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推进各民族团结进步
http://www.newdu.com 2024/11/22 03:11:47 未知 雷振华 参加讨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处理得好不好,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和长治久安。早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凸显了通过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性。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兴旺发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兴旺发达。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才能更好地促进民族地区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民族地区的生产力,增强民族地区社会活力。只有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才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确保民族地区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个主要矛盾在民族地区更加突出,民族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发展仍有较大差距,处理不好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稳定问题,会影响到民族团结和繁荣。依法解决民族地区面临的各种突出矛盾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我们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缩小同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更好满足各族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更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民族团结,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根本遵循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根本遵循也是依宪治理民族事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施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也是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必要依据。 宪法对涉及民族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总章程。宪法规定的关于处理民族问题的原则,是中国特色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法律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4年颁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这一制度的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根据宪法规定的原则制定的,其中重要的内容都来源于宪法,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说,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是贯彻落实宪法的必然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应当看到,经过70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宪法有关规定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受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要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在法治之外,更不是在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基础,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千百年来,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在中国这片热土上,亲如兄弟、情同手足,休戚与共、和睦相处,一起为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洒下了辛勤汗水。历史证明,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反之,民族团结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社会动荡不安、经济发展停滞。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不断增强和切实维护民族团结,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获得了大发展大繁荣,取得了辉煌成就。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各族人民利益之所在。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密不可分。法治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准绳,为维护民族团结提供行为规范,为打击分裂行径提供武器,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民族团结就有了最可靠的保障。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也是我国各民族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在客观上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因此要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民族领域的法治建设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不断丰富和发展了民族领域法治思想体系,明确提出“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提出“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揭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对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要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深化了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原则的法治内涵;特别是对新疆工作提出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总目标;对西藏工作提出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为现阶段推动民族法治工作,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遵循。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旨在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各族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繁荣发展成果。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就要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纲”,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做到牢记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牢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牢记我国的历史、疆域、文化是各族人民共同书写、开拓、创造的。坚持把热爱本民族同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热爱其他兄弟民族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的最高利益、共同利益,坚持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中去。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善岱镇政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