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深描“中国本土信仰仪轨传统的文化底蕴”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01 中国民俗学网 张志刚 参加讨论
摘 要:国际学术界的研讨动向表明,20世纪中后期以来,在“象征理论”的影响推动下,“仪式与意义”的关系问题,日渐成为民俗学、人类学、宗教学特别是宗教人类学的研讨热点与前沿课题。以比较研究的方法论视野,探究中国本土信仰仪轨传统的基本特性,或许有助于深描其文化底蕴,拓展东亚文化圈的信仰仪轨传统研究。 关键词:信仰仪轨;比较视野;文化底蕴 引言:作为前沿课题的信仰仪轨研究 从国际学术界的研讨动向来看,自20世纪中后期以来,在“象征理论”的影响推动下,“仪式与意义”的关系问题,日渐成为民俗学、人类学、文化学、宗教学特别是宗教人类学的研讨热点、前沿课题。这一前沿课题吸引着一批著名学者,力图超越以往的“宗教仪式的现象描述”,进而深究“信仰仪式的文化意义”。 例如,英国文化人类学家、宗教人类学家特纳(Victor Turner)的研究成果表明,信仰仪式在行为和观念上均充满“象征”,人们之所以执着于这样或那样的“信仰仪式象征”,就是因为它们深含“意义”,承载着“社会价值与文化功能”。他深入田野,通过观察非洲赞比亚地区的恩登布人(Ndembu)的生活发现,当地古老的信仰仪式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生命危机仪式”(life-crisisrituals),如青春期仪式、丧礼等;二是“生存困扰仪式”(rituals of affliction),此类仪式均旨在禳解人生的种种困苦或灾难。 再如,美国民族学家、解释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基于扎实的田野考察和透彻的个案研究,从学理上把“宗教”视为“一个文化体系”,提出了“文化意义深描理论”,以求更具体、更深入地阐释“作为象征性的意义体系的宗教传统”,是何以积淀为某个文化区域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其族群或社群生活的心理倾向和行为动机的。在他看来,“一种宗教就是:(a)一个象征体系,其作用在于(b)在人们当中营造出强有力的、普及的和持久的情绪与动机,其方式在于(c)系统阐述关于整个存在秩序的诸多观念,并且(d)赋予这些观念以实在性,此种氛围致使(e)前述意义上的情绪和动机看似是唯一真实的”。 学术乃天下公器。以上两位国际著名学者所提出的概念、理论与方法,对于我们深入探讨东方信仰仪轨的文化底蕴及其现实意义,显然是有学术启发的。东方的信仰仪轨传统,乃是东方文化传统的重要表达方式之一,无疑承载并传承着东方的文明特质与文化精神。从方法论来看,我们能否假设:越是“原生态的且不失生命力的民间信仰仪轨”,或许愈发有助于寻根溯源,使今人深刻认知“某种本土文化传统”的本相、特质、来龙去脉呢?本文试以比较研究的学术视野,着重以土生土长的道教和民间信仰仪轨为例证,与方家一起探讨,如何深描“中国本土信仰仪轨传统的文化底蕴”,有无可能据此拓展与深化“东亚文化圈的信仰仪轨传统研究”?从比较宗教学的观念来看,笔者以为,较之西方以基督教为主导的仪式传统,中国的信仰仪轨传统主要有下述三个显著的特性。 一、中国信仰仪轨传统的人本特性 如果说西方以基督教传统为主导的信仰仪式是“神本主义”的,中国以“儒释道”为主流的信仰仪式传统则更注重“以人为本”。基督教仪式所体现的“神本主义”,充分流露于其一般仪轨和重大节庆,如基督教的信仰仪轨主要包括“洗礼、礼拜、圣餐、祷告”等,其重大节庆主要有“基督降临节、圣诞节、复活节”等,皆以“造物主——上帝”为崇拜对象,以“耶稣基督”为信仰目的,除此之外,绝不能崇拜任何其他偶像。