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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史学的制度建设及其运作

这里提出“史学运行机制”的概念,目的是想从制度层面对中国现代史学的建设和运 行特征作些讨论。广义的“史学运行机制”,我以为应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具有制 度化或准制度化特征的理论层面,如一定时期内为一般学术界共遵或通行的指导思想、 理论范式、学术纪律、功能观和批评准则等,这是一种无形但却具有一定社会约束力的 “软制度”。对此,过去学术界已有不少讨论,故文中不再展开。二是为维持史学正常 运行所创建的各种具体设施,如现代学术系科地位的确立、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研究 机构的设置与运作、学术团体的组织与活动、历史知识的传播方式与渠道,及其运转所 需资金物力的筹措配备体制等,这些,同样是影响现代史学发展不可忽略的要素。本文 的考察,便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展开的。
    20世纪以来,我国现代史学的制度建设在科学观念的主导下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同时 也经历过一些曲折和反复,其得失教训,皆足为当前的史学建设提供借鉴,很值得我们 加以探讨。
    一、现代学术布局中史学独立系科地位的确立
    
中国传统学术的分类系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演化过程,按照梁启超的说法:“中国 古代,史外无学,举凡人类知识之记录,无不丛纳之于史,厥后经二千年分化之结果, 各科次第析出”[1]。魏晋以后,四部分类法逐步确立,于是历代相沿成习。但依据现 代学术观念加以衡量,其分类法不但门类偏少,且不少学科边缘界限不清,分类无统一 标准,缺乏内在的系统性。如经学中包含着政治学、哲学、史学、文学各类学问,史学 也混和着天文、地理、社会、民俗诸学,都在相当程度上保留了中国早期学术的综合混 沌特征。至于四部分类中的子、集两类,更是纯以著作外在类型为据的粗略归类,内容 十分庞杂。这种状况的存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传统分类主要着眼于“辨章学术,考镜源 流”,亦即注重各类知识的源流背景而轻其现状结构所致。因此,即使南朝刘宋时一度 出现过全按知识内容区分的儒、玄、文、史四学,也未能得到后世学者的普遍认可,宋 司马光甚至还站在儒家正统观的立场上批评说:“史者儒之一端,文者儒之余事;至于 老、庄虚无,固非所以为教也。夫学者所以求道;天下无二道,安有四学哉!”[2]
    晚清以降,随着西学的输入,此种封闭的知识架构和粗糙分类体系渐被打破。在“中 体西用”说盛行的时代,因传统学术的分类方法难以容纳日益增多的西学内涵,于是在 涉略“新学”的讨论时,乃不是不引入其知识分类概念以为补充。如1896年梁启超发表 的《西学书目表》将各类书分作四大类,其中“学类”下著录西学著作130种,区分为 算、重、电、化、声、光、汽、天、地、人体、动植物、医、图等学凡十三目,几全取 西学分类法;其余政、教、杂三类下之分目,则不免中西杂陈。故自谓“未有善法”, 仅“取便学者,强为区别”而已[3]。次年康有为所作《日本书目志》的分类更趋西化 ,全书凡分生理、理学、宗教、图史、政治、法律、农业、工业、商业、教育、文学、 文字语言、美术、小说、兵书十五门。各门下细目亦多取西法。当然,这还只是以西法 施于外来书籍的分类。至20世纪初年,对西方学术分类法的运用,已不再局限于“新学 “的范围,而是直接渗入到了传统学术的研究之中。如刘师培在《周末学术史总序》中 即主张按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学、宗教学、政法学、计学、兵学、教育学、理科学、 哲理学、术数学、文字学、法律学、文章学这样的分类法,”采集诸家之言,依类排列 “,编一部新颖的先秦学术史(注:见《国粹学报》1905年第1期。)。而”国学保存会 “计划设立的国粹学堂,也开出了类似的学习科目。
    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当时清廷制定的学校专业科目变化中看到这一趋势。如戊戌 变法期间总理衙门筹议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参合中西学制,规定其”溥通学“科目 为经学、理学、中外掌故、诸子学、初级算学、初级格致学、初级地理学、文学、体操 等9科,另加外语(英、法、俄、德、日任选其一);”专门学“科目包括高等算学、格 致学、政治学(法律归此)和地理学,以及农、矿、工程、商、兵、卫生(医学归此)等十 科(注:《总理衙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汤志钧、陈祖恩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 汇编--戊戌时期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在作为基础部分的 “溥通学”科目设置上,尤显出较为陈旧的知识结构布局意识。