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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族团结的社会价值


     
    摘要:当代世界多民族国家的普遍存在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造成的既有现实。一国多族的历史与现实决定了当代各种民族问题只能在多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寻求解决,而民族团结作为一种和谐的民族关系无疑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是多民族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从价值理念看,民族团结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这四个层次诠释了民族团结的内在理念及实现过程。
    关键词:民族团结、多民族国家、价值理念
    民族团结作为一种相互依存、友好互助的民族关系,是国家和人们期盼的理想的民族关系状态。然而,它并非所有人的价值取向和追求。否则,我们很难解释历史上以及当代世界民族分离主义问题、殖民主义问题、种族主义问题、民族强制同化问题等会长期存在,也无法解释各种民族冲突甚至民族战争的绵延不绝。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倡导民族团结呢?它的价值理念是什么?它为什么比殖民主义、种族主义、同化主义优越,更符合人类发展潮流呢?厘清这些基本问题是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基础。
    一、民族的多样性与多民族国家存在的必然性
    (一)民族多样性存在的必然性
    民之为族,是人类的一种群体形式,人类在漫长的岁月中,在大自然不同的环境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交流方式的人们共同体,这就是民族。民族的灵魂是其文化,因此我们讲民族多样性总是和文化多样性联系在一起。正是这各具特色的不同民族与文化构成了五彩斑斓又冲突不断的世界。如何看待这些现象,人类始终认识不一。种族主义的种族优劣理念导致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种族压迫的横行肆掠以致发展成骇人听闻的种族屠杀、种族灭绝。二战后,在人权理念的影响下,消除种族主义的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陆续颁布。制度层面上的种族主义收敛了,但是,以宣扬文化优劣之分的新种族主义又隐蔽地兴起了。然而,不管怎样,尊重多样民族,尊重多样文明已成国际组织、绝大多数国家和人们的共识。联合国的《保护文化多样性公约》、《少数人权利宣言》、《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等成为国际层面尊重和保护多样的共识和标准。从实践层面看,西方各国在经历了种族主义、同化主义后纷纷转向了多元文化主义,尽管实践中出现颇多问题,但是,尊重差异的理念已是大势所趋,至少现在没有一个国家、组织或个人敢轻易提倡和实行种族主义。这已成为西方国家的“政治正确”问题。
    多样性是世界共同的宝贵财富。早在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德国“文化民族主义之父”赫尔德就提出了多元理论,他认为,多样性是世界的一种基本特性,是上帝的特意安排,意味着每一种文化、每一种个性都具有不可比拟的价值。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2001年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第1条明确指出:“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2014年3月27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的演讲中也指出:文明是多彩的,人类文明因多彩才有交流互鉴的价值。阳光有七种颜色,世界也是多彩的。 回望整个人类历史,我们对大自然的认识和开发是空前的,上可入天,下可入海,尤其是工业化以来,人类更是书写了创造物质文明方面的傲娇成就。然而,在对待人类自己以及文化资源方面则表现出相当的短浅性。先不说种族屠杀所表现的反人类性,即使是上个世纪50年代,西方仍有很多国家在实行同化政策。这种在对待两种资源方面的巨大差异性,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在利用物质文明上的自私无度和贪婪;另一方面,说明迄今为止我们对人类在文化方面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还缺乏深刻的认识。这种反差不仅透视着人类物质和精神发展的不平衡,也预示着人类精神生活的萎缩性危机。 而两种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精神生活的危机以及现代工业社会所制造的荒芜与单调,都需要多样性来遏阻。
    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生存之本和活力之源。在自然界,生物多样性是生态平衡的前提和结果。同样,多样性对人类社会而言也是生存发展的基础和结果。从历史进化的角度来看,共存、交融、扬弃是生存原则。中国传统文化中早就道出这一精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才能促进生机和活力,完全同一化则走向停滞和衰败。汉民族是世界上最大的民族,这个巨大的人们共同体从古发展到今天,并非只是继承了先辈们优良的血统,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源源不断吸纳、交融其他民族的文化而成。同样,中华民族的发展壮大,除了来自国内各民族的创造力,也要像世界其他民族学习。世界上应该不存在绝对纯血统的民族,因为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不管起初它是多么的优良,到最后也必定会退化以致消亡。因此,各民族的共存、互融、互鉴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世界活力之源。