因而,著名基督教神学家、哈佛大学教授寇克斯(Harvey Cox)指出:基督徒生活于“两种时空状态”,即“世俗年”和“礼仪年”(或称“教会年”);作为人类成员,他们生活于一年四季;身为基督徒,他们则是根据“教会历法”来安排生活的。 相比起来,中国的信仰仪轨传统的确更为彰显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人文精神。如“祖先崇拜”,可谓中国人自古以来所传承的“底线信仰和礼法规矩”,也就是说,无论“儒、释、道”还是“民间信仰”,也无论有无专门的祭祖仪式,若不遵奉“祭祖规矩”,便触犯了“做中国人的底线”。为什么这么说呢?正如楼宇烈先生所释:中国人所崇敬的“神”常常是祖先,在甲骨文里,“帝、上帝”等主要是指“部落的祖先或英雄”,他们死后会保佑子孙。所以,“祖先崇拜”可以说是“圣贤崇拜、英雄崇拜”。到周代,这种信念开始演变,“祖先神或圣贤神”并非盲目地保佑子孙,而是要看他们是否“有德”,于是出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思想;春秋时,前述思想进而发展为“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民,神之主也”。这就在西周以后,逐渐形成了“以人为本、人文精神”的文化传统。 关于中国信仰仪轨传统的人本特性,或许中国近代著名史学家、思想家梁启超所做的阐释更为全面,也更耐人寻味。他在晚年讲授中国历史研究方法时强调,中国传统里根本就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信仰及其崇拜仪式”,中国人只有“崇德报功观念”,这种观念实际上贯彻于中国人的所有祭祀行为,如祭父母、祭天地、祭动植物神、祭各行业神、祭英烈人物等。 祭父母,因父母生我养我;祭天地,因天地给我们许多便利,父母要祭,天地山川日月也要祭;推之于人,则凡为国家地方捍患难建事业的人也要祭;推之于物,则猫犬牛马的神也要祭;如此,“报”的观念便贯彻了祭的全部分。这种祭法,和希腊、埃及的祭天拜物不同。他们是以为那里面有甚么神秘,乃是某神的象征,并不因其有恩惠于人而去祭他。老实讲,中国所有的祭祀,都从这点意思发源。 在梁启超看来,若是把中国人所供祀的神灵——根究来历,大抵没有不是由人变来的,而考释这些神灵受祀范围的广狭、年代的久暂,以及一般民众的祭祀心理等等,便能成为中国宗教史的精彩篇章。 二、中国信仰仪轨的兼容并包传统 按照西方基督教的仪轨传统,信仰者“只能崇拜上帝,不能敬拜其他任何偶像”。西方基督教仪轨传统的这种鲜明的“唯一性、排他性”,在“中国礼仪之争”(Chinese etiquette disputes,约17—18世纪)中体现得特别明显。中国礼仪之争,又称“中西礼仪之争”,直接起因于,明末清初来华的天主教传教士关于“中国传统礼仪是否违背天主教义”的教会内部纷争,其争论内容主要有三:第一,能否把天主教的崇拜对象(Deus)译为中国典籍里的“上帝”?第二,如果一个中国人皈依天主教,能否“祭孔”?第三,如果一个中国人皈依天主教,能否“祭祖”?由此可见,这场礼仪之争实质上引发了中西方信仰传统的根本冲突,因为所谓“译名之争”关乎前述中西方信仰仪轨传统的根本分歧——“神本主义”还是“以人为本”,“祭孔之争”所挑战的是“周孔教化”形成以来的中国主流文化传统,“祭祖之争”则触犯了“做中国人的底线”。因而,这场旷日持久的中西礼仪之争,注定以康熙皇帝的一道“禁教谕旨”为悲惨结局。 与西方基督教“唯一性、排他性的礼仪传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的信仰礼仪传统可谓“和而不同,兼容并蓄”。