而1902年公布的《钦定 高等学堂章程》则规定,大学预科分政、艺两科,本科分政治、文学、格致、农业、工 艺、商务、医术七门,已大致接近于西方的分科设置,以致引起了张之洞等人的不安, 特将原附于文学门的“经学”抽出立为首科(注:参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和《奏定 高等学堂章程》,《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6月版 ,第560、570-571页。)。这一改变,反映了清廷依然试图维持经学作为各科主导的意 图,也因此遭到了具有现代学术意识的王国维之质疑。在他看来,儒学“固非宗教,而 学说也,与一切他学均以研究而益明。而必欲独立一科,以与极有关系之文学相隔绝, 此则余所不解也。若为尊经之故,则置文学科于大学之首可耳,何必效西洋之神学科, 以自外于学问者哉”!并指出,大学所定科目,尤不应将哲学排斥在外,观东西各大学 之教学,无不设有哲学一科,盖人生对“知识之最高之满足,必求诸哲学”,而“无论 古今东西,其国民之文化苟达一定之程度者,无不有一种之哲学,而所谓哲学家者,亦 无不受国民之尊敬,而国民亦以是为轻重”,故“我国大学,不特当立哲学一科,且经 学、理学、文学、史学各科中,均应重视哲学知识之传授”[4]。虽然这一意见当时未 被采纳,但到民国初年,却差不多成了学术界和教育界的共识。1912年10月教育部公布 的《大学令》,即规定大学分文、理、法、商、医、农、工七科,取消经学科,其原有 内容分别纳入文科相关系科。而1913年1月教育部公布的《大学规程》,还确定文科分 哲学、文学、历史学和地理学四门。其历史学门复分中国史及东洋史、西洋史二类。各 专业方向下所设课程一般都在十门之上,中国史及东洋史之课程达十五六门,已具有一 定的系统性(注:均见《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下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第1、3-5页。)。
    这种现代学术分科概念不仅规定了民国时期各大学的科系设置,还直接影响到对“国 学”内涵的重新认识,20年代后成立的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燕京大学国学研究所、 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等,几乎都将“国学”划分为语言文字学、文学、哲学、史学、考 古学、宗教学、美术等门类加以研究。
    不仅如此,“五四”以后,在科学观念的引导下,除了对史学、文学、哲学等一部分 传统学术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外,还顺应世界学术潮流,引进和创立了一批现代新兴学 科,如社会学、政治学、考古学、民俗学、经济学、教育学及各门自然科学,从根本上 改变了传统学术的旧格局,逐步构筑起了具有现代文化视野且门类比较齐全的分科体系 。
    而从历史学知识结构的更新看,这种现代转型的趋势也很为明显。在清末京师大学堂 文学科中,史学本分中国史学和万国史学二门。中国史学门的主干课程定为史学研究法 、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各种纪事本末、中国历代地理沿革、国朝事实、中国古今历代法 制考、四库史部提要、世界史、中外古今地理、西国科学史等十门。万国史学门除减少 中国史内容而代以泰西各国史、亚洲各国史和西国外交史、年代学外,近一半课程同于 中国史学门。其学科知识结构明显带有中西杂糅的分类特征(注:《奏定大学堂章程》 ,《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上册,第779-780、785页。)。民国初颁布的《大学规 程》,则规定中外史学同归历史学门,所设课程中增加了考古学、经济史、美术史、人 类及人种学等具有现代气息的课程,只是北京大学未及时实行(注:《1913年1月12日教 育部公布大学规程》,《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下册,第5页。)。至1917年蔡元培 出任北大校长,其文科才得以在原有中国哲学、中国文学与英国文学三门的基础上,增 设了中国史学门,虽然初时开出的专业课程比较单薄,但经过几年的改造充实,到20年 代初,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史学专业理论、中外通史、历史辅助学科和部分社会科学在内 的课程体系,为现代史学的确立奠定了基石(注:关于晚清至民国初年学科体制的变迁 情况,台湾东是大学刘龙心博士的《学术与制度》(台北,远流,2002年版)有详细的研 讨,也可参阅罗志田主编《20世纪的中国:学术与社会?史学卷》(下)刘龙心撰写的第 四编“学科体制与近代中国史学的建立”,山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比较现代史学与传统史学的特性,还可发现其内涵与外延间的变化似呈一种相互背反 之现象:一方面,传统史学融天文、地理、风俗、宗教及诸人事现象为一科,内容极为 庞杂,而其关注点却全在政治一隅,显得十分狭隘。