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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寅恪申请奖励金逸事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是民国时期资助自然科学研究事业的非政府组织,简称“中基会”,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美国政府退回中国之庚子赔款。1928年中基会改组之后,设立科学研究补助金和奖励金。凡从事科学研究者,无论研究者身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皆可申请。经中基会审定后,正在研究者予以补助,研究取得成就者予以奖励。其奖励金按章程每年评选三名,每名奖金二千元。其时,中国科学起步未久,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再加上中基会审定甚严,此奖在设立十多年的时间里,得奖者仅有八人。
    1936年中基会修改章程,自下一年度起,扩大其资助领域,社会科学也被囊入其中。是年,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在傅斯年的促使之下,申请了该项科学奖励金。在申请之初陈寅恪还颇为犹豫,1936年11月致函傅斯年有云:“弟好利而不好名,此公所夙知者也,但中美(华)文化教育基金重在提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在其创始之年未必给奖,以此不能不踌躇也。”陈寅恪时任清华大学教授,兼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史学组主任,傅斯年是该所所长。他们相识于20世纪20年代初,其时同在德国留学,其后彼此还结成姻亲。当傅斯年回国后组建史语所时,陈寅恪已任教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被其破例邀请来所兼职。傅斯年不止一次对人说,陈寅恪是三百年来第一人,能罗致所中,是其相当得意之事。
    陈寅恪与傅斯年之间,无论公谊,还是私情,都相当密切,所以陈寅恪有“好利不好名”这样直截了当的话。其时,陈寅恪在学界已有较高的声望,只是学术成就未能给他带来丰厚的报酬,常受贫困之苦;傅斯年素有行政才干,对如陈寅恪这样的大家,自是关爱有加,如遇窘境,总是不遗余力,设法解决。保存下来的书信,即可说明。当中基会修改其补助奖励章程,即鼓励陈寅恪申请,并亲自起草《推荐陈寅恪先生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本年科学奖金(历史科)候补人说明书》,并邀胡适、陈岱孙共同署名推荐。
    《说明书》凡五点:一、研究人学术上之资格及经历,二、研究之材料及方法,三、贡献之要点,四、学术界之批评,五、推荐人之意见。这份文件甚为重要,从中可见傅斯年之于陈寅恪何等推崇,而这篇文字在傅斯年的文集中未曾收入,属于逸文,弥足珍贵。限于篇幅,此仅录其第三、第五两点,以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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