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足球视角初探比利时的民族和语言问题
http://www.newdu.com 2024/11/22 04:11:57 未知 李云起 参加讨论
语言作为划分族群的一个重要文化标准,被认为是民族间区分的显著标志。比利时是欧洲多语言国家的一员,仅三万多平方公里的国家,内部因为语言形成了北方说荷兰语的弗拉芒人和南方说法语的瓦隆人两个主要民族群体。比利时国内的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娱乐明星乃至政党,都以语言和地域分为两派。2009年,因为荷语区政党和法语区政党在选举中分庭抗礼,各自难以取得超过半数的选票组建内阁,使得比利时长达541天处于无政府状态。虽然比利时独立以来通过宪法多次调整了语言政策以保护语言使用权利,但语言和民族隔阂依旧长期存在,目前仍处于一个“国家双语化,地区单语化”的状态。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政治与文化分裂下,比利时足球领域的语言和民族问题却呈现出不同的样貌。虽然比利时足球运动员实力出众,但长久以来并没有在国际赛场上取得过人成绩,直到2013年,比利时国家队异军突起,多次位居国际足联世界综合实力榜的第一位。在国家队内,弗拉芒人和瓦隆人数量接近,近年来一直没有明显的内讧信息传出。本文试图从比利时的民族和语言矛盾形成的历史原因和现状出发,探索其如何在足球圈降低语言壁垒,缓和民族矛盾。 一、比利时民族和语言概况 (一)语言差异的历史溯源 从罗马帝国时期起,先后有凯尔特人、高卢人、法兰克人和日耳曼人居住在现在的比利时,查理曼帝国时期,拉丁语成为比利时的官方语言。中世纪时期,比利时地区屡屡成为政治联姻的筹码在各个公国间转手:14世纪初,弗拉芒人起义反对法国统治,推动了弗拉芒语在民间的普遍流行;14世纪末,弗拉芒人再次起义反抗勃艮第公爵,推广法语,同化弗拉芒人(林金水,1993)。复杂的统治权转移与统治者对不同语言的偏好、推广,使得比利时长期处在欧洲各种文化的交替控制下,其主要语言也在拉丁语系、日耳曼语系和罗曼语系中不断变迁。 15—17世纪,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了包括比利时在内的尼德兰地区,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同意尼德兰北方7省独立成立联省共和国,说荷兰语,信仰新教;而比利时所在的南尼德兰地区依旧处在西班牙统治下,信仰天主教,并逐渐形成了弗拉芒人群(斯钦朝克图,2000)。18世纪末,法兰西第一共和国进攻并占领了南尼德兰地区,法语成为这一地区上层社会的风尚,但由于受到弗拉芒人的抵制,在大众阶层,弗拉芒语仍是通用语言。1814年,拿破仑在比利时兵败滑铁卢,反法同盟将南北尼德兰合并建立尼德兰联合王国,然而因为宗教信仰的差异,南尼德兰地区的弗拉芒大区对荷兰王朝心存不满,而瓦隆大区则反对荷兰王朝推广荷兰语。在天主教会和操法语的瓦隆人的双重力量作用下,最终促使比利时爆发独立革命,并于1831年宣布建立独立的比利时王国。 比利时建国后,法语仍然是上层社会以及受过良好教育的标志,操法语的瓦隆人在比利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底层不会法语的弗拉芒人无法担任政府公职。在这样的背景下,弗拉芒人知识分子在19世纪30年代发动了一场反弗拉芒地区法语化的文化运动——“弗拉芒运动”。弗拉芒运动拥有深厚的社会基础,法国退出尼德兰前后出生的新一代弗拉芒人成长于单弗拉芒语的环境,此时法国的影响力也开始让位于盎格鲁—撒克逊文化,法语作为上流社会入场券的现象已经不复存在,弗拉芒人群体中的中产阶级不再为了阶层跃升而去专门学习法语(Billiet,2006),弗拉芒语在弗拉芒大区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同时,随着弗拉芒语本身不断的规范化,以及荷比两国的密切来往,弗拉芒语基本被视为荷兰语的一种方言,荷兰语后续也成为了比利时的官方语言之一。 