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经济与布罗代尔的现实情怀(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5:11:25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 赖国栋 参加讨论
一、延续与断裂 布罗代尔比较早地关注到了文明问题。1937年,布罗代尔与社会学家马塞尔·莫斯相遇,就借鉴了莫斯关于文明要素和形态的说法,将之运用到《地中海》。早在1902年,莫斯在《社会学年鉴》就开辟了“总体文明和文明的形态”专栏,从民族志的角度探讨文明的单复数问题。1913年,莫斯在《论文明概念》一文中主张,不存在“那种孤立的事实,而是一些复杂和相互依存的系统,它们没有被局限在一个特定的政治组织中,而是在时空中地方化了”。地中海文明和基督教文明一样,都是“某种伦理场所”,“潜在一些民族国家中,且每种民族文化都是特殊的”。[3]莫斯的文章只有5页,也没有界定什么是文明,但他指出了一点:文明与政治组织不同,不同的政治组织,例如民族国家,可能为了自身目的运用某种文明。布罗代尔在这一时期从地理的角度看文明:“山通常是远离文明的世界,而文明又是城市和低地的产物。山没有自己的文明史,它几乎始终处在缓慢传统中的巨大文明潮流之外。”[4]布罗代尔将文明与山、宗教联系起来加以考虑,认为文明无法像地理环境、宗教那样易于控制。这种表述揭示了文明不同于民族国家以及其他政治形态,因为后者存在“政治边界”,而文明是没有边界或只存在象征边界的。布罗代尔和莫斯都认为文明不存在实质的边界,不同之处在于布罗代尔认为文明之外的人或族群是野蛮的,即将文明与野蛮对立起来。 一般认为,文明等同于进步,野蛮则是意味着未开化、蒙昧。1929年5月,亨利·贝尔召集历史学家费弗尔、社会学家莫斯等人探讨文明概念的历史,拒斥了文明即进步的观点。在《文明:语词与观念的转变》一文中,费弗尔回顾了“文明”一词的来龙去脉,其中还特别分析了18世纪启蒙思想家认为“文明”所包含的“进步”观念。费弗尔强调法国史中的创伤,认为“要建构法文中‘文明’这个词的历史,实际上就意味着要重构法国人民从18世纪后半叶开始至今,所取得与经历的所有革命中最深刻的阶段”。[5]在费弗尔看来,衡量文明的尺度和标准不在于看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而在于通过正义和秩序来构造一个共同体或社会;进步概念部分是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在18世纪才得以确立。他们都认为文明并非等于进步,因而也不是进步史观的代表。这种认识的形成与费弗尔、布罗代尔所处的社会情境是分不开的。192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余波未了,资本主义世界便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在此情况下,费弗尔等学者讨论文明问题,是要回答法国文明在世界之中的位置及其向何处去。布罗代尔这时是要批评二战后人们对法国文明的失落情绪,所以文中多提“借鉴”“抵制”,只有这样“文明的寿命”才会更长、更持久,才能走向“现代人文主义”。[6]在文明作为事实和文明作为价值之间,两位学者分属不同的立场:费弗尔强调文明作为一种价值,用来指某一人群的集体生活。 布罗代尔认为文明首先是文化的各种特征和现象的总合,因而强调文明作为事实的一面。他的这种说法将文明抽象化,不再局限于科技、道德和宗教层次。他还尝试性地给文明下了一个“排除任何价值判断”的定义,即文明是个文化区域,有一个场所。这种表述承接了莫斯的提法,只是没有提及“伦理”的一面。从地理范畴上说,区域有自己的中心和核心、边界和边缘(这与“经济世界”的概念相通)。文化区域中的那些文化特征“构成了文化一致性的最初标记”。其次,那些文化特征在文明之间相互输出、借鉴。这种不间断的交流,赋予文明以活力。然而,并不是每一次交流都能取得成功,因此文明之间存在相互“抵制”的情况。《物质文明》(第一卷)“中国的双重家具”一节,他就举过一个例子:公元2至3世纪椅子传到中国,但到13世纪才得到广泛使用。这是因为接受椅子需要一套新家具,如高桌子,还有一种新的坐姿,即“一种新的生活艺术”。这些在日本就被盲目地拒绝了,因为“传统的文明忠于它们习惯的生活场景”。[7]在布罗代尔看来,西方文明兴盛的根本原因在于能利用各种文化的优势,从各个方向吸收营养,甚至向“已死的”文明借鉴,通过收受、借鉴和迁移,西方文明将各家之长融会贯通,这才使自身光芒四射,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中心。[8]这里讲的是文化的交流和渗透,有别于《地中海》以地理为基础来看待文明的缓慢变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