(道教),也有外来的宗教(如佛教、伊斯兰教等),还有难以胜数的民间宗教,但自西周走上敬德保民之路后,中国人大多以“祭神如神在”“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对待宗教和鬼神等,宗教从未占据主导地位,未曾成为主流文化,更没有统治过中国。中国被称为文明古国和礼义之邦是当之无愧的。
    以上八条,既是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也是中华民族的特点。如果这八条成立,我们可以说,中国和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与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有所不同的道路。中国和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以上这些特点,原因是极为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以下五个方面是起决定作用的,它们分别是:一、商周易代的特殊性;二、中华文化的早熟和高度发达;三、秦始皇所确立的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四、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五、科举制度的全面推行。
    第一,商周易代的特殊性。
    约在公元前十一世纪中叶,周武王联合各路诸侯灭商并建立周朝,史称西周。在西周以前,当时的政治中心长期位于黄河中下游流域,也就是在今河南省商丘和安阳一带,而周人则一直生活在今陕西西安以北以西的泾渭地区,因此,在商代的政治格局中,周不仅是小邦,而且地处偏远。到了商末,周人的势力已强大起来,但其灭商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偶然性。周之灭商,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商纣王的残暴无道使其众叛亲离,二是周联合八百诸侯共同伐商。这两条,决定了周人灭商后的执政思想和统治格局。具体为:第一,从神教向德治转变。在商代,人们普遍相信天命的力量,神是统治一切的,胡适就曾说“殷人的文化是一种宗教的文化”(《说儒》)。比如,当西伯侯即后来的周文王攻克距商朝国都朝歌不足200千米的黎国、情况已万分危急时,商纣王竟然说“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但是,自居天命在身、拥有巨大都城的东方大国大邑商却最终为小邦周所灭而亡国。这一重大事变促使周人重新审视天命,并认为天命可信不可恃,人的作为可以影响天命移易,百姓的意思可以上达天命,只有敬天保民、明德慎罚才能永保天命。这些重要思想表明,西周社会逐步由神本向人本、由神权政治向伦理政治、由祭祀文化向礼乐文化转变。从此,中国告别了神教社会,开启了后来的以德治国之路。第二,商人的宗族组织得以存续。商王军队的临阵倒戈,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商朝的军事力量并未受到根本性打击,二是军队反对纣王。但是,反对纣王不等于拥护周王,因此,西周必须用妥协的办法建立和维持自己的统治。具体表现为,周人在祭祖时,虽然周人的祖先居首,但同时以商人祖先陪祭;笼络商人贵族,保留商人的宗族组织,并以原来的宗族长督率各自宗族;为防止商人造反,让几个最大的宗族成建制地搬迁到异地,并派亲信予以监视。之后,这种以血缘关系最近的人群所组成的宗族长期延续至后世。第三,周公制礼作乐。制礼作乐据说是周公所为,有关记载可见于《尚书大传》《左传·文公十八年》《礼记·明堂》《史记·周本纪》。这套礼乐制度被后来的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作了系统追记。可以想见,在礼乐初成之时,不可能形成如此周详的制度,但是,这些典籍所反映的基本精神是符合周礼的。《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又载:“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就是说,礼是处理天地人三者关系的总规定,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总法则。周礼的基本精神是“亲亲尊尊”两个方面:国家和社稷是建立在等级制度之上的,所以要“尊尊”,也就是尊重应该尊重的人,这里的人当然是指贵族;人民及其后代都依血缘分属各自的宗族,所以要“亲亲”,也就是要亲爱应该亲爱的人,这里的人当然是指血缘亲族之人。而从《礼记·曲礼》等典籍对周礼的描述来看,礼不仅是全社会行为准则的总纲,而且还指各种社会关系的具体规范,包括了制度、礼仪和伦理道德等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殷周之际的这场偶然剧变及其结果,对后世的影响不可低估。首先,西周统治者的天命可信不可恃的思想,既强调人的有为,又认同天的制约,不仅使中国很早就开始了从神到人这一历史性的大转变,而且使中国人形成了尽人事而听天命、勤劳顽强的民族性格。西周统治者的敬德保民、崇拜祖先、亲亲尊尊等思想和以此建立的礼乐制度都为后世所继承,并发展为礼教,成为中华民族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而宗族组织较完整的保存延续,则为礼教社会的形成、忠孝核心价值观的建立等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总之,商周易代和制礼作乐对后世的影响是全面、广泛和深刻的。
