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话语体系形成的历史脉络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8:11:52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 陈建樾 参加讨论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多民族国情重构现代国家的过程,党中央在这一进程中不仅提出了自己的国家建构方案,也依据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实践,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探索,建构了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整套基本论述,并在第一次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集中系统地提出这一基本论述。这一论述在事实上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建立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话语体系”,其内容包括多民族国情的厘定、历史上民族关系的评价以及制度安排所依凭的理据,在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基本路线和基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和论述逻辑。这一基本论述在70年的历程中虽有微调,但主线和脉络一直沿用至今,因而也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主体和骨架,在事实上成为指导统一多民族中国构建多元一体架构的政策指导方针。 关键词: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基本论述;话语体系;中华民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基于多民族国情重构现代国家的过程,党中央在这一进程中不仅提出了自己的国家建构方案,也建构了关于解决民族问题的一整套基本论述,这些论述在事实上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建立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话语体系”。这个话语体系的内容,包括多民族国情的厘定、历史上民族关系的评价以及制度安排所依凭的理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一直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基本路线和基本制度的指导思想和论述逻辑。这一基本论述在70年的历程中虽有微调,但主线和脉络一直沿用至今,因而也成为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主体和骨架。 一、协商建国前夕关于统一多民族国家重构的规划和论述 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胜利,美国政府从1948年开始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国民党在军事上和政治上大势已去。7月,美国中央情报局在提交给美国国务院的分析报告中明白承认,“目前国民政府……覆亡随时都可能发生。……即使在目前美国的援助计划之下,现在的国民政府也没有多少可能性去扭转或者甚至于阻止瓦解的趋势。国民党中国越来越多的混乱将给中国共产党扩大军事和政治影响力提供方便”[1]388。美国国务院在对华政策报告中也指出,“蒋介石显然气数已尽,国民政府正在失去这场内战”[1]417。虽然看到了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必将覆亡的前景,但美国人一直到20世纪40年代末期都没有关注到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多民族国情的建国路径。他们虽然注意到“迄今共产党已经开始应对他们领导下的全国政府将要面对的问题,维持全国范围的政治秩序以及管理国民经济”[1]427,也预测到了新政权将采取 “联合模式”,并注意到这一“‘联合’的概念源于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中的提法”[1]444,但依然没有意识到这种联合同时也是中国各民族的联合。毛主席说: “我们共产党人,多年以来,不但为中国的政治革命和经济革命而奋斗,而且为中国的文化革命而奋斗;一切这些的目的,在于建设一个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2]663。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看来,中华民族的新社会和新国家,不仅是基于新政治、新经济和新文化的,而且是彻底与旧中国相揖别的。在这个意义上,西方国家一开始不仅没有准确预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胜利,也没有意识到中国共产党为建构“中华民族的新国家”的思考与主张。 1949年伊始,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集体就集中思考如何建立中华民族的新国家, “北平解放后,必须召集第七届第二次中央全体会议。这个会议的任务是:(1)分析目前形势和规定党的任务;(2)通过准备提交政治协商会议的共同纲领草案;(3)通过组成中央政府的主要成分的草案;(4)批准军事计划;(5)决定经济建设方针;(6)决定外交政策;(7)其他事项。”[3]而在平津战役结束后,中共中央不仅提出了“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万岁”的口号,还提出了“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的口号,这显示中国共产党已经有意识地将国家构建与国族建构列入同步推进的规划。 1949年1月底至2月初,苏共领导人米高扬秘密代表苏共中央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等中共领导人就中国共产党建国事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交流和讨论。这一晤谈不仅使中苏两党基于不同国情的考虑而达成了共识,也使得中共领导人最终确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来处理民族问题的决心。在此前后,中共内部围绕在统一的多民族新中国内部是否实行联邦制也进行了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并以中共的名义提交新政协讨论[4]。 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内部明晰“国族-民族”的双层结构,在制度、法律和政策方面把少数民族视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进而在这个多民族国家内部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是中共领导人希望与各方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协商建国的重点之一。在周恩来代表中共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中,新中国的国家制度被定位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及中国境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因为“只有这个制度,才能做到中国境内各民族的平等联合,使各民族在国家政权中皆享有平等地位,实现各民族的自治权”[5]。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提纲”中虽有各少数民族“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成中华各民族联邦”的字样,但从 “具体提纲”中可知这里的“中华各民族联邦”实际上是指单一制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皆有权成立各级政权中的民族自治区,实行民主的民族联盟。各少数民族皆有权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并保存自己的宗教信仰及生活习惯。废除民族间首先是汉族对其他少数民族的压迫,并反对宣传民族仇恨及轻视少数民族的观点。”[5]这些内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从“团结各民族于一体”的角度对多民族国家的规划、设计和协商建议。在新政协会议上,周恩来代表中国共产党向与会的政协代表提出: 关于国家制度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制。现在可以把起草时的想法提出来,请大家考虑。……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民族政策是以自治为目标,还是超过自治范围。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来挑拨离间中国的统一。如英帝国主义对西藏及新疆南部的阴谋,美帝国主义对于台湾及海南岛的阴谋。不错,这些地方是有少数民族的,但是他们一向是在中国领土之内。清朝压迫少数民族的政策,是对满族以外的民族进行欺骗和屠杀。北洋军阀政府继续了这样的政策,国民党反动政府更加深了这样的政策。我们应该改变这样的政策,把各民族团结成一个大家庭,防止帝国主义的挑拨分化。……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今天到会的许多人是民族代表,我们特地向大家解释,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同意这个意见。我们虽然不是联邦,但却主张民族区域自治,行使民族自治的权力。[6]1267 在发挥临时宪法功能的《共同纲领》中,第50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7]12 周恩来的上述建议和社会各界共同制定的《共同纲领》,确定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定位以及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事务治理的基本政治制度,同时也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问题论述的基本轮廓。 