这一点在中国本土的道教仪规那里表现得尤其明显。道教崇敬神仙,注重祭祀祈祷。为了表达虔诚,祭祷者要清洁身心,奉行仪轨,于是便有“斋戒”。从形式上看,“斋”有“设供斋”“节食斋”“心斋”等,其中尤以“心斋”重要;所谓“心斋”,其要义就是“敬诚专一,心无二想”。虽然道教戒律有“上、中、下”三品之分,有“三戒”“五戒”“八戒”以及数十上百种戒,但就内容而言,其基本精神是与儒教伦理、佛教戒律相会通、相融合的,如仁爱、慈悲、孝亲、敬师、忠君、报国、勿贪、不淫等,同时又不失道教斋戒的自身特性,如“皈依道、经、师”、不毁谤道法、不轻泄经文、不污漫静坛、不贪睡误课等。 笔者之所以在此首举“道教斋醮科仪”为例,就是由于“以道家哲理智慧为根脉”的道教,是在中华文明大地上“土生土长”的,不但更能体现中国信仰仪轨传统的本质特性,而且对林林总总的中国民间信仰或民间宗教仪轨产生了深广影响。关于这一点,美国波士顿大学人类学系教授魏乐博(Robert P.Weller)的田野体验,或许要比中国学者的描述与解释更客观、更有说服力。 自攻读博士学位起,魏乐博便投身于中国宗教仪式,尤其是民间信仰仪式的田野考察。据他本人回忆,到中国从事田野考察之前,他脑子里装的都是“一些抽象的理论知识”,即西方人类学界的大量概念、理论与方法;但到中国进行田野考察之后,他却发现中国人的宗教状况特别是普通百姓的信仰习俗,与西方学者的理论想象相去甚远。譬如,按照特纳、格尔茨等人的“解释人类学”观点,田野考察的目的在于,解读“某种仪式的地方意义”,但他到处访谈当地老百姓的结果却是,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仪式的意义,而有些人干脆回答:他们祖祖辈辈就是这么做的!这使他意识到,中国老百姓对于宗教仪式的理解,并非“统一的”而是“多样的”,这一点对于理解中国民间信仰非常重要。在中国进行田野考察的切身经历,给他留下的另一个深刻印象就是,“一神论”与“多神论”的巨大反差。在美国,如果遇到一个摩门教的传教士,他会对你说:“不要相信其他的宗教,那些都是骗人的”;而另一位长老会的传教士会对你讲:“其他的宗教,比如摩门教,肯定是不对的,不要相信它们。”而他在中国碰到的很多老百姓则会说:“所有的宗教几乎都是一样的,都是教人做好事、劝人为善的。”魏乐博坦率承认,这是他所碰到的“真正的多神论”,只有运用人类学的比较方法,才能如实发现不同文化的鲜明差异,且体会到这么强烈的文化冲击。 论证至此,笔者要对魏乐博教授所用“多神论”概念加以修正或纠偏,因为在许多国际学术同行看来,相对“一神论”而言的“多神论”,按照来自西方背景、长期流行的“世界宗教史的进化论解释套路”,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含有“贬义的”,即主要是指“原始的或初级的宗教信仰形态”。这无疑是“西方学界一神论倾向的宗教研究”的一大偏见。其实,一方面,我们不妨按照中国老百姓的心意,把所谓“多神论”诠释为“多多益善”,即“凡是好的、善的神灵,都不妨拜一拜、求一求”;另一方面,我们倒不如说,越是“原生态的、扎根民间的且有生命力的信仰传统”,愈发能使我们真正认识“信仰仪轨传统的本相与特质”。假如这一判断基本上能够立论,那么,中国土生土长的且对民间信仰有深广影响的道教斋醮科仪,便堪称“诠释中国信仰仪轨传统的典型例证”;更何况,前述道教斋戒所折射出的“和而不同、兼容并包”特征,既合乎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又是顺应世界宗教之发展潮流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