    第二,中华文化的早熟和高度发达。
    现在看来,中国的古代文明发源地肯定并非一个,但最早兴盛起来的地方却是在黄河中下游流域。居住在这个地方的人被称为诸夏,诸是多的意思,就是多个夏族的人生活在此。早期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建城,而城就是国。从字形即知,国是个四方块,指的是一个四方的城,国外边被称为野,国与野合而为邦。所以我们可以说联邦,而不能说联国。由于最初的诸夏居于黄河中下游流域,与周边民族相对而居其中,故称中国。中国一词最早可见于西周时期青铜器上的何尊铭文,到战国时期已普遍使用,并与夷狄相对,如孟子就说“莅中国而抚四夷”(《孟子·梁惠王上》)。总之,与周边民族相比,诸夏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最早,代表着文明和先进。由此,先进的诸夏便被称为华,周边的民族便被称为夷(统称),于是诸夏又称华夏,中国又称中华。
    华夏文化大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人所周知的百家争鸣。一般认为,百家争鸣起于春秋末期的孔墨之辩,持续到战国时期齐国稷下学宫的消亡。在这长达二百多年的时间里,诸子蜂起、处士横议、各家并出,前后相继,迎来了著名的百家争鸣。诸子百家的著作在蒙受秦燔之后,又历经长时间的岁月淘洗,现已难窥全豹。但即使从留存下来的《老子》《庄子》《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等典籍看,它们所表现出的辉煌气势、博大规模、华贵气派和深邃思想依然令人低回向往。当我们今天重新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时,在心灵受到巨大震撼之余,不得不惊叹:这些登临文化高峰的思想巨子似乎如有神助,简直不可思议。诸子百家不仅围绕着王与霸、礼与法、义与利等治国大道展开激烈争辩,也广泛涉及天道与人道、天命与人事和名与实、志与功等抽象玄远的理论,不仅为秦统一中国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也大大提高了中华民族的理论思维水平,大大丰富了中华民族的精神生活。
    近百年来,殷墟甲骨和大量出土文物的发现,使我们对两千多年前的遥远时代又有了新的更深认识,其源有自的先秦文化及其发展过程和脉络变得更加清晰可信。从先秦出土文献和各种早期典籍的文字表现形式看,其发展脉络正如一个小孩儿的说话,也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大致是:甲骨文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老子》《论语》是一句一句的(春秋末期),《孟子》是一段一段的(战国中期),《韩非子》是一篇一篇的(战国中后期),随后的著作自然就是一本一本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更有把握地认定:早在先秦时期,作为中华文化的早期杰出代表,华夏文化就具备了两个重要特点,一是早熟,二是高度发达。早熟的特点预示着之后的中华文化会接续先秦文化并据此发展下去,而不会出现文化中断或改弦更张。而高度发达则对周边民族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向心力。由此,就有了华夷之辨(华夷论),并以此来分别种族和文明与落后。在华夷关系上,华夏族对夷族主张“以夏变夷”,虽有夷夏之防,但并未把夷排斥在外。而周边的夷族,既向往华,又不自甘为夷,纷纷主动学习华夏的礼仪制度,这些夷族也随之逐渐变成了华。于是,中华文化的早熟和高度发达,使华夏族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这种滚动既是地域越变越广的过程,也是人口越聚越多的过程,更是各民族不断加深交流和融合的过程。到了秦统一中国之初,华夏族已大体形成了三个文化圈,即齐鲁三晋的中原文化圈、关中地区的西部文化圈和南方的楚越文化圈。到了汉代,随着民族融合和民族认同的不断演进,生活在这三个文化圈中的人们逐渐形成了更加相近的民族意识、民族性格、民族文化和民族习俗,并逐渐融合为共同的中华文化圈,中华民族的主体——汉族也随之诞生!
