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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方法与历史研究(5)


    三、将实验方法引入史学研究
    将实验引入史学研究,是一个大胆的提法。在此之前,曾有为数不多的史学家从理论或实证层面对该问题进行过不同程度的探讨,而还未及这些探讨结出硕果,就成为众矢之的而告放弃。通常情况是,多数历史哲学家和史学理论家都不假思索地将“实验”打入史学研究的禁区。(27)先来分析反对派的意见。
    (一)反对派的意见
    最早对实验与历史研究的关系进行阐述,并否定前者对后者有运用价值的是朗格诺瓦与瑟诺博司。他们认为,历史学的研究方法与自然科学有本质区别,前者不能进行“直接的观察”:“凡一切事实,仅能由经验以被知,而知有二式:或为直接的,若人于此事实经过时,亲得观察之;或为间接的,则仅研究其所留遗之痕迹……所谓‘历史事实’者,仅不过为间接的,于其痕迹所遗而被知。故历史之知识,自其特性言,乃间接之知识也。历史学之科学方法,当根本与直接科学相异。”论者认为,历史学不是直接的科学,而是间接的科学,因为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只能通过间接的观察进行研究:
    直接观察之科学,所从事者为实际,而施于浑体……故科学为物,乃客观对象之知识,奠其基础于“真实”之分析综合及比较之上。凡对象之直接察见,可使学者能重复考虑其所设之疑问。历史之为学,则全异于此。人每谓历史乃过去事件之“察见”,而施以“分析”之方法,此乃两譬喻而已,若吾人深信此言,被其欺惑,实为危道。
    在朗格诺瓦与瑟诺博司看来,基于以上理由,历史学家应有意识地防止那种效仿自然科学方法的做法:“故知历史之学,须严禁其仿效生物学所用之科学方法,盖历史学之事实,既与他种科学之事实如此其相殊异,则其研究亦需要殊异之方法。”(28)
    此外,柯林武德也对科学方法(实验)之于史学的无效性进行了详细论述。柯林武德认为,科学可以理解为“任何有组织的知识总体”,它通常有三类组织方式。(29)然而历史学的组织方式,不同于三种“观察与实验的科学”中的任何一种。柯林武德说道:
    历史学却不是以任何这类方式而组织的。战争与革命以及它所论述的其它事件,都不是历史学家在实验室里为了进行研究而以科学的精确性有意地制造出来的。它们甚至于也不是在事件之被自然科学家所观察到的那种意义上,被历史学家所观察到的。气象学家们和天文学家们要进行艰苦而花费昂贵的旅行,以便亲身观测他们所感兴趣的那种事件,因为他们的观测标准使得他们不能满足于外行的目击者的描述;但是历史学家却没有配备一支到正在进行战争和革命的国家里去的考察队。
    说历史学家不是(实际上是不能)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在实验室里“以科学的精确性有意地制造出来”战争与革命,无疑是对的。他们的确很少有机会配备一支考察队去现场观摩正在进行的战争和革命——除了希罗多德、司马迁那样撰写当代史的史学家之外,这实际上更多是记者和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做的事。在柯林武德看来,正是由于观察和实验可以反复进行,而历史学家只能一次性地获得史实,因此前者就以探讨规律为目的,后者则只能以探寻个体为目的。他说:“各种观察和实验的科学在这一点上都是相同的,即它们的目的都是要在某一种类的所有事件中探测出永恒的或反复出现的特征。……但是历史学家并没有这种目的。”(30)从以上讨论可见,无论客观主义史学家还是分析的历史哲学家都认为历史学不可能通过实验方法进行研究,看来实验对史学研究而言被“打入死牢”已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事实果真如此吗?有没有可能换一种思维方式看待实验方法与历史研究的关系呢?
