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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针对性 全力提升民族地区卫生计生服务能力


    民族工作关乎全局,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国家民委实行委员制度,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作为委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兼职委员,国家民委各委员单位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政治优势。如今,国家民委有32家兼职委员单位。各兼职委员单位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从各自职能出发,把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列入工作计划,狠抓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了国家民委委员制度的优势,形成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合力。
    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之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认真履职,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贯穿于卫生计生工作中,切实做好卫生扶贫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就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如何针对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民族地区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等问题,中国民族报记者对陈啸宏副主任进行了专访。
    问:民族地区由于基础薄弱和地理环境等特殊性,卫生事业发展与群众健康水平仍相对滞后于内地和全国同类地区,因此,医疗卫生问题是民族地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请介绍一下为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特殊困难,国家卫生计生委都采取了那些针对性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发展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的健康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重要职责。为做好这项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经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委主任挂帅、分管主任负责、相关司局负责同志组成的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专门领导机构,并安排有关司局设专门处室负责此项工作。在支持民族地区工作上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抓督促、年终有总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特殊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民族地区确定了“普惠政策项目重点支持、试点政策项目优先支持、没有明确政策的项目积极争取特殊支持”的支持原则,在项目与资金安排中,更多地向民族地区倾斜。一是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最高补助标准安排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378.3亿元,用于支持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广西、青海、云南、贵州等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基础设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公共卫生和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培训等。二是优先在民族地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人均财政补助达到280元,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了广覆盖;优先安排民族地区开展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其中儿童白血病实际补偿比已达到66%,儿童先心病达到76%,乳腺癌等6类疾病达到70%,12个新增病种达到64%,有效缓解了民族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三是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使民族地区143万名农村孕产妇受益,开展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项目,使民族地区58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受益。四是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防治及免疫规划等项目,支持民族地区建设99个艾滋病综合示范区,有效遏制了重大疾病传播。五是医师资格考试为西藏和青海单独划定录用分数线。六是大力发展民族医药。支持消痛贴膏、诺迪康胶囊等藏药品种纳入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民族地区绝大多数的村卫生室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够提供民族医药服务。
    近年来,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健康状况不断改善,预期寿命大幅提高,广西已达到75.11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民族地区预期寿命也逐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2013年,内蒙古、广西、宁夏的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卫生资源不断增加,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等地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问:人才匮乏是制约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核心问题。请问在加强民族地区卫生队伍建设方面,都有哪些新举措?
    答:国家卫生计生委以增加民族地区人才总量、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统筹现有各类人才培训培养政策、项目,采取多项举措,加强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一是加大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对民族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相继开展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农村卫生人员重点业务培训、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培养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11万人次。二是加大民族卫生人员培养力度,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云南、贵州、青海等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陆续开办了卫生学校和医学院校,在北京、上海、长春、西安、广西等省市的医学院开设了民族班,藏、蒙古、维吾尔、傣4种民族医还开展了专门的医师资格考试。目前,全国民族医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总数近万人。三是制定实施支持西藏及四省藏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案,方案提出5个方面14项措施,2013年为西藏及四省藏区培训全科医生近3000人、全科医生师资近1500人、录取免费定向医学生近1400名(含藏医学30名)。四是与民族地区互派挂职干部,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互派29名双向挂职干部。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继续加大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力度,切实缓解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人员紧缺问题。
    问: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是缓解民族地区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的一项民生工程,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答:为推动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作为提升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战略举措,作为推动我国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全局的战略安排,不断加强组织,创新机制、方法,推动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各对口支援单位之间守望相助、携手并肩、共同发展,广大医务工作者以人民健康为重、舍小家顾大家,深入农村、不畏艰辛,为促进城乡卫生协调发展,维护亿万农民群众的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形成了城市支援农村、东部支援西部、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的良好局面。截至2013年,全国1266家三级医院与2771家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支援关系,受援乡镇卫生院3644所,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9省(市)201所医院支援西部地区9省(区)的211所县级医院,派出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国家医疗队”到19个省份的“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巡回医疗,安排108所军队三级甲等医院对口支援134所西部县级医院。超过15万人次的城市三级医院医务人员到县医院常驻工作,近2万名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到城市三级医院培训。
    通过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引入临床急需业务,推广适宜技术,建立特色专科,不断提高受援医院服务能力。2005年以来,共帮助县级医院建立了近万个专科,开展新业务、推广适宜技术约6万项。重大疾病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一些重点科室,如重症监护、血液透析等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形成了一批县域优势专科,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还有一些疑难杂症、大病在当地就可以得到有效诊治,有效地缓解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问: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在卫生计生领域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请问,为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健康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哪些特殊的措施?
