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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弗里德曼宗族研究困境:从“分离说”到“配套说”(2)


    (三)配套性
    海南宗族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向上发展,体现出较强的配套性,表现为与自上而下的教育体系相配套和自下而上地配置经济资源。
    其一,与自上而下的教育体系相配套。
    明清时期,应试科举成为普通子弟入仕为官的主要途径。这样的制度安排,使得宗族社会趋之若鹜。由此,在宗族力量的作用下,一些私塾、试馆、学堂、书舍、祖祠、大宗祠、书院、合族祠、中心祠等广泛分布于海南各地,既分布于乡村,也分布于府州县,与自上而下的教育体系相适应。根据民国时期海南著名学者王国宪记载:
    乡村故家世族皆自中土来琼,最重族姓,修谱牒,建祖祠,分大宗、小宗,无村不有。置祭田,捐祖款为春秋二祀经费。合族子姓同祭宗祠,行三献礼,颁昨,饮竣,犹存古风。族有族长,以年老有名望者为之。子弟有惊戾者必罚。族中有不平事,必质之。数十家便有蒙塾,乡党中必有私塾,以课十五岁以上者。合族党都图必设宾兴,以为学费考试之资。
    由此可以看出,明清时期海南的宗族在乡村社会建立大大小小各种宗祠、私塾,体现了宗族发展与基层教育的适应。道光四年(1824年),梁氏宗族捐资在府城建置“梁氏书舍”,书舍座南向北,占地约600平方米,纵轴线布局,三进庭院,砖木结构。书舍第三进为主体建筑,第二进为凉亭格式,第一进临忠介路,为学子自学之所。中间左右东西横廊四眼,后院有藏书楼,上下两层结构,藏书上千卷,书舍供梁氏士子在郡城读书应试之用,建国后始废。有石碑记文如下:
    粤自光禄发祥,五叶蕃衍。吾梁氏之散处于琼郡也,亦多历年所矣!夫散而欲使之统会,于都邑之中列书舍,尚焉。爰盖府郡为人文荟萃之地,而书舍即士子进身之阶。遥溯前徽,渊源可接。缅金紫之肇迹,奕叶繁昌;承科甲之留殆,家声永著。因思水源木本,执非枝叶源流。唯是要萃人文,家建书舍。合众议置书舍,并地基一所,在镇署之东,祀各神主。不便需应试,亦可以会众议而联肖读也,即偶有出租,亦有生息以帮资焉。今日众昆弟千金声价,幸奋力以品题。他年我士子万里鹏程,正可扶摇而直上。凡我同宗,亦既感欣踊跃。共襄盛举,以增俎豆之交矣!今捐收完宜,各列名号,捐金多少,勒碑以垂不朽云。是为序。
    “梁氏书舍”的建立,是梁氏宗族发展与府学教育相适应的体现。此外,不少实力雄厚的宗族为了方便分散各地的族人赴试应考,还在县、州、府等学子应试的都邑设立试馆或学舍,免费供应试学子住宿与读书。总而言之,海南宗族的发展,体现了宗族与教育体系相适应的特征。
    其二,自下而上地配置经济资源。
    经济资源是宗族的共同财产,是维系宗族持久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古代海南宗族经济资源的获得,主要来源于祭田、义田或学田等祖产及捐赠收入。经济资源的利用随着宗族社会结构的不同形态呈现不同的配置范畴。宗族社会从乡村发展到向上进入县州府,宗族经济资源呈现出自下而上的配置性,不仅满足宗族在乡村社会的需求,同时也促进宗族向上发展的需要。
    清代阮元主编道光《广东通志》称:琼州“民重建祠,多置田,岁收其入,祭祀之外,其用有三:朔日进子弟于祠,以课文试童子者,助以卷金(书纸费);列胶庠者,助以膏火及科岁用度;捷秋榜赴礼闱者,助以路费”,可见祭田在用途上一部分包括对宗族子弟基础教育的支持。此外,海口市长流镇道盖村的郑氏祠堂,至今保留有两块《学田碑记》。一块为清代道光辛巳年(1821年)举人、曾任海康县教谕的郑文彩撰写,叙述“庠士九州公遗命其子讳恒亨公立学田”,对子孙读书“上进者,从而奖励之”。后来用作祭田。至八代之后,他们的子孙繁衍众多,“于是,兄若弟议别立田土(为祭田),而以庠士所拨田为学田,每年出钱若干,为延师修脯,教族中子弟就辅入学,而典谒者(参加乡、会试的人)皆得沾教泽焉”。数十年后,宗族捐置的学田越来越多,为了让后代人不忘祖宗恩泽,族人邀请清代光绪丙子科(1876年)进士郑天章撰写第二块《学田碑记》,具体记载学田的位置、数量与管理人,立于祠堂中为子孙后代永久的纪念。上述宗族经济资源的配置范围逐渐扩大,不仅支持基础教育,也支持乡试、会试备考等高等教育。
