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宗委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6:11:10 贵州民族报》2014年4月11日 吴成华 参加讨论
黔东南州作为国发〔2012〕2号文件要求率先开展民族团结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的自治州,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黔东南州民宗委采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调研编制了《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创建规划》;制定实施了《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工作;与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对接,制定实施《黔东南州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正按照有关程序送审。二是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四项教育和“六进”活动,不断巩固民族工作的社会基础。将民族政策法规列入干部职工普法学习、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内容;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警)营的“六进”活动。全州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91个,其中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59个,州级19个,县市级13个;三是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民族民间自我管理“联姻”,探索总结推广了锦屏县隆里乡华寨村“以歌劝和、契约管理”的村内自治管理模式和天柱县地湖乡的“边际和睦”模式,努力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三是以同步小康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统计监测。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小康建设分“两步走,三批次”的实施部署和《省民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统计监测工作的意见》通知,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关于以县为单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统计监测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对各县市民宗局工作人员进行统计监测培训,指导其开展好统计监测工作,并对各县市上报的民族团结和睦指数数据进行审核上报。四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在黔东南州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条目,在《黔东南日报》开设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宣传专版;与凯里市民族局联合开展了民族政策街头咨询活动,向群众免费发放宣传报刊、《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读本和音像制品攻击8760本(册、张);建立了每年7月(建州月)、10月(国庆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的常态机制,召开了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指导各县市民宗局采取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横幅、网络媒体、杂志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五是抓好示范带动,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民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了各县市城市民族工作。龙溪社区自2011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来,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起到了带头作用,促进全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发展。六是结合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评选活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推选工作。鉴于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评选活动,黔东南州民宗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推选工作。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省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中,该州共有17个单位被授予“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2人被授予“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七是进一步规范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工作,认真做好民族成份审核申报。按照《关于确定和更改公民民族成份的有关规定》(黔族发〔2013〕26号)文件和省民委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变更民族成份的审核申报工作。2013年全州共完成985人民族成份更改工作,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提高了办事效率,提升了服务水平。 黔东南州民宗委主任霍盛红表示,示范区的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州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州民宗委抢抓机遇,建设好载体和平台,全力推进示范区的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研究民族自身发展需不断创新
- 下一篇:“和而不同”是宗教发展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