    早熟和高度发达的中华文化,对秦汉以后的中国历史发展不断发挥着巨大影响。其中,先秦的华夷论又被西汉儒家的公羊学派予以理论化。公羊学派继承孔子的华夷思想,一方面主张严夷夏之防,坚持华夏中心论,反对以夷变夏。另一方面,又主张以华变夷,通过怀柔四方,使近悦远来。认为凡是赞成并实行中国的典章制度和文化的,夷狄就变成了中国,这是新中国;而中国之人若行夷狄之道,则虽居中国之地而为新夷狄。公羊学派的这些思想为后世的政治家和思想家所继承,比如,唐代的韩愈(768-824)曾说“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韩昌黎全集》卷十一,《原道》),这与公羊学派的主张是一致的。
    在汉代以后,继华夷论而起的是正统论,之后又有了建立在朝贡体系基础上的宗藩思想,其中存在的民族偏见是可以想见的。但是,它同时说明,作为早熟和高度发达的中华文化,在数以千年计的长期历史进程中,始终保持着文化领先地位,它也成为中国长期作为东亚地区政治和文化中心的重要原因。
    第三,秦始皇所确立的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并建立了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中央集权是与地方分权相对的,它所针对的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集权的本质是地方服从中央,地方官吏由中央任命和管理。皇帝制度所处理的是皇帝和百官的关系,它的本质是皇权至上和皇位世袭。当皇帝的权力不受约束时,就成为专制制度。在自秦以后的两千多年中,中国的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从未发生根本性改变,到明清时期更发展成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所以,谭嗣同说“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谭嗣同全集·仁学》)。其中,有两个方面对后世影响最大。一是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前面说过,西周以分封制来平衡利益和瓜分权力,通过给自己的亲贵和帮助自己打天下的各路英雄封土列侯来维持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到了春秋时期,有些诸侯国已开始在边疆和新土实行郡县制。秦始皇全面实行郡县制后,就在全国范围内把管理老百姓的官直接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二是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统一文字十分重要,意义不言自明。比如,直到现在,在一些山高谷深、交通不便的地区,两县相邻的人们相互说话都难以听懂,没有统一的文字人们怎么交流?共同的民族意识怎么形成?统一度量衡也同样重要。有了统一的度量单位,不同地区的人们才有可能做买卖。有了经济交往,有了人口流动,也就有了不同人们之间的其他社会活动,包括婚姻和文化活动等随之而来。不同种族和不同地域的人们在一个锅里吃饭,自然就成了一家人。
    到了汉初,刘邦(公元前256-公元前195)曾在继续实行郡县制的同时,分封了不少同姓和异姓王。为防止谋乱,他又陆续剪除了异姓王,而在他死后,同姓王也开始造反,这就是七国之乱。之后,历代的统治者大多认识到分封制绝非长治久安之策,于是,后世的郡县制成为主流,并相延明清。
    到了明代的开国皇帝朱元璋(1328-1398)时,他不仅全面继承了秦始皇所确立的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的精髓,而且绞尽脑汁地设计了一套更为严密和周详的制度。他所做的事情主要是两件,一是解决了君权和相权之争问题,二是分割中央和地方官吏的权力,并使之相互制约。在中国古代,君权和相权也就是皇上和宰相的矛盾长期存在。朱元璋把宰相胡惟庸杀掉之后,就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度。在朝廷,为了制约各级官员,他在中央六部之上,对应设立六科,六部的奏章经由六科审核后方可上报皇帝。六科官员虽官居七品,却品卑位尊,上可封驳皇帝旨意,下可督察六部。之外,又设立督察官员的都察院,分省设立十三道监察御史。