    (二)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必然性
    世界上这些多姿多彩的民族当今都依附在不同的国家范围内。民族本是历史文化共同体,在历史长河中有着自己的发展过程,但自从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产生以后,两种共同体便密切地纠缠到一起,以致于离开国家这个视野就没法正确地理解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演变与诉求,而同样撇开民族这个角度也不能很好地认识国家的发展历程。
    从民族共同体的角度来看,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组织方式,国家无疑是最能凝聚民族力量,体现民族归属,追求民族利益和价值的政治形式。因此,追求建立自己民族的国家是民族共同体的一种内在愿望与冲动。它会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的发展壮大以及近代以来国家功能的逐步强大而日渐增强。马克斯·韦伯就曾指出:“一个民族就是一个通常会倾向于产生一个它自己的国家的共同体。”然而,事实上,民族共同体和国家共同体的覆盖范围很多时候是不一致的,它们有各自的发展进程和规律,在现实生活中是两条有交集但很多时候并不会重合的发展轨迹。
    不同的民族形成和发展差异很大。对具体民族而言,能否建立自己的国家受自身族体规模、发展程度以及分化、融合、同化、消亡等发展进程的影响。那些形成较早,发展程度较高,族体规模较大,拥有较高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民族则可能最先建立自己的国家,而形成较晚,发展程度较低,规模较小的民族则可能建国无望,因为在其具备建立国家条件之前,往往已被纳入到某个国家共同体中了。 如秦汉时期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就是以发展程度高、族体规模大的华夏族为主体建立的国家,同时也把南方百越系统和苗瑶系统的民族、西方部分氐羌系统的民族、北方部分阿尔泰系统的民族以及东北的部分少数民族纳入其国家体系。 此外,民族虽然是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但是,从历史长河来看,民族也在发展变化着,分化、同化、融合、消亡等发展历程都影响着国家的建立和维持。
    同样,国家产生后也有自己的发展过程与规律。现代国家的构成不管是三要素说还是四要素说,领土和人都是其核心要素。国家要发展壮大,就要靠这些核心要素的扩大和增强,因此,国家天生就具有向外扩张的性质,而国家的对外扩张必然会超出民族的范围,将其他民族纳入进来。历史上我国秦汉时期向“四夷”的扩张,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阿拉伯帝国、古罗马帝国、奥斯曼帝国的形成都是早期国家向外扩张的结果,最终形成了庞大分散的多民族帝国。而近代国家的扩张最典型地莫过于殖民主义在全球的肆掠。从15世纪新航路的开辟引发早期的殖民扩张到20世纪初,连续几个世纪的殖民扩张,使得国家与民族的覆盖范围越来越不一致。
    国家的对外扩张被遏制,世界殖民体系的瓦解源于民族国家成为当今世界普遍的国家形态,成为国际社会的基本单位。这种国家形态首先诞生于中世纪的西欧。资产阶级为了打破封建割据,以民族主义为旗帜,发动民众建立起民族国家,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统一。从此,民族国家为新兴的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为民族利益建造了一个坚固的政治屋顶;另一方面,日益兴盛起来的民族为国家的发展注入了不竭的动力,推动着国家走向强大。 最早的民族国家借助资本主义的发展,纷纷开启向外扩张的殖民历程。
    西欧民族国家的建立和扩张产生了强烈的典型和示范作用,对于大批徘徊在民族国家体系外或已经沦落为殖民地或半殖民的国家来说,建立民族国家是这些国家免于或脱离殖民主义压迫的希望之所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就是这样的境地,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绝境中,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之奋斗的目标就是仿效欧美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而另一方面,早期民族国家在全球的扩张以及从中世纪沿袭下来的封建帝国激起了被压迫民族民族意识的觉醒,从而兴起了轰轰烈烈的民族解放运动。从美洲到欧洲再到亚非国家,延续两个多世纪的民族解放运动摧毁了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诞生了一大批民族国家,从而使民族国家成为世界政治格局的基本单元。
    然而,与早期西欧单一的民族国家不同,这些“民族国家”绝大多数都是多民族国家。这是民族过程与国家过程双重影响下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历程造成的既有现实。这样一种现实对世界是弥足珍贵的,它不仅是民族和国家的生存之本,更是活力与繁荣之根。中国是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针对这个基本国情,习近平有句话概括地非常好,他说:“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 反映了国家领导人对多民族国家国情的一种正确认识。
    二、民族团结的生成逻辑
    (一)民族团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
