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学部主席团秘书长、学部委员、研究员
“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都彰显了速度的势能,但是发展速度必须建立在发展质量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不能是数字化发展的人均,而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水平。实现这样的发展,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面对着一系列突出问题,至少在环境、人文、城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扶持和支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基本政策 中国确认少数民族的身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了少数民族在社会政治领域享有的平等地位和自治权利问题。但是,平等不仅仅是政治权利的平等,还包括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可以说,只有实现了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等地位,才能保障政治权利的真正平等。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各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差距,少数民族一方面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地位,另一方面却不能充分享有社会赋予的权益,产生了“事实上不平等”的现象。只有不断缩小、最终消除各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面存在的差距,才能实现事实上的、真实的平等。因此,扶持和支援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的基本政策,而这些政策的效益也是随着国家能力的不断增强才逐步实现的。 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世界范围仍属于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国,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长期处于摆脱贫困、迈向温饱的阶段。在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度建设社会主义是极其艰巨的任务,探索一条成功之路所面临的困难、经历的曲折、遭受的挫折、付出的代价都难以预期。但是,这都没有动摇中国共产党坚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并最终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阶段。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变革。经过20年以东部沿海地区为先导的经济发展,中国的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综合国力大幅度提高。同时,这种非均衡的区域经济发展也进一步扩大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 世纪之交,中国进入了一个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扶持农村、东部支援西部全面协调发展、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新阶段。1999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展开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图景。这意味着,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开始了重大的战略转移,即由东部率先发展转向以西部为重心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就是2000年全面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 西部大开发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国家目标的社会整体建设行为,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通过西部大开发推进中国民族问题的健康解决 中国的西部地区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也就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滞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内陆、边疆地区。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12个省、市、自治区,国土面积达68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面积的71.5%。因此,作为经济地理意义上的西部地区,人口虽然只占全国总人口的27.9%(《中国统计年鉴》(2010)),但是这一区域内的少数民族人口则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5%左右。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纳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12个省区,绝大部分都属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同时,分布在中国东北、中南、西南、华北等内地的州、县级民族自治地方,由于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方面具有的西部特征,也享有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在区域、人口和经济类型等方面涵盖了中国所有民族自治地方,其中的少数民族人口为8666万(《中国统计年鉴》(2010))。这一事实表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但是,就一个国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言,仍面临着幅员广阔的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面对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进步的社会建设任务。所以,西部大开发战略不仅是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最艰巨的发展任务,也是中国为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最繁重的任务。西部大开发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而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国家目标的社会整体建设,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通过西部大开发推进中国民族问题的健康解决,将加快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现阶段中国民族事务的核心内容。 无论世界如何评价度过新世纪第一个10年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生产力水平不发达,仍旧是中国具有全局性特征的问题。中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还不能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这是中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必须冷静面对的社会基本矛盾。这一基本矛盾就是中国现阶段和未来相当长时期的社会总问题。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组成部分,只有在解决社会总问题的进程中才能逐步解决。中国面对的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都是在这一基本矛盾、社会总问题作用下产生或与此相关的,民族问题也不例外。因此,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主题,就是少数民族及其聚居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决定了中国民族事务的工作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践这一工作主题,核心内容是“共同”,关键是“团结奋斗”,目的是“繁荣发展”。“共同”,既是各民族平等的内涵,也是各民族团结、互助、和谐的基本特征。在现阶段,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形成的“共同”机制,就是国家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东部发达地区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的支援,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和自治地方各民族人民的自力更生,这是一个三位一体、缺一不可的“共同”机制,是加快西部地区、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跨越式发展的保证。