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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黄鹭)在龙井市残疾人安养庇护院里,一群“孩子”正在享受着晚饭后的快乐时光。他们有的唱歌,有的相携而舞,有的只是坐在那里微笑着,体会着难以言喻的幸福。
    “这些智力残疾人虽然已经不是孩子了,但仍然像孩子一样需要照顾。”庇护院的创办人朴海玉说,她的庇护院里住了90多名各族贫困残疾人,他们在这里生活不需要交任何费用。朴海玉说:“我们不分民族,谁有困难,我就帮助谁。”
    凭借着社会各界对庇护院的支持,朴海玉像妈妈一样保护和经营着这个特殊的大家庭。而她的故事,也成为了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绚烂章节,彰显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我省共有55个少数民族,218.57万少数民族人口。多年来,我省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营造了“情同手足、亲如一家”的民族团结氛围。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我省通过开展“比团结、比发展、创模范”、“双百工程”等活动,在社区、村屯、学校、企业和军(警)民共建5个层面,集中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工程,选拔培育出了100个示范单位典型和100个先进个人典型。其中,围绕城市民族工作重点推出了1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在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兴边富民”行动重点推出了1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通过扶持带动,使30多个濒危的民族企业得到了保留和发展;围绕“百村万户”建设工程,重点推出了3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屯,辐射带动了3000多户村民增收致富,形成了强大的引领带动作用;围绕民族文化教育,重点推出了2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友谊结对活动,使300多所学校、5万多名青少年结成了友谊对子,营造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浓厚氛围;围绕“强基富民固边”工程,重点推出了7个民族团结进步军(警)民共建单位,进一步拓展了在边境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领域,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健康发展。
    城市民族工作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我省着眼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针对牛羊肉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自2009年在全省启动了对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肉食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000多万元。部分城市社区在便民大厅设立民族工作服务窗口,专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解决他们在住房、就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长春市建立了回族幼儿园、小学、婚介所、清真寺、养老院等设施,对穆斯林群众从出生、入托入学、婚恋、养老等,实行“一条龙”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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