在军事上,分设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协同管理军队,其中,五军都督府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兵部有调兵权而无统兵权,两者相互节制互不统属。在地方,于各省设立三司,将权力一分为三:布政使司管民政,按察司管刑名并纠察百官,都指挥使司管军事和军队,三司同有相互监督之权。为统一管理和协调各省事务,从景泰时期(1450-1457)始,派出巡抚节制三司,后又设立总督,督抚之设渐成定制。总的说来,以上这些办法的长期实行带来两个结果,一是皇帝的权力更加集中,使皇帝制度的专制色彩更加明显。二是朝廷对地方的控制不断加强,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的统一水平进一步提高。到了清代,统治阶级又对明代的制度作了进一步损益完善,所以我们常说清承明制、明清一体。
    第四,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
    在西周,周天子通过分封制扩大了自己的统治基础,又通过宗族长来统治各自宗族的人民。周朝统治者按照亲亲尊尊的原则,通过制礼作乐,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统治秩序。西周的治国思想,被以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为代表的儒家所继承。孔子最核心的思想究竟是仁还是礼,学界长期争论不休。我认为,这一争论没有必要。没有仁贯穿于礼,则礼就变为简单的礼仪,成了没有内容的空壳,不能发挥教育人民的作用;而没有礼,则仁无从寄托和表达,等级制度无从建立和维持,也失去了教育人民的有效方法。正如一枚硬币分为两面,只有一面是不行的。也就是说,孔子的核心思想包括了仁和礼,是仁与礼的统一体。
    孔子的思想与周公的制礼作乐是一脉相承的,孔子自己说经常梦见周公,并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儒家是人学,讲的是如何正确处理人和人的关系。到了孟子(约公元前372-公元前289),他准确提炼出了“五伦”,也就是全社会最重要的五种人伦关系,并提出了处理这五种关系的原则,这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孔孟的思想代表了儒家的基本思想,确立了儒家思想的基本格局和规模,所以从宋元以后,人们常把儒家思想称为孔孟之道。孔孟之道是一套维护社会秩序的思想,而孔孟又都生于群雄争霸的乱世,所以他们的思想久不见用。大凡治国的思想,都必须是道理上讲得好,而现实中又行得通才行,这就是孔孟之道何以不用于当时而又长用于后世的原因所在。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统一中国的空前伟业,但是,貌似强大的秦王朝只维持了短短的14年就灰飞烟灭。有鉴于秦亡的惨痛教训,在西汉建立之初,陆贾(约公元前240-公元前170)就向刘邦提出了一个十分严肃的重大问题:“居马上得之(天下),宁可以马上治之(天下)乎?”(《史记·郦生陆贾列传》)意思是用武力可以得天下,但并不能以此治天下。而之后的贾谊(公元前200-公元前168))在《过秦论》中又进一步指出,秦灭亡的根本原因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意思是秦在统一天下之后,因为不知道国家总的形势发生了由攻向守的根本变化,继续滥用武力而不施仁义,因而导致失败。于是,在历经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之后,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约公元前156-公元前87)终于在公元前134年采用了当时的大儒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也就是把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和全社会的主流思想。汉武帝之所以这样做,董仲舒的以下这段话说得很清楚:“《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
