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丰富的史书体裁 史书体裁是史书编撰形式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国历史编纂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史学家不仅在具体做法上有很多创造,而且在理论的说明上也有不少值得重视的论点。批判地总结这一部分遗产,对今天的史学工作,尤其是对今天的史书编著工作,是很有意义的。 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的《隋书·经籍志》,把中国历史文献分为甲、乙、丙、丁,即经、史、子、集四部。其中史部包含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13类。以后的目录学家,大多沿袭这种分类并不断有所损益。至清代修撰《四库全书总目》,史部书有15类。在这许多不同种类的史书中,包含着丰富的史书体裁,显示了我国古代史家讲求史书编撰形式的优良传统和辉煌成就。 史书体裁是史书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中国史学的童年时期,历史记载的形式比较简单,主要有记言、记事两种。随着史学的不断发展,一方面记言、记事这两种古老的体裁继续存在,另一方面记言和记事相结合的史书逐渐多了起来,因而一些新的体裁不断出现,如编年体、纪传体、史评体、典制体、文征体、纪事本末体、学案体以及图和表,等等,使我国史书在编撰形式上呈现出多彩多姿的景象。 二、关于编年体与纪传体的辩难 在这些体裁中,以时间为中心的编年体史书出现比较早,如《春秋》《左传》《竹书纪年》等,是春秋末年至战国时期的作品。其后,继起者虽不乏其人,但编年体真正获得长足发展,是在北宋司马光撰《资治通鉴》以后。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的纪传体史书,始创于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它包含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个部分,实际上是多种体裁结合而成的综合体。东汉班固继承《史记》体裁而断代为史,撰成《汉书》。《史》《汉》问世以后,仿效者蜂起。至唐初以纪传体修撰八部前朝史[2],这种体裁已得到充分发展,而先出的编年体反退居次要地位。故从《隋书·经籍志》开始,“乙部书以迁、固等书为正史,编年类次之”[3],说明在实际运用上和社会影响上,晚出的纪传体已经超过了编年体。 但是,中国古代史家对这两种体裁的孰优孰劣,却是经过了几番深入的思考和长时期的争论的。这个争论,自晋迄唐尤为激烈。在这几百年的辩难当中,大致形成了以下三种看法。 第一种看法,认为编年体优于纪传体。例如,东晋史家干宝“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根据是《左传》一书“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4]。北齐魏收曾以纪传体撰成《魏书》,但他却是纪传体的批评者,认为:“鲁史(按:指《春秋》——引者)既修,达者贻则,子长自拘纪传,不存师表。”[5]这种批评的口气是很严厉的。唐玄宗时,朝臣裴光庭提出:纪传体改变了《春秋》的体裁,“既挠乱前轨,又聋瞽后代。《春秋》之义,非圣人谁能修之”[6]。他进而倡议:“撰《续春秋经传》,自战国讫隋,表请天子修经,光庭等作传。”[7]他的这些主张,受到唐玄宗的赏识,然其计划并未能实现。这时,还有一位文史学家萧颖士,也积极提倡编年体,他说:“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司马迁作本纪、书、表、世家、列传,叙事依违,失褒贬体,不足以训。”于是,他“乃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编年,依《春秋》义类为传百篇”[8]。萧颖士撰的编年体史书未能流传下来,而他说的《史记》“失褒贬体”,确是一些赞成编年体的史家批评司马迁的主要原因。唐德宗时,出身于史官世家的柳冕十分强调地说:“(司马)迁之过,在不本于儒教,以一王法,使杨朱、墨子得非圣人。”又说:“求圣人之道,在求圣人之心;求圣人之心,在求圣人之法。法者,凡例、褒贬是也,而迁舍之。《春秋》尚古,而迁变古,由不本于经也。”[9]柳冕出于史学世家,这种看法自有一定的代表性。他对纪传体的批评,具有较多的理论上的辩难的成分;这个理论的核心,就是“法者,凡例、褒贬是也”这句话。 