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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祖望与《明史》关系探论(5)


        全氏的考证鲁王死于康熙元年十一月是正确的,但主葬地在台湾是不对的,是鲁王后人寄托哀思而造之假墓。另外,顾城《南明史》第三十一章之第五节《鲁监国病死与张煌言就义》详细论述了郑成功卒于康熙元年五月,一心以恢复明朝为己任的张煌言等官绅志士提出由鲁王建国继统,并引用了张煌言在康熙元年七月《上鲁监国启》以及八月张煌言得知郑成功在台湾去世后又连上两启,力主鲁王继承皇帝。但朱以海未能担当大任,“朱以海当时正值中午,但身体状况却不佳,长期患有哮喘病,这年十一月十三日‘中痰’去世,享年四十五岁。”①顾城主鲁王死于康熙元年十一月十三日,“中痰”而死,与全氏观点相同。
    全氏于《鲒埼亭集外编》卷30《题马士英传》中认为“呜呼!以锡所为,不欲挂名于《士英传》中明矣,然《明史》不宜失之,是则‘犁牛有子’之说也。”认为《明史·马士英传》不宜挂名其子马锡,但又说明马士英虽不善,却无损于其子马锡之贤明。
    全氏在《鲒埼亭集外编》卷30《跋始宁倪尚书墓铭后》中认为,南明福王给倪元璐的谥号为“文正”,清初谥号为“文贞”,意思大体相同,但不能混淆为一,指出《明史·倪元璐传》将倪元璐谥号并为“文正”,实有误。
    全氏在《鲒埼亭集外编》卷30《读〈明史·张春传〉》中,考证《明史·张春传》记载与《清太宗实录》记载不合,张春没有《实录》所记大义凛然,《实录》记载清太宗欲让张春给明崇祯皇帝上书,劝令议和,张春言:“此事必不可言,我系被执,又非所宜言。”清太宗不再勉强而罢。检《明史》卷291《忠义传》记载:“……初,襄等败书闻,以春守志不屈,遥迁右副都御史,恤其家。春妻翟闻之,恸哭,六日不食,自缢死。当春未死时,我大清有议和意,春为言之于朝,朝中哗然诋春,诚意伯刘孔昭遂劾春,降敌不忠,乞削其所授宪职,朝议虽不从,而有司系其二子死于狱。”全祖望对此提出其三条辩证的观点:第一、张春如奉太宗之命以劝和,《实录》为何避讳其事而将之抹杀,不可信者一也。第二、当时俘囚诸人如德王尝、镇守太监上书于明以劝和,《实录》皆备载其文,何独于张春之疏而讳之、抹杀之?不可信者二也。第三、《实录》所据为当时之档案,不至于错误,当属《明史》之错误,不应凭空捏造张春奉命上书劝崇祯帝议和,或当时之人冒张春之名上书,被孔昭所核,而异国辽远,未能核实史事之诬。何《传》未记载此事,应当以《实录》所记为定论。检王芳《张春之死——〈明史·张春传〉补遗》一文认为:“张春之死与明朝和后金议和之事有直接联系;而且在张春对生与死的几次不同选择中,体现了为人的高贵品格。”②
    全氏在《鲒埼亭集》卷35《知广西府杨公(杨美璜)传纠缪》一文中,依据(明)陈槐著《闻见漫录》的记载:正德乙卯一日夜晚,杨美璜时任为南京迁中军都督府经历,江彬宣传从中军都督府取京城门钥匙,不知其何所为也,江彬当时气焰嚣张,飞扬跋扈,诸臣甚为惊恐,杨美璜以祖宗定制不许夜启为理由,拒绝交出京城门钥匙。为此江彬盛怒,派人危言恐吓,而杨美璜“拒之益厉”,遂不得不停止,至早上,江彬因“诈传旨,逮之下狱。”南枢乔宇为此责备杨美璜,杨美璜抗词不屈,因而指出《献征录》和《明史》《嘉靖府志》诸书记载之谬误,他说:
    吾读焦澹园(焦竑)《献征录》极言孟尚书之守正,上游牛首山,夜抵聚宝门,尚书坚闭不纳,上遂宿报恩寺中,以此事观之,则皆妄言也。《明史》则言江彬即索门钥于宇,而宇力拒之,殆即移公之事以属之宇……诸重臣之所不能而小臣之能之,乃掠小臣之名以归之重臣,可为太息者矣……《明史》不载公事,《嘉靖府志》谓公不附彬谋逆,被系,彬诛,始释,则又属妄言,子所本者为半湖陈公《日录》,③陈公时以献俘,随张永在南中,又同入都,及见此事。爰采之以补史,并正诸家之谬。全氏考订史事时,广泛参考资料,慎重取舍,体现全氏严谨的治史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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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顾城著《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第1086-1087页。
    ②王芳《张春之死—〈明史·张春传〉补遗》,《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1995年第2期。
    ③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12著录陈槐《闻见漫录》2卷,四库全书本。1935年,张寿镛校刻《闻见漫录》2卷,《四明丛书》本。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