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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猎业转型与赫哲族现代化管窥——以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村赫哲族为个案


    内容提要:现代化是社会生活全面变迁的历史过程,生计方式变迁最易观察且影响深远。本文以四排村赫哲族渔猎业转型为个案,讨论在国家现代化大势中四排赫哲人经历的渔猎业转型过程及影响。四排赫哲人的渔猎业转型过程提示我们不同民族群体现代化过程具有特定的复杂性、动态性和过程性,就赫哲族的生产方式变迁来看,渔猎业转型成效显著,其所引发的民族文化的转型才是现代化进程最难以迅速取得成效的部分,相应的路径探索道路仍然漫长。
    关 键 词:渔猎业/赫哲族/现代化/转型
    作者简介:周竞红,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智库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从全球视野来看,人们倾向于将现代化视为世界性的历史过程,也是“历史”成为“世界历史”的过程。有研究者提出:“现代化不限于某个单一的地方或区域、不限于某个特定的国家或阶级、也不限于某个特定的民族。现代化及对现代化的追求,蔓延至整个世界……现代化意味着一种特殊的希望。体现在现代化过程中的所有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革命、所有人类曾经拥有过的欲望。”[1]“振兴中华”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基本诉求和指向,构成中华民族的各群体成员所经历的剧变,都是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组成部分。如何实现现代化,实现什么样的现代化,在不同学科领域关注点不同,使用的研究方法也不尽相同,无论是现代化目标的确立过程还是实现过程都离不开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处置。显然,现代化过程不是一个追求各类关系失衡的过程,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新目标导引下追求各种关系的再平衡过程。在现代化变化过程中,人们为了改善生活而不断接纳可能彻底改变生计方式的生产工具变革,加之环境资源衰变,最终演变为传统生计方式的全面转型。透过四排村赫哲人生计方式变迁,我们会看到聚族而居的小村落如何在国家追求现代化建设中受到各级政府长期支持和推动下,寻求生存发展并最终实现渔猎业的转型和农业综合开发目标,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得到全面改善。四排村赫哲人在渔猎业转型适应现代化过程提示我们在一个稳定的国家政治系统中,人口较少民族的现代化过程以传统生计方式分化转型为表象,以传统文化重构为大势的持续动态变迁过程。
    一、赫哲族及其渔猎业
    一般在政策语言上,中国将30万以下的民族群体被称为“人口较少民族”,全国有28个民族在此之列,赫哲族是其中之一。最新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赫哲族人口总计5354人,在赫哲族传统的人口聚居地黑龙江省内大约有3613人①。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时,赫哲族人口只有450人[2]26-27。而1958年末的人口统计数据显示赫哲族人口为611人[3]1。
    赫哲人传统上沿江而居,因江而渔凭林而猎,因渔猎得生存,乘小舟驭雪橇,结麻网使弓刀。他们衣鱼皮兽皮、食鱼肉兽肉,“善步战,喜射猎”“削木裂革以记事”[4]59-60,劳动工具多木制等等,有着独具特色的社会和文化结构。渔猎业曾为赫哲人最基本的生活提供了保障。直至清初,赫哲人始以“黑斤”“黑真”“赫真”“奇楞”“赫哲”等名称见于汉文典籍记载。据研究,赫哲族是多源多流的民族融合体,在其形成过程中吸收了一些通古斯满语族中其他民族成分并参与了这些民族的形成,同时有些氏族也吸收了蒙古人、东部沿海和黑龙江流域某些土著居民及古亚洲族的成分,并与汉族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5]29。就赫哲人社会内部而言,散居三江(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各流域赫哲人自称不同,原住在下八岔以下地区和乌苏里江畔的赫哲人被称为“赫真”或“赫吉斯勒”(赫哲由“赫真”音变而来)。在不同文献中他们的名称也并不统一。凌纯声先生当年正是“在这许多名称中,不得不选择一个最通行而意义又最正确的名称,来代表某地域内的一个同文化同语言的民族”,为统一起见用“赫哲”之称,这个名称“可以代表黑龙江、松花江及乌苏里江所有的赫哲族,并且他们都以此自称”[4]18。