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新时期西部民族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路径——基于甘孜藏区的地方性实践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1:11:16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 王蒙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新时期,西部民族地区乡村社会存在组织化与市场化困境,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为脱贫振兴的重要途径。通过剖析甘孜藏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发现市场化导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并不能自动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多样化实践模式之中,具有社会经济属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减贫效应最高并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同时也激活了产业发展的社区内生动力。这是由于作为社会经济的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建立在互惠合作基础之上的“在地经济”,农牧民广泛、平等地参与劳动分工并且能够对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在利益分配时兼顾了成员身份与劳动贡献,最终实现产业发展的经济性与社会性平衡。由此,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应以建构社会经济为导向,以内生性的集体经济振兴促进社区共同体的整体性发展。 关 键 词:社会经济/民族地区/社区股份合作制/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项目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青年基金“精准扶贫背景下康藏地区农牧民贫困致贫机理及减贫机制研究”(17XJC840003)。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成立后不久,就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围绕迅速实现富国强民的发展愿景,党的第一代领导人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并且因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属性而配套实施旨在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动员能力的计划经济体制。①在农村地区,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农业合作化理论和苏联“合作化—集体化”农业改造模式的意识形态指引,以及国家从分散小农手中汲取农业剩余面临巨额交易成本,国家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大规模推行农业集体化,建成集经济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于一体的人民公社体制。②对于发展小农经济的东部地区,人民公社体制是一种革命性变革。虽然人民公社体制的建构初衷兼顾工业化建设与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却因刚性制度情境所固化的“结构化选择”②以及工业化基础薄弱诱致的国家过度抽取农业资源③等因素,严重抑制农村社会的发展活力。但是,在西部民族地区,上述意外性后果并不显著。这是由于,人民公社集体化的生产经营制度较为契合这一区域的“道义经济”传统;同时,国家没有将其作为主要资源汲取地区,“反哺”现象反而时有发生。④ 中国于1978年拉开改革开放大幕,在农村地区率先探索实施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1978-1984年,国家大力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并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虽然西部民族地区对集体化有更强的路径依赖性,人民公社体制在国家驱动体制转轨的强制性作用下同样迅速解体。此后30余年,国家通过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农村改革亦由经济体制改革扩展至涵盖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党的建设等诸多维度,推动了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⑤不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统少分多的双层经营体制已成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阻碍因素。一方面,基于家庭承包经营的分散性,推动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需要支付较高的组织化成本;另一方面,原子化小农因生产弱势、市场弱势和政策弱势而生存处境堪忧。⑥除此,农业领域之外,乡村社会的去组织化加速了市场经济的全面入侵,乡土团结陷入困顿,诱致诸多乡村治理问题。⑦在西部民族地区,缘于“道义经济”传统,乡村社会的公共性基础仍较为稳固。不过,这种现状并未根本性地改变农牧民的去组织化,许多农牧民因面临突出的市场化困境而致贫。基于此,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被视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是能够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⑧二是有助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资源、治理主体和治理体制机制发生变革;⑨三是有利于激活乡村社会的“社会性”,⑩能促进共同富裕。由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着力点,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不过,相对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迫切现实需求,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存在空壳化、效益低下、负债严重等突出问题。(11)西部民族地区亦是如此,农村集体经济普遍呈现小、散、弱。同时,不同于集体化时代,农村集体经济面临更复杂的发展环境。一方面,乡村团结衰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严重弱化;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建构与市场的良性互动机制,亦需要平衡公与私的关系。那么,当下农村集体经济应当如何发展?针对这一问题,部分学者采用制度主义分析路径,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激活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12)因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应是一种以集体所有、股份合作为核心特征的新型集体经济。(13)同时,亦有学者强调应警惕市场化导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潜藏的“去政治化”倾向(14),应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社会性导向⑩。不过,既有研究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多数研究采用自上而下的制度主义研究路径,缺乏自下而上视角;二是没有清晰阐释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本质属性,进而难以阐明当下应当如何重构农村集体经济;三是未充分重视西部民族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为忽视此类欠发达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的特殊性。基于此,本文以甘孜藏区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案例作为分析对象,通过剖析农村集体经济作为“社会经济”的本质属性,致力于阐释当下西部民族地区应采用何种路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本文所使用的案例材料来源于笔者在2017年7月和2018年7月对甘孜藏区州、县扶贫移民局、农牧科技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组织负责人的深度访谈。 二、国家的发展干预:脱贫振兴中甘孜藏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回归 精准扶贫以来,甘孜藏区成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扶贫开发力度大幅增强。