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文]民俗中没有母题而有象征——兼谈“叶限”故事与仪式的象征分析方法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1:11:50 中国民俗学网 张举文 参加讨论
摘要:对母题概念的界定与讨论始终是民俗学研究故事或叙事的一个核心问题。美国民俗学家丹·本-阿默思针对母题概念发表过多篇文章,最后提出了民俗中没有母题,而只有属于每个文化体系的内在象征的观点。本文通过中国的叶限故事等例子论证了这一观点,并进一步将此观点扩延到仪式象征的分析问题,继而提出,在分析仪式象征时要以最小有意义行为单元为分析前提,而不应将单一的仪式行为,或类似母题的结构上的最小单一符号,作为仪式分析的出发点。因为最小有意义行为单元是一系列行为,是一个行为群,是基于特定文化而形成的一个完整的象征意义符号,不能以静态或僵化的视角去分析其中的单一符号或行为。 关键词:母题;象征符号;叶限;灰姑娘;仪式象征 基于丹·本-阿默思(Dan Ben-Amos)1995年的论文《民俗中到底有母题吗?》,本文探讨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有关发展本-阿默思在该文中所提出的“民俗中没有母题,而有象征”这一论点,这个论点侧重的是民间叙事的分析方法,本文赞同,并以对“叶限”故事的分析进一步论证这一理论观点;另一个问题是质疑他对维克特·特纳(Victor Turner)有关仪式象征定义的借用,同时提出笔者的“最小有意义行为单元”论点,侧重讨论仪式象征的分析方法。 一、对母题概念的历史追溯 丹·本-阿默思1995年发表的论文是对他在1980年发表的《民俗学中母题的概念》一文的发展,也与他此后的有关母题的论述是一致的。他对叙事中“象征”的强调有助于学界改变看法:将“母题”视为“较小”,但不是“最小”的叙事单元。依据民俗学家哈桑·艾尔-沙米的观点,本-阿默思有关故事类型与母题的研究迫使学界重新考虑“作为识别与分析工具的这些概念的有效性,并冲破这些概念原有的局限,使‘象征’成为识别社会生活中所出现的传统以及分析其内容的单元概念”。 在《民俗学中母题的概念》一文中,本-阿默思透彻地梳理了母题概念在不同思潮和学科中的演变及发展历程,为理解汤普森的《民间文学母题索引》(以下称《母题索引》)中的母题概念提供了清晰的历史背景。首先,他从芬兰的历史地理方法论对母题的界定与运用入手,对那些为了政治和历史目的而追溯民间文学,特别是民间故事的“母型”(或起源形式,Ur-form)的努力进行了剖析,认为这样的研究目的是为了与十九世纪的未开化文化形成对比,具体做法就是以证明故事的源头出自自己的文化传统而证明自己是文明的起源。由此,寻找“最小的叙事单元”,或者叫“母题”,成为追求学术新发现的目标。从方法论角度看,邓迪斯(Alan Dundes)界定“母题素”(motifeme)和“异母题”(allomotif),试图将其运用到“一切民俗类型”的努力,便是与这个目标相呼应的,因为他的最终意图是以母题的研究涵盖语境论(contextualist)的观点。以本文作者所见,语境论观点发展于欧洲的理性论(rationalist)思维,如同在近代自然科学中所看到的那样:每当有“最小的单元”被发现,就意味着人类对自然世界和人类本身的认识有了一次新的突破,在对普遍事物的分析上有了一次进步。但是,在社会和人文科学中,如果这个新发现没有考虑到其起源地的社会和文化因素,那么这个“发现”在方法论上的有用性就可能是很有限的。 德国的浪漫主义运动利用文学、艺术乃至哲学,将以“母题”为最小单元的发掘努力推到了一个新的高潮。本-阿默思指出,在这种背景下,母题成了“不但是最小的,而且也是最大的,不但是具体的,而且也是抽象的”概念工具,并被视为不可或缺的概念,涵括了任何文学作品的根本意义。