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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祖望与《明史》关系探论(8)


    四、广泛搜集资料,撰《明史》未入传人物的墓志传状
    考清朝官修《明史》过程中,(旧题)万斯同《明史稿》、王鸿绪《明史稿》以及《明史》在入传人物的数量、传记分合及目录调整上变化比较大。对于明清易代之际的抗清义士,清官修《明史》记载甚为疏略或避而不谈。处于康雍乾时期的全祖望,惟恐因《明史》未入传,而导致抗清义士的生平事迹散落遗失,他于是主动搜集乡贤资料,为《明史》未入传人物撰写墓志传状,以存史实。《鲒埼亭集内编》、《鲒埼亭集外编》中大量的墓志传状,有的是受他人之托而写,有的是自己敬重的人物而为其保留史事,这充分体现了全祖望对明清之际忠义人物的敬重,极力表彰他们的忠义思想。由于清官修《明史》将明灭亡时间断限于崇祯十七年(1644),所以明清之际的抗清斗争,在明史研究过程中属于南明史研究的范畴,而全祖望撰写的大量抗清义士墓志传状,不仅补充了《明史》记载的阙漏,而且为研究南明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其文献价值学术价值应该给予充分地肯定。
    全氏在《鲒埼亭集》卷6《明直隶宁国知府玉尘钱公神道表》中说:“……《明史》不为公立传,百年以来知之者鲜矣。公初寓居禾中,故殡于硖石之审山,查职方继佐尝为之铭。及归葬皋前之青山,墓上之文未具,三从孙中盛来乞予言,予乃节略前后疏为文,以勒诸墓。予读《宋史》,最嫌所载奏疏之冗,令人生愤,不欲踵之。而公之诸疏,似又不可没也,乃破戒录之。”①考钱公为钱敬宗,全祖望接受三从孙中盛之请,补撰《明直隶宁国知府玉尘钱公神道表》。全祖望在撰写墓志铭时,也参考《明史》之记载,并广范搜集资料以补《明史》记载之不足。如,他在《明太傅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华亭张公(肯堂)神道碑名》中说:“予乃博考唐鲁二王野乘,参之《明史》,折衷于茂滋所述,论定其异同,以为公碑。”
    全氏在《鲒埼亭集外编》卷9《前侍郎达州李公研斋行状》为全祖望为李长祥立传,原因在于“……《明史》既不为立传,而世亦莫知其本末,苕人温睿临虽尝为立传,然寥寥不详。予家浙东,乃侍郎从亡地,先太常公一门皆尝共事,故颇悉之。及钞斯集(《天问阁集》)益得以旧所闻互相考见,乃为之状。使异日补注《明史》者有所征焉。”
        全氏作为浙东学派承上启下的重要学人,广泛搜集资料,纠正《明史》记载之谬误,补充《明史》记载之缺略,补撰《明史》未入传人物的墓志传状,在清代学人中,遂先对《明史》进行深入检讨,为后人研究《明史》和南明史提供了丰富而有价值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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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杨校作“敬宗”,杨注:考明太学进士题名碑:“天启二年壬戌科赐进士出身,第二甲三十八名钱敬宗,鄞县民藉。”关于全祖望的研究,还可参考鄞州区政协文史委编《越魂史笔—全祖望诞辰三百周年纪念文集》,宁波出版社,2005 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编《全祖望与浙东学术文化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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