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外交探源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1:11:45 中国社会科学网 杨闯 参加讨论
内容简介:本文主要阐述古代东方国家的外交原则与惯例;欧洲国家从古希腊开始的外交发展及外交制度的建立;东西方方国家外交的区别;东方外交制度被动接受西方外交制度的原因。 关键词:东西方、外交、外交制度 作者简介:杨闯,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 一、古代东方国家的外交 有5000文明历史的中国在世界历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外交领域也不例外。在5000多年的中国文明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特点的外交。夏、商、周上古时期都是早期的奴隶制国家,政治上“形成以王为首、分封诸侯的贵族政体”,并“根据宗教祭祀礼仪演化出‘礼’,作为制度、思想、行为的规范”,“逐步发展成为一套以维护宗法等级制度为核心的礼制”。 东周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更是举世公认的外交大舞台,形成具有东方特色外交礼仪,体现中国的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价值观。春秋战国时代已经有外交使节,按其出使使命,分为会盟之专使,聘问通好之使,通命示整之使,庆贺吊丧之使,都是由国王任命,代表国王出使,处理邦交关系。会盟专使是缔结重要军事、政治协定而受命于国王的使臣。聘问通好之使,即古代诸侯之间或诸侯与天子之间为表达问候、友好的使节。通命示整之使,即战争期间受命绝交、通牒、宣战的使臣。庆贺吊唁之使为代表国王对别国国王婚丧嫁娶分别表示祝贺、哀悼之使节。 春秋战国时外交官已有相、使、介的等级划分。相,不仅主管内政,也执掌外交事务。使,即为临时受命代表国王处理与别国事务的官员。介在使之下,为传达国王旨意的人。介以下称从者。 东方各国和各民族政权之间都有频繁的外交活动和相互往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也同周边国家和亚洲国家以至欧洲、非洲国家建立通商贸易关系。由于中国的农业经济、手工业生产和文化发展曾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并且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从奴隶制发展到封建社会制度的国家,封建制度持续近2000多年的时间,中国的经济与文化对周边国家都产生重大影响力,逐渐形成以中国为核心的华夷体制。 汉民族自古以来历代相承的是“天下观”、家国紧密相连的正统观念。在2000多年的历史时空,中国作为统一的封建国家的时间长,分裂的时间短,加上中国“和合文化”和大一统文化的影响,因而形成了“天朝大国”观念。由于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周边国家向心力增强,到明代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区域性国际关系体系,对亚洲和其他国家产生过重要影响。由于中国“和合文化”和大一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封建王朝历代相承是“天下观”、形成“家国”,“没有国就没有家”的文化,加之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周边国家向心力增强,到明代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的区域性国际关系体系。中国成为号称“天下”的东亚国际关系体系的核心力量,周围国家受其册封,形成“诸番入贡,华夷一统”的体系。 古代印度,境内小邦林立,且波斯人、腓尼基人、犹太人多次入侵,因此不仅印度境内各邦存在外交关系,也与周围国家外交往来,形成印度的外交规则和对外交官的素质要求。古印度强国孔雀王朝的统治者月护,曾同亚历山大大帝国[1]的后继人之一的塞琉古达成有利于自己的条约。公元前3世纪,孔雀王朝的统治者与希腊化时代的城邦国家保持外交关系。[2]在月护的孙子无忧王统治时,印度的使节不仅访问过塞琉古建立的塞琉西王国,甚至到过马其顿帝国。公元1世纪和2世纪,印度贵霜帝国的使者到过罗马帝国。公元100年左右,印度的使者到过图拉真(公元98年至117年)统治的罗马帝国。[3] 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是“古印度有关政治、国际法、商业、军事的各项决定的汇编。”[4]《摩奴法典》提出,解决各国之间的争端,外交途径应占据首位,武力应退居第二位。“要努力通过谈判、收买、离间来瓦解敌人;可并用或分用这些方法;不必诉诸战斗。”[5]外交的全盘策略就是“要使友邦、中立国和敌人都不能取得对自己的优势”。[6]《摩奴法典》还规定,外交的艺术就在于防止战争和巩固和平,而战争与和平皆取决于使节。因为只有他们能与敌对国家缓和关系或离间同盟者。国王的使节应和蔼、廉洁、机敏、强记、熟知天时地利,威仪堂堂,大胆且雄辩,为大家所推重。驻外使节要向国王报告外国统治者的意图与动向。为了本国的安全,应竭力研究驻在国国王的意图,用收买大臣、利用人民的不满情绪和煽动叛乱的方法,危害驻在国的政权。国王通过自己的使节充分获悉别国君主的计划和企图,并采取最佳的防御措施,使其不能危害自己。 《摩奴法典》实际提出了外交要以和平方式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外交官研究驻在国国情的任务。为适应外交的需要,古代印度对外交官的素质要求极为严格。他们应是出身显赫、精通法律、德高望重、仪表堂堂、善于察言观色、有魄力、善辞令、忠于职守、为人正直、老练圆滑、有良好记忆力、善于随机应变的人。 作为古代文明古国的埃及,与周边国家的外交往来同样频繁。古代埃及在很早就同邻国发展外交关系。在公元前2345—前2181年的第六王朝时期,埃及曾多次派自己的使者出使红海对岸的彭特国家,就建立相互关系进行谈判。在埃及法老的宫廷中出现职业的外交官急使。 在公元前2133—前1786年古埃及与亚洲的邻国也往来频繁。喜克索斯王国与底比斯的关系一度紧张,为此曾经进行外交谈判。喜克索斯王国向底比斯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就要发动战争。公元前1570年,喜克索斯人被逐出埃及之后,埃及第十八王朝的历代统治者就同古代东方各国建立互派外交代表团的关系。1887—1888年在尼罗河东岸的阿玛尔纳考古发现,古埃及第十九王朝法老拉姆西斯二世与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于公元前1296年签订了军事同盟条约。在这之前的公元前1312年,双方还在为争夺叙利亚打仗。这时,双方因担心亚述崛起并威胁两国安全,故而结成同盟。在条约序言部分,总结两国关系,自古以来从不互相为敌。直到哈图西里的兄弟执政时,赫梯与埃及作战,两国关系趋于恶化。两国自签订此条约起,永树和平、友好和兄弟的关系。在条约的正文中,双方承担互不侵犯、互相援助的义务,并相互引渡政治逃犯。条约的最后是对神盟誓,以表信守条约。 从这个考古发现的条约中,可以证明,在远古时期的东方国家,外交是以最高统治者名义进行的,应该是最早的首脑外交。 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1900年,在西亚地区有苏美尔人建立的十几个城邦国家,到公元前1900被巴比伦人征服。古巴比伦王国于公元前1894年至公元前1595年,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两河流域建立,持续300年。古巴比伦城就建在两河流域相连的地方(今伊拉克境内)。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汉漠拉比(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年在位)采取远交近攻的政策,对外扩张,完成了对两河流域南部的统一,建立起从波斯湾到地中海沿岸的奴隶制国家。1901年由法国人让·樊高·施伊尔在伊朗境内的苏撒考古,发现了汉漠拉比国王制定的《汉漠拉比法典》。这是刻在一根高达2.25米、上部周长1.65米、底部周长1.9米的黑色玄武岩的石柱上,被称为“石柱法”,与中国商周时期铸造的青铜器具有相同的性质。在石柱上刻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信条。《汉漠拉比法典》对后世立法,以及对亚述人、赫梯人、犹太人、希腊人和罗马人均有重大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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