    (二)两次可贵的探索
    实际上,试图将实验方法引入史学研究者向来不乏其人。在此,可以巴克尔为例加以讨论。巴克尔在1856-1861年间完成的《英国文明史》中运用了他所认为的历史著述的科学方法。在他看来,科学只有一种,即自然科学,“没有自然科学便没有历史学”。历史学必须使用同样的方法,从经验证据入手,通过对证据分析找到普遍规律。历史的演化中,同样存在像自然界中的那种固定规律。在巴克尔眼里,决定历史进程的主要有四大因素:气候、食物、土壤和自然条件,这些因素是完全可以进行科学分析的。(31)
    不出所料,巴克尔并未取得他所向往的那种成功,而是被视为将史学简单化(或贬义上的“科学主义”)的典型。克罗齐批评道:“巴克尔和过去十年中许多令人望而生厌的社会学家及实证主义者……他们架子十足,并且不懂什么叫作历史,而叹息历史缺乏观察和实验的能力(即,观察和实验之自然主义的抽象),自诩他们‘使历史成为自然科学’了——就是,把一种既荒谬而又可笑的循环论证法用于在它所派生的一种苍白心理形式上。”(32)与这种批评类似,“新史学”的主张者对于巴克尔的评价也好不到哪里去。鲁滨孙就说:巴克尔的书出版五十年了,还没有一个历史学家敢说我们向着巴克尔所确立的目标已有了很大进展。现在有系统地在研究中的各种社会科学,已经成功地解释许多事物。但是从天文家、物理家、化学家的观点看来,历史这样东西始终是一种异常不确切、支离破碎的知识。这主要是因为历史所研究的是人,人的迂回曲折的道路,人的经常变迁的欲望;所以现在要想把历史纳入一定的法则的范围,好像是没有希望的。(33)这种失望情绪,代表了时人的一种普遍看法。
    巴克尔之后的朗格诺瓦与瑟诺博司,同样反对将实验方法用于历史研究。他们认为:
    应用自然科学之正式方法,以考求历史中原因,此方法即比较相近似之两项继续现象,而发现其常相聚合呈现者是也。此等“比较方法”,有数种殊异之方式……又曾有人主张(在英国)应用“统计学”于比较方法之中,以求其确切精当,其用意盖欲将一切已知之社会为有统系之比较,且将两项惯习同时节现一切事例,加以计算枚举。此即Bacon氏所为“证同表”之原则,所可虑者,其结果未必丰裕耳。盖此方法之缺点,以彼实应用于抽象观念,其一部分且为武断之观念,有时仅为文字表面上之相似,而未尝倚赖各事实发现全体情形之知识也。(34)
    此处所说培根(Bacon)的“证同表”,就是通过两种现象在同一社会中的同时存在状态,断言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所论主张应用“统计学”于比较方法者,当指英国人巴克尔。论者的顾虑,一是这种方法“其结果未必丰裕耳”,二是这种因果之间的联系很可能流于表面,不能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形。此外,论者还分析了密尔所谓“察异法”对于史学研究的意义:
    吾人可设想一种较为具体之方法,即非比较零碎之片段,而比较其全体,质言之,即比较其社会之全量是也……此法,在消极方面极有效用,盖能决定某一事并非他一事实之结果,因彼并未尝同时呈现(如妇女解放之事与基督教之关系)。然积极之效果,则吾人不能望之于此,盖在各项情形中,两事同时出现,决不能遂指出其一事实为其他事之原因,或两者同为以单独原因之联合结果。(35)
    论者刚提出随即又断言这种做法不切实际,理由是科学实验在确定两种现象之间的关系时,要将其他因素排除在外,方能获得确凿的因果联系。他们说:“对于事实之因果,欲为积极有方法之考察,则必需一分析工作,以施之于此事实发生之情形上。所当从事者,即将为其原因之必要情形一一分裂离立,故吾人于历史学中所绝未能具有者也,吾人每欲以直接方法获达于事实之因果,正如其他一切纯粹科学中所用之直接方法然,实则如此之观念,必当摒除。”(36)那么,有没有办法避免史学研究中的实验得出“贫乏、表面的却又是分析精炼的结果”?(37)据笔者理解,根本出路在于将广义上的实验方法或实验思维引入史学研究。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