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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势、史观与西人对早期中国近代史的论述(2)


    二、从历史寻求“正义”
    在对华激进派撰写的一系列作品中,一个重要观点就是,以往的中英关系史,乃是英人在贸易中遭受清政府及其官员“压迫”与“侮辱”的历史;这种历史令他们寻求对华关系的根本性改变具有正当理由,也具有明确方向。这里所谓“压迫”,指的是清政府的限制贸易政策,以及各种制度性的或人为的弊害;而所谓“侮辱”,就是清朝视外人为“夷狄”的“天朝”观念及其外在表现。
    1830年,英国散商群体在第一次上英国议会的请愿书中,声称“请愿人长久以来默默地忍受着中国政府压迫性的腐败统治”,形容中英贸易在“广州当地政权专制不义的统治之下”,承受着贪污腐败的榨取和很多“蓄意施加于外国人的侮辱”,声称“外国人与这个国家交往的整个历史显示,坚定地反对其政府傲慢、非理性的装腔作势”,则会令其妥协。这个群体1834年上英王的请愿书也强调,“根据整个中外交往史未曾改变的趋向”,“与中国政府或其官员打交道最不安全的方式,即为安然接受其侮辱,或顺从接受其恶政”。他们要求派遣政府特使,以海军力量为后盾,寻求中国改变既往通商制度,为英国国家、英王和所有英国臣民所受到的侮辱取得补偿,让清朝收回“英夷”“贡使”之类贬损性称呼,“官方机构永不可再用”。
    这两篇集体请愿书都将他们在对华贸易中所受的“侮辱”和“压迫”说成长久存在的史实,作为促使英国政府采取对华行动的正当性理由。这种对整个中英贸易史(或中西贸易史)采取负面描述的做法在随后很多作品当中一再出现。其中,长期在华经商的马地臣和东印度公司职员戈登(G. J. Gordon)分别撰写的两本小册子具有代表性。
    马地臣是在华英国散商的代表性人物,1836年当选为“广州外商总会”(Canton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首任主席,同年出版了小册子《英国对华贸易的现状与未来》。他认为中国历来只允许欧洲人与其进行“最不体面的商业交往”;而东印度公司长期的妥协政策是“极为短视且有害的”,有损英国荣誉和长期利益。这本小册子的后半部分单独成文,名为《对华贸易史重要事件大纲》。作者表示,这个部分是为其对华政策主张服务的。他在50多页的史纲中回顾了从18世纪初开始的广州中西贸易史,展现的历史场景主要是清政府对外国商人制度性地施加“压迫”,阐述顺从招致屈辱而反抗会改善处境的论点。
    戈登当时是东印度公司茶叶委员会秘书,1834年6月受英印总督本廷克(William Bentinck)派遣,到中国搜集茶树种子及茶叶制作工艺。他出版于1836年的《关于我们与中华帝国的商业关系致英国人民》,以大部分篇幅回顾近三个世纪的中英贸易史,从1637年英国威徳尔船长(Capt. Weddell)强行闯入虎门至律劳卑事件。但这并非简单的编年史,而是以中英双方一系列冲突事件为内容,集中展现双方在制度、政策上的分歧乃至对峙,两次英国使团的受辱,清朝的“野蛮”法律和司法制度等等众多“弊害”。他还抨击清朝长期将英人当作“夷人”,将英国当作朝贡国,将英使当作“贡使”的言行。戈登从历史叙述得出必须反抗傲慢排外的清政府的结论,并导引出一个具体的侵华计划,核心是由一位英国特命全权大使率领一个武装舰队向清朝索取“正义”,为此拟订的“远征军或使团之目标”,包括12大点、48小点,涉及国家地位、外交关系、税费征收、跨国司法、多口通商等方面,可谓细致。
    当时还有一些类似的小册子出版。如特选委员会主席马治平、大班林赛(H. H. Lindsay)等都发表过类似作品,通过引用史实阐述广州通商制度违背“正义”。英国人的上述言论也得到美国人的呼应。美国商人查尔斯·经(Charles W. King)在1836年发表《极度渴望的对华条约》一文,在回顾中西通商史的基础上说明“我们越是显露出期望调停妥协的姿态,就越是会被蔑视”,而动用武力则不会遭遇像样的抵抗。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发文回顾荷兰、俄国等遣使中国的经历,总结说“一系列的漫长史实显示,中国人实际上不承认国家之间存在相互的权利”。显然,“漫长史实”是用来证明采取对华军事行动“正义性”的。
    此外还有很多类似的论著,这里不必一一介绍。从这些作品可见,清代前期中西关系史上的问题,在对华政策论辩中是被当作一项有力论据而一再述说的。那么,这些言论是否符合中西关系史的实际?应该说,虽然以上论者在叙述方式和引申结论方面具有明确的政策目标,但他们提到的史实都是存在的。清政府实行限制交往的排外政策,其将西人视为“蛮夷”的观念体现在制度设计和具体事务当中;广州官员吏役对中外商人进行频繁榨取;在此过程中尽显怠惰、刁难等官场恶习和弊端,这些都是事实。故西人所说在贸易中长期遭受“压迫”和“屈辱”并非虚言。
    问题在于,这种现象是否为中西关系史的全部?对中西关系的实际影响及其程度如何?以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压迫和侮辱为主要内容的贸易,如何能够从开初的较小规模,发展到一年数千万元的贸易额?即使在西人频繁著文抨击广州的“压迫体制”的1830年代中期,中西贸易也在快速扩张之中。如果通常所谓的“广州体制”对中外贸易只起到压抑作用,这种现象如何可能出现?