    答:国家卫生计生委针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情况,量身定做特色项目。一是在刘延东副总理的亲自领导和指导下,针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儿童营养缺乏的实际,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继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亿元在滇西边境山区、南疆三地州、西藏及云南省的藏族聚居区等100个县试点开展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后,2013年增加投入到3亿元,扩大到包括广西、内蒙古、宁夏等5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在内的300个县,对82.2万名6个月至2岁的婴幼儿实施营养干预,普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状况。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第一个专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量身定制的卫生行业扶贫项目。二是组织“健康快车”赴民族地区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2013年共协调组织4趟列车分赴广西贵港、青海玉树和乐都、吉林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等民族地区开展手术3949例。三是在西藏及四省藏区启动实施“光彩·健康促进工程”,采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企业支持、群众参与的藏族聚居区健康促进工作模式,加强藏族聚居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能力建设,提高藏族聚居区农(牧)民家庭健康素养,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减少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活动针对西藏及四省藏区的17个地(市、州)、21个项目县(市、区),惠及200万藏族聚居区人口,4万户新生儿家庭。四是为尽早发现贫困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疾患儿童,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协调中央财政按照1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从2013年开始会同中国残联在民族地区开展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践证明,这些有针对性的项目对改善特定人群的健康状况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今后我们还将继续量身定制项目,有针对性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存在的突出健康问题,提高民族地区健康水平。
    问: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扶贫战略,特别开展了医药卫生扶贫工程,请谈谈目前这项工程的进展情况。
    答:2013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任务列为10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倾斜政策、资金、项目,推动形成扶贫工作合力。
    一是与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局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支持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考核评估的力度,统筹协调推进卫生计生扶贫工作。
    二是开展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创新机制探索解决人才问题。在开展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择吕梁山片区的山西大宁县、陕西清涧县和原中央苏区的江西省于都县开展卫生计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制定了方案,计划用2至3年的时间,创新培养机制、突破现有人才政策、倾斜项目措施,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试点地区卫生计生人才的培训培养工作,有效地缓解人才紧缺问题。
    三是设立“健康暖心”扶贫基金,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动员部分委预算管理医院,捐赠1600万元资金,在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了“健康暖心”扶贫基金,专项用于卫生计生扶贫工作。召开委属(管)协会、基金会座谈会,动员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发挥社会团体优势,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动员锐珂医疗、复兴药业集团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地区量身定制锐珂卫生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妇产科、儿科等专科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建立委预算管理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县级医疗机构的工作机制,让更多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流动。协调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与江西省赣州市及于都县市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医院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启动建设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监测系统,推动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在卫生统计、医改监测等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启动建立面向832个县的卫生计生扶贫工作监测系统,全面收集贫困地区卫生计生基本数据、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情况和扶贫重点项目开展情况,将每年提供年度监测报告,为国家卫生计生委项目、资金安排提供更加准确的依据,为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参考。
    在卫生计生行业扶贫过程中,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刘延东同志近期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上报工作情况上作出的“可将卫生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可能向更多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扩展延伸”的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统筹政策措施,加大倾斜支持力度,适时召开民族地区卫生计生工作座谈会,研究制定针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措施,争取设立支持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促进民族地区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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