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10:11:14 广西日报 newdu 参加讨论
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是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在广西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提出的“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目标的具体展开,是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双核驱动”的重要配套工程,是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自2013年“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根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阶段活动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区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一、活动目标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以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民风建设为重点,切实改善乡村生活条件,转变乡村生产方式,优化乡村生态环境,提升乡村文明水平,突出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资源环境综合执法,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努力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实现农村环境优美、农民生活宽裕、服务保障有力、乡村和谐幸福的总体目标。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和“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持续推进,各阶段有机联系、层层递进、相互衔接、互为促进。生态乡村活动是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是清洁乡村活动的“升级版”,既要深化拓展、巩固提升,又要丰富内涵、提档升级,为下一阶段活动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生态乡村活动于2015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到2016年底,“村屯绿化”要实现乡村普遍增绿,绿化美化水平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效益显著提升,营造“一个村屯一座绿岛”的生态美景;“饮水净化”要实现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到保障;“道路硬化”要实现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普遍改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善,道路建管养运机制基本建立,村通村提升、村通屯畅通、屯通屯保障、户通户便民,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农村生态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充分尊重乡村客观实际,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基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不照搬城市建设模式,不搞人为整齐划一。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基础条件,科学确定不同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区别对待种植型、养殖型、旅游型、保护型等各类村屯,差别化指导推进。鼓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采取科学简便、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好办法好措施,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力求村村出特色、屯屯有亮点。 (二)规划先行、完善机制 牢固树立“生态、经济、发展”理念,结合各地乡村实际,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引导各村根据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景观等特点编制有关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屯在生态乡村活动阶段的建设重点和时序。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合理规划控制居民点建设,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引导运用生态方法节地节材节能,体现壮乡桂韵风情。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的好机制、好做法,按“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等办法推进村屯绿化,以卫生的理念保饮水安全,用生态的办法修生态路;更多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整合各方资源,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服务支持活动,不断创新完善活动开展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三)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抓住“三化”关键环节,以“三化”为主线,以片区为单元,以县级为主体单位,优先支持大村大屯、重点村屯、移民村屯、贫困村屯等重点区域建设;率先开展高速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道省道沿线、旅游景区沿线、江河海沿岸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绿化美化和景观带规划建设工作,集中力量,合力攻坚,重点突破。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和特点,系统安排,连片规划,把“沿线”与“联片”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重点打造西江流域、漓江流域、右江河谷生态农业片区和桂西北石漠化生态修复片区等高标准、高水平的示范片区,辐射带动周边中心村和自然村的发展,增强乡村建设的系统性、示范性和协调性。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总揽全局、综合协调的作用,统筹协调资金、项目等资源,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牵头部门之间、牵头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统筹推进机制。 (四)干部服务、农民主体 整合部门力量,继续选派“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深入村屯与群众共商乡村建设大计,为乡村发展出谋划策。采取部门包村、领导包片、干部包户的方法,组织干部深入村屯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具体规划方案、重大建设项目应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不搞包办代替,做到群众的事情和群众商议,群众的事情由群众做主。重视发挥村党支部、老年人协会、村民理事会、农民合作社等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和智慧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五)探索创新、示范引领 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技术攻关力度,探索建立适合不同乡村条件,低成本、易维护、管长远、好掌握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技术体系,发挥科技在生态乡村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探索完善能够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措施和办法,努力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机制推进新活动。