第二种看法跟第一种看法相反,认为纪传体优于编年体。《后汉书》作者范晔在讲到他为什么采用纪传体撰史时说:“《春秋》者,文既总略,好失事形,今之拟作,所以为短。纪传者,史、班之所变也,网罗一代,事义周悉,适之后学,此焉为优,故继而述之。”[10]所谓“网罗一代,事义周悉”,是说纪传体能够容纳广泛的史事,更全面地反映作者的历史思想。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范晔的这些话可以说是讲得很中肯的。据《宋书·范晔传》载其《狱中与诸甥侄书》,有所谓“纪传例,为举其大略耳,诸细意甚多”的说法,范晔当有《纪传例》专篇,上引《隋书·魏澹传》所述范晔语,或许就出于这篇《纪传例》。唐初史家所修前朝八史,都采用纪传体。他们批评《晋纪》作者干宝和《晋阳秋》作者孙盛:“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书惜非正典。”[11]《晋纪》和《晋阳秋》都是编年体史书。在他们看来,编年体史书写得再好,也不能被视为“正典”,即所谓“正史”。这反映了唐初史家的看法。针对前人批评司马迁“变古法”“不本于经”“失褒贬体”等论点,唐代后期学者皇甫湜还撰《编年纪传论》予以驳难。这是一篇略带总结性的文字,兹节录如下: 论曰:古史编年,至汉司马迁始更其制而为纪传,相承至今,无以移之。历代论者,以迁为率私意,荡古法,纪传烦漫,不如编年。予以为合圣人之经者,以心不以迹;得良史之体者,在适不在同。编年、纪传,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者耳,何常之有!故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 …… 又编年之史,束于次第,牵于浑井,必举其大纲而简于叙事。是以多阙载,多逸文,乃别为著录,以备时之语言,而尽事之本末……子长病其然也,出太古之轨,凿无穷之门,作为纪、传、世家、表、志,首尾具叙录,表里相发明,庶为得中,以是无愧。太初以来,千有余岁,史臣接躅,文人比踵,卒不能有所改张。奉而遵行,传以相授,斯亦奇矣。唯荀氏(按:指荀悦——引者)为《汉纪》、裴氏(按:指裴子野——引者)为《宋略》,强欲复古,皆为编年。然其善语嘉言、细事详正所遗多矣,如览正史,方能备明,则褒贬得失,章章于是矣。 今之作者,苟能遵纪传之体裁,同《春秋》之是非,文敌迁、固,直踪南、董,亦无上矣。倘谬乎此,则虽服仲尼之服,手握绝麟之笔,等古人之章句,署王正之月日,谓之好古则可,顾其书何如哉。[12] 在几乎所有关于编年、纪传孰优孰劣的辩难文字中,这可以被看作最精彩的一篇。它首先肯定:不论编年、纪传,只要做到“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都可以成为良史。这就比一般参加辩难的史家看得更全面一些。它还提出了编年体史书“多阙载,多逸文”的缺点和司马迁“出太古之轨,凿无穷之门”,创立纪传体的合理性。它最后强调了不懂得继承创新,只是简单地模仿古人的史家,是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总之,这一篇文章,是从理论上说明了纪传体的产生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第三种看法,认为编年、纪传各有得失,不可偏废。较早提出这种看法的是南朝梁人刘勰,他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写道:“观夫《左传》缀事,附经间出,于文为约,而氏族难明。及史迁各传,人始区详而易览,述者宗焉。”范文澜作《文心雕龙注》,于此句下注曰:“《左传》为编年之始,《史记》为纪传之祖,二体各有短长,不可偏废。《史通》本彦和(刘勰字彦和)此意,作《二体》篇,可备参证。”刘知幾撰《史通》,作《二体》篇置于《六家》篇之后,足见他对史书体裁的重视。他不赞成编年、纪传“惟此二家,各相矜尚”的做法,主张“辨其利害”,以便使治史者有所遵循。他认为编年体的长处是:“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它的短处是:其记述人物时,“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则丘山是弃”。他认为纪传体的长处是:“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它的短处是:“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刘知幾的这些话,是分别针对《左传》和《史记》说的。