    儒家讲德治,但“独尊儒术”的意思不是说治国只靠儒术、只讲德政,而是实行恩威并举、德主刑辅,正如一件衣服的表里,外面是王道,里面是霸道,这就是汉宣帝(公元前74-公元前33)所说的“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为了更好地贯彻儒术,统治阶级对儒家思想的内容作了更加清晰的厘定。公元79年,汉章帝(56-88)召诸儒于洛阳的白虎观,并亲自主持诸儒对儒学经义异同的争辩,据此成书的《白虎通义》系统提出了“三纲六纪”的道德伦常,而著名经学家马融(79-166)又首次将“三纲”与“五常”并称。“三纲五常”理论的系统化,标志着统治阶级所认可的儒家政治伦理体系的初步形成。
    经过董仲舒等汉儒和统治阶级的改造,汉代的儒家思想还在其他两个方面有了很大发展,一是大一统的思想,二是忠孝的思想。大一统的意思是,一统是天下最大的事,这就论证了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制度的合理性。而忠孝的思想早在春秋时期即已形成。孝的道德观念是中华民族祖先崇拜的必然反映,它贯穿于传统社会的始终。至于反映君臣关系的忠,则出现在春秋时期,从臣对君的角度讲,忠的意思是臣对君要尽心事上和有死不贰。到了汉代,儒家把忠和孝的思想一并突出出来,其标志是《孝经》的出现和流行。《孝经》分别讲了孝的基本理论,孝的实行办法,并规范了从天子到庶人的五种不同之孝。它的贡献是,十分明确地从天地人的角度论述了孝的根据,反复论证了孝在教化百姓中的重大作用,提出了“以孝治天下”和“移孝作忠”这两个影响之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伦理主张。于是,从汉代开始,历代统治者大多声称“本朝以孝治天下”,“移孝作忠”也被后来的统治者不断提倡和论证。总之,以孝为德、以孝齐家、以孝治国和移孝作忠、忠孝一体等这些思想,都为后来的统治阶级所继承,并逐渐成为自上而下、人所共知的道理和价值观念,因而产生了长久而深远的社会影响。直到今天,人们在评论人的品行时,往往还会这样说:他对自己的爹娘都不孝顺,还能对你真好吗。
    在历经先秦的滥觞、两汉的沈潜和唐五代的酝酿之后,儒家思想迎来了它的飞跃和大发展,这就是宋代道学(也称理学)的产生及其思想体系的形成。道学是汉唐以来儒学的集大成,它在吸收佛道思想精华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地创造了内容极其丰富、逻辑极为清晰的思想体系,并以其体大思精、影响至巨登上了中国传统社会思想史上的最高峰。道学家认为,天下万物皆有理,这些理应天而生、自然就有,所以叫天理。天理只有一个,它散入万物而成万物之理,万物之理虽有异同,但本质还是这一个天理。一如朗月当空,千河万川皆有月影,虽月影所在有差,却都来自天上的一个月亮,这种现象叫“月印万川”,这个道理叫“理一分殊”。“理一分殊”的天理表现在人身上就是仁义,就是仁义礼智信,在这其中,仁是领头的,是根本。天理于人曰人性,人性根本曰仁义,这就叫做“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周易•说卦》)。道学家认为,天有道,故人也有道。人只有把道装在自己的心里,即真信这个道才是真的有道,有道于心故曰德(得)。人如果无道、无德,就与禽兽相差不远,只有有道、有德,才对得起人这个称号,才可以此配天,这就叫天人合一(还有天人同一的说法)。在道德的内容上,主要还是处理五种人伦关系的各种道德范畴,其核心是处理君臣和父子关系的忠和孝,而衡量人是否道德的关键是看其动机是好的还是坏的,因此,义利、公私之辨最为紧要。在人性上,主张人性本善,但人又有欲望,欲望超出其应当便为私和恶,这就是人欲。因此,人生就是一个“存天理、灭人欲”的过程,人应该不断读书明理、一生修养不息。人通过修养而使自己从自私中摆脱出来并成为有道德的人,就有可能进入到做人的最高境界,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就能有一种他人难以体会也难以企及的最高幸福,道学家称之为“至乐”“孔颜乐处”。道学的这些思想成果是在不同道学家的迭相争鸣、激烈辩论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其中最著名和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南宋朱熹的理学和陆九渊的心学。到了明清时期,朱熹与其之前的北宋程颐的思想并称为程朱理学,陆九渊与明代王守仁的思想并称为陆王心学。统治阶级将道学的这些思想成果通过各种制度和办法予以推广和弘扬,就形成了礼教,从而成为统治阶级维护社会秩序、培养百姓道德行为的工具。
