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锴:论方志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7)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8:11:15 《浙江学刊》(杭州)2014年 韩锴 参加讨论
七、体裁得当 “方志的体裁,主要有志体、述体、记体、传体、图体、表体、录体以及序体、凡例和索引等。”⑥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认为,利用志体编写成史学著作,以“三礼”为最早,“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⑦史书中的志体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专门记载相关的国家典章制度。司马迁《史记》开创了纪传体史书中专载历代典章制度的属于志体范畴的“八书”。“八书”就是把当时司马迁认为最值得告诉后人的各种典章制度横排为八个门类分别加以记载。东汉班固在依司马迁纪传体并进而创出断代为书的纪传体断代史过程中改属于志体的“书”为“志”。所以志体就广义而言即志书体,它以志为主体,并综合运用上述记、述、传、图、表和录等各种体裁而编纂成书的地方志书的特有体裁,就狭义言即志体,专指用以构建地方志各专业分志或称各类分志的框架条目的体裁。 志书的述体导源于旧志门类的无题小序或引言。宋代志书已出现以阐发义例为主要内容的编前小序。1935年黄炎培编纂《川沙县志》改为概述。概字的含义是抓住本质,保留精华,大事不丢,要事不漏。述即把事情述说清楚。所以它重在把握全局,抓住本质,以概括反映整体,以本质代表全部。 记体是用于记载一个行政区域的大事、要事的体裁。记体以编年为主,明清以降,也有“编年”与“记事本末”并行的,还有以编年为主兼顾记事本末的。另外,记体也用于专记之写作,它是纪事本末体的叙事方法。记体的写作特征是忠实于史事,无私于内心,力求记出发展脉络,勾出变化线索。 传体是用来记载已故典型人物生平事迹的体裁。图体是形象直观地反映志书所规定内容的一种重要体裁。表体和录体都是能简明表达志书内容的体裁。除以上七种之外,志书还用序体、凡例和索引等体裁来编纂志书。 以上所有体裁均有其特有的功能,且各种体裁如果细究起来都各有其强项或弱项,也都有他特别适应的场合。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也应该说他们还各有自己的特点,如述体就特别需要作者的高度概括的归类思维和高度凝炼的文字功底。而志体的重点是把握总体,掌握线索,并在选择史实中做到明其主次,在安排结构中做到详略适宜。所以写好志书要灵活掌握以上各体裁的功能和作用,把握各种体裁的特点,如此才能有助于编纂成精品佳志。因此体裁得当也是方志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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