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文记类》纸背的《到任须知》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3:11:59 中国社会科学报 马春香 参加讨论
须知册是古代吏员编制的便查手册,亦称须知,其内容为长官职权范围内的基本情况。须知册出现于宋代,后为明清所继承。新官莅任后,首要工作便是浏览《须知册》《赋役全书》等,以了解风土人情,为施政做好准备。由此可知,须知册是古代官员管理制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目前传世的须知册大多为清代遗存,宋代的须知册原件今已无存,明代须知册的传世原件也极为罕见。笔者在查阅明代公文纸本古籍时发现,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公文纸抄本《明文记类》纸背文献当为明代实际应用的须知册原件。 其纸背文献当为《到任须知》 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公文纸抄本只有两种,《明文记类》即其中之一(另一本为《观象玩占》)。该书为黑格公文纸抄本,两册,不分卷,辑录明代方孝孺、祝允明等18人的47篇文章。根据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网站公布的该书图版,第1册除封面和封底外,包括目录和正文两部分,目录3页,背面均无文字,正文共46页,除首页外,背面均有文字;第2册共48页,背面均有文字。《明文记类》正面字迹工整清晰,纸背文字依稀可见,但由于每页正面的文字基本布满整个版面,故而在版面中间所能透视的纸背文字中,个别文字无法清晰识别。 通过能够识别的文字可见,其纸背文献所载内容主要包括:田粮、粮储、人口、各色课钞、仓库、窑冶、鱼湖、盐场、境内起灭词讼之人犯法官吏和民人、儒者、为官者、公用什物、照刷勘合、警迹人等项。而由《授职到任须知》可知,明代须知册编订内容主要包括31种,具体为:祀神、恤孤、狱囚、田粮、制书榜文、吏典、吏典不许那(挪)移、承行事务、印信衙门、仓库、所属仓场库务、系官头匹、会计粮储、各色课程、鱼湖、金银场、窑冶、盐场、公廨、系官房屋、书生员数、耆宿、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官户、境内儒者、起灭词讼、好闲不务生理、祗禁弓兵、犯法官吏、犯法民户、警迹人。两相对照可见,燕京图书馆所藏《明文记类》纸背内容与《授职到任须知》基本相符,前者仅多出了人口、照刷勘合等内容。由此可以确定,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公文纸本《明文记类》纸背文献的性质当为明代的《到任须知》。 该纸背文献由南京都察院编订 在确定《明文记类》纸背文献的性质为《到任须知》后,我们可以根据文献内容进一步考订该须知的编订年代和编纂机构。纸背文献中出现的时间最早为嘉靖七年(1528),最晚为嘉靖二十五年。据此可知,该到任须知应编订于嘉靖二十五年或之后。 至于其编纂机构,则可根据文献涉及的地域大体推断。文献中出现的地域较广,主要有宁波府、湖州府、建昌府、嘉兴府、杭州府、袁州府、大同府、宣府、隆庆州等地。其中,大同府、宣府、隆庆州主要为马草起运地,即将某处马草起运到此三处,故此可以将其排除在文书编纂机构所属地域之外。其余几府则分属浙江、江西两地。须知册主要是为新任长官了解其职掌范围而做,故其涵盖范畴应均属于长官管辖范围之内。该须知册含有浙江、江西两地内容,则此编撰机构的管辖范围也应包括此两地。 结合明代的机构设置,我们可大体推断,此纸背文献可能是明代南京都察院编订的须知册。明代废元代行省,设立使司,以府、州、县分属之,文献中出现的文书内容分属浙江使司和江西使司,而南京都察院机构设置如下: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司务厅司务、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十三道监察御史、司狱司司狱等。其中,十三道监察御史即含浙江、江西两地,即其监管范围包含此两地。据此,该纸背文献当为嘉靖二十五年或之后南京都察院编订的《到任须知》。 为明史研究提供宝贵材料 该《到任须知》的发现,为研究明代相关问题提供了较为宝贵的史料。大体而言,其史料价值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首先,提供了明代《到任须知》的具体实例。目前,学界研究明代《到任须知》时,所用材料基本源自《大明会典》所载《授职到任须知》,但此《授职到任须知》是一个书式,仅列有应填写的项目名称及填写规则,并无具体数据。这批纸背文献则列有具体数据,是明代《到任须知》在实际运用中的具体实例,可为研究明代相关制度提供宝贵资料。 其次,对明代经济史、法律史等相关研究也具有一定史料价值。这批纸背文献记载了杭州府、宁波府等10余个府县的人口、田地、赋税、官员、罪囚、儒生等内容,而且都是当地基层官府的第一手资料,最能反映当时当地的社会状况。利用其中有关田地、赋税的内容,可以对当时的经济史相关问题展开探讨;而其中关于“境内起灭词讼之人犯法官吏和民人”的记载,则为研究明代法律史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料。 再次,此须知册的发现也有助于增进对明代官员管理制度的认识。《大明会典》卷13《朝觐考察》载:“(洪武)二十六年定,各布政司、按察司、盐运司、府、州、县及土官衙门流官等衙门官一员,带首领官事各一员名,理问所官一员。照依《到任须知》,依式对款,攒造文册,及将原领敕谕,诸司职掌内事迹文簿,具本亲齐奏缴,以凭考核。”其中提到使用《到任须知》的机构并不包含都察院,而此《到任须知》则由南京都察院编纂,故而可以填补史籍记载的缺失,增进对都察院行政管理制度的认知。另外,这批纸背文献还记载了有关官员迁任的大量内容,可以为研究明代官员调任制度提供一定帮助。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语言文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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