由于发展基础薄弱,国家在脱贫攻坚前期通过均衡性公共产品供给缓解多维致贫因素诱致的结构性深度贫困。在地方实践中,甘孜藏区均衡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以直接或间接地改善农牧民生计为基本目标,缓解了农牧民的生计脆弱,有效地削减了农牧民的绝对贫困。此后,在发展基础得到改善的前提下,国家创新多元化扶贫举措并推动组织化减贫,旨在激活脱贫攻坚的“造血”能力,促进长效减贫的达致并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众多减贫举措中,益贫式产业发展是激活“造血”功能的关键。基于贫弱的产业现状,甘孜藏区产业发展依赖于“引领型市场体制”的建构,即地方政府依据市场主体需求深度参与产业发展,与市场主体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引领市场主体形塑产业优势。(15)脱贫攻坚中,推进资产收益扶贫是甘孜藏区“引领型市场体制”的建构路径之一。作为精准性的产业扶贫模式,资产收益扶贫指借助一定产业合作方式帮助贫困户通过资产入股、租赁或托管等方式获得资产性收入,从而实现增收脱贫。(16)依据四川省《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的意见》和《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甘孜藏区从2015年开始试点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并从2016年扩大试点范围。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要求“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指标,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考虑因素”。同期,《四川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颁布,要求“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在此基础上做到村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基于上述文件精神,资产收益扶贫与农村集体经济在四川地区得到衔接推进。一方面,地方政府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设立用于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并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将财政支农资金转换成贫困村集体资产,在对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开展资产收益扶贫。 在甘孜藏区,国家推动的资产收益扶贫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投入到贫困村集体经济建设,同步推动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构社区股份合作制。在此过程中,股权配置向贫困户进行适当倾斜,也设置一定比例的集体股。借助于资产收益扶贫的资源嵌入与制度嵌入,甘孜藏区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了重构。这种重构是国家主导驱动的农村集体经济重构,致力于建构一种农村市场化进程中能促进农牧民共同富裕的组织化减贫与发展模式。 三、多样化与差异性:甘孜藏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地方性实践 脱贫攻坚中,基于国家发展干预的引领,甘孜藏区重构以社区股份合作制为内核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开展了多样化实践并产生差异性效果。下文选取三类典型案例进行剖析,以呈现多样化实践及其差异性效果。 (一)多样化实践 1.衔接市场与传统畜牧业的集体牧场 牦牛养殖是甘孜藏区的地方传统产业,是农牧民的重要生计方式。受“惜杀惜售”文化惯习、地方性财富伦理、规避风险的生存理性等因素影响,甘孜藏区牦牛出栏率低,不利于减贫并加剧超载过牧的生态治理困境。从2016年开始,甘孜藏区大力发展集体牧场,现已建成近百个集体牧场。具体而言,集体牧场是基于地方政府扶持并结合农牧民发展意愿,在半农半牧区和纯牧区成立的以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整合人、草、畜资源要素从事牦牛规模化养殖的社区股份化合作组织。集体牧场筹建之时,牦牛群来源于贫困村使用产业扶持资金以及农牧民自筹资金所购。其中,贫困户的自筹资金由政府所包,非贫困户的自筹是其获得集体牧场收益权的前提条件。绝大多数集体牧场由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进行生产、经营与管理,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统一集中饲养、统一疫病防控、统一实行订单销售”。地方政府配套建设了一些畜牧业基础设施和疾病防控设施。 当前,集体牧场成为带动甘孜藏区农牧民脱贫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A县M集体牧场为例,该集体牧场成立于2017年8月。在A县政府扶持下,两个地域相连、拥有合作传统的贫困村联合成立M集体牧场,两村共有48户20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户55人。成立之初,两村利用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共计33.4万元购买牦牛103头,37户非贫困户每户自筹1头牦牛或者折算成现金3243元。同期,对M集体牧场的集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其中,集体股占20%,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优先股占16%,所有农牧户的一般股占64%。M集体牧场雇佣了1名贫困劳动力专门从事畜牧业生产,工资为800元/月。同时,每天安排两户轮流参与公益性放牧。截至2019年5月,M集体牧场的牦牛出栏率已达23%,集体经济组织获得12351元用于壮大集体牧场以及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分红2619.5元,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分红950元。 2.资本下乡与“飞地”产业 甘孜藏区产业发展基础薄弱,贫困村分散性地发展“一村一品”,难以形成产业集群。在这种情况下,发展“飞地”产业成为创新产业扶贫的新路径。甘孜藏区的“飞地”产业是基于政府引导和企业参与,整合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并借助跨空间的经济开发实现利益共享的区域性经济合作模式。以B县为例,为克服该县产业发展的小、散、乱问题,该县于2015年开始探索实施“跳出小圈子、建立产业园、跨村培育优势产业、集中发展特色产业”的“飞地”产业扶贫模式。具言之,B县于2015年从外地引进从事高山蔬菜种植的N农业发展有限公司,N公司投资600多万元在B县河谷地带流转近600亩土地建设蔬菜产业园。同年,对口援建B县的省内帮扶单位在产业园援建10个温室大棚,并将大棚转化为5个贫困村的集体资产。2016年,B县20个贫困村利用产业扶持资金在产业园投资建设温室大棚,每个贫困村拥有2个棚,每个棚投资30万元。此后,在B县政府的引导下,本县贫困村继续在产业园投资。迄今,“飞地”产业已覆盖B县88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从N公司获得大棚租金,租金为每个棚3万元/年。贫困村通过“飞地”产业所获的租金,15%是集体股,剩余部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2股、非贫困户每户1股进行分红。 3.自我服务导向的“内向性”产业 由于深度贫困,甘孜藏区乡村市场服务相对匮乏,部分贫困村将满足村社农牧民基本生产与生活需求作为集体经济的发展着力点。在A县129个贫困村中,有10余个贫困村以建设电磨坊、便民超市、太阳能澡堂等服务性产业项目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例如,相邻的R村和S村于2016年整合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共同成立涵盖惠民超市、农机维修站、木工加工坊、青稞加工坊的集体经济组织,便捷服务村民的同时壮大集体经济。以木工加工坊为例,为带动两村30余名木工共同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口317道路旁修建藏式木制品展销厅,并将展销厅以每年2万元租给木工带头人,帮助其成立手工木工经营合作社。除了每年缴纳租金,这一合作社还通过“传帮带”帮助两村贫困青年学习木工手艺。再以惠民超市为例,该超市被集体经济组织租给村内的贫困户,租金为每年0.6万元。为了便捷服务,村民可以用青稞在惠民超市换取商品,贫困户在村委会担保下可以赊欠一定金额的商品。对于农机维修站和青稞加工坊,集体经济组织采用雇佣贫困户的方式进行经营,每年均可获得1万~2万元的集体收入。在R村和S村的联合集体经济中,集体股占20%,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股占16%,剩余部分是囊括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一般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