他的结论是:“考兹胜负,互有得失”,“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因此,他主张编年、纪传“各有其美,并行于世”。刘知幾的这些看法,基本上是正确的,它比起前两种看法来说,确有高屋建瓴之势,因而也就跳出了“唯守一家”的窠臼。这反映了刘知幾的卓识。《二体》篇的不足之处,是没有在史书体裁的创新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所谓“后来作者,不出二途”的看法,甚至反映了作者认识上的狭隘。不过刘知幾所撰《史通》一书本身,却开创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史评,这是应当受到重视的。史评体史书所记内容并不是史事本身,而是对史事的评论,或是对史书及史学的评论,《史通》是属于后一种史评。这一点,本文下面还要讲到。 三、典制体与纪事本末体的创立 所记内容仍属于史事而在体裁上又另辟蹊径的,是稍晚于刘知幾的中唐史学家杜佑所撰的《通典》。《通典》以典章制度为中心,综合各代,贯通古今。这是典制体史书。它的特点是:“每事以类相从,举其始终,历代沿革废置及当时群士论议得失,靡不条载,附之于事。如人支脉,散缀于体。”[13]因此,“凡历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14]。作为典制体史书开山的《通典》,共分九门[15],所以人们也曾把这种体裁的史书称作“分门书”。《通典》之后,有《通志》《文献通考》的出现,世称“三通”。“三通”之后,续作者不绝,以至达到“十通”之多,可见这种体裁深受史家重视。不过“三通”在“通”的含义上并不是一致的:《通典》在于通典制的历史,《通志》在于通社会的历史,《文献通考》在于通文献的历史。当然,典制和文献也都是不可脱离史事的。马端临在讲到他著《文献通考》时说:文,是历代史事;献,是前人及近人的奏疏和评论;考,是考订可疑和未当之处,故名其书曰《文献通考》。[16]值得注意的是,马端临在讲到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同典制体史书的区别时,有一段话说得很好:“至司马温公(按:司马光死后追封温国公——引者)作《通鉴》,取千三百余年之事迹,‘十七史’之纪述[17],萃为一书,然后学者开卷之余,古今咸在。然公之书详于理乱兴衰而略于典章经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编简浩如烟埃,著述自有体要,其势不能以两得也。”[18]这就是说,史书体裁不同,它们所反映史事诸方面内容的详略必有不同,史学家不可能超越一定体裁所能容纳的内容进行撰述;这与其说是史家智力所限,毋宁说是体裁自身的特定要求。马端临这样看待史书的不同体裁,其见识似又在刘知幾之上。 其实,在马端临之前,宋人杨万里在谈到《资治通鉴》和《通鉴纪事本末》二书在表述上的区别的时候,已提出了类似的见解。南宋史家袁枢把《资治通鉴》主要内容总括为239事,分别列目,各自成篇,略按时间顺序编排,撰成《通鉴纪事本末》一书,从而创立了以事件为中心的纪事本末体。与袁枢“志同志,行同行,言同言”的杨万里对这种新的史书体裁是有深刻的认识的,他在《通鉴纪事本末》序中写道: 子袁子(按:指袁枢——引者)因出书一编,盖《通鉴》之本末也。予读之,大抵搴事之成,以后于其萌;提事之微,以先于其明。其情匿而泄,其故悉而约,其作窕而槬,其究遐而迩。 一言以蔽之,纪事本末体的长处,是把事件的原委始末,表述得清清楚楚。前面曾经说到,唐人皇甫湜撰《编年纪传论》,批评编年体不能“备时之语言”,“尽事之本末”。实际上,纪传体也同样不能“尽事之本末”,这一点皇甫湜没有提出来。但他提出了“备时之语言”和“尽事之本末”这一史书编著上的要求,却具有重要意义。这个任务由袁枢完成了。 杨万里又讲到他读《资治通鉴》和《通鉴纪事本末》二书时感受的不同,说: 予每读《通鉴》之书,见事之肇于斯,则惜其事不竟于斯。盖事以年隔,年以事析,遭其初,莫绎其终,揽其终,莫志其初。如山之峨,如海之茫。盖编年系日,其体然也。今读子袁子此书,如生乎其时,亲见乎其事,使人喜,使人悲,使人鼓舞。未既,而继之以叹且泣也! 在杨万里看来,好的纪事本末体史书,不仅可以使读者对历史事件的原委本末有完整的和清楚的认识,而且它还有一种巨大的感染力,足以唤起读者的强烈的历史感。至于《通鉴》记事,使人有隔膜和茫然之感,那是因为它“编年系日,其体然也”,本不足为怪。杨万里是政治家、文学家和诗人,他的话也许有过于渲染的地方,但绝不是毫无根据的溢美之词。从他概括纪事本末体的特点的准确来看,他的这些话不是随便说的。纪事本末体在南宋时已有人仿效,而在明、清两代得到很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断代的或分皇朝的纪事本末体史书。 