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智敏:努力为民族地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0:11:05 《中国民族报》2014年8月 《中国民族报》记 参加讨论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公安部党委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近年来,公安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效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切实提高了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就公安部如何进一步提高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中国民族报》记者对陈智敏副部长进行了专访。 问: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对部分民族地区而言,正面临愈加严峻的反分裂斗争的考验。请介绍一下公安部在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 答:在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指出,做好新疆工作,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特别重要。发展和稳定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长治久安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民族团结的强大推力,是改善民生的根本保证。必须围绕稳定谋发展,通过发展促稳定。这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同时也为我们做好整个民族地区维护稳定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针对新疆、西藏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公安机关坚持主动进攻、先发制敌,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捣乱破坏活动,有效维护了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恐怖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高举法治旗帜、反恐怖旗帜和维护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坚持以打开路、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舆论先导、扬威造势,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打牢基础、完善机制。集中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依法打击、重点整治、严密防范、机制建设和舆论宣传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法机关、武警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形成反恐维稳整体合力,下重手、出重拳,重点围绕暴力恐怖活动和宗教极端团伙、制枪制爆窝点、恐怖训练窝点,以及具有现实危害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分子、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在逃人员,发现一批、深挖一批、严惩一批。同时,管控一批涉恐、涉宗教极端重点人员,整治一批与暴力恐怖活动密切相关的突出治安问题和重点乡镇村,大力营造严打、严治、严防的社会氛围,坚决遏制住新疆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止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发展蔓延,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和长治久安。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们坚持以打开路、主动治理,组织西藏和四省藏区公安机关全力开展反自焚破案会战,侦破了一批自焚案件,依法处理了一批涉案人员,深挖打掉了一批涉嫌煽动组织实施自焚的非法组织,有效切断了境外对境内的主要煽动指挥渠道,有效遏制了自焚事件多发频发势头,取得了反自焚专项斗争的重大胜利。 深入推进藏族聚居区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有力策应反分裂斗争,侦破了一批分裂破坏活动案件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清查了一大批治安复杂场所,有效遏制了非法聚集和暴力犯罪事件的再次发生,有效遏制了自焚事件向整个藏族聚居区蔓延的势头,分裂破坏活动赖以滋生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正在发生积极变化。 我们完善机制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健全完善新疆、西藏及其他民族地区分级响应的重大戒备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妥善处置。严密口岸查控堵截、强化边境巡逻管控,在新疆、西藏边境地区加强一线警力部署,增设边防派出所、检查站、执勤点,有力打击了潜入潜出活动;在中缅、中朝、中吉等边境地区加强巡逻查控,有效应对了缅北武装冲突、朝鲜半岛局势变化等对我边境治安稳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并加强统筹协调、兼顾各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统筹运用各种执政资源,全力做好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维稳工作。同时,加大对其他民族地区特别是边境地区公安机关的指导支持力度,切实做好维护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工作。 问: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创新是整个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是如何围绕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创新治理体制和机制的。 答: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是党的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标志着党对如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创新社会治理,就是要在主体上更加注重多方参与、系统治理,在方式上更加注重法治保障、依法治理,在手段上更加注重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在过程上更加注重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公安机关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建立健全治安防控“六张网”,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活动。二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推进边防警官兼任村官,巩固边境地区基层政权组织;积极推行社区警务战略,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稳妥推进民族地区中小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水平;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教育管理,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化解在前,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不稳定苗头隐患,努力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四是提高边境防控和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改进边防行政管理工作,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加强和改进护照审批管理,深化非法出入境活动综合治理,有力维护稳定。 问: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相当繁重,请介绍一下是如何加强民族地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建设的? 答:当前,公安机关不仅职责任务不断拓展,而且风险性、挑战性明显增强,对公安队伍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公安机关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新疆、西藏等地各级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加快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车、视频监控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指导推进民族地区“动中通”卫星车及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公安机关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力量建设,督促指导新疆等地公安机关做好新增编制的落实分配,确保用于充实重点地区和基层一线警力。三是加大民族地区公安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实施“东西合作素质强警行动计划”、“送教西部行”等项目,鼓励东西部省区公安机关依托警务协作机制开展互派交流,在各类培训班中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安机关的倾斜力度,积极探索对民族地区公安民警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培训。四是加大公安机关基础建设和经费装备保障力度,充分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调拨民族地区公安机关急需的应急装备物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了民族地区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水平,初步解决了长期困扰民族地区基层公安机关的保障不足问题。五是加强对口援疆援藏工作,积极协调有援助任务的内地公安机关,针对新疆、西藏和青海公安机关实际困难,加强专业技术、干部人才、教育培训和建设项目支援。六是加强法制建设,针对影响民族地区稳定的新动向、新特点,积极会同检法部门,研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在维护民族地区稳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原标题:努力为民族地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专访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