    人类既然离不开民族,民族多样性又是一种必然的存在,人类要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便离不开民族团结。可以说,民族团结是人的一种本能性需要。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一种类群体,不管是维持生存的物质劳动还是为了实现进一步的发展,都“需要与同伴结成社会,人类生活只有作为群体中的生活才能被精确地描绘”。因此,团结协作必然是人类所需要的精神。作为团结种类之一的民族团结也是如此。赫尔德最早指出,归属于共同体是人的一种本质的需要。对于每个具体个体而言,基于血缘、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的亲近感首先会使其在某个具体民族中找到归属感,建立自己的家园,形成民族内部的团结,并通过民族这种形式来维护和发展自己的利益。然而,在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共存的现实中,不管是个体还是具体民族都免不了与其他民族打交道,尤其是在民族广泛流动的今天,各民族的接触、碰撞、交流、交往与日俱增。个体的这种归属感和需求都已超越了自己民族内部的范畴。作为有着不同民族文化的个体和民族群体,民族认同感、尊重感、归属感、安全感的满足只能在良性的民族交往互动中产生,也就是说只能在民族团结的过程中实现。我们很难想象,同属于一个命运共同体的“我们”和“他们”之间如果只有敌视、只有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而没有包容,没有平等,没有团结,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难怪大卫·霍林格说,“21世纪的最大问题是团结问题”。
    民族团结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在当代哲学发展中也突显出来。纵观哲学的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由自我客体化的蒙昧状态到主体性凸显再到主体间性的历史嬗变。从笛卡尔到黑格尔,主体意识不断走向觉醒和独立,而过分强调自我的主体性导致在实践领域引发许多社会性危机和悲剧,如物欲横流、生态恶化、资源匮乏等人与自然恶化的问题以及人际关系的不信任与暴力危机,人生存意义的丧失等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对近代哲学以及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异化现象的深刻反思中,主体间性哲学适应时代需要和哲学的发展应运而生。主体间性哲学的确立是人类思维方式的重大变革,它强调了主体间性就是人的生存方式或生活方式。也就是说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是共生性的。
    这对作为人类基本单位的民族共同体而言是同样的道理。不管是民族群体还是民族个人,其生存与发展都必须建立在主体间性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必须与其他各民族共生性存在。“共生”这个词反映了时代的趋向,全球化时代使民族与民族之间跨越了时空的限制,相互间的联系与交往日益扩大。而要减少矛盾与冲突,共生共荣,那就得超越文化与种族的隔阂,承认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存在及发展的机会,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其实质就是构建友好互助的民族关系即实现民族团结。
    (二)民族团结是多民族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一国多族的历史与现实决定了当代各种民族问题只能在多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寻求解决,任何想超脱多民族国家范畴的诉求和行动最终都是难以实现的。而现实的情况是,多样的民族让这个世界变得多姿多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无法避免的矛盾与困境。不同民族基于文化、宗教、习俗等差异而产生的矛盾与冲突;依然活跃的民族主义导致的民族分离运动的威胁;因历史遗留的宿怨极深的民族、宗教等问题,成为地区动荡不安的症结甚至恐怖主义的温床,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困扰着世界。要克服这些危机,多民族国家必须建立一种合理的民族关系以及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民族团结作为一种和谐的民族关系无疑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和目标。
    民族团结与国家的兴衰存亡密切相关。从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看,两者是相依相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对于民族来说,国家是民族的依托,是各民族共同利益的总代表。民族国家时代,几乎所有的民族都依附于国家之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以说每一个民族以及每个民族中的每个人都是和自己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对于国家来说,民族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尤其是在近现代,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及其相互关系,是决定国家兴衰存亡的重要因素。这已经是被世界各国历史实践反复验证的规律性现象。多民族的中国是个典型的例证,几千年来各民族的分分合合,冲突与融合见证着这个古老大国的兴衰荣辱。犹记盛唐时期“和同一家”的盛况,开明、灵活多样的民族政策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才有了开拓并稳定的边疆,打造了东到大海,西越巴尔喀什湖,东至黑龙江和外兴安岭一带,南至南海诸岛屿的广大疆域,使唐朝成为继秦汉之后版图更大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在日本法西斯主义的入侵下,大半个中国国土沦丧,中华民族危在旦夕之际,中国共产党号召成立全国抗日统一战线,全国上下,不分民族、不分阶级,团结一致,同仇敌忾,这种建立在民族意识觉醒上的中华民族的大团结保障了艰苦卓绝的抗战的胜利,挽救了濒临灭亡的中国。同样是经历了残酷反法西斯战争的另一个大国苏联,在二战后走向顶峰,却又在几十年后步入灭亡,其中民族关系的危机是其解体的重要因素。列宁为解决沙皇俄国时期遗留的民族问题,提出了“联邦制”的构想,各共和国以平等的身份加入联邦。斯大林时期表面是民族平等,实质却实行同化主义。而且曾一度把民族矛盾视为阶级矛盾,如将车臣等11个少数民族从其居住地迁移到中亚和西伯利亚地区,并取消他们的民族自治实体。又如对波罗的海地区各民族实行大清洗、大逮捕、大流放,这些深刻的民族怨恨发酵了各民族的离心因素,成为苏联解体的助推力。