以上是我国古代史家对几种主要史书体裁的一些有代表性的评论,而对这些体裁能够做比较全面的历史的考察的人,则是清代史家章学诚。例如,他在讲到编年体、纪传体、纪事本末体这三种体裁的发展过程及其相互关系时,有一段话是说得很深刻的: 神奇化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事屡变而复初,文饰穷而反质,天下自然之理也。《尚书》圆而神,其于史也,可谓天之至矣。非圣人不行,故折入《左氏》,而又合流于马、班。盖自刘知幾以还,莫不以为《书》教中绝,史官不得衍其绪矣。又自《隋书·经籍志》著录,以纪传为正史,编年为古史,历代依之,遂分正附,莫不甲纪传而乙编年。则马、班之史,以支子而嗣《春秋》;苟悦、袁宏,且以《左氏》大宗而降为旁庶矣。司马(光)《通鉴》,病纪传之分而合之以编年。袁枢《(通鉴)纪事本末》,又病《通鉴》之合而分之以事类。按本末之为体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体,天下经纶,不能网罗隐括,无遗无滥。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19] 从《尚书》的“圆而神”开始,中经《左传》《史》《汉》《通鉴》,到《通鉴纪事本末》,又恢复了《尚书》的风格、神韵,这就是“神奇化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的过程。当然,章学诚的这些话,对《尚书》是过于美化或者说是过于理想化了。但是,它毕竟触及了中国史书体裁发展变化过程中某种规律,即所谓合之则分、分之复合,而在分合过程中走着一条“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路线,于是新的体裁不断出现,而旧有的体裁也在不断发展、提高。章学诚并不认为袁枢是一位大史学家,但他对《通鉴纪事本末》却评价甚高,在这里,他主要是着眼于中国史书体裁的发展变化来进行考察的。 四、几点重要的启示 中国史书还有图、表、学案、史评等重要体裁,古代史家对于这些也有不少评论,本文不一一胪列了。这里,只就史评略说几点。第一,从内容上看,史评有两种,一是对史事或人物进行评论,一是对史书或史学进行评论。第二,从体裁上看,前一种史评是按史事发展过程,选择其中的人或事之有可议者略做评论,依次排列,集为一书,如范祖禹《唐鉴》、孙甫《唐史论断》、王夫之《读通鉴论》等;后一种史评是按史书或史学本身的问题(如史家见识、史料采集、史书体裁与体例、文字表述、史籍源流,前人得失等)命篇,并于各篇之间显示其内在联系,纂为一书,如刘知幾《史通》、章学诚《文史通义》等。第三,《史通》和《文史通义》是我国古代史家评论史书与史学之某些方面的带总结性的两部著作。《史通》一书主要论说史书的体裁和体例,其《序例》篇还概述了史家重视体例的传统,并且提出“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的论点。《史通》关于史书体裁、体例的论断,有许多还值得我们参考。《文史通义》是一部有很高价值的评论史学的专书,它对清代以前的史书体裁和体例有广泛的评论,而着重阐发作者对一些史学理论的见解和探索。关于史书编撰形式问题,章学诚提出区别“记注”和“撰述”的论点,“以圆神、方智定史学之两大宗门”[20]的论点,以及他对各种史书体裁的发展演变及其相互关系的论点,这些都值得我们重视。此外,他对通史的四种体裁的概括也是很精辟的,他写道: 总古今之学术,而纪传一规乎史迁,郑樵《通志》作焉;统前史之书志,而撰述取法乎官《礼》,杜佑《通典》作焉;合纪传之互文,而编次总括乎荀(悦)、袁(宏),司马光《资治通鉴》作焉;汇公私之述作,而铨录略仿乎孔(逭)、萧(统)[21],裴潾《太和通选》作焉。[22]此四子者,或存正史之规,或正编年之的,或以典故为纪纲,或以词章存文献,史部之通,于斯为极盛也。[23] 章学诚的这一段话,简括而明了地指出了《通志》《通典》《通鉴》《通选》在体裁上的渊源和特点。前三部书,分别说的是纪传体、典制体和编年体。至于《通选》,却未曾为一般史家所瞩目,但按章学诚的说法,这是“以词章存文献”,可称为文征体。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对史书体裁的思考和研究的功夫之深。在中国古代史家中,章学诚是对史书体裁做了全面考察和系统总结的人。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史家对史书体裁一向是很重视的,他们在这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和创造性的论点。