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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时远:建立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意义重大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郝时远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专访。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杨崇海 摄

核心观点:
    1.中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海峡两岸人民的主流共识。
    2.一些观众面对历史图片中大批国人被极少数日本兵押往屠杀地的场景,大多会产生义愤的屈辱,激发的往往是对蒙难同胞“逆来顺受”的羞耻感和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
    3.“勿忘国耻”的悲情式爱国主义教育,就容易产生一种倾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切齿痛恨,甚至延伸到当代的“抗日激情”之中。如中日足球赛中球迷高唱“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以及抵制日货甚至伤害使用日货的国人等行为,都充满了对“小日本”的痛恨之情。
    4..建立雄伟、庄严的纪念碑,形成一个体现中华民族伟大胜利、凝聚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的国家象征物,以昭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
    

    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近代中华民族举国动员抵抗和战胜帝国主义的一次伟大的胜利。我们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些为此而献身、牺牲的英烈和同胞永远值得我们纪念,同时我们也必须意识到,这是中华民族百年抗御外侮最辉煌的一次胜利。
    百年后的今天,中华民族应该怎样纪念这一历史事件?除了“勿忘国耻”的悲情外,我们必须立足于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伟大胜利的立场,以“振我国威”的豪情来赞颂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胜利,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历史业绩和精神力量。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郝时远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都需要我们把这次伟大、辉煌、卓绝的胜利作为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加以弘扬。”
    他认为,建立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就是凝聚、升华这一民族精神的最有效的方式。
    我国没有体现战胜国意志的抗日胜利纪念设施
    
郝时远指出,中华民族近代百年遭逢的苦难和外侮,莫过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中华民族近代百年奋起的抗争和胜利,莫过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因此,对抗日战争中的蒙难者、英雄人物、烈士,中华民族应举国不忘。但是,纪念中华民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伟大功绩,却尚未成为战胜国向世人、后代展示的历史丰碑。
    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含台湾)与抗日战争相关的纪念设施,纪念碑、纪念馆、纪念塔、纪念亭、纪念陵墓等达300多处,遍布除了甘肃、新疆、澳门三地之外的所有省区,可见抗日战争的全国性、全民性、中华民族性。这些纪念设施,大都体现了人物、事件等内容,地方性纪念的特点突出。属于国家级别的一是在北京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一是在南京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但是,作为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为正义战胜邪恶做出巨大牺牲和巨大贡献的战胜国,我国尚没有体现战胜国意志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设施。”郝时远告诉记者。
    目前,在全国300多个抗日战争纪念设施中,大都是以纪念死难烈士为主的设事,而冠之以“胜利”的纪念设施只有天津蓟县、云南龙陵县与昆明、湖南湘潭茶恩寺镇和芷江县、江苏镇江市、广西柳江县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堂),其中冠之以“中国人民”的是芷江县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纪念馆,这是在1947年建立的“国民革命军芷江受降纪念坊”基础上于1985年改建而成的。这类体现抗战胜利的纪念设施还包括武汉的“受降纪念碑”。1947年,国民政府在重庆建立了“抗战胜利记功碑”,1949年重庆解放后由刘伯承题词改为“人民解放纪念碑”。
    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抵御外侮的共同斗争,国共两党的力量都为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存亡做出了巨大努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对此,郝时远指出,1997年,台湾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之际,郝伯村动议建立纪念碑,因蓝绿对立未能确定碑文,1999年在中山堂前建起了一面石墙,镌刻了“抗日战争胜利暨台湾光复纪念碑”。2011年,在马英九推动补充了碑文,其最后一段为“中华民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战胜国之一,成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及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抗战表现出中华民族坚苦卓绝、抵御外侮的伟大精神。谨以此碑对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同胞,永志怀念”。无论国号如何称谓,中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两岸人民的主流共识。
    “勿忘国耻”还需要配以“振我国威”
    