他认为,“母题”从审美判断到文学研究的演变“将本土的文化元素与外来的区分出来”,并使“母题原则”“基本上成为文化伦理原则”。 然而,这些原则在本质上是欧洲中心论的,因为,正如布朗纳所指出的,《母题索引》所立足的思想是,该母题分类体系“统一性地代表了全世界的传统知识”,但是,其自身的问题,也就是欧洲中心和父权制意识形态,仍然是这个体系的基础,“因为非欧洲的素材常被排除在外,而且也无法肯定其中某个母题项目是否真实地代表了此母题的讲述者或相信者的典型传统转述”。尽管这个体系一般被视为“只是一种分类工具”,而且也通过包含不同文化的传统而得到扩充。 汤普森的《母题索引》就体现出类似的哲学原则,尽管他宣称该书“不是基于任何哲学原则”。对此,本-阿默思总结到,“母题是故事内在元素的象征,而不是叙事元素本身。现在,对这些叙事单元的划分和命名完全依靠汤普森所确定的分析体系了”。之后,他在1995年发表了质疑母题存在的文章。他在1980年的文章以引用麦勒金斯基(Meletinsky)来结束:“(在民间故事研究中)下一步一定是从结构主义的视角对母题的分析。在此,必须考虑到母题在主题内的分布在结构上也是可以归纳成上述的程式的。但是,如果这个程式本身代表了一个特定的民间故事合成机制,那么,母题就是那种分析的最基本的元素”,同时也提出了他自己的观点,“对母题重新产生的兴趣不能局限于《民间文学母题索引》所展现出来的母题概念。必须要联系到在从浪漫主义到结构主义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过影响的各种思想和争议”。 在其1995的论文中,本-阿默思在严谨地审视了对“母题”批评与辩护的两派观点的历史变化之后,明确提出“将母题视为象征”的论点,坚持认为,“这不只是术语的使用问题,而是学术研究导向的一个更全面的转换”,并得出结论,“民俗中没有母题,而有象征”。显然,这个结论是他三十多年对“母题”概念的研究和思考的结果,而绝非一时冲动和标新立异。本文作者认为,这个命题与本-阿默思一直强调的在意识形态和方法论上对本土民俗实践的具体分析观点是一致的。他的这个思想集中体现在他最早于1969年提出的“本族类型”(ethnic genre)概念上,以及之后对“承启关系中的民俗”和“‘承启关系’中的承启关系”的关注上。如果对某个象征在特定文化和社会中所形成的特定意义的背景不理解,研究者就可能以“母题为最小单元”这个概念作为出发点,生硬地套用形式主义的方法将“母题”视为具有固定意义的文化元素。其实,在二十世纪前半叶,许多学者就是那样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学家奥德丽·理查兹(Audrey Richards)是较早强调象征具有多重意义的学者之一。她认为,一个象征会因为不同语境具有不同意义。这是她在对成人仪式的观察研究中发现并加以运用的观点。此后,类似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发展,如特纳的仪式研究。 以“象征”取代“母题”所代表的不仅是概念上的进步,而更重要的是民俗学科在依据特定语境或承启关系来阐释民俗活动方面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研究证明,以“象征”来阐释文化意义时,关注的是叙事的跨文化语境,而不只是以辨别和比较普遍存在的结构单元为目的。鉴于此,有必要引用本-阿默思的话来突出本文作者下面要论述的事例:
为了说明主题与暗喻之间的象征性与母题性价值的差异,本-阿默思列举了两个来自不同文化的案例。一个是来自尼日利亚的口头传统;另一个来自犹太人的书面传统。在此,本文作者以“叶限”故事——常被视为中国版的“灰姑娘”故事,来说明从文化意义上对故事中象征的阐释所得到的不同结果,即只有超越结构和形式上的比较才有可能获得对一个故事的符合其自身文化意义的阐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