    对华激进派以外的英美人士,对其在广州口岸的生活经历拥有另一种记忆。美国人亨特(William C. Hunter)鸦片战争前后曾在广州、香港等地经商多年。他的作品《广州“番鬼”录》和《旧中国杂记》展现的是一幅温情脉脉、充满异国情调的画面。他描述旧广州贸易时代的珠江“给人一种极好的感觉——毫不停息的活动,低微的噪音,生机勃发和愉快欢畅”。他认为“在世界各地,再也没有一个地方当局,对于外国人的人身安全比这里更加注意的了”。至于被上述人士普遍抨击的约束管制外人的诸多措施和规定,在亨特看来,其实都是“具文”和“口头禅”,实际上并未得到执行;即使是身份比较低下的外国水手,也到处受到“老友”式的接待,“我们满不在乎地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照料我们的生意、划船、散步、吃喝,使岁月尽可能过得愉快一些”。
    亨特的两部作品叙述的各种往事,大都带有愉悦的格调,与上述人士渲染的受压受辱的感受,显然大相径庭。他的作品写于1880年代。如果说这种暮年的回忆可能淡化了往昔的痛苦和烦恼,那么英国人唐宁(Charles Toogood Downing)写的《“番鬼”在中国》却是对其近期经历的记述。唐宁是一位来自英国皇家外科学院的医生,1836—1837年作为船医到广州,回国后撰著本书。这部三卷本作品对外国人在广州的生活环境进行了详尽而细腻的记录和描述。唐宁的叙述以自己的旅程为线索,描述船到澳门之后,又“带领读者经过虎门前往省城,用比以往作品更细致、更生动的风格,展示番鬼和大汉子孙之间真正发生的事情,双方的生活方式,时下贸易如何进行,以及建立友好关系之前景”。他描绘沿途所见、所遇之风物、民俗、物产和人物,穿插着众多鲜活的故事,以闲适浪漫的笔调描绘了1830年代中期以广州中外贸易为中心的事业与生活场景,犹如展开一幅幅引人入胜的画卷。
    唐宁在书中也批评清政府的排外政策,述及中西之间发生的争端,但这些内容总体上只占很少篇幅。他和亨特都用当时广州人对外国人的称呼“番鬼”(Fan Qui)来自我指称,带有自嘲意味。但他特别强调,中国人所呼“番鬼”不能按字面的“蛮夷游魂”或“外邦恶魔”来理解,其实是一种未带侮辱意味的习用绰号,将其译为“外国人”(Foreigner)是更合理的。两年后该书再版时,他将书名改为“番鬼或外国人在中国”。短短两年便再版,也说明该书受到大众欢迎。其实,如果再考察当时来华西人的日记、游记、书信等,会发现更多类似亨特和唐宁的叙述或回忆。
    这些在当时显然不足以颠覆对华激进派逐渐营造起来的历史叙述方式。像唐宁这样以较短时间的见闻为基础撰写的大部头著作,也难免存在疏浅失实之处。但亨特和唐宁的叙述至少揭示了中西贸易史有别于马地臣、戈登等所描述状况的另一面。后者为了论述其政治主张,有意忽略中西交往的其他方面,忽略那些与其论述无关的日常贸易生活,而侧重控诉英人所受之“侮辱”与“弊害”,是一种可以理解的策略,但他们述说的历史毕竟是一种从实际历史过程抽离出来并予以特定诠释的历史。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历史并非只是出现在激进的对华政策论述中。1834—1836年,有三部堪称史学作品、并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相继出版,分别是彼得·奥贝尔(Peter Auber)的《中国:政府、法律和政策与中西关系史纲》(1834),郭士立的《中国简史》(1834),和德庇时(John Davis)的《中国人》(1836)。
    在这三部作品中,奥贝尔的《中国:政府、法律和政策与中西关系史纲》是资料最为丰富的一部。这部著作仅有不到30页介绍中国概况,其余都是关于早期中西关系史的内容,而中英关系史内容又占大半。奥贝尔时任英国印度事务部秘书,他在书中征引了大量原始文献,至今可作研究早期中英关系史之资料来源。郭士立的《中国简史》是一部在当时有影响的著作,其第二卷的主要内容是早期中西关系史,其中200余页为中英通商史,资料亦堪称丰富。德庇时的《中国人》是一部出版之后即广受欢迎的著作,曾多次再版,并被翻译成法文。该书上卷以两章篇幅叙述中英关系史。德庇时任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大班多年,也能够接触大量历史文献。从这些情况来看,这几部作品都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但这几位作者都程度不同地卷入如上所述的对华政策论辩当中,其撰著之作品也都带有不同程度的立场和倾向。奥贝尔在其书结论部分说,“思考未来,迄今为止成功运作的对华关系体系将被放弃,这种彻底改变必将带来震撼”。他对东印度公司从中英关系的历史发展脉络中退出似有惋惜之意,但认为这是难以避免的结果。郭士立是一位在推动“中国开放”方面具有罕见热情的传教士,其著作的目的就是要让西方读者了解中国即将“开放”、中国历史将进入“新纪元”的前景。德庇时为特选委员会最后一任主席,其后又任英国驻华商务监督,在对华关系方面具有切身感受,热切期待冲破“广州体制”。
