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民族学 > 理论政策 >

实事求是: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

王希恩


    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精髓。始终不渝地坚持实事求是,是正确认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
    实事求是,就是一切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不盲从、不跟风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建党初期接受共产国际的指导,信奉列宁的理论,强调民族自决权,将联邦制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国家结构形式,这是很难避免的一个曲折过程。但随着对国情认识的深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民族政策纲领,直至最终放弃了联邦制的主张,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基本制度。实践证明了这种调整的正确,因为联邦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坚持它便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上世纪50年代,我国进行民族识别,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作指导却并没有恪守这一定义的教条,而是结合各民族的客观特征、历史渊源和自我认同,从而综合做出分析和判断。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解放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外各种民族理论纷纷进入中国。不少研究者热心引进并试图将其套用于中国的民族研究和政策实践,然而小则一种概念术语,大则一套理论体系,大都在推广中障碍重重。这些障碍或可理解为是传统势力的阻挠,但其根本原因则在于国情的不同。以英美文化为基底的这些知识体系和实践基础是不适于中国文化传统的。中西方在民族结构、历史传统和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意识形态方面是有很大差别的。所以,我们提倡引进先进文化,首先应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确定它是先进的,对我有用的;其次应有一个中国化的过程,使其成为中国化的知识体系的一部分。否则,这种引进就是没有必要的。不要以为国外的都是先进的。有些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即便在其本国也还是有待验证的或者已被证明是失败的,切不可将这样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拿来混淆视听。中国是一个人口最多的多民族大国,它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实践对世界应该有着最大的示范效应。这个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实践至少现在看来还是成功的,因此大可不必妄自菲薄,动辄从西方寻求新的“药方”。
    实事求是,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
    中国民族众多、分布地域广阔,不但作为一个整体同国外不同,而且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在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之下,在制定民族政策的过程中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族而异。民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进行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总的精神是“慎重稳进”,但在改革进度、时间和内容上却并不一样。其中一部分地区与汉族地区基本同步,随着当地解放,民主改革也便随即进行。另一部分则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而西藏则由于三大领主的阻挠晚至1959年才开始进行。在接近汉族地区的农区,民主改革的内容也是通过剥夺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来完成的。而在牧区,基本作法则是牧场公有,自由放牧;不斗不分,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这与农区完全不同,但却符合畜牧业生产规律,既保护了牧区生产力,也达到了剥夺牧主所有制的实际效果。大多数少数民族都经过了民主改革,而后通过合作化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但在尚处于氏族社会晚期的十几个少数民族那里,却没有经过民主改革,而是在国家的指导下,通过大力发展生产,互助合作,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政策,“兴边富民行动”的开展等秉承的仍然是实事求是、区别对待的原则。特别是近两年来,中央针对西藏发展召开的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针对新疆问题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为进一步促进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制定的政策部署等,都为这些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具体的规划。从现有的情况看,这些规划大都是符合实际的,它们的实施正在有效地加快当地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实现。
    与这些实事求是的政策措施相反,我们的工作并没有完全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近年来,随着涉及民族因素问题的增多,人们对诸如高考加分、提干照顾等民族优惠政策的质疑也颇多微词。但问题的症结不是少数民族不该照顾,而是不该不分地区、不分城乡、不分发展基础的“一刀切”照顾。这种“一刀切”既不能弥平原有的差距,也会增加新的不平等,失去优惠政策的本意。再如,人口较少民族已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政策目标,但他们之间仍然存在着发展差距、文化差异,以及随着扶持政策的实施正在发生的变化等,这样的不同要求是更为差异性的政策扶持,而不应再以按人口是否“较少”来划线。
    实事求是,就是要深刻体察民族问题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地发展和完善各项民族政策
    毫无疑问,当今的中国民族问题不同于新中国成立初期,也不同于改革开放之初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当前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变化是:第一,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差距问题仍然是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但这些差距的表现已从较广泛的“面”向较集中的“点”聚集,比如空间上向南疆、青藏高原东缘、宁夏的西海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等地集中,内容上向民生问题集中等。第二,民族地区开发中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少数民族的权益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新世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的资源性开发呈现出空前的规模。尽管各项政策和法规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给予了足够的关注,但一些企业和利益集团的违规行为仍然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与此同时,在移民、拆建、开矿等过程中忽视当地少数民族权益,屡屡形成纠纷。第三,随着城镇化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民族的散居化程度不断提高,民族之间的交流在加深,而文化差异带来的矛盾和利益纠纷也在增多。第四,受民族发展规律和信息化的推动,人们的民族意识在抬升,而这种抬升不仅仅发生在少数民族那里,也出现在汉族群体之中;不仅仅涉及到历史文化,也联系到了现实问题。此外,对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极具危害性的民族分裂主义呈现更加明显的国际化倾向,手法更为多样。
    当前中国民族问题的表现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背景是相对应的。因此,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有赖于中国全局性问题的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民族工作部门可以无所作为,相反,深入实际,掌握规律,适时而准确地调整和完善政策,应对正在出现和将要出现的问题,正是民族工作部门始终的责任。
    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年7月8日


    责任编辑:焦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