    明清时期府城共有合族中心祠堂28处,表明了海南宗族发展的水平达到一个较高的层次。这些中心祠堂经常利用重修的机会,通过捐赠和出售“神主牌位”两种方式来吸引更多的“房”参见,从而吸引更多的资金。其建造目的,“俾以念本顾禾,同叙宗谊,矧以族人作客,弟子负籍,府海就读,皆可栖宿,莫不是尽言尽美”。由此可知,这些建于府城的中心祠堂,一个重要的功能是为各地学子在“府海就读”创造便利。从分散各地各村的单一性小型宗祠,到府城聚合性的大型中心祠堂,同姓宗族成员之间的联系加强,通过发挥共同的力量支持族内同姓子弟读书应试,提高科举取士的数量,以此彰显宗族的实力,提升宗族的社会地位,体现了其经济资源配置的目的。
    (四)系统性
    海南宗族的发展历程表明,其并不是松散的共同体组织,而是既与国家体系相配套,同时又自成一体,具有相对独立的系统性。宗族组织的元素包括祖先信仰与仪式、继嗣观念与制度、家族公产等。在二元社会结构下,海南宗族基于经济、文化、社会、政治四个层面,体现了国家(上层)与地方社会(基层)之间、官方(官僚体制)与民间(宗族组织)之间既互相联系,又具有相对性的运行机制。
    第一,经济层面。经济资源是海南宗族发展的基础。海南宗族通过家族公产等共同的经济资源分配,与国家文化和教育政策相匹配,来实现其发展的目标和追求。一个重要的表现是,其不仅在乡村地区建立宗祠学校,并在州县及府城地区建立合族祠堂和中心祠堂,为宗族成员接受科举文化教育提供便利。
    第二,文化层面。海南宗族组织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儒家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海南的各姓宗族历史上大都为移民而来,其中不乏书香门第、官宦之家,接受过儒家文化的熏陶,深明儒家正统。迁居海南之后,他们十分注重以儒家文化教育后代子弟,海南先后诞生了七对父子进士:唐舟、唐亮、唐胄、唐穆;钟芳、钟允谦;黄显、黄宏宇;张岳崧、张钟秀;王映斗、王器成;郑美器、郑真浦,逐渐形成了世代传承的海南精英文化。
    第三,社会层面。海南宗族在推进社会教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主要是通过设立族规与祭祀来实现的。一方面,海南宗族自形成之日起便设立了族规,以警后世。如清朝海南“第一探花”张岳崧制定的“家训十则”、韦氏始祖韦执谊制定的《始祖垂训家规条法》等,对宗族发展及社会教化产生了深厚的影响,今天仍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另一方面,海南宗族组织通过建立大大小小的宗祠,供奉祖先贤人的牌位,定期举行祭祀仪式。所谓“祠堂之设,所以尽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首,开业传世之本也”。
    第四,政治层面。海南虽地处边陲地区,但在政治上具有很强的向心力。科举制度的发展,为海南宗族融入国家行政管理体系提供了主动作为的空间。海南各姓宗族积极提供条件,鼓励宗族成员参加科举考试,促进各宗族的人才不断涌现。既充实了国家和地方治理力量,同时也有助于宗族组织自身的发展壮大。
    (五)中心性
    从乡村到县州府,海南宗族发展的轨迹呈现上升扩大趋势,特别是在府城的发展,以中心祠堂的建立为标志,凸显了海南宗族的中心性特征。府城作为古代海南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中心,同时也赋予其中心祠堂的地位,对海南全岛的同姓宗族组织发挥辐射和互动作用。这不仅有利于增强全海南具有共同利益、同姓宗族的凝聚力和社会地位的提升,而且也与国家文教政策及教育体系相匹配。
    府城中心祠堂的建立,并不意味着上层(府城)与基层(乡村)的二分或者断裂,实际上,是上下层社会之间有力整合。科举制度下,府城中心祠堂具有祭祀祖先和教育宗族子弟的双重目的,在民间具有海南中心性的意义。以琼山曾氏大宗祠为例,明万历年间曾氏祖祠在各地房支的合力支持下,开始从祖居地澄迈乡间迁至琼山,遂改建成曾氏大宗祠。一方面是方便本宗族散居全岛各地的宗亲有集中祭祀祖先的场所,另一方面是供本宗族的学子就近学宫住宿读书与应试。这表明乡村社会希望通过科举人才的涌现,来取得和巩固本宗族在地方上的声望、势力。这既可以理解为国家制度嵌入了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也可以解释为自下而上的宗族组织与自上而下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之间的相互配套。
    (六)层级性