    民族团结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影响一个国家社会稳定的因素很多,而民族因素无疑是重要来源。基于文化、语言、习俗等方面的差异而引发的摩擦矛盾;基于利益而产生的纠纷冲突;历史遗留的民族仇恨等等都在不同程度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秩序。纵观近几十年来全球各地的冲突与动乱,民族问题都是其主要根源。1994年4月卢旺达胡图族与图西族之间的那场种族大屠杀,共有100万人死于同胞之手,让人们感受到民族冲突的血腥暴力。素有“火药桶”之称的中东地区,因民族、宗教纷争一直处于动荡中。就连看似同质性较高的英、法、德这些最早成立的民族国家现在也面临着各种民族问题。几百万穆斯林移民所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法国科西嘉、英国苏格兰地区等的分离运动所带来的挑战。美国作为典型的移民国家,加利福尼亚迅速“拉美化”的特征已被俗称为“莫西福尼亚”(Mexifornia)。 中国的民族问题在近年来也呈现出复杂化、扩大化的态势,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各种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事件频发,尤其是2008年西藏拉萨的“3·14”事件、2009年新疆乌鲁木齐的“7·5”事件以及藏区的“自焚”、新疆的“暴恐”等极端事件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
    此外,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一个国家如果民族关系和谐,必然会增强国民的凝聚力,从而提高社会运行和治理的效率,实现整个社会良好有序地发展,才能守住发展的成果,才能共享发展的成就,各民族无疑都会从中受益。一旦民族关系处理不好,必然会有大量的摩擦或群体性恶性事件,不仅会增加国家治理难度,提高维持社会治安的社会成本,最关键的会导致离心力的不断增强。恶化下去就会发展成政治冲突和分裂运动,国家就会急剧衰败甚至四分五裂。
    在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一直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党的十二大报告指出:“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团结给予了新定位“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局面,都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各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这些论述无不是对民族团结作为多民族国家生存法则的深刻反映。
    三、 民族团结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一)民族团结中的“分”与“合”
    “民族问题上的‘分’和‘合’是贯穿于所有民族理论和政策之中的两种基本取向。它们是对立的统一,笼统地评价是与非都会有失偏颇。”民族团结作为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种理论和政策,同样绕不开“分”与“合”的价值取向。这里的“分”不是指分离、分裂,“就当今世界来说,民族问题‘分’的倾向常常是与多元、多样理念的抬升裹挟在一起的。”从民族之间的团结来看,首先它是一种承认并尊重多样、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理念,但它更强调“合”,是基于民族平等和尊重差异的互助、合作和和谐,是多样性与统一性的对立统一。
    从国家民族的团结来看,这是一个在增进国族成员的相互认同及国族认同的基础上增强凝聚力的过程。西方国家在民族国家建立之初,为了有效地把各个民族整合为一个统一的国家共同体,构建统一的国族,普遍都采取过同化主义策略,然而,实践证明这种“化多为一”的同化主义政策不是好事,因为它留下了至今仍在时不时发作的隐患。因而,国家民族的内部团结要搞好,就必须要解决好增强国族的一体化建设与多元化的关系问题。不管是民族间的团结还是国家民族内的团结都蕴含着“分”与“合”的辩证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
    (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笔者认为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处理不同文化关系的“十六字箴言”: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很好地体现了民族团结的价值理念。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里边的不同阶段上,都会出现和当时的生态秩序相适应的心态秩序。”人类从诞生之初到16世纪相当长的时间里,各群体大都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中,这是不同民族形成的基础,各民族在自己的封闭状态中自给自足、自我发展,形成各自的传统价值标准。这就是在当时分散的世界中形成的“各美其美”的心态秩序。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16世纪新航路的开辟,拉开了世界历史的序幕,不同民族间彼此隔绝的状态逐渐被打破,开始接触、交往、交融。而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推进,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人们越来越被连成了一个休戚相关的整体。在这样一个密切联系的历史阶段,如果还是只抱着“各美其美”的心态,很容易走向唯我独尊、唯我独美,势必会引发很多摩擦与矛盾。费先生指出,当前我们就处在这样的阶段,必须从“各美其美”上升到“美人之美”,要容忍不同价值观点的并存。虽然费先生这段话主要是反对霸权,关于人类发展过程的阐述。但是,毫无疑问,它对民族关系的发展同样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各美其美”反映的是各民族的自我认同,这是维系民族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价值体系。但是,在现代化条件下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交往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如果还是只局限在自我中,不仅会产生很多纠纷,也可能在碰撞中滑向种族主义、民族主义的深渊。因此,我们在认识欣赏自己的美时也应看到并欣赏其他文化的美。这就要求上升到第二个层次“美人之美”。