    第五,科举制度的全面推行。
    科举是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在西周,全社会按照亲亲尊尊的原则,实行世卿世禄制度,政治权力是世袭的,这就叫“大人世及以为礼”(《礼记·礼运》)。在汉代,主要以察举制度选拔官吏,之后就是魏晋诸朝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统治阶级在实行这些制度时,并非否定选贤举能,但政治权力却主要在贵族阶层中分配,人所熟知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就是这一情况的具体表现。到了隋炀帝大业二年,也就是公元606年,科举制度开始建立。科举制度的精髓是,面向全国人民选拔官吏,考试面前人人平等。当然,这个人人平等是名义上的,不少贫寒子弟是没有金钱和时间读书应举的。因此,完全意义上的人人平等是建立在经济平等基础之上的。但总的说来,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官吏是空前的历史进步。从此,中国人终于找到了一条最为适合传统社会特点的选拔官吏之路。科举制度历隋唐宋元明清诸朝,止于清末的1905年,期间整整1300年。科举制度的长期推行,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也给中国传统社会带来了重大变化。这些影响和变化至少有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选拔了大批优秀人材,逐渐形成精英治国传统。据统计,在1300年间,由科举而选拔的进士有近十万人,次一等的举人达数十万人,秀才则以百万计。到了明清两朝,在544年间,共选拔(文)进士51435人,平均每科(每三年一科)250多人,科举走向极盛。能够考中秀才、举人特别是进士者,绝非寻常之辈,都是社会上最聪明的一批人。其中,举人和进士具有做官的资格,他们成为统治阶级官僚队伍中的主要成员,中国也就从以往的贵族政治走向了精英政治。
    在传统社会中,哪怕统治阶级想得再好,某种制度执行日久就会逐渐失灵和变坏,古人“有治人无治法”的说法,其意正在于此。比如,朱元璋曾设计了一整套自认为极为完善的统治制度。在地方,他于各省三司并立,其意甚美:布政使司、按察司、都指挥使司三司官员各司其职,平时相互监督,有事相互配合。但事实是,后来的官员们既不相互配合,也不相互监督,而是各贪各的。于是就吏治败坏、民不堪命、动乱纷起。但是,在统治阶级肌体走向腐败之时,那些出身贫寒、懂得民间疾苦的新科进士们就像汩汩清泉,向这个腐败肌体源源不断地注入新鲜血液,为统治阶级输送着一批又一批的新生干部力量,成为统治集团新陈代谢的不竭来源,延续着统治集团的政治生命。由此,我们就能够从一个方面解释,王朝为什么会持续更替、长命的王朝也不会超过三百年时间。同时,也能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中国的传统社会为什么持续时间长达2132年,为世界各国所仅见。
    第二个方面,终结了贵族时代,开启了宗族时代。在科举制度实行之前,贵族长期把持选官任官等政治权力,深刻影响政局和社会风尚,总的说来,整个社会是贵族社会。贵族并非一无是处,比如,东汉时期形成的士族,大多是饱读诗书的书香门第。在汉代独尊儒术的大力推动下,熟读经书的读书人入朝做官,又和本宗族紧密结合为一体,成为当时的士族阶层。士族代相传承,所以又称世族。这些士族把持政治权力,左右舆论方向,在经济上也十分强大,是当地的名门大族,所以又称门阀、阀阅。因此,士族就是伴随独尊儒术而产生的新贵族。士族为了不坠家声,长期保持贵族地位,就要维持良好族风、团结凝聚族人,并能不断培养出读书做官的后代,从东汉以后出现的诫子书和家诫、家训等,都反映了士族对本宗族成员的约束和要求。从此而言,士族并不是完全腐朽的。但是,士族长期把持政治权力,既不利于社会公平,也不利于选贤任能,更不利于最高统治者扩大统治基础,因此,科举制度势在必行。
