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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功近利的清朝参务


    人参是东北三宝之一,自古以来便被人们视为稀缺之物。明末,后金政权经常与明朝进行人参贸易。据《清太祖实录》记载,因人参易烂,明人乃佯装不欲交易,以压低价格。努尔哈赤遂发明人参煮晒法,使其经久不腐,结果“所济甚众,民用益饶。”
    清朝定鼎北京之后,基本实行的是人参资源共享的“八旗分山制”。随着皇权不断加强,至康熙初年,清朝的参务管理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康熙二年组建了由皇室掌控的盛京上三旗包衣采参队伍,此外皇室还掌控乌拉打牲的一支采参队伍。这样就形成了皇室与八旗贵族共同采参的格局。
    按照参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盛京上三旗包衣采参队伍共由150名参丁组成,其中正黄旗、镶黄旗和正白旗各出参丁50名,此外还有领催等少数监管官员。这支采参队伍每年由盛京启程,前往吉林通化附近的额尔敏、哈尔敏和辽宁新宾境内的岗山采参。据辽宁省档案馆编译的《盛京参务档案资料》记载:康熙七年该采参队伍共收获人参515斤,人均采参3.4斤。康熙三年乌拉打牲的采参队伍收获人参31.8斤,如也按人均采参3.4斤计算,采参队伍约为9人。与皇室的采参队伍人数相比,当时八旗贵族的规模要大得多,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共发给八旗贵族采参参票3019张,每张限定4人采参,所以八旗贵族的采参队伍应为12076人。如仍以人均采参3.4斤计算,每年采参41058斤。此外还有不少私采者,据《柳边纪略》记载:“走山者日益多,岁不下万余人。”如按走山者万人计算,每年私采的人参约为34000斤。
    参,古代写作“薓”或“葠”。薓与葠皆为浸渐之意,指人参生长十分缓慢,山中自然生长的老山参成熟约需百年。经过清朝皇室与八旗贵族的大规模开采,以及为数众多的走山者私采,额尔敏、哈尔敏和岗山的人参资源日趋减少。据《盛京参务档案资料》一书记载,康熙初年盛京上三旗包衣采参产量如下:
    康熙七年515斤;康熙八年434斤;康熙九年419斤;康熙十一年277斤;康熙十三年368斤;康熙十四年283斤;康熙十六年174斤6两;康熙十七年177斤;康熙十八年161斤;康熙十九年101斤8两;康熙二十年98斤;康熙二十一年121斤14两;康熙二十二年109斤12两;康熙二十三年119斤2两。
    由上可知,自康熙七年至康熙二十三年,盛京上三旗的采参量呈明显下滑趋势。鉴于主要采参山场人参资源日趋枯竭,康熙二十三年清廷决定开辟新的大参场,诏令:“嗣后八旗俱往乌苏里等处采薓。”乌苏里等处大参场开辟之后,人参产量确实有大幅度提升,康熙二十四年得干参240斤8两,约合鲜参1037斤2两,康熙二十五年采参1917斤8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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