由于“弗拉芒运动”的持续扩张,到1970年,比利时宪法第三修订本正式确立了语言区的四分法划分:北部的荷兰语区、南部的法语区、首都布鲁塞尔双语区以及东部较小面积的德语区。宪法规定,每个语言文化区内均可选举议员组成负责当地内部事务的文化委员会。自此,“弗拉芒运动”所呼吁的荷兰语平等地位获得了法律的认可。 (二)民族认同状况 由于比利时建国初期并未致力于建设统一的民族观念,因此,比利时作为一个民族的观念,受到了弗拉芒民族和瓦隆民族两种观念的影响。现在,比利时作为国家的概念,在一些学者看来更多是一种使用法语的精英阶层制造的民族认同感,他们采取同化的策略,用共同的历史经验与当下的共同利益掩盖了两个民族的文化差异(O’Neill,2000)。建国之初,法语精英阶层构造的民族共识在弗拉芒民族意识的逐步崛起过程中,逐渐显示出了表面之下的文化差异,虽然通过多次宪法的修正:1873年,允许非法语使用者在司法过程中使用双语;1878年,允许在公共管理过程中使用双语;1883年,开始允许初等和中等教育进行双语教学。到了19世纪末期,“弗拉芒运动”进入高校,位于东弗拉芒省首府的根特大学首次将荷兰语替代法语,这使荷兰语出现在高等教育中(林金水,1993);1898年,《语言平等法案》的颁布正式承认了荷兰语的地位,一切法律的通过和颁布均需以法语和荷兰语两种语言进行(陈思岑,2020)。 “弗拉芒运动”在文化层面提倡弗拉芒大区去法语化,建立荷兰语的合法地位的同时,也通过文学作品和社会运动等形式推进弗拉芒民族意识的形成。弗拉芒民族意识在“弗拉芒运动”的作用下,实现了“弗拉芒地区和弗拉芒语社群的合并”(Billiet,2006),即实现了对弗拉芒民族的认同感与弗拉芒大区地域、弗拉芒语直接挂钩,形成了完整的民族意识。而瓦隆人内部存在着更多对“比利时民族”具有认同感的民众,一个基于“莫雷诺问题”进行的对于多民族认同差异的调查(表1)显示,在瓦隆人受访者中,将本民族地位置于比利时民族或平等民族关系之上的比例仅为11.9%,而弗拉芒人这个比例则达到了31.3%(De Winter,2003)。 表1(De Winter,2003) 由以上对比可见,比利时并未形成统一的比利时民族认同,而对比弗拉芒和瓦隆两个民族群体,又以弗拉芒民族有更明显的独立民族意识,瓦隆民族更倾向于建立统一的比利时国家概念,或两个民族与比利时国家概念保持平等关系。 此外,弗拉芒大区与瓦隆大区间经济的动态平衡也是影响比利时民族问题的一大因素。从19世纪中叶起,南部的瓦隆大区依靠丘陵地区较为丰富的煤炭和铁矿资源发展重工业,使得这片区域在20世纪中叶成为欧洲最富裕的地区之一,大量弗拉芒人南下至瓦隆就业(尹建龙,2019)。但随着资源的枯竭和产业转型,北部弗拉芒大区在海运、服务业方面发展迅猛,造成了比利时经济地理上的“两极反转”。在弗拉芒人争取文化共存、语言合法性地位取得成效的同时,弗拉芒大区在经济上也占据了主导。因此,1995年比利时正式由君主立宪制转向了更有利于弗拉芒人登上政治舞台的联邦制。 (三)移民与难民问题 移民与难民问题在比利时的民族问题解决中,尤其是在比利时足球队,这一第三极的出现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除了长久以来国内荷兰语与法语民族矛盾外,殖民时期控制了整个民主刚果地区(扎伊尔)的比利时在殖民地独立革命后,接收了一部分来自前殖民地的移民,这些上世纪60年代前后来到比利时的非洲移民,多数从事低技术劳动,并由此获得了比利时国籍(Kassimeris,2009)。同时,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对低端劳动力的需要也吸引了大量来自土耳其和摩洛哥的移民。自“阿拉伯之春”以来,来自中东的阿拉伯难民开始进入欧洲寻求居留,作为欧盟总部所在地的比利时,在难民问题上也承担了一部分安置责任。