他对赫哲族社会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的记述。在凌先生调研之时,赫哲族已与周边民族有了更为密切的婚姻等社会关系。历经抗日战争时期的磨难,1949年以后,赫哲族尽管地理分布离国家政治中心辽远,但其社会生活完全纳入国家现代化探索之中,此后,赫哲人经济社会生活不断脱离匮乏,文化生活日益纳入国家体系。从人类社会民族现象和生产方式来看,现代化带来的是民族之间和不同生计方式交互影响的强化,特别是在国家权力以统一的行政治理国土背景下,不同民族的生计方②剧变开始起步。百年来中国社会的变迁似乎证实了马克思的一个著名论断,即“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6]。赫哲族社会变迁可以说是这样一个现代化进程的微小片段,在全面的社会变迁中,赫哲人自给自足的经济生活早在民初就已被打破。
    凌纯声先生当年的系统研究展示的赫哲人曾经的历史和社会结构、人口分布,以及他们民族语言(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满语支)变化等都可以说是对变化中的赫哲社会的记载和描述。其对赫哲人渔猎业的记述使后人可了解相关信息,为后人一窥这一古老民族提供了科研支持。渔猎业曾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最重要和普遍的生计方式存在于世的,据相关研究,人类已在地球上生存约200万年,靠渔猎和采集方式获得食物的时间占99%,向时,“在地球上曾有800亿人口中,90%是狩猎采集者,6%是农人,只有剩下的4%是依赖于农业的工业社会成员”[7]。也就是说,赫哲人传统生计方式——渔猎业是人类生存中曾经最为倚重和最为普遍的经济生活方式,比起精细农业或工业社会生活,渔猎业所能维护的是小规模的社会群体的生活,这类群体群队组合具有灵活性高,社会分工以性别为基础且不发达,社会政治结构相对简化等特点。
    根据所见前人研究成果可知,分布于不同地区的赫哲人其渔猎业具体结构有一定的差别。20世纪50年代的一项调查显示,历史上分布于富锦县大屯、嘎尔当以上地区的赫哲人以狩猎为主、渔业为辅,狩猎以捕鹿为主要对象;这一部分赫哲人经营农业也较早,差不多有百余年时间。另外,分布于同江以下地区的赫哲人,渔业占重要地位,狩猎以猎获细毛兽为主;他们经营农业较晚,农业仅为辅助性生产活动[3]14。赫哲人渔猎业的维持与三江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相关,此地素有“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之说。这里有茂密的森林,产出大量野果并有虎、熊、野猪、狼等大兽,还有獾、狍、貉、水獭等皮毛兽,盛产皮毛,尤其以貉绒出名。在三江及其流域大小支流盛产鳇、鲟、鲑、鲤、鲂等十数种鱼类。赫哲人正是在这样的环境资源状态下自给自足自然演化,并与王朝政治相关联。赫哲族自然演化进程在清末以后发生重要变化,区域人口的增加和自身人口部分融散,促成赫哲人演化重要变化。据估计,清末民初赫哲族约有人口2500-3000人,20世纪30年代初,凌纯声先生调查之时,松花江和混同江南岸的赫哲族有780人、乌苏里江西岸有400人,约计1200人[5]21。经历过疫病、日本人的强迫归部落,以及土匪的猎杀等动荡,赫哲族人口急剧减少到1949年的300多人[3]12。可见,20世纪40年代,赫哲族已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
    二、四排村赫哲人渔猎经济转型
    四排村是赫哲族人口集中居住的村庄之一③,也是四排赫哲乡政府所在地,村落位于乌苏里江西岸,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城东北,离县城17.5公里左右。四排赫哲乡行政面积42平方公里,边境线长30公里。四排村可以说是中国著名的村落,20世纪60年代曾有两首唱遍大江南北的著名歌曲与四排村相关,即《乌苏里船歌》和《大顶子山高又高》。民初这里叫“四牌”,当时地方行政组织为“会”“牌”两级,四排村属于某会“第四牌”,伪满时期写为四排。民初四排村仅有二三十户,沿江分散分布,并非赫哲族集中居住村落。到1937年日伪时期搞集家并屯,四排村增加了几十户,大部分是汉族户,只有少数为赫哲族户。1942年为防止人们“通苏”,伪政权将村内居民撵到远离江岸的各村屯居住,四排撤治。1948年土地改革后恢复四排村建置,共51户,247人(其中赫哲人、瓦尔喀人176人)[8]80。这些赫哲族主要是曾散居于挠力河和七里沁河交汇的三角地带的赫哲人。由此,四排村成为饶河县唯一的赫哲族人口集中居住村。到1958年有赫哲族(25户)、汉族(13户)、俄罗斯族(1户),全村人口131人,其中赫哲族98人[9]394-396,赫哲族人口占到全村人口的74.81%。四排村一开始组建时就顾及赫哲族传统生计方式的特点,从自然资源构成角度看,这里对渔猎业发展十分有利。四排村紧邻乌苏里江,乌苏里江的水面宽阔宜渔,同时,四排村周边土地平坦、土质肥沃,也适合耕种,此外,人们当时还可以进山林狩猎。最初建村时赫哲人的生计方式仍然宜渔则渔,四排村组建之初赫哲人最重要的变化不是始于最关生计方式变迁的生产工具,而是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工具的变化及对赫哲人生计方式转变的影响是后来的事情。