    在此背景下,这几部著作都难以客观而完整地呈现早期中西关系史。这里无法一一评介各书具体内容,只能概括其特点。
    其一,它们都对1833年前以中英贸易史为主的中西关系史,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了叙述。在这方面,奥贝尔的著作最为典型,呈现的史实最为丰富,带有明显的编年史特点。该书逐年罗列三百年间中英贸易上的各种事件,辅以必要的背景介绍与评论。读者可以通过页边标注的年份查阅不同时间发生的事件。郭士立和德庇时的著作也都以各自方式呈现了早期中西交往过程。给予这些著作“史实丰富、叙述详尽”的评价都不为过。
    其二,它们的内容明显是有选择的。通观各书,可以发现它们都未提供中英、中西贸易关系发展的完整历程,也很少看到商品、航运、贸易额等方面的具体材料,基本上可以看作中英、中西冲突与交涉史,重在叙述体现清朝专制制度和排外政策造成弊害的史实,呈现近两个世纪以来西人、特别是英人所遭勒索榨取与屈辱。它们的结论也都明显指向颠覆清朝对外制度、建立以西人利益为核心的“条约制度”之必要性。这几部著作问世后,也都成为当时相关政论作品引证史实的依据。
    其三,它们都对当时西人关切的内容予以重点叙述。几位作者重点叙述的内容有:(1)司法冲突。奥贝尔和德庇时的著作都对历史上几次因外国水手杀死中国人而引起的司法冲突详加叙述。这方面情况是1830年代对华激进派论证须在中国获得治外法权的重要论据。(2)清廷的“天朝”观念及其表现。几位作者都结合两次英国使团的遭遇、特别是“叩头问题”引起的争端进行论述。(3)英人反抗及武力展示的作用。这几部著作都叙述了1741年英军司令晏臣(Commodore Anson)闯至广州迫使广东当局让步、1808年英军占领澳门、1814年和1830年特选委员会与广东当局对抗等典型事件。(4)突破清朝对外体制的尝试。郭士立曾与英商联手数次到中国东部、北部沿海冒险,德庇时推动过其中的“阿美士徳号”之行,他们都对这些事件详加记载,以展现突破既有体制之前景。
    很明显,这几部著作记载的是有倾向和有选择的历史,用当今学术语言,可以说这种历史是在1830年代特定背景下,为论证对华激进主张的“正义性”而被建构出来的中西关系史。从那以后发表的众多学术作品表明,这种建构出来的历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成为早期中西关系史的标准叙述。这里仅举一例。
    1848年,美国人卫三畏出版了他的名著《中国总论》。他认为关于早期中西关系史,德庇时《中国人》的“前三章已经作了很好的叙述,故无需再做详细讨论”。他对相关内容仅作简述,但进行了更具理论性的论述。他认为中国之排外态度来自于“对于基督教国家的资源、力量和目标之无知和畏惧,故拒绝与这些国家或其臣民无限制地交往”。他写作本书时,对华激进派当年渴求的“条约体制”已经建立。他总结说,“1840年前的整个对华贸易史,是国家关系中阴郁且奇特的一章”。他承认“日常的、持续不断的贸易事务,而非条约或使节,构成与这个民族交往的内容”,但强调“那些被抱怨的弊害,就是装货的拖沓,在运往广州途中被窃取,官府年复一年颁布的谴责外国人犯下可怕罪行的谕示,胥吏走卒的敲诈,接触高级官吏的困难”,行商垄断产生的弊端,行商本身所受压迫,构成冲突的根源。
    《中国总论》是19世纪西人关于中国的著述中一部声誉卓著的著作,在20世纪也还有其影响力。1883年,卫三畏在去世的前一年将《中国总论》再版。将1883年版书中关于早期中西关系史的内容与1848年版相对照,可以发现二者基本相同,字句方面则有些差异。1897年,卫三畏的儿子、著名中国研究学者卫斐烈(Frederick Williams)“鉴于《中国总论》梓行半个世纪后,一部好的中国史依然难求”,将1883年版该书中关于中国历史的内容编为一部名为《中国史》的著作,独立成书出版。
    这个过程可以显示,在特定背景下建构的早期中西关系史是如何进入中国史知识体系的。排外、自大、自我封闭的清政府拒绝与西方国家平等交往,导致与英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之间产生激烈冲突,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历史认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