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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华李燕]眼光向下:大运河文化研究的一个视角(3)


    三、如何眼光向下:观念转变与“深入”民间
    在今天大运河文化的保护与传承过程中,秉持“眼光向下”的视角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与意义。那么如何才能做到“眼光向下”呢?
    眼光向下的实质在于对“民间”“民众”与“日常生活”的强调与关注。为此,首先要破除的就是对“民间”“民众”“生活”的漠视、轻视心态与做法,真正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在中国古代社会,虽然亦有孟子“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话语与认知,但在具体的政治实践、社会治理以及文化书写中,“民”“民间”却一直处于被漠视、被质疑、被改造的边缘地位,“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就是典型体现。具体到大运河,“居于文化高位的传统文人,习惯于以望远镜式的方式眺望运河生活,或一厢情愿地想象成一幅‘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市井图景,或心怀偏见将之看作藏污纳垢的江湖社会”。民国时期,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以及风起云涌的民众运动的兴起,“民众”“民间”的地位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正如《民俗》周刊“发刊辞”所大声疾呼的那样:“我们要站在民众的立场上来认识民众!……我们要把几千年埋没着的民众艺术,民众信仰,民众习惯,一层一层地发掘出来!我们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设全民众的历史!”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正式确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的主体地位获得了根本制度保障。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传统文化保护运动、尤其是非遗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发展,各种“传统”“民间文化”等被抬到了极高地位。但尽管如此,受历史传统与社会惯性等因素的影响,在今天的传统文化保护方面,对“民众”“民间”的认知仍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比如:诸多传统文化保护方案主要体现得是政府意志,而对社区、民众等观照不够——这在非遗保护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具体的文化保护工作,主要关注的是那些“著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与社会效益的“代表性”文化项目或遗址、遗迹,而对那些不著名的或内化于民众日常生活、日用而不知的生活文化,则不予重视或完全视而不见。因此,今天我们仍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民间”“民众”与“日常生活”重要性的认知:眼光向下,不是要俯视,而是要平视,甚至要仰视。
    观念的转变既是基础,亦是关键点所在,那在具体操作层面又该如何实现“眼光向下”呢?中国古代有发达的文字记述传统,对于大运河,亦有非常多的官方文献与资料记载。只是,一方面,除相关的整体性制度记述外,相对而言这些资料比较多的集中于江苏、山东等省,而且绝大多数又与运河沿线的城市相关,这就导致了当前运河及运河文化研究的区域冷热不均现象;另一方面,“已有的官方历史文献,往往只是粗略地概括运河社会文化的宽泛现象,对于文化传承的核心社会群体,如运军、水手、民夫等,却着墨甚少,而运河社会文化的真正要义,存在于运河沿线地区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交往互动与文化实践之中。白纸黑字所代表的文字表达传统,仅仅为占运河社会群体人数较少的阶层所推重,是一种特殊的知识形式,而远非社会文化之全部”。因此,要深入认识民间与民众生活,仅仅依靠文献资料肯定是不行的。当然,不是说这些资料就毫无价值与意义。一方面,在官方文献中也多少有一些与民众、与日常生活相关的资料记载;另一方面,“上”与“下”是密切关联的,不了解“上”,也就无法真正理解“下”,反之亦然。因此,要“眼光向下”地理解与保护大运河文化,首先要对与大运河紧密相关的“大历史”及各种制度规制了然于胸,具体如运河开凿与疏浚、闸坝管理、赋税征收、漕粮运输、漕船夹带、粮船修造等。正是王朝变迁、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各种官方制度的存在,深刻影响了运河沿线及其辐射区域民众的生产生活与文化创造。