移民的进入给原本二元对立的比利时民族问题添加了另一重复杂因素,种族歧视问题也因此有所增加。1993年,比利时出台了反种族歧视、争取平等机会的法案(Kassimeris,2009),希望能够减少移民和难民受到的不公平对待。 二、足球中的民族矛盾与处理 上文中的研究(De Winter,2003)同时也指出,虽然弗拉芒人具有一定独立民族的观念,但他们并不认为弗拉芒人和瓦隆人的民族区隔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他们对于分裂主义并不抱以支持态度,这样的态度既与两个大区的经济互补性挂钩,也与以足球为代表的整体民族认同感相关。 (一)比利时球队中的“民族问题” 比利时有着悠久的足球传统,比利时皇家足球联合会成立于1895年,负责整个比利时的足球事务。比利时国家男子足球队是1930年第一届世界杯的13支参赛队之一。二战后世界足球赛事恢复后,比利时国家队陷入了一段低谷期,1950—1970年代只有两次打入了世界杯决赛圈,1980—1990年代的比利时在主教练盖·蒂斯的领导下迎来了黄金时期,连续6届世界杯进入决赛圈,特别是还在1986年世界杯中夺得第四名。蒂斯培养了普法夫、里肯斯等名将,其中里肯斯、威尔莫茨球员生涯结束后还担任过比利时主教练一职。这一时期,蒂斯与后续的两位主教练均奉行纯弗拉芒的国家队征召原则,上文中的蒂斯嫡系弟子均为弗拉芒人或至少掌握荷兰语,荷兰语也成为了当时比利时更衣室中的唯一语言,蒂斯甚至发表过著名言论“千万不要召瓦隆人进国家队,无论他有多么优秀”。 进入21世纪后,由于教练征召标准的放宽、二代移民的成长与青训系统的完善,比利时国家队开始出现不同族裔的球员,原本对于非弗拉芒球员的歧视被打破,但也因此导致了更衣室中的语言不统一、教练执教和球员之间沟通不畅的问题。更有趣的是,比利时国歌《布拉班人之歌》完整版由法语、德语、荷兰语三段构成,但在每场比赛前奏国歌环节基本只有播放一段的时长,因此比利时的11名场上球员在这一段中唱的国歌语言很可能不同。 (二)比利时足协的应对之策 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比利时足协采取巧妙措施,因地制宜,将民族文化冲突的劣势转化为不同足球风格混合的优势,同时保护两个民族(以及各种移民)各自的文化与球员的民族意识,并以统一的“比利时国家队”概念来统率。 1. 开放的选才视野 2002年韩日世界杯后,比利时足球人才陷入青黄不接的窘境,连续两届世界杯和两届欧洲杯均未能进入决赛圈。这一时期,比利时足联开启了“2000计划”,他们认识到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弗拉芒主义对其他民族足球人才的忽视,造成在新生代球员的培养上落后于其他国家。“2000计划”中的一个教练指出:“其他国家可能可以允许足球人才自生自灭,但比利时的国土面积决定了不可以随意挥霍球员的足球天赋,所以我们选择去培养所有球员,哪怕他们潜力并不出众”(Bate,2018)。这一计划让比利时建立起了完整的各年龄段青训和比赛体系,每个年龄段均建立了完整的“地方—省—国家”的筛选体系,国家的青年队因此囊括了各个大区最优秀的人才,这为比利时国家队的融合打下了基础。 2. 双语教学与移民融入 将说不同语言、不同民族的小球员汇聚到一个系统后,为了消除语言隔阂造成的小团体现象,达到更好的训练比赛效果,比利时足协对所有青训系统中的球员统一开展双语教学,同时还提高了英语在足球专业化培训和语言训练中的地位。这一教学体系从6岁级别的青训开始进行,这使得比利时青训体系下的球员大多数能掌握一门以上的语言(陈志勇、张尧,2015)。放开针对新移民以及新移民后裔的青训选拔,一方面提高了本国足球的竞技水平,另一方面,不带政治立场的海外球员起到了调节群体对立的作用。在移民球员融入上,比利时部分职业球队的青训系统还学习德国俱乐部的方法,加入了对难民开放的特殊渠道,为难民中的足球人才提供试训机会。