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再教育,遏制及防治宗教极端主义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5:11:25 《中国民族报》2014年4月 王建新(兰州大学西 参加讨论
暴力恐怖事件并不一定与宗教极端主义有关,但宗教极端主义则一定会促成社会动乱乃至暴力恐怖事件。 全面系统展开有关中国各民族宗教文明互动发展的正面教育,将防范教育工作做到位,才能遏制及防治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抬头和发展。 暴力恐怖事件并不一定与宗教极端主义有关,但宗教极端主义则一定会促成社会动乱乃至暴力恐怖事件。 全面系统展开有关中国各民族宗教文明互动发展的正面教育,将防范教育工作做到位,才能遏制及防治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抬头和发展。 宗教极端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宗教文化现象,其思想渊源可以说是宗教信仰领域的沙文主义,一旦与民族、政治、公共事务等多种因素相纠葛,就会形成异常广泛的社会政治影响,甚至成为暴力恐怖活动的意识形态基础和精神动力。 着眼世界宗教历史的发展过程,许多国度和民族群体中都出现过宗教极端主义。它与各种非理性的社会政治行动相结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给人类文明留下了不光彩印记。就在20世纪前半期,世界一些强势国度及文明中曾经出现过宗教极端主义,与法西斯军国主义意识形态相结合,为霸权扩张及种族征服战争服务,给世界人民造成深重的灾难和伤痛。二战时期的纳粹德国将日耳曼人种族的优良品质与基督教文明相联系,将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历史纠葛作为对犹太人施行种族杀戮的所谓理由。日本昭和天皇曾以天神之子的名义鼓动氏神之子的属下臣民参与对神道信仰以外其他亚洲民族的战争,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在其侵略战争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在全球化不断深入的21世纪的今天,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及相关行动却更多地出现在诸如中东、北非、中亚地区一些弱势国度及文明体系中。它以各种形式频繁介入国家、地区及民族间各类政治、军事纠纷,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因素。中国西北边疆正好处于这些动荡国度及地区的辐射范围。 在国际政治动荡及国内外“三股势力”的影响下,近20年来,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在中国边疆地带大幅抬头,促使暴力恐怖事件频发并形成逐渐向内地扩展的趋势。暴力恐怖事件并不一定与宗教极端主义有关,但宗教极端主义则一定会促成社会动乱乃至暴力恐怖事件。近几年藏族聚居区发生的自焚事件,去年发生的鄯善事件、北京金水桥事件,今年发生的昆明“3·01”事件等一系列暴力恐怖事件都与宗教极端主义有密切关联。这就要求社会各界重新思考宗教极端主义及其相关社会问题,寻找合理的理解思路,把握问题的实质和规律,妥善应对以达到遏制及防治效果。 宗教极端主义及其相关社会问题的产生和发展,与国际政治局势相关,也与国内民族、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状况密切关联,是需要政府主导下全社会参与治理的系统工程。宗教极端主义首先是一种宗教意识形态,是根源于文化沙文主义的偏执认识,其产生的初始阶段还不会显露出社会危害。加之,纵观近期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受宗教极端主义蒙蔽而走向恐怖犯罪的人群,他们大都是年轻知识分子或生活及职业状态不稳定的青少年,是在潜移默化的负面教育、熏陶下逐渐成为极端暴力分子的。这一事实说明,除去政治、经济因素外,我们的民族宗教知识教育不足也是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有必要考虑设立专业教育和督导体制,全面系统展开有关中国各民族宗教文明互动发展的正面教育,将防范教育工作做到位,才能遏制及防治宗教极端主义思潮的抬头和发展。 中国各民族宗教文明互动发展的历史教育。笔者在南疆调查时,曾在维吾尔族年轻人中做过“中国哪种宗教的历史最长”的问卷,答案清一色是伊斯兰教。这说明年轻人只知道自己信仰的宗教,而对其他民族的宗教根本不了解,沙文主义宗教观根深蒂固,需要全面、客观的历史教育予以纠正。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产生和历史发展大致集中于西北地区、青藏高原、北部、中原、东南和西南地区等六大板块,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造就了他们萨满教、灵魂信仰、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等丰富多样的原生性宗教文化。公元前后的数百年间,佛教从陆路和海路开始传入中国。后汉魏晋时期,道教开始传播。唐初,摩尼教、祆教、景教、伊斯兰教相继传入。明清以后,基督教也开始传入中国。中国各民族的宗教文化也如同他们的语言文化和生活习俗,相互之间互动交融,形成了复合性很强的宗教信仰体系。不同民族的宗教文化之间既有差异,也存在联系,没有先进、落后之分,也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这种宗教史学教育要由国家主导,各地政府投入人力物力,动用博物馆、展览馆、广播电视等媒体手段,帮助广大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宗教史观,铲除宗教歧视乃至宗教极端主义认识赖以滋生的文化沙文主义土壤。 推广各民族宗教信仰和谐共处、互动交融的现实理解教育。笔者长期在西北穆斯林地区搞调研,发现一种现象比较普遍,即穆斯林家庭出身的年轻人多数对了解其他民族、宗教比较抵触,甚至拒绝进入其他民族的宗教活动场所,也不希望其他民族人士进入清真寺。实际上,中国各民族宗教文化之间存在诸多的亲缘关系,虽说在宗教文化大传统的制度化宗教层面界限分明,但在民间信仰方面割不断千丝万缕的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古来如此。费孝通先生提倡“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在各民族宗教文化的相互关系上更显得重要和正确。“平等、宽容、对话、互动、交融”,这五个方面应该是宗教文化现实教育的基本方针。这方面的教育要从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开始入手,从城乡居民委员会基层工作人员抓起,综合提升家庭和社会层面的宗教文化教育。应该组织人员编写宗教文化教育手册,动员社会媒体参与,充分表现我国各民族宗教文化互动交融的历史和现实;让家长及社会各界鼓励年轻一代了解不同民族的宗教文化,在信教群众中培养信教自由、乐于对话、善于交流的个人信仰品格和宗教文化氛围,促成各民族间宗教文化层面的相互理解和互动交融,最终消除宗教信仰的盲目对立。 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及宗教文化知识引入学校教育。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民教育中实施无神论教育,在建构整体意识形态和树立客观科学的宗教理解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在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信教氛围浓厚,简单的无神论教育往往不一定完全能起到预期的效果。我们需要调整学校教育中宗教知识教育的基本内容,提倡各民族青年理解对方的宗教文化,知己知彼才能消除误解,促进交流和友谊。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研究机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将中国各民族宗教文化理解教育列入通识教育的基本内容。 笔者展开宗教管理对策研究已有数年,在西北、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广泛田野调查中深切地认识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层面的传统宗教知识教育缺失。各民族信教群众自行其是,形成了各种宗教信仰的敏感问题,各民族群众信教而又不敢谈论宗教,内心希望对话而表面又不敢触及敏感话题,逐渐形成了民族、宗教乃至教派间的隔阂和误解,形成了宗教信仰领域的沙文主义乃至宗教极端主义思潮赖以滋生的社会文化土壤。笔者认为,遏制及防治宗教极端主义产生和蔓延的关键途径之一是宗教知识的再教育,这关系到中国各民族下一代人的思维和行为品格,也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