    郝时远认为,目前,我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的活动,基本上是以“勿忘国耻”为核心的悲情式祭奠,虽然其中包含着崇敬先烈的英雄气概和爱国主义精神,展示了中国人民不屈不挠、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过程,但是留给人们更深刻的印象往往是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残暴和大屠杀场景。
    由此产生的悲愤,一方面增强了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类似于犹太人后代对蒙难先人的耻辱感,即“明知横竖是要死为什么不群起反抗”的诘难。事实上,一些观众面对历史图片中大批国人被极少数日本兵押往屠杀地的场景,大多会产生这种义愤的屈辱,激发的往往是对蒙难同胞“逆来顺受”的羞耻感和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仇恨。
    这种“勿忘国耻”的悲情式爱国主义教育,如果没有“振我国威”的胜利式爱国主义教育相辅相成,就容易产生一种倾向: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切齿痛恨,甚至延伸到当代的“抗日激情”之中。如中日足球赛中球迷高唱“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以及抵制日货甚至伤害使用日货的国人等行为,都充满了对“小日本”的痛恨之情。“但是这种民族主义式的痛恨属于一种‘技不如人’的痛恨,没有体现‘大中国’作为战胜国的光荣和自信。”郝时远说。
    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教育,需要通过“勿忘国耻”历史屈辱来激发民众图自强、谋自立的信念;也需要通过“振我国威”的历史光荣来激发民众立自尊、树自信的精神。当代中国民间的民族主义,是具有“悲情”和“优越”两个立足点的社会心理意识。所谓“悲情”,主要基于文明古国遭逢近代百年屈辱的经历,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任人宰割的伤痛对民族自尊影响;所谓“优越”,主要基于中国历史文化深厚、改革开放成就举世瞩目、国际地位上升而产生的大国崛起心态。前者以“勿忘国耻”而影响广泛、具体,后者则缺乏“振我国威”的支撑而显得空洞、盲目。
    郝时远表示,在中国近代百年抵御外侮的斗争中,以八年抗战的胜利最为辉煌。这是中国作为具有世界意义的战胜国最光荣的历史,也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参与最广泛的一场爱国主义战争,从20世纪初年开始使用和解读的“中华民族”概念,也是在抗日战争中由中国共产党做出了科学的论断:“中华民族是代表中国境内各民族之总称”。因此,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国建立现代国家进程中,中华民族取得的第一次重大而辉煌的胜利。我们不能忘却这场战争带给中国人民的伤痛和屈辱,但是我们也必须为中华民族战胜帝国主义、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的伟大胜利而骄傲和赞颂。
    民间舆论、人大代表已多次呼吁,建立国家级的“中华民族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中,纪念战争胜利的设施比比皆是。如前苏联的卫国战争胜利广场和胜利纪念碑,纪念日虽然包括无名烈士墓的祭奠活动,但是随之而来的阅兵、老兵游行等庆祝胜利的场面,不仅为世人所瞩目,而且其振奋民族精神、增强爱国主义信念的主导性很强。但是我国在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之际,基本上还是以祭奠为主、悲情为重,缺乏庆祝胜利的国家氛围和民众激情。
    建立中华民族抗日胜利纪念碑刻不容缓
    
2005年,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的大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东方主战场”;“在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上,从来没有像抗日战争这样,民族觉醒如此深刻,动员程度如此广泛,战斗意志如此顽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是正义的胜利、和平的胜利、人民的胜利!是中华民族永远值得纪念的胜利,也是世界各国人民永远值得纪念的胜利”。这些极具感召力的话语,是爱国主义的体现,需要以胜利纪念碑这类设施作为象征和载体,从而完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
    郝时远认为,目前,北京的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内容比较综合。南京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突出了大屠杀的主题。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座以“中华民族”为主题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碑,地点可设在北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或南京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范围内,或也可专辟一个场地(广场)。碑前应有反映抗日战争胜利的组雕,碑后有纪念抗日战争牺牲将士的无名烈士墓,形成一个体现中华民族伟大胜利、凝聚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的国家象征物,以昭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伟业。他认为,这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郝时远(右)接受中国社会科学网专访。中国社会科学网记者 杨崇海 摄
    

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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