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数字化、认知与记忆(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0:11:40 《江海学刊》 杨庆峰 参加讨论
主体记忆的数字建构 利科在《记忆、历史与遗忘》一书中指出记忆的外化结果就是历史。“我们可以说记忆被档案化、被文件化。”(13)被档案化的过程也就是从口头形式转移到文字形式的过程。“这些口头证言只有它们被记录下来才构成文件。然后它们离开口语领域而进入到书写领域,在通常对话中以这种方式让它们自己远离证言角色。”(14)这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历史分析的一个途径:记忆是历史源头。(15)这与吕森的观点有些重合。他指出历史研究含有三个维度:美学的、政治的与认知的。“历史研究的功能与意义要服从于集体记忆的政治策略。它使历史学家置身于权利角逐中,使历史学成为所有政府形式合法化或非法化的必要手段。在概念与方法的关系中,它主要服从于产生历史知识的认知策略。在形式与功能的关系上,它服从于历史文本的诗学与修辞学的美学策略。”(16)只是吕森没有将历史与记忆的关系梳理清楚,而且,将记忆放入到政治维度中,这未免降低了记忆的本体地位。 所以,由利科给予的从历史抵达记忆的路径值得关注。如何理解这一点呢?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获得理解:其一是词源学角度。记忆(memoria)的主要含义包括:记住的能力;回想、记忆的行为;事实、停留在心灵、记忆中的某物;关于某人或者某物的记忆;以文字或者其他形式被保留的传统、记录等。(17)可以看出,记忆总是强调主体性因素,主体记住或者回想某物、某事的能力。记忆的客体化就成为事实,以符号的方式当下化。其二是现象学角度。记忆现象总是体现为记忆行为与记忆对象两种因素。记忆体验构成记忆对象。当我们从记忆的双重规定——主体性与现象——对比历史,则会发现历史的独特性:历史更多地强调客观性因素,体现与过去某个事件的某种关系。记忆与历史的交叉点体现为“过去”以及对“过去”的表征。历史偏重的是知识层面;记忆偏重的是体验层面。 所以,当我们对历史的追问抵达记忆这一原点的时候,就抵达了历史主体及其体验。记忆策略超越知识策略也必须从体验构造的角度才能够有效地理解。如果说,历史研究是通过历史事实来获得某些知识,而这些知识的目的是指向历史认同,续接某种历史记忆,那么,仅仅将历史事实加以数字化只是这一过程的基础步骤。而认同的建构、记忆的重塑需要参与交互技术的引入,现有的扫描技术、复制技术已经无法胜任这一任务,虚拟现实技术和增强现实技术能够为这一任务开辟出新的可能性。这些数字体验技术本身就强调交互与参与。当历史学家、工程师通过庞大的历史数据库借助上述技术实现出某种历史场域,这些场域呼唤人们参与进入,从而这种体验的塑造就成为了可能。 如果说历史研究是让我们获得某些理论,从而能够更好地解释某些历史事实,避免历史事实的重演,这仅仅是知识论意义上的历史观念。我们更愿意从体验论的角度来切入历史研究中。这样做首先得益于狄尔泰。在他看来,理解、再现和投射是人们接近精神世界的主要方式。但是三种途径的功能有着完全的不同。就理解而言,打开了日常生活所缺乏的可能性的视域。比如他谈到宗教体验就是如此。“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具有宗教经历的可能性就受到限制。可是,当我研究了路德的信件和著作、他同时代人的意见、宗教会议的法令以及他自己制定的正式法令时,我就经历了一个具有惊天动地力量的、真是生死攸关的宗教过程,所以它是今天任何人都完全经历不到的过程。但是,我却能够再现这一过程。”(18)而再现的功能是让我们接近精神世界。“小说家或史学家,依照历史进程所做的描述,在我们心里唤起一个再现过程。”投射即投射到某一作品或物上。这些都属于理解,且都源出于体验本身。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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