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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


    马子量等人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环境压力变化研究》一文中,以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民族自治区和青海、贵州、云南3个多民族省份为研究对象,对这8个民族省区1995年至2011年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根据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变动趋势,可以将这8个民族省区分为三类区域:内蒙古和广西,未来随着经济增长,其环境压力不断释放,环境质量得以优化;西藏和新疆,其环境压力同步于经济增长而增长,未来经济增长过程中环境质量将不断下滑;贵州、云南、青海和宁夏,未来环境压力首先将伴随经济增长而提高,当经济增长到一定程度后,环境压力又会逐渐下降。
    根据分析结果,文章提出,内蒙古和广西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应进一步提高技术效应和环保投入,增强对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同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保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提升环境质量;西藏和新疆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应调整发展路径,着力扭转以资源环境为依托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质量良性发展;贵州、云南、青海和宁夏应在保持目前经济结构的前提下,加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增长对环境质量的良性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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