    科举制度实行以后,它对贵族阶层的冲击是多方面的。首先,平民阶层特别是寒门子弟通过科举为官,登上政治舞台,产生政治影响,国家的政治权力被更多的社会阶层所占有。宋元强先生曾对清代的部分状元出身做过统计:仕宦家庭出身的占51%,士人、农民、商人等平民家庭出身的占49%。其次,随着科举制度影响日隆,从中晚唐开始,人们的婚姻观念从择门第、重阀阅向重科名转变,富贵之家争相以科举及第者为婿,这便壮大了寒族的势力,此消彼长地动摇着士族的根基。再次,通过科举为官的士族精英必然要离开故土,其家庭也要向京都和其他城市迁徙,并与故乡的宗族日见疏远,士族的没落就成了必然。士族的没落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比如,唐文宗(809-840)曾想把两个公主嫁给崔卢两家士族大姓,而至少其中一家不愿意,唐文宗就向宰相说,“我家二百年天子,顾不及崔、卢耶”(《新唐书·杜兼传》),这说明即使到了唐朝后期,部分士族依然保持着它的门第和派头。当然,士族的没落已不可转圜,从宋代开始,除皇族等极少数的社会阶层外,以士族为代表的贵族阶层已彻底告别历史舞台,而作为普遍存在的民间组织——宗族开始兴起,并逐渐成为最有影响的基层社会力量。
    宗族组织最重要的标志是祠堂和族谱。祠堂是祭祀祖先的地方。在唐以前,平民只能“祭于寝”,也即在自己住的房子里祭祀自己的祖先,只有官员在经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祭祀祖先的家庙。平民也没有族谱,唐以前的族谱是由政府主修并面向贵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门第、选拔官吏。从宋代开始,平民阶层开始以宗族为单位建立祠堂,并以“尊祖、敬宗、收族”为目的编修各自的族谱。期间,北宋的欧阳修和南宋的朱熹等人为宗族制定了各种规制,对宗族的发展影响较大。比如,欧阳修创立的五世族谱体例为后世所遵循,直到今天,老百姓还是以是否出五服来区别亲疏。朱熹提出,三十年不修谱,是谓不孝,所以后世族谱三十年一修成为惯例。伴随着族谱、祠堂的兴盛,宗族内部的管理制度也逐渐形成、完善,族长不仅具有管理宗族的族权,而且为政府所支持。另外,族训、族田、义学等也陆续发展起来。到了明清时期,宗族组织发展到了顶峰。
    第三个方面,推动形成官绅共治的基层统治格局。在中央集权制度下,统治阶级通过郡县制和编户齐民,把全社会的官和民都管了起来。在编户齐民下,以男耕女织为生产方式的一家一户成为社会细胞,是传统社会的最基本单位。一家一户在组织形式上十分松散,在经济方式上十分简单,不少百姓一生都不出百里之外,这就与中央集权制度所要求的政令畅通、上下一致发生了矛盾。这一矛盾即政治上的中央高度集权与小农经济十分松散的矛盾伴随着整个传统社会。后来,统治阶级逐渐找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这就是利用长期存续的宗族组织和人所共知的祖先崇拜观念,把一家一户组织起来,就好像用一条线把众多的铜钱串起来一样。在这其中,科举制度发挥了巨大作用。
    科举制度是名利之具,它鼓励百姓读书做官,使天下人通过读书习君臣之理,学治国之道,为忠孝之行。统治阶级给做官者以种种特权,这既符合等级社会的伦理观念,也提高了官员的权威和做官的吸引力。个人做官,宗族荣光且受益,于是各宗族为了光大门庭,就大力提倡子弟读书。这些读书人出仕之前,可以影响族人和乡里,科甲及第后,则授官管理百姓。而久考不中的秀才,则因享有平民所没有的见县官不跪、免除差徭、因公事可禀见县官等特权,往往成为宗族的族长。未考中的读书人和返乡的退休官员逐渐形成了士绅阶层,并在明清时期达到极盛。据研究,明末地方学校生员总数已达六十万人以上,是宋代的三倍多,占总人口数的0.4%,到了传统社会终结的民国元年(1912),全国学生总数达到293万余人。这些人数众多的士绅阶层不仅大多掌握着宗族的人权和财权,成为宗族的领导者,而且在地方拥有巨大的号召力,成为影响乡村百姓思想和生活的重要力量。
    士绅阶层的长期存续,为县以下的官绅共治提供了可能。从利害上讲,由于统治阶级长期实行官不下县,县以下没有朝廷命官,所以县官就必须要借助士绅并通过宗族组织把百姓管理起来。而士绅及其所代表的宗族更需要依靠县官来提高本人和本宗族的政治地位,获取旌表、奖励等政治荣誉和其他利益,因而必然要服从并维护县官的管理和执政。从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上讲,因为官绅同源,都是读书人,读的又都是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都认同大一统和忠孝核心价值观,具有共同的政治和道德观念。有了以上两条,就自然形成官绅共治的基层管理格局。
    官绅共治是一种有温度的管理办法。它的基本精神有:主张以德治家,以德润身,以和为贵,人和人有了矛盾首先要商量着办。打击讼师,培养百姓打官司的耻辱感,使百姓不得已才告官到县。赋予族长以管理宗族的权力,使大量的民间纠纷不出族、不出村就能得以解决。处理问题和矛盾按照“天理、国法、人情”三条而折衷以断。
