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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民族工作阶段性特征 增强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当前,我区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物质、思想、社会、制度、文化等基础逐步筑牢,但发展水平总体仍比较落后、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突发事件日益增多、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民族工作面临诸多新的挑战。适应我区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加强新常态下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即“三交”,将更加有力推进广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进程、拉近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距离、进一步增强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意识,从而更加有力地筑牢广西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从横向看,广西与沿海发达省区相比,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全区还有600多万群众需要脱贫,尤其在一些边远山区、边境地区,情况更为严峻;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城市市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容易导致经济相对落后的边境少数民族群众产生失落感和自卑感;土地、山林、水利三大纠纷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以及由于经济利益、文化差异等产生的民族纠纷时有发生。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敌对势力通过文化思想腐蚀、经济援助收买、宗教组织渗透、亲美阶层培养等手段,企图推动壮族自身民族意识的“觉醒”,挑动和激化壮、汉及各民族之间的矛盾,破坏广西长期以来形成的民族团结根基,以壮族谋求独立来牵制中央政府,遏制中国的发展。而近年一些境外慈善机构打着到广西开展所谓扶贫济困、开发西部等旗号,利用宗教对广西进行渗透的现象有所增多。广西消解民族团结“三交”不利因素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面对我区当前民族团结工作阶段性特征,加强各民族的“三交”,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特别要注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加强各民族经济协作,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为“三交”提供重要的物质支持
    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少数民族聚居区除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之外,还拥有文化优势、地缘优势以及技术应用、制度模仿、产业承接、社会意识、发展机遇等后发优势。要进一步完善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边境贸易、民族贸易、民族用品、财政税收、扶贫开发、西部开发、兴边富民、产业扶持、区域经济等政策,切实把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更加紧迫的位置上来,加大政策、人才、资金和科技投入,帮助和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区释放经济发展潜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整个经济建设大局,并在与各民族的经济互动中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争取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开放开发。少数民族聚居区之所以欠发达,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与外界经济交往交流受到限制。要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区打通与其他民族进行经济互动的“动脉”;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区对外开放力度,给予更加优惠政策安排,增强投资吸引力,同时鼓励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双向互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深化对口支援工作。民族互助是我党开展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经验。各民族间的帮助,从来都是互相的。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施对口支援政策,实际是发达地区与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互助关系的一种变型,是一种独特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形式。要继续组织发达地区向少数民族聚居区转让技术、支援设备、输入资金;同时鼓励少数民族聚居区为支持者提供良好的投资场所和原料、人文资源以及充足的劳力,不断深化对口支援与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
    二、增强各民族文化认同,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为“三交”提供结实的感情纽带
    强化国家文化认知,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国家认同是近代意义上的民族问题的核心。国家认同有利于国家凝聚力的形成和增强,促使广大公民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同心同德建设国家。要强化各民族共同缔造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化理念,推动各民族对国家历史文化的认同;强化各民族共同开发祖国疆域的文化理念,增进各民族对国家疆域和地理文化的认同;强化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意识,增进各民族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强化国家象征符号的宣传与教育,增进各民族对国家象征符号的认同;强化边境地区国家文化建设,增进边境各族人民对国家的认同。
    增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而不是56个民族简单叠加的总称。中华民族认同的建构,需要促进各民族在“三交”中培育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亦即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同命运共呼吸的感情和道义。要挖掘历史文化基因,强化民族象征符号,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起源的认同。要调控民族意识,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进中华民族在文化认同中从多元走向一体。
    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宣传教育,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中华民族繁衍不息,是与中华文化代代传承分不开的。要全面认识中华文化,让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文化选择观,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借鉴与抛弃的关系,切实寻找好传统与现代的契合点,实现中华文化的与时俱进。要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网络、文艺表演等宣传载体,加大中华优秀文化宣传力度,避免文化“失语”,保持中华文化自尊、自信和自强。要重视各类学校的重要作用,把中华文化渗透到各类学校的文化教育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等教学中。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增进各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政治道路的认同,核心是政治文化认同。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错误思想观念,掌好舵,把好方向,让全社会都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真正解决。
    三、创新反渗透机制,消解不利因素,为“三交”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我区地处边疆,位于中国-东盟合作开放的前沿,在国际交往当中,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活动从来未有消停过,敌情社情异常严峻,创新反渗透机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意义重大。
    坚持反渗透工作三个做法。一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清醒认识敌对势力渗透的恶意性及危害性,正确区别正常的“三交”活动与民族工作领域的反渗透活动。二是注意把握好尺度,坚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麻痹,防微杜渐,做好事前干预,力求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坚持法治观念,注重法律、法规的应用,正确处理好民族文化交流与依法行政治理事务的关系。
    完善反渗透工作机制体制。完善民族事务部门的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完善相应设施,形成长效管理的基本保障。必要时,可考虑增设专门的机构、负责人员和专项反渗透资金。
    发挥爱国社团积极作用。加大少数民族爱国社团建设力度,选择一些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社团予以重点扶持,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在反渗透中的积极作用。要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通过开展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活动组织与管理能力,增强他们在本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并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自觉抵御渗透,维护团结。
    (作者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