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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民族地区创新发展——专访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


    编者按: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为全面展示各兼职委员单位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促进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措施与成效,国家民委办公厅与《中国民族报》共同主办了“国家民委兼职委员访谈录”。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科技部充分发挥科技界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全国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科技工作新机制和新举措,为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就科技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取得的成效以及如何进一步发挥科技的支撑作用、促进民族地区创新发展,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接受了《中国民族报》记者的专访。
    问:科技创新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在这方面,请问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科技部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专门成立了部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推动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形成了一套经验做法。
    一是坚持民生优先,把科技惠民作为民族地区科技工作的首要大事。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支持开展金太阳等一批科技示范工程,深入推进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为各族群众基本用电、安心就医、就业创业提供了切实保障。
    二是坚持把促进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支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围绕农牧业、民族医药、矿产资源、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领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推动开展良种培育、农产品深加工、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中东部地区科技创新成果向民族地区转移转化,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是坚持输血和造血相统一,不断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和自我循环能力。优先支持民族地区研发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建成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创新型试点城市。加强民族地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千人计划”等对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举办科技人员培训班,通过“科技列车青海行”等,大力开展科普工作。支持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开展国际科技合作,认定了一批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四是坚持构建“大科技”援助格局,举全国科技力量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动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优势力量,推进科技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推动建立部门和地方协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编制发布相关对口支援规划,加强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构建形成了大科技援助的良好格局。
    五是坚持创新机制,通过部省工作会商机制,集成中央和地方科技资源,对关系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深入开展合作。目前,科技部已与8个民族地区全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有力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任务落实。
    问:创新能力建设是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请问在提高民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据初步统计,“十一五”以来共支持民族地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超过8000项,经费近115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建成一批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截至目前,支持民族地区建成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9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占全国农业园区总数的24.6%)、19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9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7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7家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这些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为科技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条件,科技项目的实施也促进了平台基地的条件改善和能力提升,特别是为民族地区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支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条件,有力提升了民族地区科技创新能力。
    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截至目前,科技部共为民族地区引进27名千人计划专家,共选派23名干部赴民族地区挂职,接收15名少数民族地区干部来我部挂职。同时,积极为民族地区开展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开展各种类创新方法培训160场,涉及1.5万余人次;举办科技经费管理培训班,民族地区45个单位1657人参加了培训。
    在科普工作方面,通过开展科技列车行等活动,加强对民族地区科学技术普及和服务,2008年和2012年,科技列车分别驶往贵州和青海,组织200余名各领域专家,深入21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社区以及相关企业,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群众安全健康、农村科技创新创业等问题,开展专家技术咨询、医疗义诊、报告讲座等活动,使科技火种进山下乡,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百姓。
    问:民族地区的民生问题是各族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而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普遍比较脆弱,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巨大约束。请问,在民生改善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科技发挥了怎样的支撑作用?
    答:民生改善是促进民族地区繁荣稳定的基础,也是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具体体现,而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必须保护好生态环境,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民生的改善也就没有了基础。围绕民生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科技部对民族地区给予了积极支持。
    一是支持民族地区民生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十一五”以来,国家科技计划在民生领域不断向民族地区倾斜,其中,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支持民族地区项目700余项,经费近10亿元,有效构建了民族地区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民生领域科技支撑体系。
    二是加大医药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水平。结合民族地区的健康需求和药材资源优势,以特色中药材资源开发和深加工、提高民族地区疾病防治水平等为重点,支持民族地区承担了一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为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究,支持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民族地区大多属于生态脆弱区,草地退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对居民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多年来,通过国家相关科技计划在民族地区安排部署了一批项目,支持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四是加快民生领域科技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惠及民生。重点围绕民族地区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建筑节能示范、资源高效开发、民族文化产业、社会公共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民生领域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使科技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保障民生。
    今后,科技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民生改善的支持力度,推动民族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向民族地区转移转化,带动和推进扶贫开发,推动民族地区四化同步发展;加强民族地区疾病防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民生领域科技攻关和应用示范,推动科技惠及民生。
    问: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优势,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请问在推动民族地区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方面科技部采取了哪些措施,将有何新动向?
    答:民族地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是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桥头堡。科技部积极推动民族地区与俄、蒙、中亚、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目标。
    首先,通过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民族地区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十一五”以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资助经费近3.5亿元,推动民族地区对外合作交流取得明显成效。如,支持宁夏与奥地利开展企业间合作,在大型铸钢件的生产技术方面实施了全面的数字化过程控制,在重型燃气轮机大型铸钢件制造方面提高了我国铸造技术水平,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成果。
    其次,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建立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如,支持建立昆明国家钛、锗、铟新材料国际创新园和鄂尔多斯国家清洁能源国际创新园,支持广西牵头建设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截至目前,共支持民族地区建立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2家,包括2家国际创新园,4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3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33家示范型国合基地。这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向民族地区转移和扩散,提高民族地区科技国际化水平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三,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加强与中东部发达地区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向民族地区的转移转化。如,支持云南开展科技入滇对接活动,2012年的首届对接活动吸引1400余名国内外相关机构人员参加,促成330个重大项目现场签约,签约金额上百亿元,220多项云南急需的先进技术成果达成意向成交协议,意向成交金额超过50亿元。截至2014年3月,330项签约项目已落地164项,建立科技平台102个,促成科技成果转化46项,吸引14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落户云南。
    下一步,科技部将继续支持民族地区发挥区位优势,立足国内、内引外联,加强面向南亚、东南亚、中亚、东北亚国家的科技合作。通过完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园区建设布局,吸引国内优势研发机构和企业以民族地区为平台,引进来、走出去;通过加强科技合作项目的支持,为民族地区科技合作提供资金支持,与周边国家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通过支持举办科技入滇活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搭建民族地区与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与展览展示平台,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形成我国沿边民族地区开放合作新格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