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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记者对信长星副部长进行了专访。
    问:促进民族地区劳动就业,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请问在稳定和促进民族地区就业方面,国家都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扶持政策?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民族地区就业工作,事关民族团结、民族地区发展稳定的大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指导民族地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措施,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与地方通力合作,保持了民族地区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民族地区结合实际,落实各项政策,促进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针对民族地区发展实际,积极鼓励其通过承接产业转移扩大就业渠道,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通过加强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为支持民族地区就业政策落实,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并给予重点倾斜,有力保障了民族地区就业政策的落实。
    二是强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指导民族地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免费为包括少数民族劳动者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连续几年会同教育部、国资委、国家民委等部门,定期举办面向青海、西藏、新疆高校毕业生央企专场招聘会。指导新疆、青海等地区加强到内地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劳动者的服务和管理,促进他们实现稳定就业。
    三是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地区劳动者的公平就业环境。指导民族地区进一步消除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限制性障碍,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促进民族地区农村劳动者自由流动就业和自主择业。指导民族地区结合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制定实施针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优惠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各种就业歧视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做好民族地区就业工作。
    问: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既是一个新话题,又是长期存在并且影响深远的问题。请问在加强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方面有何新的举措?
    答: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公务员考录中对少数民族予以照顾。一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中对少数民族照顾,近年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都设置了专门职位定向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招考,并结合实际降低或不划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予以了较大政策倾斜。二是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通过适当降低报考资格条件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合理确定开考比例、适当限制户籍、为少数民族考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条件等措施,鼓励少数民族考生报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各地的指导,进一步落实好少数民族录用的相关政策,更好地促进少数民族考生录用工作。
    问: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文化教育发展缓慢,社会发育程度低,各类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十分短缺,请问在促进民族地区人才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方面,国家都做了哪些努力,取得哪些成效?
    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历来重视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多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联合)国家民委及有关地区举办全国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为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了公益性和示范性的培养培训平台,取得了较好效果。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采取到内地或疆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安排导师进行一对一培养和实践学习的方式,为新疆培养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目前,第四批新疆特培工作正在进行。2009年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等7个部门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同时开展专家服务团活动,目前第二批西藏特培已启动实施。通过开展特培工作,为新疆、西藏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形成了一支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取得了一批创新性科研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了新疆、西藏与内地的学术技术交流,维护了边疆稳定,增进了民族团结。
    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部署,近年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这项工作中,支持国家民委举办了系列高级研修项目,并在中央民族大学设立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支持内蒙古、广西、云南、青海、贵州、宁夏、新疆、西藏等民族地区举办多个高级研修项目,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约3800人;在民族地区设立了8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2013年,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云南、贵州、甘肃、青海等地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约290万人次。同时,支持上述地区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这些项目的开展,搭建了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的平台,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