二、民族政策基本论述的提出和内容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共同的国情认知,也是新中国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就中国共产党而言,接续抗战时期“团结各民族于一体”的中华民族观念,就是在新中国的制度架构下继续发展和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并在国家的基本制度上予以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中共中央就明确因时空环境的变化而不再强调民族自决权: 又关于各少数民族的“自决权”问题,今天不应再去强调,过去在内战时期,我党为了争取少数民族,以反对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它对各少数民族特别表现为大汉族主义)曾强调过这一口号,这在当时是完全正确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变化,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基本上已被打倒,我党领导的新中国业经诞生,为了完成我们国家的统一大业,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分裂中华民族团结的阴谋,在国内民族问题上,就不应再强调这一口号,以免为帝国主义及国内各少数民族中的反动分子所利用,而使我们陷于被动的地位。在今天应强调,中华各民族的友爱合作和互助团结,此点望你们加以注意。[7]24 1949年11月,毛泽东在给西北局的指示中明确要求“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7]39。 1950年3月,中共中央通过全国统一战线工作会议,对新中国的统战工作和民族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的李维汉在会议上指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总任务,是要在实行共同纲领、巩固工农联盟的基础上,密切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争取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人,为着稳步实现新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7]145。不仅如此,李维汉在发言中较为完整地提出了如何认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以及怎样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进而使新中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的完整论述。这在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民族问题论述的一个“原型”,其主要内容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所一再论述,并成为涵盖和贯穿当代中国民族研究以及民族工作各个领域的一个“话语体系”: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历史上充满着民族间的敌对和仇杀,其中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对其他民族的压迫及后者对前者的反抗。但在存在着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历史条件下,民族对抗实质上是阶级对抗的反映,大汉族主义的压迫实质上是汉民族中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汉民族中的反动统治阶级,历史上曾经只是封建阶级,百年以来加上了买办阶级,二者同受帝国主义支持;近二十多年来,则是帝国主义走狗国民党反动派为首的封建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它们不仅是汉民族人民的敌人,而且是国内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现在由于这个共同敌人基本上已被打倒,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业已成立,国内的民族关系就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从压迫与被压迫的关系,转变为平等互助的关系。 但民族间的敌对关系虽已改变,民族间的仇恨、隔阂、猜忌,特别是汉民族对各少数民族的歧视和各少数民族对汉民族的不信任,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加以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汉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事实上的不平等,更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加以改变。 为了解决我们国家内部的这些民族矛盾,使各民族确能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之上相互团结起来,为各民族共同的幸福和发展而奋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就必须采取有效办法去逐步地消除民族间的仇恨、隔阂、猜忌、歧视和不信任的心理。这里要在大民族中反对大汉族主义倾向,在少数民族中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各自检讨,分工进行,目前尤应着重反对汉民族中的大民族主义倾向。 又必须有计划地、长期地、尽国家能力所及地去帮助各少数民族提高和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水平,在目前尤须帮助他们解决某些迫切的物质需要。 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说在共同纲领的基本精神和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让各少数民族人民按照他们大多数人的意志和经过他们自己乐意的形式,去管理各民族的内部事务。 为了圆满而正确地实现民族的区域自治政策,必须大量地培养民族干部…… 只有这些工作有了相当基础,民族自治机关才能巩固,民族形式与新民主主义内容才能获得适当的结合,民族内部制度的改革才能稳步地实行。 ……一般地说,各少数民族的情况极其复杂,群众觉悟和革命力量的增长较为缓慢,因此对他们内部制度的改革,必须采取谨慎缓进方针,切忌主观急躁,或机械地搬用汉民族中的经验。[7]148-151 这一经由李维汉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完整提出的论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集体研究讨论的结晶。李维汉曾就此回忆道:“为着统一和提高党内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认识,研究建国初期统战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各方面统战工作的基本政策,经中央批准,我们在一九五○年三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会前,经过部里集体讨论研究,我起草了题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的形势与任务》的报告提纲,经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审阅同意,提交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这个报告提纲对建国初期统一战线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各方面的基本政策做了明确的阐述……我在这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的形势与任务》的报告,经过会议讨论修改后报送中央批准,成为建国初期指导全国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8]677,682曾任中央民委副主任的刘春在回忆录中也指出:“建国以后,党的民族工作是由党中央、毛主席亲自掌握的,凡是民族方面的问题,都由毛主席、少奇同志和周总理来处理。需要由政府出面办的事,则由周总理办理。小平同志当了总书记,就由小平同志直接管民族工作。他们每次讲话,只要是讲全面的工作,都讲民族问题,那是一贯的。他们对民族工作都有研究,都有重要指示。一九五八年以后,才由彭真同志管民族工作。”[9]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民族政策,1950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慎重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指示》,规定了各地在处理民族问题时必须向上级和中央请示报告的制度[10]。 这一整套关于中国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的政治思维、治理逻辑的系统论述,不仅在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民族事务主管领导的各种讲话以及历次民族工作会议中一再出现,也在邓小平、习仲勋、乌兰夫等地方党政军首长的讲话和具体施政中得以落实。如果回望延安时期,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在其革命的阶段主要处理的是多民族的国家定位问题[11],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则完成了在多民族国家内部应该如何治理的论述。这一基于多民族国家国情认知的论述,不仅成为指导多民族社会主义中国开展民族工作的思想主轴,而且深刻影响和形塑了自新政权成立之初就展开的历史叙述和建基于此的理论建构以及民族史的学术研究方向;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论述的基本范式在其后的70年间虽有与时俱进的调整和雕琢,至今依然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一个基本论述。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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