    “美人之美”是从“我们”走向“他们”的过程,也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关键步骤。费孝通先生认为这个过程有两个重要的环节。一是要承认这个世界是多样的、平等的,并且尊重差异。从民族关系的角度看,即各民族构成了这个斑斓的世界,相互之间是平等的。我们要有和多元社会相适应的心态,承认、理解并且尊重民族差异。。在此基础上,要善于发现别人与众不同的美,要对他文化由衷地欣赏,“才能真正地美人之美,形成一个发自内心的,感情深入的认知和欣赏,而不是为了一个短期的目的或一个什么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相互容纳,产生凝聚力,做到民族间和国家间的‘和而不同’、和平共处、共存共荣的结合。”“美人之美”是一个承认差异、求同存异、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再到相互欣赏的过程。其实质就是通过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来打造民族团结的基础。
    费孝通先生进而指出:“有了‘美人之美’为基础,我们还应当更进一步,通过加强群体间的接触、交流和融合,在实践中筛选出一系列能为各群体自愿接受的共同价值标准,实现‘美美与共’……这样的社会也就是我们中国前人遗留给我们的理想,即所谓‘天下大同’的美好世界。”由此可见,“美美与共”的过程是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进程中,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吸收、相互交融,从而增强共性,形成一套大家都认同并遵守的共同的价值理念。对中华民族来说,那就是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实现民族团结更高层次也就是各民族逐渐走向一体化的基础。可以说“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中的“共”和“同”,都是对民族团结美好状态的描述。
    “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层层递进的这四个层次状态很好地呈现了民族多样性与统一性有机统一的过程,同时也是民族团结的内在理念及实现过程。
        参考文献:
     1转引自[英] 埃里·凯杜里著:《民族主义》,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版,第51、56页。 
     2http://cpc.people.com.cn/xuexi/n/2015/0721/c397563-27337517.html 
     3周少青:《权利的价值理念之维 以少数群体保护为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62页。 
    4 [德] 马克斯·韦伯著:《马克斯﹒韦伯社会学文集》,阎克文译,人民出版社2015年3月版,第171页。 
     5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页。 
     6翁独健编:《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11月第4版,第75页。 
     7国家构成的三要素:人民、土地、主权者(王浦:《政治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另一说为四要素论:领土、人民、政治制度与主权(如:吕亚力 《政治学》,三民书局 2001年4版,第74页)。 
     8周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16页。 
     9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民族出版社2015年版,第22页。 
     10[美] 莱斯利·里普森著:《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刘晓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6页。 
     11 [伊朗]杜明﹒贾汉贝格鲁著:《柏林谈话录》,杨祯钦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84页。 
     12李义天主编:《共同体与政治团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84页。 
     13 [美] 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2017年3月版,第204页。 
     14《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9页。 
     15《习近平总书记“两会”重要论述》,《时事报告》2014年第4期,第4页。 
     16 17王希恩:《民族的融合、交融及互嵌》,《学术界》2016年第4期,第33~44页。 
     18 19 20 22费孝通:《东方文明和21世纪和平》,《费孝通文集》(第十四卷),群言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7页。 
     21 费孝通:《文化自觉的思想来源与现实意义》,《文史哲》2003年第3期,第15~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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