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22时,毛泽东致电彭德怀并转金日成,建议金日成和联合司令部及志愿军司令部移至德川以南适当地点为宜,但必须注意隐蔽防空的条件,不可大意。在江界和定州地区的人民军2个军团,请金日成同志速令其接受彭德怀、金雄、朴一禹3同志的指挥,并随志愿军一起向平壤以南出动,配合志愿军作战。
12月7日,彭德怀同金日成在大榆洞就中朝两军组成联合司令部具体问题进行了会谈。根据毛泽东、金日成在北京会谈达成的原则,双方商定: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下辖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及朝鲜人民军司令部,但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不对外公布。凡属作战范围及前线一切联合行动,均以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的名义下达之。并决定在数日内组成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会谈后,彭德怀立即电告毛泽东:本日与金日成会谈甚洽,金日成同意组成联合司令部。已商定人民军第三军团配合志愿军第九兵团作战,由宋时轮指挥。
12月上旬,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联合司令部(简称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或联司,亦称中朝联合指挥部)正式组成,彭德怀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金雄为副司令员,朴一禹为副政治委员。1953年2月,朝鲜政府又任命崔庸健为副司令员。金雄作为朝鲜人民军前线司令官在前线指挥作战,朴一禹驻中朝联合司令部,协调朝鲜人民军与中国人民志愿军联合作战。中朝联合司令部成立后,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部即派来了一个军事联络组,负责联络、协调人民军和志愿军协同作战有关问题,该联络组直接归朴一禹领导。
关于中朝两军联合指挥部的权力和职责,1950年12月8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朝两方关于成立中朝联合指挥部的协议》明确指出:“为更有效地打击共同敌人,中朝两方同意立即成立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朝鲜境内一切作战及其有关事宜。”“朝鲜人民军及一切游击队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受联合指挥部统一指挥。”“联合指挥部有权指挥一切与作战有关之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有线和无线的电话和电报等)、粮秣筹措、人力物力动员等事宜。”“凡属朝鲜后方的动员支前、补充训练及地方行政的恢复等工作,联合指挥部得根据实际情况和战争需要向朝鲜政府提出报告和建议。”“凡有关作战的新闻报道,统一由联合指挥部指定机关负责编审,然后交朝鲜新闻机关以朝鲜人民军总司令部名义统一发布之。”
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给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下达的一切命令,分别经朝鲜人民军总司令部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下达。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对外不公开。12月8日,中共中央复电彭德怀指出:联合司令部只能在实际上组织起来。它对外既不公开,对内下达亦只限于军部及独立师师部,但有关作战各事须统一指挥。《中朝双方关于成立中朝联合指挥部的协议》进一步明确:“为保持机密起见,彭德怀、金雄、朴一禹3人署名的命令只限于发给朝鲜人民军总司令部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下达则只转述联合指挥部命令而不提及3人姓名。”
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下辖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和朝鲜人民军总司令部。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成立时,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下辖第三十八军、第三十九军、第四十军、第四十二军、第五十军、第六十六军和第九兵团的第二十军、第二十六军、第二十七军共9个军,以及志愿军炮兵司令部所属的3个炮兵师、工程兵指挥所所属的4个工程兵团,还有1个铁道兵师和4个后勤分部,共30余万人。志愿军入朝参战兵力最多的时候为19个军,连同空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等部队,共135万人。朝鲜人民军总司令部下辖第一军团、第二军团、第三军团、第五军团等4个军团(每个军团相当于一个军),有3个军团参加第一线作战,1个军团担任平壤防卫任务,此外还有游击部队。
为了更好地指挥中朝空军部队协同作战,1951年3月,经中朝双方协商,成立了中朝空军联合司令部。该司令部隶属于中朝两军联合司令部,“归联司领导”。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司令员刘震任中朝空军联合司令部司令员,政治委员周赤萍(兼),朝鲜航空局局长王琏、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员常乾坤任副司令员,沈启贤任参谋长,李世安任政治部副主任。中朝空军联合司令部下设作战、侦察、通信、机要、管理5个处和军务、航行、领航、气象4个科。中朝空军联合司令部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指挥中、朝空军与“联合国军”空军作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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