这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之一。通过对这一优良传统的分析,我以为可以做如下几点概括。 第一,中国古代史家非常注意对各种史书体裁的特点进行分析。许多史家长时间内对编年体、纪传体孰优孰劣的辩难,对各种史书体裁之长短得失的评论,以及对各种体裁在发展过程中的相互关系的分析,都是从不同的方面来把握某种史书体裁的特点。 第二,中国古代史家还注意于各种史书体裁之间的互相吸收、综合。《史记》为纪传体之祖,实际是包含有本纪、表、书、世家、列传在内的综合体。司马迁自己说是“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24]而成《史记》。班固说:“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25],撰成《史记》。他们说的,不仅是指《史记》的内容而言,也是就它的编撰形式来说的。杜佑《通典》以典章制度为中心,而在编撰形式上则是吸收并发展了纪传体史书中的书、志部分。袁枢《通鉴纪事本末》以事件为中心,但于每篇之中及各篇之间,都略按编年体的要求进行编次。古代史家注意于各种体裁间的互相吸收、综合,这是我国史书在编撰形式上不断有所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中国古代史家尤其注意史书体裁的改革和创新。司马迁创立纪传体,这无疑是创新。但郑樵说“百代而下,史官不能易其法”[26],胡三省也说“自班孟坚以下不能易”[27],这大概只能从总的方面说。实际上,《史记》以下的纪传体史书,在编撰形式上还是不断有所改革的。《汉书》改《史记》的“八书”为“十志”,《三国志》以纪传体叙三国史事,《晋书》以“载记”记少数民族政权历史,以及纪传体诸史在书志、类传方面的增减、变化等,都是对纪传体的改革。编年体从《春秋》到《资治通鉴》,典制体从《通典》到《文献通考》,也都包含着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史书体裁的改革和创新,不仅丰富了史书的编撰形式,而且也扩大了史学研究领域,意义是极为深远的。 第四,中国古代史家还重视史书体裁与史学在政治上的要求的一致性。《史记》以下,凡崇编年而抑纪传的史家,大多认为《春秋》编年是圣人“立法之书也”[28],所谓“法者,凡例、褒贬是也”。他们认为纪传体“黜凡例”“失褒贬”“既挠乱前世,又聋瞽后代”,因而把编年体视为“明治乱之本,谨劝戒之道”的最好形式。这种认识在中国古代史家中有很大的影响,以致为纪传体做辩护的人也要提出“遵纪传之体裁,同《春秋》之是非”的主张,认为这样才无懈可击。其实,纪传体史书又何尝不考虑到它在政治上的要求呢。司马谈、司马迁父子撰《史记》,也是要写出“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29]的,而《汉书》旨在歌颂“汉绍尧运”[30],《史》《汉》以下亦多类此。典制体史书的创立者杜佑在《通典·序》里明确指出,“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同时也指出了他的“致治”的主张及其与《通典》在编次上的“篇第之旨”的一致性。纪事本末体又如何反映它的政治上的要求呢?杨万里在《通鉴纪事本末·序》中说:“由周秦以来,曰诸侯、曰大盗、曰女主、曰外戚、曰宦官、曰权臣、曰夷狄、曰藩镇,国之病亦不一矣,而其源不一哉?盖安史之乱,则(李)林甫之为也;藩镇之乱,则(田)令孜之为也。其源不一哉?得其病之源,则得医之方矣,此书是也。”这些话虽不是袁枢本人说的,但杨万里作为一个政治家来讲这些话,不是更能说明问题么!可见,中国古代史家在历史撰述中决定采用何种体裁的时候,虽有种种不同的考虑和说法,但一般地说,他们都不能不重视史学的政治目的。换言之,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史学,它的政治上的要求是可以通过不同的编撰形式反映出来的。皇甫湜说的史书体裁本“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耳,何常之有”的话,是有道理的。所谓“才之所长”,指的是史家运用体裁的能力;“时之所宜”,主要指的就是现实的需要了。 中国古代史家重视史书体裁的优良传统及其给予我们的这些启示,对今天的史学工作还是会有所裨益的。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中国古代史家讲求史书的编撰形式,不仅涉及史书的体裁(各类史书之不同的表现形式),而且也涉及史书的体例(同一史书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表现形式)。