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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娼妓的真正起源:古代以唱歌跳舞为业的乐女(5)

萧国亮《中国娼妓史》也对中国娼妓起源的巫娼观进行了批驳,说:

王书奴关于中国娼妓起源于巫的说法,仅是一种猜测,历史上根本不存在。

不过,武舟也指出中国娼妓与宗教的关系:

中国妓女的起源虽然与原始宗教没有关联,但中国妓女的发展却与后世的宗教有一定的联系。

总而言之,中国传统概念范畴中的“娼妓”,并非起源于巫。

女乐,才是传统中国娼妓的真正来源,“娼”、“妓”、“娼妓”或“倡”、“伎”、“倡伎”中的女性,按照训诂学、释义学和字典上的解释,26音乐研究(季刊)都指女乐群体。萧国亮、武舟等都认为中国娼妓的真正起源是女乐,这与王书奴将之解释为两方Prostitute的观点不同。萧氏认为王书奴所列国外有关“娼妓”解释的种种观点,“都把娼妓看作出卖肉体而获得报酬的女子,似乎娼妓专营卖淫。然而,纵观历史长河,中国古代有的娼妓并不卖身,只卖艺,有的娼妓虽然卖身却又多才多艺。所以,以上诸定义都不具有历史性,特别是王书奴先生为研究史而作的定义有失偏颇,实是不该。”

又如郑志敏的《细说唐

妓》:

历来外国学者对所谓“娼妓”(Prostitute)一词所下的定义,内容大概都不外如下的叙述:娼妓指为了得到直接支付的金钱及值钱物品,而与任何人从事性活动的人。这大概是近代资本主义兴起后,西方人对于娼妓的代表性看法,随着西风东渐的结果,多数中国人对娼妓的观点自然也颇受影响。又因为中国古代传统娼妓的痕迹于今日社会已荡然无存,遂使一般国人一看到“娼”或“妓”等字眼,立即联想到“卖淫”、“性乱交”、“堕落”、“罪恶”等等,似乎娼妓本质自古即然。殊不知外国人对娼妓的定义,其实只能适用于近代以后资本主义化的东西方社会。在中国近代以前,尤其是唐代的妓女,如此解释并不完全合适。

据郑氏考证,诸如《说文解字》、《康熙字典》、《辞源》、《集韵》、《广韵》、《诂林》、《碑苍》、《切韵》、《后汉书》、《急就篇》、《汉书》等训诂学著作和一些史书的古代注解,都认为“倡”、“伎”、“娼”、“妓”在指女性专业人士时,其源头都是“女乐”,且不论其含义的历时性演化,在历史上都有专业歌舞女艺人的含义。而今天所谓卖淫为业的“娼妓”,正如字典所释,是“后世”所演化出来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