    宗族在不断发展壮大的情况下, 分支 、分房 、迁徙是必然。从唐宋到明清时期,海南宗族由于分化与迁徙而分布于海南各个区域(府、州、县、乡), 基于所在地区所形成的“蜂窝”呈现出明显的层级性(等级性),且这种层级性是自下而上的,与自上而下的官僚(教育)体系相适应。其形态可分为三类:宗族型“蜂窝”——合族祠型“蜂窝”——中心祠型“蜂窝”。这三种形态的“蜂窝”组织,体现了海南宗族发展的不同阶段,即形成—扩散—基层聚合—上层聚合。在每一个阶段,宗族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功能。
    1.宗族型“蜂窝”
    宗族型“蜂窝”是海南宗族发展的基本形态。这种形态的“蜂窝”一般出现于宗族发展的早期阶段,即形成和扩散阶段。这一阶段受中原移民的影响,不少中原人士迁居海南岛,所谓“每一村落,聚族而居……社则有屋,宗则有祠”。如攀丹村唐氏宗族、迈德村曾氏宗族、文山村周氏宗族、梁沙村梁氏宗族等。后经过发展繁衍,一些宗族开始分房分支,散居到海南各个区域。这一时期,基于所在村庄形成的宗族型“蜂窝”,对当地的初级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
    2.合族祠型“蜂窝”
    合族祠型“蜂窝”是海南宗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标志。这一时期,宗族组织伴随着各分房、分支力量的壮大,开始进行基层聚合并逐渐向上层聚合过渡,形成合族祠型“蜂窝”。这一形态的“蜂窝”组织并不局限于所在村庄的发展,开始向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州县转移,体现了宗族组织向上发展、追求更高一级教育的目标。
    3.中心祠型“蜂窝”
    中心祠型“蜂窝”是海南宗族发展到一个新的层次的体现。这一时期,宗族组织处于上层聚合阶段。一些实力雄厚的世家大族纷纷在琼州府城建立中心祠堂,其目的是,“俾以念本顾禾,同叙宗谊,矧以族人作客,弟子负籍,府海就读,皆可栖宿,莫不是尽言尽美”。基于府城中心祠形成的“蜂窝”,不仅是宗族实力不断增强的体现,也是海南文化教育繁荣发展的反映,对府城地区乃至整个海南的教育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综上所述,明清时期海南宗族所体现出的基层性,印证了弗里德曼的“村落宗族”模式,同时海南宗族所体现出的向上性、配套性、系统性、中心性和层级性,又超越了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范式。这6个特性(基层性、向上性、配套性、系统性、中心性和层级性)体现了国家(上层)与地方社会(基层)之间、官方(官僚体制)与民间(宗族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套和双向互动。笔者总结为宗族研究的“配套说”。其中“基层性”和“向上性”回应了弗里德曼向上研究的不足;“配套性”和“系统性”修正了弗里德曼宗族研究的二元分离倾向;“中心性”和“层级性”弥补了弗里德曼宗族研究范围的局限。可见表1(此表省略)。
    四、结论与余论
    (一)主要结论
    从“村落宗族”到超越“村落宗族”,表明宗族发展是一个历史存在和动态变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宗族并不是一个自在的社会现象,而是处于国家制度力量的影响之下。明清时期海南宗族的发展,反映了宗族社会不是一种纯然的乡村草根社会,而是一种笼罩于宗族和科举制度之下的精英社会,展现出国家制度与基层社会的双向互动。科举制度为宗族向上流动开辟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里, 国家制度自上而下地嵌入宗族社会, 宗族社会自下而上地不断融入国家体制之中。在这一双向互动过程当中,宗族社会伴随国家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呈现出超越基层社会的层级性趋向,具有不断向上扩展的层级性与中心性的结构和功能,表现出与官僚体制的配套。笔者称其为一种“配套说”,即国家(上层)与地方社会(基层)之间、官方(官僚体制)与民间(宗族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套和双向互动。