另一方面,现代史学则因各种新学 科的建立和学科分工的细化,其专业内涵虽较前大为缩小,然在研究视野上,却主张突 破旧政治史的框架,把范围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同时,从社会功能看,传统史 学本兼有现代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民俗学、地理学、宗教学、考古学等各种学术 的职能,地位虽然显赫,担子却过于沉重。现代史学的功能则因其学科分工和自身研究 特点的限制,“致用”范围已较前大为缩小。面对这一现象,梁启超曾指出:“今后史 家,一面宜将其旧领土一一划归各科学之专门,使为自治的发展,勿侵其权限;一面则 以总神经系--总政府自居,凡各活动之相,悉摄取而论列之。乃至前此亘古未入版图 之事项--例如吾前章所举隋唐佛教、元明小说等,悉吞纳焉以扩吾疆宇,无所让也” [1]。郑鹤声也认为:“自有新史学之提倡,而旧史学之范围已日形缩减,比如昔日数 世同堂之大家庭,声势煊赫,今则各自析爨,转成小家庭。如前志所列之地理、刑法、 目录等等,皆离母体而另成一种科学,与之并驾而齐驱焉。时势所趋,梁氏(指梁启超) 因创‘以收缩为扩充’之说。”[5]所谓“以收缩为扩充”,其实正是现代史学发展的 一种趋势。
    二、现代大学教育与史学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建立
    
现代专业人才培养制度的规范化,是使各种学术成为独立知识领域并获得持续发展后 劲的一个必要条件。虽然自古以来,在我们这个具有重史传统的国家里,一直存在着少 数以修史为职责的史官,但必须看到,他们的产生途径、职能、知识结构和治史技能等 ,都与现代职业史家有着性质上的差别。直到新文化运动时期,才在这方面出现了合乎 世界潮流的发展趋势,逐步形成了通过大学或研究院的系统训练以培养史学专才的机制 。
    如前所说,作为培养专业人才的大学,我国在民国初年教育部发布的文件中已基本确 立了按现代学术门类分科的布局。史学作为独立系科的地位确立后,无论在学制、课程 设置和教育模式等方面都日趋规范化。如北京大学1917年初设中国史学门时,专业课仅 中国通史、历史学原理、金石及考古学、民族史及宗教史、法制史、经济史、学术史、 人种学等十门不到(注:见《国立北京大学廿周年纪年册》所载文科大学中国史学门课 程表,实施于1917年下半年。)。至该年1月改订课程,复提出增加东洋通史、西洋通史 、中外地理沿革、年代学、社会学、经济学、法理学及西洋法制史、欧美文明史、欧美 政治史、欧美殖民史、中亚细亚地理及历史,以及欧美亚洲各国史等十余门,内容体系 大为改观(注:详情可参见《北京大学日报》1917年12月2日刊《改订文科课程会议纪事 》及《教育公报》1917年第14期载《北京大学文、理、法科本、预科改定课程一览表》 。)。
    其余一些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也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课程体系。其中清华大学史学 系的课程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一为大学一年级通设必修课,计36学分。二为本系专业课 ,计60学分,分必修与专修二类,必修为中国通史或西洋通史、欧洲十九世纪史和史学 方法,共20学分;选修包括本系和外系所开的文学史、哲学史、法制史、经济思想史、 美术史等相关课程,共40学分。三为外语(16学分)和自由选习(20学分)(注:参见《清 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339-340页,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央大 学历史系除共同必修课外,其余课程分为四类:一为主系必修,包括中外通史、中西文 化史、史学通论等;一为主系选修,包括中国民族史、风俗史、历史地理、外交史、蒙 古史、西藏史等;一为辅系必修,规定历史系学生皆宜选文学院某系或他院性质相近之 系以为辅系;一为系外选修,包括人类学、人生地理、政治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原理 、经济史、政治原理、政治思想史、社会史等15门课程。燕京大学的课程也有“主修” 和“副修”之分,只有同时修足主修科和副修科的学分才能毕业[6]。其时师范性质的 大学如北京高师史地部的课程,虽偏重通论、通史一类而不及北京大学之专,也同样具 有这种特点。而一些地方性的大学,如河南大学,还开设了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学术研 究课程,作为历史系的必修课[7]。这些情况,都在相当程度上显示了现代史学专业人 才培养在知识结构方面所达到的新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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