坚持以点带面,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要求,在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富有代表性的村屯,采取领导抓点的办法,以县为单位整合资源,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力求形成集群效应,全面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广大群众普遍受益。 三、主要任务 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并不意味着清洁乡村活动的停止。清洁乡村活动是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后续三个阶段活动开展的前提和基础,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以生态乡村活动的展开为清洁乡村活动持续推进提供更大的空间,使清洁乡村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内容更加丰富、深度广度不断拓展,实现常态化机制化运行。强化清洁乡村活动和生态乡村活动两个阶段的衔接,确保互促互进、协调推进、同步前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三个牵头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个专项活动,确保全区乡村环境卫生面貌发生稳定的、不可逆的根本转变;自治区林业厅、水利厅和交通运输厅分别牵头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促进生态乡村活动取得实效。 (一)村屯绿化 做好村屯绿化规划设计,加快村屯绿化步伐,以村屯周围、道路两旁、房前屋后、农村校园增绿为重点,因地制宜绿化,营造护村林、护路林、护宅林、休闲林区和生态小区,利用农户庭院和房前屋后空间发展“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茶园”等“微田园”,提升乡村绿化果化美化水平。在有条件的村屯,统筹谋划、科学布局乡村绿道试点建设,坚持生态化、效益化、多样化、本土化原则,突出美化、休闲和经济功能,构建乡村绿网系统。按照适地适树、绿化果化相结合的要求,不同树种科学搭配,多种果树和本地树,打造一批以果树、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为主的示范村屯。做好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管理,乡村严禁砍伐、买卖古树名木和大树,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探索实施“谁种谁管、谁种谁有、谁管谁收”等模式、办法,引导群众把村屯绿化与发展林果经济、庭院经济、旅游经济结合起来。力争到2016年,全区村屯绿化达标率达65%以上,建设自治区级绿化示范村屯10000个,以点带面提升“村屯绿化”整体水平,形成“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乡村生态格局,力争“绿化一个村屯、开发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 (二)饮水净化 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沟渠清淤及排水排污联通工程、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机制为重点,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产畜牧养殖污染治理,全面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卫生。加快解决大石山区、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等饮水困难问题。科学布局水厂和管网,发展城乡供水联网联通和规模连片集中供水,提高农村自来水入户普及率。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程,禁止破坏性开发,严控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整治村屯周边水体,保障乡村水流通畅,提高水质达标率,确保水源水质安全。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实施农村水系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加快水利工程与自然生态、景观建设及文化内涵相互融合,实现农村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力争到2016年,让全区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全区各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基本完善,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初步建立,农村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道路硬化 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畅通美观、安全便捷的要求,实施“千村公路通畅”工程,以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建设、村际联网道路、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农村学校周边道路、屯内道路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道路网络整体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客运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车通达率,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强化生态理念,按照低碳、环保、节能要求,因地制宜进行硬化或铺设,尽量做到就地取材、因形就势、优化资源、废料利用,完善排水、排污等配套设施,不搞大拆大建,保持水土平衡,防止破坏环境,屯内非机动车道提倡使用块石、片石、卵石、碎石和火砖等乡土材料,实现道路与周边自然景观的和谐协调,充分展现农民习俗、农业特色、农村韵味。探索鼓励能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修路奖补”机制办法,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发动沿线受益企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力争到2016年,初步形成等级较高、畅通安全、服务面较广的农村公路网络,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公路通畅率达到100%、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到85%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尊重群众意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入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把握群众需求,认真回应群众吸上清新气、喝上放心水、走上平坦路的热切期盼,结合当地经济基础条件,村屯怎样绿化、饮水如何净化、道路怎么硬化与群众一起想办法、做决定。充分保障群众的选择权利,实行村务公开、村事民定、民事民办,让群众切实参与到“三化”活动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等环节中来。探索建立群众合作性质的劳务派遣公司、工程承包施工队等经营管理实体,让群众有能力、有基础、有动力成为活动主体,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让群众认识到活动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不断增强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热情,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推进活动开展。积极探索科学的利益激励机制,完善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措施,让群众投工投劳有回报、出智出资有收益,充分释放群众无穷的创造力。 (二)提升文化内涵,增强乡村建设风韵 根据自然地理条件、民族民俗风情、历史文化脉络等因素划分主要风貌片区和类型,努力保护原始生态,展现乡情美景,突出地域特点,着力形成特色。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注重保留村屯原始风貌,充分依托自然环境,巧借山形,善用水势,努力凸显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农耕文化,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避免把乡村建设成缩小版的城市。加强传统村落和古村落保护开发,让其既传承历史文化、凝结乡愁眷恋,又跟上时代节拍、融入现代生活,实现在原有文化根脉上的新生。加快推进村史室建设,挖掘整理村史,着力提升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含量。充分利用具有广西特色的不同文化魅力元素,彰显我区少数民族文化、边关文化、海洋文化和岭南文化,充分释放乡村的山水田园之美、人居环境之美、民族文化之美和人文乡愁之美。