    在四排赫哲人渔猎业近70年演变中,改革开放后的演变最为剧烈并涉及赫哲族的文化根本。改革开放之前的四排赫哲人渔猎业在全国性的农村生产组织方式变革中,由于基层生产组织分工而得到特殊保护,当然,此时的渔猎业并非传统渔猎业的简单传承。纵观四排赫哲人渔猎业之演变,其中如下两个根本因素最为关键。
    (一)全新生产组织方式的引入
    四排村生产组织方式经历了从分散到探索集中,再到分散的历史过程。1948年,四排赫哲村选出5人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其中赫哲族2人,当时,四排村是赫哲村聚居区第一个村级组织,当时属西林子乡管辖,四排村成为一个行政村。这一时期开始,四排初步探索组织起来推动生产的方式,成立过临时互助级、季节性互助组等。当时,全村只有一头牛、一匹马,人们生活普遍困难,当时人们所拥有的渔猎工具状况信息不明确,据称有网的人家已算是富户。1950年,四排互助组被评为黑龙江省一等模范组,1951年成立常年互助组,1952年四排村进一步组成初级农业社——黎明农业生产合作社,栾玉峰(汉族)为主任,葛德胜(赫哲族)为村长兼副主任,这一年合作社生产出60多石余粮卖给国家;1955年过渡到高级社,全社共有21户,有40公顷耕地、40头牲畜,还有两台大车、5只渔船及不断增加的农具渔具猎具,当时四排已是一个比较富裕的合作社[2]26-27。由于与汉族有较早的接触并有粗放农业之经验,赫哲人对农业生产并不陌生,但20世纪50年代时,赫哲人仍然以农业为副业。1956年,黑龙江实施并村划乡,四排村降为自然村。1983年恢复为四排行政村,两年后四排赫哲族乡成立,乡政府驻四排村。
    作为自然经济,赫哲族渔猎业组织传统上以个体、小团体临时组织为主,民国时期已演化为有工具者最具生产组织力的状况,渔业资源分配遵从习惯而已。“本县江河湖沼,原无主属,任所捕捞。”[8]497随着互助组或合作化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出现,赫哲人生产观、消费观和生产行为都受到影响。四排村1948年建立临时互助组、三大季节组、常年互助组,当时有渔具的人家直到合作化还是单干捕鱼,秋季捕鲑鱼。初级社建立后,社里的渔业生产工具也很少,无专人常年从事渔业生产,只有秋季鲑鱼期时,临时抽调4人捕鲑鱼。成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后,在捕鱼季节组织十几个人进行捕捞,闲时均参与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的捕鱼队实行包工包产,生产任务值为2025元,生产合作社给他们记675个劳动日。超过定额部分80%奖给生产队,如果完不成定额罚缺额的20%[10]217。到20世纪50年代,渔业生产组织和分配强化了集体性,当时四排村劳动力和收益分配统一由生产社管理委员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决定,以“按劳取酬”的原则进行分配,主要是每天记工分。渔业收入好时,每季分一次现金或半年分一次收益,年终决策收益分配。决分中总收入留1%~2%为公益金和5%~10%公积金,留出下年的生产费用,然后再按劳动工分进行分配。出售鱼量大增,1957年每船可获鱼300尾,每户仅分得两尾,所获鱼量90%被出售,社员自己消费量只占万分之几[9]434。据称赫哲人最早从事农业劳动的主要是妇女,直到1958年赫哲人完全从事农业劳动的人仍属少数,大多数人以渔猎为生,兼种或根本不种地,妇女多从事家务劳动[9]439。在集体经济中,赫哲族实际上仍然从事的是一种有组织的渔猎业生产。改革开放之前,大多以队组的组织方式进行生产。
    改革开放对农村生产组织最为重要的影响是承包制的实施。四排村在实行承包制过程中,赫哲族不分土地,各家各户分到了机动渔船和网具,由此形成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性渔业生产,劳动力强的家庭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由此,在乌苏里江渔场出现了“兄弟船”“父子船”“夫妻船”,并提升了赫哲族村民的生活水平,当年四排村就出现5个万元户[11]224。
    总之,随着村社生产活动组织化和集体化的实现,赫哲族的渔猎业生产以专业队的方式成为社队内部生产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杂居村内的汉族等成为村社内部农业发展主要推动者,他们在共同的生产组织单元内互通有无、相互合作,上级政府也通过各种渠道为其团结合作创造着多方面条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