比利时足协还在官网专门开辟了对球场种族歧视等行为的举报渠道“#ComeTogether”,以保护移民和其他少数群体在足球场上的公平待遇。 3. 邻国青训与国家荣誉目标 除了本国完善的青训系统外,比利时还鼓励在国内低年龄段崭露头角的青年球员到周围国家训练水平更高的俱乐部参加训练(陈志勇、张尧,2015),弗拉芒的年轻球员可以选择前往荷比边境附近的埃因霍温俱乐部、乌德勒支俱乐部或位于阿姆斯特丹的荷兰青训阿贾克斯俱乐部参加更高水平的青训,而瓦隆的年轻球员则可以前往法国北部的里尔、加来等俱乐部参加青训。在国外的年轻球员能够减少与国内民族矛盾的直接接触,更专注于足球;同时年轻球员在熟悉的语言环境下参加更高级别的青训和联赛,也有助于球员在更高水平的舞台上获得锻炼。比利时足协根据球员的个人发展情况给予他们经济上的鼓励和平等参加国家队的机会,而国家队的开放性与政府的经济支持则保证了球员对于国家的向心力,而以进入国家队为目标,对年轻球员形成了国家荣誉感的激励,有助于统一国家意识的形成。 4. 国家队内部的调节 自2014年世界杯以来,比利时国家队便没有缺席过洲际级大赛的决赛圈,并且取得了三次八强和2018年世界杯季军的历史性突破。2018年世界杯预选赛开始,比利时足联聘请西班牙人马丁内斯出任主教练,法国传奇前锋亨利作为助理教练,在教练组中加入了他国元素,避免了之前一直存在的本土教练与其他民族球员间的矛盾。同时这一时期,比利时国家队的大部分成员均在英格兰联赛效力,掌握英语,更衣室中日常和战术交流也因此主要以英语展开,避免了原来两种语言导致的语言团体的分裂。在队委会的选举上,2012年起队长便由掌握了荷法英三语的刚果后裔孔帕尼担任,两位副队长弗拉芒人维尔通亨和瓦隆人阿扎尔也同样掌握三种语言,队内领导权的均衡分布也进一步推动了弗拉芒人、瓦隆人和移民后裔三大团体的和谐。这些因素为球员场上表现提供良好的情绪、氛围的支撑。 三、作为民族凝聚力的足球 拥有一支充满凝聚力和竞争力的足球国家队,对于整个比利时的民族认同感建设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足球青训培养以及调节国家队内部民族平衡的措施,也为其他方面的民族融合提供了一定参考。 (一)体育提升国家凝聚力 足球是当代最具关注度和参与性的运动之一,足球国家队之间的较量对于社会、社群的整合和国家意识的建构都起着重要作用。以足球为代表的大型体育赛事可以提供独特场景,用以加强民众间的纽带。尽管这种“体育爱国主义”可能是短期的,但它仍会成为国家叙事和历史的一部分。已有研究表明,这种独特的社会化建设过程可以加强民族认同和团结(Kersting,2007)。一项对于英格兰球迷国家意识的研究得出结论:英国国家身份的认同与对国家队的支持存在着正向联系,但同时也受到包括居住地、俱乐部偏好等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Gibbons,2011)。 虽然体育赛事对民族意识的影响有一定局限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一个文化层面存在分割的国家而言,以足球国家队赛事为代表的大型国际体育比赛在加强民众对于统一的国家概念建立方面有着充分的效果。足球运动在日渐多元化的社区中,同样可以发挥黏合剂的效果。足球对于身份归属的建构多数时候是在非官方、非正式、具体社区环境中进行的。通过在街上踢球或与同龄人一起看球,不同民族背景、社会阶层的民众基于激情、自我表达、快乐、技能和知识被聚集到一起,其本身的民族身份、语言等标签被淡化,人们得以在政府视线之外重新建构归属感(Nunn,2021)。 同时,注意到共同踢球或看球可以形成非正式兴趣群体,比利时足协很明显也想尽力发挥国家队的这种独特效应,二十世纪以来比利时皇家足球联合会多次曾尝试划分为佛兰德和瓦隆分部,但都以失败告终,足球协会和联赛的组织结构继续保持着全国一体性。虽然关于国家队各地区球员的比例等问题仍然引起频繁争议,但近年来瓦隆人和移民后裔在国家队中愈发强大的地位正在不断改善国家队“弗拉芒化”的刻板印象。 (二)“以足球促整合” 比利时足联在球队中开展的民族整合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在选拔人才时做到唯才是用,不因民族差异忽视对人才的培养;开展平等和全面的教育,既不强调某一民族文化,又避免通过教育塑造单一民族认知;重视全球化浪潮下带来的多重身份,引入移民后裔作为第三方力量平衡两个民族间的对立;最后是利用足球体育的力量凝聚社区、凝聚国家。 而将这些经验放大至多民族国家的治理,笔者认为亦有很多可取之处。保持各民族群体对于国家资源和民族权利的获得感,扩大国民在各领域的参与程度和发展空间。比利时足球界将移民作为第三方力量平衡两大民族间矛盾的做法,更是将移民这一当代问题转化为民族整合的有机力量,这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比利时的实践证明,移民融入新的社会环境的同时,也可以为原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不同的文化视角和实践路径。 比利时足球青训、国家队管理等政策举措对于建立整体性的文化认同的作用也应得到足够重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相似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相通的文化和娱乐业市场等也使一个多族群国家内部的文化模式在‘多元’传统之上出现‘一体’的结构性特征”(马戎,2017),足球事业的统一管理、对不同民族提供平等平台的独特作用,可以进一步推广至其他体育、文艺等项目上,即通过更加包容性、灵活性的制度安排,借由这些项目自身的感召力建立起“国家层面的整体性文化认同”。 四、总结 比利时在足球这一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上充分认识到民族和文化冲突带来的问题,在不同层级和领域采取了积极进取的融合措施,在足球领域保持了两个民族的利益平衡,特别是发挥足球国家队的力量,以大型国际赛事助推建立统一的“比利时国家认同”。同时也应当看到,比利时的民族和文化问题也有其独特性。比利时足球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适合其国情和民族现状,两个民族在经济、意识形态、宗教等方面并无明显分歧,甚至一直以来经济都处于互补的关系下,国民对于分裂思想和民族政治性并无太大的兴趣,其语言和文化上的矛盾在如今全球化的外部环境下也显得并不尖锐,民族语言矛盾更多还是历史遗留问题。比利时足球通过顾全不同民族利益的总体策略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不同国家因为其民族问题的多样性,也无法直接照搬比利时“保持民族平衡为基础,培养凝聚力锦上添花”的方式。有学者指出,“当代欧洲民族国家中的人们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多重身份——他们是地方的、区域的、国家的和全球的”(埃利亚斯,2003)。在纷繁复杂的层叠身份和从属关系下,仅仅通过足球这一视角理解民族整合是不够准确的,因此本文的分析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这既体现在比利时民族问题的特殊性,也体现在欧洲乃至全球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上,对于民族矛盾、文化认同、体育运动效力的研究还需要更多层次和角度的探究。 参考文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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