史书的体例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可另为专文予以评论。 附:学者雅量 长者风范 ——给《安徽史学》的一封信 编辑同志: 最近读《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刊载的罗尔纲先生所撰《我对综合体史书体裁的探索》一文,深受教益。罗先生是治太平天国史的名家,著述丰厚。近三四十年来,他努力探索着运用一种恰当的体裁来撰述《太平天国史》。这种在学术工作上永不止步的攀登精神,实在令人钦佩! 拜读罗先生的这篇大作,使我深深受到教益的,还在于我从中看到了这位学术前辈的学者雅量和长者风范。罗先生在文中对我发表在《安徽史学》1984年第4期上的拙作《古代史家怎样对待史书体裁》,给予肯定,并谦逊地再三申明它对罗先生的探索有所启发: 我对长期探索改变纪传体取得的这个史书体裁,多年未能认识,还错误地仍称为纪传体,认为不能担负撰著具有理论性史书的任务。直到1984年,我读了瞿林东同志《古代史家怎样对待史书体裁》一文后,认识才改变了。该文说:“以大量人物传记为主要内容的纪传体史书”,“实际上是多种体裁结合而成的综合体”。我认为他的提法很好……我对瞿林东同志的提法虽有这点分歧,但我是从他的提法得到启发,然后有所认识的,我对这种体裁采取的名称也是取自他的提法的,谨志明所自,并此致谢! 读了这些话,我是很惭愧的。我的一篇拙文,对罗老的探索有一点参考作用,他竟如此郑重地再三申明和致意,言之诚,意之切,使我有难以承担之感。不仅如此,罗老还在这篇大作的小注中特意注明:“向读者声明(过去的)错误,并致歉意。”可见他的雅量和坦率并非只是对着个别的人,而是面对他的撰述的所有读者。联想到贵刊1984年第4期发表的罗先生《对旧著〈太平天国史稿·科举志〉举行考试始自永安州时说法订误》的文章,和罗先生就此事写给贵刊编辑部的信,我更感受到罗先生说的“为百家争鸣提倡一种好风气——互相切磋、承认错误的风气”,实出自肺腑,非一般套话、虚言可比。我也十分赞成贵刊在“编者按”中说的:“老一辈史学家罗尔纲同志的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治学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里,我愿借用这句话,表达我对罗先生的敬意和向罗先生学习的心情。 最后,我要说明一点:关于“综合体”的提法,最早是白寿彝先生提出来的。1982年,我在《史学遗产和史学研究》一文中曾经引证了白先生的这一提法(见《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1期)。接着,我在参加白先生主编的《史学概论》的撰写中,又论述了这一提法(见此书第125页)。拙作《古代史家怎样对待史书体裁》的有关部分,则是从中国历史编纂学史上对上述提法的进一步发挥。因为罗先生用了“谨志明所自,并此致谢”这样很有分量的话,颇觉有补充说明的必要。 顺颂 编安 瞿林东 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 1987年3月25日 [1] 本文(原载《安徽史学》1984年第4期)发表后,受到前辈学者罗尔纲先生的关注,并在他的《我对综合体史书体裁的探索》一文(载《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和四卷本《太平天国史》序言中,一再说明本文对他的启发,褒奖有加,分量甚重。作者为说明学术源流,并向罗老表示敬意,乃致函《安徽史学》,请予以发表。今将此函(原载《安徽史学》1987年第3期)附于本文之后,一则可以使读者明了原委,再则也表示作者对罗老的纪念之情。 [2] 唐初所修八史是《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晋书》《南史》《北史》。 [3]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首《新注〈资治通鉴〉序》,胡三省撰,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3页。 [4] 刘知幾:《史通》卷二《二体》,浦起龙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28页。 [5] 魏徵等:《隋书》卷五十八《魏澹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19页。 [6] 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采撰二》,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684页。 [7]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一百八《裴行俭传》附《裴光庭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090页。 [8] 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二百二《萧颖士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5768页。 [9] 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五百二十七《答孟判官论宇文生评史官书》,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5355~5356页。 [10] 魏徵等:《隋书》卷五十八《魏澹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19页。 [11] 房玄龄等:《晋书》卷八十二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159页。 [12] 李昉等编:《文苑英华》卷七百四十二《编年纪传论》,皇甫湜撰,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3876页。 [13] 杜佑:《通典》序,李翰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2页。 [14] 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页。 [15] 《通典》一书,李翰序谓八门,杜佑《上〈通典〉表》自称“书凡九门”(《旧唐书》本传)。 [16] 参见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页。 [17] 宋人所谓“十七史”,系指:《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 [18] 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页。 [19]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一《书教下》,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1~52页。 [20] 章学诚:《章学诚遗书》卷九《京书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92页。 [21] 孔逭,南朝宋人,编有《文苑》百卷;萧统,南朝梁人,编有《文选》30卷。 [22] 裴潾,唐宪宗至唐文宗时人。文宗大和年间,裴潾集历代文章,续萧统《文选》,编成《大和通选》30卷。 [23] 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四《释通》,叶瑛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73页。 [24]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319~3320页。 [25] 班固:《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后论,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37页。 [26] 郑樵:《通志》总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页。 [27] 司马光:《资治通鉴》前言《新注〈资治通鉴〉序》,胡三省撰,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23页。 [28] 孙甫:《唐史论断》序,《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页。 [29] 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95页。 [30] 班固:《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423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