要把丰富的民族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以乡村饮食、特色民居、民俗风情、民族服饰、传统手工艺等为切入点,培育乡村文化产业,打造地域文化名村,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风、一村一韵”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突破瓶颈制约 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如何将我区良好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以生态方法优化升级我区传统农村产业、发挥群众力量和智慧开展活动、运用市场机制有效解决资金困难、为贫困村困难户“雪中送炭”、发挥独特民族文化优势走出具有我区特色的生态乡村建设之路等关键问题,分析根源,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有的放矢。要善于总结,梳理出清洁乡村活动阶段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创新思维,突破藩篱,更多运用体制机制创新的办法解决问题,以非常规的路径方法突破瓶颈,既打好清洁乡村活动持久战,又为生态乡村活动提供有益借鉴。从农村实际出发,按照农村的规律办农村的事情,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办法来解决农村的问题,解决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和村屯绿化用地等问题,切实做到哪里有问题,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有什么问题就全力解决什么问题。 (四)大胆创新方式,探索多元投入机制 继续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把活动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同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保证活动基本的、必要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运用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政策,整合现有涉农项目资金、引导群众自筹资金投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深挖政策潜力,把政策用活用足,把资金用巧用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口帮扶单位要加强统筹、开源节流,多牵线、巧搭桥,尽可能筹措更多资金投入包村驻点村屯。探索创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活动投融资机制,建立市场化资金筹措渠道和平台,完善项目审批以及财税、土地、信贷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措施,以活动项目化、项目资金化、资金效益化吸引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愿投资、能投资、有效益、有回报。要凝聚社会正能量,引导企业家、社会贤达人士、致富能人等捐款捐物,支持乡村建设。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进活动务实开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生态乡村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活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周密部署,统筹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联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整体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完善管理办法,防止出现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各级干部、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要深入村屯访民情、增感情,宣传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强化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进一步发挥村“两委”、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作用,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活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持续营造活动浓厚氛围 坚持宣教先行、观念先行、动员先行,努力形成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格局,不断加大新闻宣传、社会宣传、文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样载体平台大力宣传生态乡村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动手的良好局面,始终保持活动强度、力度和热度,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创建评比和各类示范建设评选活动,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度报道各地层出不穷的群众首创。不断加大科普力度,培育习惯良好、卫生清洁、移风易俗、农村环保、生态文明的好风气。广泛深入开展生态安全、饮水安全、道路安全集中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培育文明新风尚,让生态乡村活动成为农民的内在需求和自觉行动,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指导,努力实现活动常态长效 要把督查指导贯穿活动全过程,确保活动始终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热度不降,避免形式主义,切实做到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务求活动的实效高效长效。建立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采取集中督查、专项督查、常态督查和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自查、互查、抽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反弹。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将生态乡村活动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评内容,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及奖惩激励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估。强化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奖勤罚懒,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统筹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及工作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使督查考评工作成为推进活动的有力措施,努力实现活动常态长效。 (四)强化法治观念,着力保障活动依法推进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活动开展,依法解决活动推进难题,切实推动生态乡村活动走上法治化轨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乡村林业资源保护、人畜饮水安全、交通运输保障等领域综合执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切实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良现象。建立健全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活动的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农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和发展利益,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依法推进活动开展的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推进生态乡村活动。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藏传佛教理论的生态功能探析
- 下一篇:桂湘四县“抱团”热推风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