    文献资料外,口头传统是我们“接近”并理解民众的又一种重要途径。自古至今,民众总是以口口相传的形式,不断叙说过去的事件、仪式、人物、技艺、物品、自然景观等。这些口传资料,既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亦深刻反映出民众对待生活、风物、家乡等的情感与认知。在大运河沿线地区,流传着大量与运河紧密相关的行话、谚语、俗语、歌谣、故事、传说、戏曲、曲艺等。“民间语言不仅自身就是一种民俗,而且它还记载和传承着其他民俗事象。”这些口头传统,既是运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运河生活的生动表达,从“眼光向下”的角度来看,口头传统的价值在于能“真实”反映出运河沿线区域的“社会真实”及广大民众的情感认知。如流传在江苏运河沿线的《贺新船》歌,深刻反映出过往运河商贸的发达:“一趟生意刚做定,数数银子三千整”;“有女不嫁弄船郎,一年空守半年房”反映出过去普通运河船民的漂泊不定与生活困苦;“济宁州,太白楼,城里城外买卖稠。馓子胡同果子巷,想喝辣汤北菜市”,这首饮食歌谣,反映出运河码头重镇济宁南北名吃汇聚的繁华场景;运河沿线地区有关地方土产、美食、小吃等的传说,比如宿迁“尚茶棚”、嘉善西塘状元糕、苏州稻香村蜜糕等,往往与康熙、乾隆南巡拉上关系,体现出地方民众借皇帝“抬高”自己以及对家乡的深刻自豪感与认同感。总之,这些生动、活泼的口头传统,为我们“贴近”并理解民间、民众及他们的社会生活、思想情感提供了鲜活路径与资料来源。
    文献与口头传统,尤其是文献,主要是对“过往”的描述与呈现,而对“当下”关照不够。另外,文献与口头传统,更多是让我们理解并“贴近”民间与民众,却无法真正“深入”民间与民众生活。若要弥补这两方面之不足,实地田野调查便必不可少:一方面可更好地了解当下,另一方面也可对“过往”做回溯性访谈与调查。田野调查,即进入实地,通过直接观察、访谈、居住体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并以此为基础展开研究的过程,其实质是走进“现场”,走向“民间”与“社会”,走进民众“日常生活”。今天,田野调查是一种被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历史学、考古学等诸学科广泛运用的研究方法。而在当下的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中,“调研”(常用的说法还有“寻访”“考察”等)亦是一种被经常运用的方法。但与人类学、民俗学等学术研究田野调查不同的是,寻访、调研主要关注的是那些显性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代表性”文化项目,比如已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体到大运河文化来说,比如运河沿线的各种饮食、表演与手工技艺等,另外就是著名的运河遗迹,如闸坝、河道及会馆等建筑,而对更多已融入民众生活的、不知名的、不具“代表性”的文化事象则关注不多。另外,对那些外显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化项目,调研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文化项目本身,主要关注其历史流变、表演形式、传承现状、保护策略、价值意义等,而对其社会存在“语境”及传承人群的社会生活关注不够。另一方面,对文化项目的调研,更多是浮光掠影、走马观花式的,短时间即走访多个项目与地方,关注的是非遗传承人的非遗技艺与实践经验,而对个人生活史、社区语境、地方生活等不做相关了解。这不是真正的“深入”民间与生活,不是真正的“眼光向下”,更多是一种“俯视”而非“平视”,更非“仰视”。
    在传统文化的调研过程中,真正的“眼光向下”,不能是“快餐式的”、只针对文化事象本身的调查,而应该做多方位、多角度的整体性深入调查。具体到大运河文化来说,首先应对大运河对地方社会、民众生活影响的方方面面做深入调研。当然,今天的大运河长达1000多公里,不可能对运河沿线的每一个地方都做深入调查,这不可能,亦没必要。具操作性的办法,是在不同运河河段沿线选择一到两个“代表性”村落——理论上来说每个村落都具代表性,对其村落历史、生产劳作、手工技艺、衣食住行、岁时节日、人生仪礼、神灵信仰、口头传统、运河记忆等做全方位的深入调查,同时搜集相关文献与实物等资料。或者针对某一运河河段,选取有“代表性”的点或民众群体,对相关运河文化与民俗做整体性调查。这方面,已有一些出色的调研成果,如由嘉兴市文化局等组织的嘉兴船民生活口述实录调查;再比如毛巧晖等的《北运河民俗志》,以点带面,结合地域与水域,在通州区内北运河沿途选择了永顺、潞城、西集、漷县、张家湾作为研究对象,梳理文献和古地图中的北运河流域历史与民俗,对“流域”“河流”等水域“空间”的民俗事象做了综合调查与研究。其次,针对某一运河文化事象的调研,不能只针对事象本身展开进行,还应对文化事象背后的社会、生活与人(民众)做深入调查。比如运河沿线的表演艺术,具体如杖头木偶戏,除对其“本体性”内容(如音乐、剧目、表演程式等)以及历史发展、技艺传承、当下现状等做调查外,谁在表演、何时表演、组织形态与结构、艺人群体的师承关系与学艺历程、艺人群体与地方民众的互动关系、艺人群体与地方民众对这一艺术形式的理解与看法、此艺术表演对艺人或社区民众的功能意义、其所在区域的文化与娱乐传统,等等各方面,都需要做深入调查。尤其是针对艺人群体的细致“个人生活史”调查,更是极为重要与关键,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走进”艺人群体的心理世界,“共情式”地理解他们的情感与体验。艺人外,地方或社区民众对这一艺术形式的理解与认知亦极为重要,因为这些人及其所处的地方社会才是一项艺术形式得以生存的深厚“土壤”与“营养”来源。只有这样的田野,才是有深度的,亦是有温度的。了解了这些方面的内容,据此制定出来的文化保护与传承方案才可能是“落地的”、精准的、可行的,才是真正“眼光向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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