    弗里德曼在“非洲部族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中国宗族研究,对照非洲未分化及自主性弱的社会特征,来分析中国乡村宗族社会结构,从根本上削弱了自己宗族研究模式的解释力。他的宗族研究,注重乡村基层社会的结构与功能,将宗族视为一种独立于国家制度力量之外的社会存在,笔者称其为宗族研究的“分离说”,即国家(上层)与地方(基层)之间、官方(官僚体制)与民间(宗族社会)之间的分离。“分离说”是中国土壤下长出的西方果实,并不符合中国传统社会大一统的本质特征。相较于“分离说”,“配套说”超越以乡村宗族为主体的社会结构,将宗族置于不同层级的、与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相匹配的结构体系中去,注重国家(上层)与地方(基层)之间、官方(官僚体制)与民间(宗族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套和双向互动,更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特征,也更能有效解释中国宗族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余论:对当前人类学研究与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研究的思考
    第一,对当前人类学研究的思考。作为西方人类学家,弗里德曼不免受“西方范式”的影响,尽管他看到了中国经验的独特性,却没有贯穿始终。这其中除了其自身原因以外,还有学科的局限。长久以来,人类学过于注重基层研究,眼里只有小社区和小群体,而缺乏向上研究,由此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认识陷入片面的深刻。因此,走出弗里德曼宗族研究的困境,需要发展出具有本土本色的中国宗族模式。我们既要脚踏实地,也要仰望星空。一方面需要结合中国宗族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另一方面需要多学科(如社会学、教育学、政治学等)的助力,以克服人类学的不足。为了推动我国人类学的发展,我们需要重新反思人类学的发展历程。在未来的学科建设中,加强向上研究,走出乡村;加强多学科合作研究,迈向更广阔的天地进行探索和创新。
    第二,对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研究的思考。宗族作为一种民间社会组织,在海南地区的形成与发展,与中国二元社会结构的本质特征具有密切的联系。所谓的二元社会即政府主导的官方社会和民间力量为主的非官方社会。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宗族组织既与国家体系相配套,又能自成一体,体现在:一方面,政府对宗族组织具有庇护和支持的作用,宗族组织通过获得政治权力来获得其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另一方面,宗族组织本身作为一种民间力量的组成部分,依靠自身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实力,以保障其稳定发展。由此,引发笔者对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研究的思考:当前,在中国民间社会组织研究领域,西方经验理论仍然占据主流,很多中国学者都主张民间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分离,强调民间社会组织的自发形成与自主发展。这种观点不完全适用于中国。中国作为一个官方主导与民间力量并存的二元社会,其结构特质决定了中国民间社会组织不可能像西方社会那样,与政府保持对立与分离,而是更加注重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与互动,发挥配套与协调的作用机制。西方民间社会组织研究的理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我国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和公共管理的研究者,特别是“80后”“90后”的新一代学人,需要结合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特征,逐渐形成中国特色的民间社会组织研究范式。
    参考文献及图表从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