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下,经过10年的共同团结奋斗,西部地区在共同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西部地区12省区的GDP总和,由2000年的1.6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6.6万亿元,年均增长近12%,超过全国同期经济增长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4624元增加到1.8万元。这种高速度的增长,是在国家大力扶持、东部持续支持下实现的,其目的就是加快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在内的西部地区生产力的发展,加快这些地区财政自给能力的提升。 根据相关统计,2000年至2008年,国家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从1089亿元增加到7933亿元,年均增长28.2%,转移支付累计达3.03万亿元,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的43.6%。在不断增强西部各省区财政能力的同时,国家在改善西部地区交通、水利、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方面,实施了102项重点建设工程,投资总规模1.7万亿元,如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一批重点工程都已经发挥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的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国家也给予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如医疗卫生的投入由1.5亿元增加到242.3亿元,增长161倍。同期,东部地区通过资金、技术、人力等对西部地区进行的对口支援,也形成了制度化的运作,东部发达的省、市与西部的省、自治区结成了固定的经济援助关系,如北京与内蒙古、上海与新疆、广东与广西等等,对西藏自治区则形成了全国支援西藏的机制。这些措施对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体现了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发展、共享成就的根本要求。但是,历史形成的并在现实中扩大的发展差距,绝非短时期可以消除和缩小的。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惊人的速度。快发展、跨越式发展都彰显了速度的势能,但是发展速度必须建立在发展质量的基础之上 在区域经济发展中,主要由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财政金融、发展环境、政府作用、统筹协调能力构成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是一种重要的评估指标。根据《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对中国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四大区域的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估,2008年东部地区评估分值为31.01分,中部地区为19.99分,东北地区为22.17分,西部地区为15.62分,西部地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依然位居末端,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几近一半。从对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的同类评估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除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外,新疆、宁夏、广西、云南、青海、贵州、甘肃、西藏都处于西部12省区的末端。 可见,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来,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规模效益都取得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成就,但是这些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依然很低。尤其是5个自治区和少数民族聚居程度高的四川、云南、贵州、青海、甘肃5省,在经济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都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依然显著。 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滞后性,既有历史和自然地理的因素,也有经济生产方式、社会文化传统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原因。区域经济发展的滞后性,也必然反映出人民生活水平的差距。例如,据201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9年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16元,分别低于东部3340元、东北1641元、中部977元,与全国平均水平5153元的差距也仍旧显著。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4万元,虽然与中部、东北地区差别不大,但是低于东部6740元,与全国平均水平1.7万元的差距也很可观。同样,经济社会发展的滞后性,也必然反映在这些地区的其他社会事业之中。例如,从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奖牌榜的排名中,也可以看到与上表基本相似的序列:四川省居第1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21位,内蒙古自治区第22位,贵州省第23位,云南省第24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26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29位,甘肃省第30位,宁夏第31位,青海第32位,西藏自治区第33位。可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绝非易事。 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动下,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惊人的速度。从2002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创造了经济增长的奇迹,被经济学界誉为“内蒙古现象”,这种平均每年两位数、最高年份达26%的GDP增长,使内蒙古自治区在2010年突破了地区GDP总量的万亿大关,跻身于全国前列,人均GDP也接近7000美元,超过了山东、福建等东部沿海地区。这的确是令人振奋的。但是,发展的速度是否能够代表发展的质量?GDP的增长是否推动了人的发展?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迫切问题。 在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等指标评估,其中以GDP为代表的数字化发展最为通用和流行。随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发展导向、经济成就惠及民生的发展要求,绿色发展、以人为本的发展指标日益受到重视。从2010年开始,《中国经济周刊》推出了各地区“GDP含金量”排名的指标,对数字化发展的高速度提出了挑战。根据该周刊对2010全国各省区“GDP含金量”的测算,上述少数民族聚居省区的排名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贵州第4位、广西第5位、云南第8位、四川第14位、宁夏第20位、甘肃第22位、青海第28位、新疆第29位、西藏第30位、内蒙古第31位。这种以地区人均GDP为分母、人均可支配收入近似值为分子的“GDP含金量”,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GDP(包括人均水平)掩盖下的人的因素。内蒙古“GDP含金量”位居全国之末,使“内蒙古现象”包含了新的特点和内容。这也正是进入十二五开局之年,内蒙古自治区调整增长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切实关注民生的原因。 从上述例证及其比较中可以看出,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都彰显了速度的势能,但是发展速度必须建立在发展质量的基础之上,尤其是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不能是数字化发展的人均,而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水平。实现这样的发展,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面对着一系列突出问题,至少在环境、人文、城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性。
(来源:《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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