    第四个方面,推动了文化普及,弘扬了主流道德。
    在科举的激励和刺激下,社会上的读书人大量增加。大量增加的读书人,既可应举,也可为师,因而既是文化普及的表现,又会促进文化的进一步普及,从宋代开始的蒙学和书院大兴就是明证。在蒙学方面,直到明清还在使用的蒙学教材“三百千千”(《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中,有三种就是由宋人编纂的,并在宋代广为流行。最早的书院始于唐代,本是朝廷修书和私人读书讲学的地方,到宋代,发展为聚徒讲学和学术研究的所在,最为著名的有所谓六大书院,其中,闻名于世的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一直弦歌至今。到清代,全国的书院达到两千多所,几乎每个县都建有书院。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推动了文化普及,提高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素质。
    科举制度不仅促进了文化普及,还推动了文化繁荣。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两颗明珠,唐诗宋词取得的巨大成就,与科举是有关系的。唐人曾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它的意思是说,在所有科举考试科目中,以进士科为最贵,非在诗赋方面有很深造诣者难以考取。直到明代,人们还认为“唐以诗取士,故诗盛”(《升庵诗话》卷七)。科举制度还推动了儒家思想的飞跃,促进了道学的诞生和成熟。我们可以看到,道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大多中过进士,如张载、程颢、王安石、朱熹、陆九渊等,而心学的集大成者、明朝王守仁也是进士。
    文化的普及和繁荣过程,同时也是弘扬主流道德的过程。其中,尊师重教和重视读书成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耕读传家的思想久传不衰、深入人心,直到今天,我们还能从不少古宅中看到“耕读传家久,诗书继世长”之类的楹联。儒家所倡导的孝顺父母、敬爱老人、以和为贵、勤俭持家、读书明理等内容,被宗族组织自觉纳入族约、族规、族训之中,并逐渐被百姓所接受和认同,成为人人应该遵守的人间正道,成为中华民族家风家教和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组成。
    一部中国传统社会史表明,自远古而来的中华民族披荆斩棘、筚路蓝缕,走过了一条极为艰难曲折的漫漫长路。我们的先人在极为落后的条件下,战胜了难以胜数的洪灾、旱灾、虫灾、瘟疫、地震等自然灾害,抵御了难以胜数的外敌入侵和残酷压迫,并无可阻挡地沿着自己的道路生生不息、薪火相传,在保国保种的同时,不断走向进步和光明,体现了强大的民族生命力。中华民族诞生了一批又一批顺天应人、明体达用的政治家和气象宏大、目光深邃的思想家,他们与其他中国人民一起,创造了符合民族特点、适应传统社会要求的社会制度和体大思精、夺人眼目的灿烂文化,走出了一条与世界各国有所不同的独特道路。中华各族人民历经无数次的民族交流和融合,通过文化认同、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并不断发展和巩固,也形成了独具特点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成为举世闻名的文明古国和礼义之邦。中华民族并非没有缺点,在我们的传统社会中,既有落后的东西,也有腐朽的东西。作为中华民族的后来之人,我们应该承前启后、扬弃既往,开辟出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简介
    顾春,男,1965年生,山东博兴人。北京师范大学博士,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著有《来源·争论·特性》《陆九渊教育思想研究》《人之为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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